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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闊別已久的假日,不用值班。家裡髒亂差得實在沒法看,逼得我搞起了大掃除。到這兒還算天下太平,誰知在打掃的過程中,我沒控制好力度,一不小心碰掉了牆上的掛鐘。
急急忙忙撿起來一看,時針已經不動了。我還以為是電池接觸不良,便拆了重新裝上,可時針還是紋絲不動。看來是落地的時候碰壞了。畢竟是便宜貨,容易壞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我本想,要不就乾脆不用掛鐘了。可就在這時,「美谷鐘錶店」浮現在我的腦海中。去那家店買個新的掛鐘吧——於是我便出門去了。
十二月的晴空蔚藍一片,空氣中卻透著些許涼意。我懷著莫名興奮的心情,朝鐘錶店走去。
穿過鯉川站的跨線橋,來到車站的東口。走進信用合作社與小鋼珠店之間的入口,來到鯉川商店街。
夾在照相館和肉鋪中間的小店,「美谷鐘錶店」映入眼簾。門面大概一間半寬。木質外牆看起來相當古舊。
推門進屋,傳入耳中的便是丁零零的鐘聲。
「哎呀,歡迎光臨!」
在櫃檯後對著工作臺忙活,穿著一身工作服的年輕女子回過頭來,面露微笑。她就是店主美谷時乃。
她平時總是拿著修表用的螺絲刀,今天手裡卻拿著抹布。放在工作臺上的也不是鐘錶,而是一個形似木盒的東西——底面呈梯形的四稜柱。她好像正在用抹布擦那個木盒。那到底是什麼東西啊?
「你好,今天我是來買鐘的。」
「多謝惠顧。」
時乃鞠躬道謝。我根據她的建議選了一個掛鐘。這還是我第一次在這裡買「該在鐘錶店買的東西」。之前的四次都委託她幫忙推翻不在場證明了。
就在時乃包裝掛鐘的時候,我對工作臺上的木盒越發感興趣了,偷瞄了好幾眼。時乃大概是察覺到了我的小動作,莞爾笑道:
「那是我爺爺在我上四年級的時候做的。他特地買了木板回來,在忙完工作以後用鋸子鋸開,再釘釘子,最後組裝成這個樣子。」
「那是什麼東西啊?」
「我當時也很納悶,就問了爺爺。爺爺告訴我,‘那是轉動時間的工具喲’。」
「轉動時間的工具?」
他是說,那個木盒是座鐘嗎?只要把鐘錶的機械結構裝進木盒,再在盒子的某個側面挖個洞,改造成有時針和分針的錶盤,倒是真有幾分座鐘的樣子。
不對啊,用「轉動時間的工具」來形容鐘錶,難道不會很奇怪嗎?因為時鐘並不是「轉動」時間的東西,而是「計量」時間的東西啊。更何況,木盒裡並沒有裝表芯,可見它絕對不是鐘錶。
就在我陷入沉思的時候,時乃把掛鐘包好了。我付了錢,接過鍾。這時,她開口說道:「要是您願意,不妨喝杯茶再走吧?」
「不會妨礙你工作嗎?」
「今天基本不會有客人上門的,而且我剛好想喝點茶呢。」
「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時乃走去裡屋,然後端著托盤回來了。托盤上放著茶壺和茶杯。她將其中一個茶杯擺在我面前。杯中的液體呈淡雅的淺綠色,散發著難以名狀的幽香。我說了句「多謝」,喝了一小口。溫潤的滋味在舌尖緩緩擴散。每次在這家店喝茶,我都不由得感嘆,時乃用的茶葉是真的好。我們就這樣隔著櫃檯,面對面喝著。
「轉動時間的工具」的確勾起了我的興趣,不過我更想問另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在我心中醞釀許久了。
「你的爺爺是怎麼教你推翻不在場證明的啊?」
雖說時乃的過人本領僅限於「推翻不在場證明」,可遠超搜查一課警員的推理能力究竟是怎麼來的呢?
「他總是給我出一些和不在場證明有關的推理題,等我解出來了,他再詳細講解推翻不在場證明的著眼點和思路什麼的。有時候他還會親自示範給我看呢。」
「怎麼個示範法?」
「就是他會親自示範偽造不在場證明的手法給我看。當然,這僅限於在不犯罪的前提下可以實現的情況。」
從某種角度看,時乃接受的是相當了得的精英教育啊。
「你父母就沒說什麼嗎?」
爺爺,別教孩子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啊——我總覺得當家長的應該會這麼抱怨的。
「我的父母在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去世了。」
「原來是這樣啊……」
「我父親不喜歡鐘錶店的工作,很早就下定決心不繼承家業了。他在一家商貿公司工作,平時也住在東京。在我上大班那年,幼兒園辦了一場需要在外面過夜的活動。就在那天晚上,我的父母雙雙遭遇車禍……爺爺是我僅剩的親人,所以他就把我接回來了。」
「對不起,讓你想起了傷心的往事……」
時乃微笑著說:「沒關係,您不用介意的。」
匠人脾氣的爺爺有些頑固,但他打心底裡疼愛時乃。父母去世前,時乃一直住在高層公寓裡,所以爺爺的鐘錶店讓她覺得分外新鮮,畢竟居住空間就在店的後面和二樓。她平時總是坐在鐘錶店的角落,一邊看爺爺修理鐘錶一邊玩。商店街的大人們也都很疼她,所以她完全沒有孤單寂寞的感覺。
不久後,時乃對修理鐘錶產生了興趣,纏著爺爺教她。可祖父愣是不點頭,說「幹這差事得有耐心啊……」,不過他最後還是拗不過孫女的反覆央求,開始一點點教她了,臉上分明帶著幾分欣喜。
時乃還發現,店裡貼著一些廣告。認識的字多了,她便意識到廣告上寫的是「本店承接鐘錶維修」和「代客推翻不在場證明」。「承接」是「做」的文雅說法。「代客」就是「代替客人」的意思。鐘錶匠幫人修理鐘錶再正常不過了,可是幫客人推翻不在場證明又是怎麼回事呢?
「不在場證明」這個詞她是知道的,因為探案題材的動畫片裡經常提到它。它的意思是,在案件發生的時候,兇手不在現場,而在另一個地方。動畫片裡的登場人物總把「我有不在場證明」掛在嘴邊。他們明明在案發現場,卻用某種方法假裝自己在別處。而「推翻不在場證明」,說白了就是識破他們使用的方法。
為什麼店裡會貼著寫有「代客推翻不在場證明」的廣告呢?被時乃這麼一問,爺爺微微一笑,回答:「因為我會幫客人推翻不在場證明啊。」
「啊?為什麼爺爺要推翻不在場證明呀?爺爺是名偵探嗎?還是刑警呀?」
爺爺笑道:「爺爺既不是名偵探,也不是刑警。」
隨後他便說,推翻不在場證明是鐘錶匠的天職。
「你想啊,在探案題材的動畫片裡,有不在場證明的人都是一邊看錶一邊說,‘我幾點幾分在哪裡’,不是嗎?有不在場證明的地方就有鐘錶。既然是這樣,那鐘錶匠不就是解決不在場證明問題的最佳人選嗎?」
「嗯……總覺得怪怪的……」
「哈哈,是嗎?不過啊,真的有客人委託爺爺破解不在場證明喲。」
「比方說?」
「你記不記得有位客人每次來店裡都愁眉苦臉的?」
時乃想起來了。的確有位男顧客時不時皺著眉頭走進店裡,找爺爺商量事情。他既不買表,也沒讓爺爺修表或換電池,所以時乃一直很納悶他是來幹什麼的。敢情那是委託爺爺推翻不在場證明的客人啊。
「莫非那位找你爺爺推翻不在場證明的客人……是刑警嗎?」
聽到這兒,我插嘴問道。如果是,那他就是我們縣警搜查一課的老前輩了。
「嗯,他的確是刑警。還有推理作家時不時來找爺爺商量,說編輯指出他構思的不在場證明偽造手法有漏洞,眼看著截稿日將近,卻怎麼都想不出彌補的辦法,於是來讓爺爺幫著出謀劃策。聽完爺爺給出的好辦法,他就歡天喜地地回去了。」
推理作家?到底是誰啊……
時乃對爺爺說,她也想試著推翻不在場證明,她也想幫爺爺的忙。就跟她提出要學鐘錶修理的時候一樣,爺爺起初也是不肯答應,但很快便改了主意,開始指導孫女了。指導的方法是給她出題——都是些關於不在場證明的簡單謎題,小學低年級的小朋友也能破解。
「他出過什麼樣的題給你啊?」我問道。
「什麼樣的都有……」說到這兒,時乃撲哧一笑,「對了對了,他當年用一個很有意思的方法偽造過不在場證明,我講給您聽聽吧。」
我自是求之不得。我說我非常願意聽,時乃便嫣然一笑,為我重新泡了一杯茶,走回櫃檯後面娓娓道來。
2
事情發生在時乃上四年級的那一年。
六月十日,星期一。這一天剛好是「時間紀念日」。為了紀念日本人在格里高利曆六七一年六月十日首次用名為漏刻的水鍾與鼓鍾報時,人們在一九二〇年設立了這個紀念日。不僅如此,這一天還是爺爺的生日。爺爺總是以自己的生日為榮,說「這是跟鐘錶匠最相稱的日子」。
時乃做了晚飯,爺爺則去商店街的「得利斯西點店」買了巧克力花式蛋糕。正如預訂時要求的那樣,蛋糕表面是用奶油畫的錶盤。
爺爺把時乃做的飯菜掃蕩乾淨,邊吃邊誇「好吃!好吃!」。吃過蛋糕以後,時乃送上用包裝紙包好的禮物。爺爺喜笑顏開。
「是手帕呀!爺爺好開心啊……這就用起來!」
爺爺拿出他用了好多年的尼康膠片機,拍了好幾張照片。
就在兩人一起收拾碗筷的時候,爺爺神神秘秘地說:
「對了,爺爺又想出了一道破解不在場證明的題,要不要試試看呀?」
「好啊好啊!」
「那爺爺明天就給你出題。」
「不能現在說嗎?」
「這道題啊,跟之前的不一樣,不是用嘴說的——爺爺會親自扮演犯人的角色喲。‘犯罪現場’就是這間屋子。爺爺會準備好不在場證明,體現出爺爺在‘犯案時間’待在離家很遠的地方。現在搞肯定是不行的,明天再說吧。反正明天是星期二,不用接待客人。」
「啊?爺爺要扮演犯人嗎?」
「爺爺不會真的幹壞事的啦。我們店裡不是有個錶盤上畫著馬車的掛壁擺鐘嗎?爺爺明天白天會出門去,然後在下午三點二十五分偷偷回來,讓時鐘的指標剛剛好停在那個時刻。也就是說,讓鐘停下不走就是爺爺的‘犯罪行為’,而掛鐘停擺的三點二十五分就是‘犯案時間’。但是啊,爺爺能證明自己那時身在離家很遠的地方。」
「怎麼證明啊?」
「這個啊,要先保密。」
「而且還得想個辦法確保爺爺的‘犯罪行為’真的發生在三點二十五分吧。因為爺爺可以再早一點回來‘犯罪’呀。」
「也是,要不我們這麼辦吧。你平時都是三點多放學回來的對吧?爺爺會提前準備好點心的。你就上二樓把點心吃了,做會兒作業。到了三點二十分,你再下到店裡,確認擺鐘還在走,然後再回二樓。到了三點半,你再下來一趟。到時候你就會看到,擺鐘的指標停在三點二十五分。這樣你就能確定鍾是在三點二十分到三十分之間停下的了,那十有八九就是三點二十五分嘛。」
「哇,好像很有意思啊!」
時乃越想越興奮。
第二天是星期二。美谷鐘錶店每週都是在這一天休息。祖父為時乃準備了早餐,有米飯、納豆、味噌湯和沙丁魚串。然後便拿起一本關於破解象棋殘局的書,隨意翻看起來。
時乃乖乖上學去了,可她一直惦記著爺爺偽造不在場證明的方法,連課都沒怎麼聽進去。下午三點多,她放學回家一看,鐘錶店的店門兼住家的玄關是鎖著的,於是她便掏出書包裡的鑰匙,開門進屋。
正如爺爺昨天所說的那樣,他出門去了。走到比店面更靠裡的起居室,只見桌上放著她愛吃的御手洗糰子。旁邊有一張便條,上面寫著:「點心拿去二樓吃。記得三點二十分和三十分各下樓一次,看看擺鐘是不是還在走。」於是時乃就拿著裝有糰子的盤子和便條上了樓,進了她的小房間。
她一邊盯著書桌上的唐老鴨座鐘,一邊吃著點心,只是總也靜不下心來,最喜歡的糰子彷彿都沒了滋味。一到三點二十分,她便下樓去了。無論是錶盤上畫著馬車的壁掛擺鐘,還是店裡琳琅滿目的各種鐘錶,都指著三點二十分。鐘擺左搖右晃,咔嗒作響,沒有要停下的跡象。確定鍾在走以後,她就回二樓去了。
然後她便在房間裡跟唐老鴨大眼瞪小眼,直到三點半。當她再次下樓看到那個擺鐘時,她著實吃了一驚。
鐘擺不動了,指標指著三點二十五分!
一定是爺爺偷偷回到店裡讓鐘停擺,然後又出去了——爺爺已經完成了他的「犯罪行為」。他會拿出怎樣的不在場證明呢?時乃懷著焦急的心情等候爺爺歸來。
爺爺是四點多回家的,還帶回了在鐘錶店左邊的「寺田精肉店」買的可樂餅。時乃可愛吃了。
「看到爺爺的‘犯罪成果’沒?」
「嗯,看到啦。真的停在三點二十五分了。那就是爺爺的‘犯案時間’對吧?」
「沒錯。可是啊,爺爺有那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喲,」爺爺從包裡掏出他鐘愛的膠片機,「那個時候啊,爺爺剛好在別的地方,用這部相機拍了照片。」
「啊?是嗎?」
「這就去二宮那兒把照片洗出來吧。」
「二宮那兒」指的是鐘錶店右邊的「二宮照相館」。那家店的老闆是爺爺的棋友,兩人要好得很。於是時乃便跟爺爺去了照相館。爺爺把膠捲遞過去,說道:「幫忙插個隊洗一下啦。」老闆繃著臉說:「插隊?開什麼玩笑,我很忙的好不好。是時乃的照片嗎?」
「差不多吧。不過照片上也有我就是了。」
「真拿你沒辦法……我洗好了就給你們送去吧。對了,我聽說你最近在練俯臥撐?都一把年紀了,還想練成肌肉男不成?下棋贏不了我,就想靠掰手腕贏我嗎?」
「要你多管閒事,下次切磋可不讓你悔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