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特別餓,但還是逼著自己下樓找東西吃。雨已經停了。我走到藍松鴉餐館,要了漢堡包和炸薯條。隔著兩張桌子有個男人在喝著啤酒配三明治,我決定等服務員送漢堡包過來的時候也點一瓶,但等他真的過來時,我已經改變主意。我吃掉大半個漢堡包和近一半薯條,喝了兩杯咖啡,然後要了櫻桃派當點心,幾乎全部吃完了。
走出餐館時差不多八點半。路過我住的旅館時我進去問了問,沒有留言;然後我一直走到第九大道。路口處以前是一家希臘酒吧,名叫安塔列斯與斯派羅酒吧,但現在是賣水果和蔬菜的小超市了。我拐向上城區,走過阿姆斯特朗酒館,穿過五十八街後,我遇上了紅燈,於是穿過第九大道,繼續向前走,經過醫院,來到聖保羅教堂。我繞到教堂側面,走下一段狹窄的樓梯,來到地下室。門把手上掛著一個紙板牌子,但你不特地找就肯定看不見。
牌子上寫著:。
我進門時他們剛開始。三張長桌拼成u字形,人們坐在長桌兩側,後面還另外擺著十幾把椅子。旁邊的另一張桌子上放著點心和飲料。我拿了個一次性杯子,把大壺裡的咖啡倒了進去,然後在最後面找了把椅子坐下。幾個人朝我點點頭,我點頭還禮。
正在發言的人與我年齡相仿。他穿著魚骨紋的粗花呢上衣和格子呢的法蘭絨襯衫。他講述他的人生故事,從十幾歲喝第一杯酒到加入組織四年後終於成功戒酒。他結婚離婚數次,撞壞過幾輛車,一次又一次丟工作,一次又一次進醫院。然後他停止喝酒,參加協會活動,情況開始好轉。「變好的並不是情況,」他更正道,「而是我自己。」
這種話他們經常說。他們總是一開口就滔滔不絕,類似的詞句你聽了一遍又一遍。不過那些人生故事還是挺有意思的。人們端坐在上帝和眾人面前,向你講述上帝最憎惡的事情。
他講了半個小時。然後我們休息十分鐘,捐款籃傳來傳去。我放進去一塊錢,然後又去倒了杯咖啡,順便拿了兩塊燕麥曲奇。一個穿舊陸軍夾克衫的男人叫了我名字,和我打招呼。我記得他叫吉姆,也和他打了招呼。他問我情況怎麼樣,我說情況還不賴。
「你來了,而且頭腦清醒,」他說,「這就是最重要的。」
「我看也是。」
「任何一天,只要我不喝酒,就是個好日子。你保持清醒,一天堅持一次,對酒鬼來說,世上最困難的事情就是不喝酒,但你做到了。」
然而我並沒有。我出院才九天或十天。我能保持清醒兩三天,然後就會端起酒杯。大部分時候只是一杯、兩杯或三杯,情況還可控,但星期天夜裡我喝得爛醉。我去第六大道的布拉尼石酒吧喝了波本威士忌,因為我覺得在那兒不會碰到認識的人。我不記得我是怎麼離開酒吧的,也不知道我是怎麼回家的,星期一早晨,我身體顫抖,嘴巴發乾,覺得自己像是行屍走肉。
這些事我當然沒告訴他。
十分鐘後,大家繼續開會,參加者輪流發言。人們報上姓名,說自己酗酒成癮,感謝發言者的所謂「見證」,這是他們對發言者講述的人生故事的叫法。然後他們會說他們如何認同發言者,回憶他們自己酗酒時的經歷,敘述努力迴歸清醒生活的過程中遭遇的種種困難。一個比金·達吉南大不了多少的姑娘講述了她和愛人之間的難題,一個三十多歲的同性戀男人描述了他那天如何在他的旅行社與一名顧客打嘴仗。這個故事很好玩,引來了許多笑聲。
一個女人說:「保持清醒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你只需要做到幾點就行:不喝酒,參加戒酒會活動,願意改變你他媽的整個生活。」
輪到我了,我說:「我叫馬特,我無話可說。」
聚會十點鐘結束。回家路上,我走進阿姆斯特朗酒館,在吧檯前坐下。他們都說,假如你想戒酒就該遠離酒吧,但我坐在這兒很舒服,況且他們家的咖啡很好。要是我想喝酒,無論我在哪兒,都一樣會喝。
我離開時,《每日新聞報》的晨間版已經送來了。我取了報紙,上樓回房間。還是沒有達吉南的皮條客的留言。我又打了個電話給他的應答服務,證實他已經收到我的留言。我再次留言,說事情很重要,請儘快聯絡我。
我沖澡,穿上浴袍,開始讀報。我先讀國內和國際報道,但我一向很難看進去這些東西。事情的規模必須比較小,發生的地點離家比較近,否則就不可能讓我產生共鳴。
能讓我產生共鳴的事情也不少。布朗克斯有兩個小子把一個年輕女人推到d線列車前。她在軌道上躺平,六節車廂從她身上經過,司機這才剎住列車,但她沒有受傷,死裡逃生。
西街靠近哈德遜河的碼頭區,一名妓女遭到謀殺。報道說是被刺死的。
科羅納房管局的一名警察依然生命垂危。兩天前我讀到兩個男人用長鐵管襲擊他,搶走他的佩槍。他有個妻子和四個不到十歲的孩子。
電話還是不響。我其實不怎麼指望它會響。我想不出錢斯有任何理由回電話給我,除非出於好奇,但他大概還記得貓的下場。我可以自稱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和斯卡德警探,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視,但只要不是迫不得已,我就不願意耍那種花招。我希望讓人們自作聰明得出結論,但不喜歡主動推他們那一把。
所以我只能去找他了。其實也沒什麼不好,可以讓我有點事做。但另一方面,我給他的應答服務留過言,會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腦袋裡。
難以捉摸的錢斯先生。你會覺得他的皮條車裡肯定有行動電話,也少不了小吧檯、毛皮內飾和粉色天鵝絨防曬板。階層象徵一應俱全。
我讀完運動版,又翻回去看妓女被殺的報道。新聞寫得語焉不詳,除了確認受害者年約二十五歲,既沒有提到姓名也沒有給出體貌特徵。
我打給《每日新聞報》,問他們知不知道受害者叫什麼,他們說他們不能洩露這種資訊。我猜他們還在等待通知家屬。我打給第六分局,可惜艾迪·科勒沒當班,我想不出第六分局還有誰或許認識我。我取出筆記本,但覺得這會兒打給她好像太晚了,這座城市有一半女人在賣身,沒理由西區高速路底下被開膛破肚的那一個剛好就是她。我收起筆記本,十分鐘後又取出來,撥打她的號碼。
我說:「金,是我,馬特·斯卡德。沒什麼,就想問一聲,自從咱們見面以後,你有沒有和你那位朋友說過話?」
「不,沒有。怎麼了?」
「我以為我也許能通過應答服務聯絡到他,但我猜他大概不打算回我的電話,所以明天我會出去找他。你沒跟他說過你想退出吧?」
「一個字都沒提過。」
「很好。要是你比我早見到他,就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要是他打電話,叫你去某個地方見他,你就立刻打給我。」
「打你給我的那個號碼?」
「沒錯。要是你找到我,我就趕去你們約定的地方。要是沒找到,你就自己去,假裝一切正常。」
我和她又聊了幾句,儘量安慰她,因為我這個電話害得她神經緊張。不過,至少我知道她沒有死在西街上,至少我能睡個安穩覺了。
說得跟真的似的。我關燈上床,躺了很久,最後我放棄了,爬起來繼續讀報紙。一個念頭浮上心頭:喝兩杯能舒緩情緒,幫助我入睡。我無法趕走這個念頭,但可以強迫自己坐在原處。時間來到凌晨四點,我終於能對自己說「算了吧」,因為酒吧已經打烊。十一大道有個通宵營業的去處,但我只當沒想起來。
我再次關燈上床,思考慘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險些被地鐵軋死的女人,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覺得活在這麼一座城市裡應該保持清醒。我抱著這個念頭墜入夢鄉。
凱迪拉克、林肯、克萊斯勒等品牌的大型豪車是黑人皮條客最鍾愛的車型,甚至產生了一個專有名詞:皮條車(pimpmobile)。
:匿名戒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