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八百萬種死法》小說信息

第3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他說:「你是湊巧來這附近辦事,還是特地來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們說你也許在這兒。」

「我真是受寵若驚。當然了,你找我純粹是社交拜訪。」

「也不盡然。」

「咱們找張桌子坐下可好?可以聊聊舊日時光和死去的朋友,還有把你帶到這兒來的天曉得是什麼的使命。」

丹尼男孩中意的酒吧都會在冰箱裡存一瓶俄國伏特加。他最愛喝這個,而且喜歡喝冰鎮的,卻又討厭冰塊在酒杯裡叮噹碰撞,沖淡酒味。我們坐進後面的一個卡座,動作飛快的小個子女招待端來他鐘愛的飲料和我的可樂。丹尼男孩垂下眼睛看我的杯子,然後抬起視線看我的臉。

「我最近在減量。」我說。

「明智之舉。」

「我看也是。」

「中庸,」他說,「我告訴你,馬特,古希臘人什麼都知道。中庸。」

他一口喝掉半杯酒。他一天之內能這樣喝掉八杯酒。就算一天一夸脫好了,全都裝進一具頂多一百磅的軀體,我卻從來沒在他身上見過酒精造成的效果。他走路從不搖晃,說話從不口齒不清,始終就是同一個樣子。

所以呢?這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喝了一口我的可樂。

我們坐在那兒,各講各的故事。假如說丹尼男孩也有一門生意,那就肯定是情報了。無論你對他說什麼,都會在他的腦海裡被歸檔記錄,他把點點滴滴的訊息拼湊到一起,讓它們流轉起來,掙到的錢足夠他保持皮鞋鋥亮、酒杯不空。他會把人們召集到一起,為了他付出的勞力而從他們的行動中分一杯羹。他在很多短期風險事業中扮演責任有限的合夥人角色,這些事業絕大多數的合法性都頗為可疑,但他的雙手永遠乾乾淨淨。我還在警隊裡的時候,他是我最優秀的訊息來源,這個線人不需要我花錢,他能從情報中得到他應有的報酬。

他說:「還記得盧·魯丹科嗎?大家叫他帽子路易。」我說我記得。「聽說他母親的事了嗎?」

「她怎麼了?」

「一個很和藹的烏克蘭老太太,還住在東第九還是第十大道的老地方,反正就是那附近。她寡居多年,肯定有七十多了,估計更接近八十。盧現在該多少歲了,五十?」

「差不多吧。」

「無所謂。重點是這位和藹的小老太有個紳士朋友,一位鰥夫,和她年紀差不多。他一週會有兩三個晚上去她家,她做烏克蘭飯菜給他吃,他們偶爾會去電影院,只要能找到一部不是滿銀幕都是男女交配的電影就行。總而言之,一天下午他去她家,他興高采烈,因為他在街上撿到了一臺電視機。有人把它當垃圾扔在街上。他說大家都發瘋了,居然把好端端的東西扔掉,他很擅長修理東西,老太太的電視剛好壞了,而這臺是彩色的,螢幕有她那臺兩倍大,也許他能修好給她。」

「然後呢?」

「然後他插上電源,開啟電視,看看情況如何,結果電視爆炸了。他失去了一條胳膊和一隻眼睛,爆炸時魯丹科夫人就站在電視前,她當場喪生。」

「那是什麼東西,炸彈嗎?」

「猜對了。你在報紙上看見報道了嗎?」

「肯定是我看漏了。」

「嗯,已經過去五六個月了。他們查下來,認為有人在電視機裡安裝了炸彈,但本來是送給另外某個人的。也許是黑幫仇殺,也許不是,因為老先生只知道自己撿到電視機的街區,而這又能說明什麼呢?重點在於,無論收到那臺電視機的是誰,疑心病都足夠重,直接把它放進了垃圾箱,結果害死了魯丹科夫人。我見到盧,情況很可笑,因為他不知道該找誰洩憤。‘怪這個操蛋的城市,’他對我說,‘都怪這個天殺的操蛋城市。’但這麼說有什麼意義呢?你住在堪薩斯正中間,忽然吹起龍捲風,拆散你的屋子,扔得滿內布拉斯加都是。這就叫天災,對吧?」

「大家是這麼說的。」

「老天爺在堪薩斯用的是龍捲風,在紐約就用做了手腳的電視機。不管你是上帝還是其他什麼角色,反正都是隨地取材。你要再來一杯可樂嗎?」

「暫時不了。」

「找我有什麼事?」

「我在找一個拉皮條的。」

「第歐根尼在找一個誠實的人。這兒有一整片田地那麼多,隨便你選。」

「我在找一個特別的皮條客。」

「他們每一個都很特別,其中有幾個甚至講究過頭了。你知道他的名字嗎?」

「錢斯。」

「哦,好的,」丹尼男孩說,「我認識錢斯。」

「你知道我該怎麼聯絡他嗎?」

他皺起眉頭,拿起空酒杯又放下。「他不在任何地方消磨時間。」他說。

「這句話我聽過好幾遍了。」

「事實如此。要我說,每個人都該有個老窩。我不在這兒就在普根酒吧,而你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那兒——至少我上次聽說時是這樣的。」

「現在還是。」

「你看吧?就算見不到你,我也還是關注你的情況。而錢斯……讓我想一想。今天星期幾來著,星期四?」

「對。呃,已經星期五凌晨了。」

「別摳細節。不介意我問一聲吧,你找他幹什麼?」

「想和他聊一聊。」

「我不知道他此刻在哪兒,但也許知道他十八或二十個小時後有可能在哪兒。我去打個電話。要是女招待過來,給我再點一杯酒,可以嗎?你自己也續一杯什麼吧。」

我總算吸引到了女招待的注意,請她再給丹尼男孩上一杯伏特加。她說:「好的。你呢?再來一杯可樂?」

自從我坐下,想喝酒的隱約衝動就時起時落,此刻剛好一個大浪頭打過來。想到再喝一杯可樂,我的喉嚨有點發緊。我說這次我要薑汁汽水。她送上飲料,丹尼男孩還在打電話。她把薑汁汽水擺在我面前,伏特加擺在他那邊的桌上。我坐在座位上,努力不去看酒杯,但視線找不到其他地方可以去。我希望他能快點回來,喝掉那杯該死的東西。

我深深地吸氣呼氣,小口喝薑汁汽水,阻止雙手伸向他的伏特加,直到他終於回來坐下。「我沒猜錯,」他說,「明天他會在麥迪遜花園。」

「尼克斯隊回來了?我以為他們還在打客場呢。」

「不是主場館。要是我沒弄錯,主場館在辦什麼搖滾演唱會。錢斯去的是菲爾特劇場,看週五晚的拳擊賽。」

「他經常去?」

「不常去,但有個叫基德·巴斯康的次中量級拳手在預選賽里名列前茅,錢斯對這個年輕人很感興趣。」

「這個拳手有他一份?」

「有可能,也許純粹只是感興趣。你笑什麼?」

「笑一個皮條客有可能對一個次中量級拳手純粹感興趣。」

「你從來沒見過錢斯。」

「對。」

「他不是普通角色。」

「我也開始有這個感覺了。」

「重點在於,基德·巴斯康肯定會出場,儘管這不代表著錢斯百分之百會去,但我覺得把握比較大。你想找他談談,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一張門票錢。」

「我該怎麼認出他?」

「你從來沒見過他?哦,對,你剛說你沒見過。就算他站在你面前,你也認不出他來?」

「在看拳擊的觀眾裡肯定不行,到時候場館裡得有一半是拉皮條的和賭錢的。」

他思忖片刻。「你想和錢斯談的事情,」他說,「會讓他非常生氣嗎?」

「希望不會。」

「聽你的意思,無論誰把他指給你看,他恐怕都會對那個人產生強烈的反感?」

「我不覺得他會那樣。」

「馬特,那麼你要付出的代價就不是一張門票錢,而是兩張門票錢了。還好那是在小劇場的非週末比賽,而不是在花園主場館的稱號爭奪戰。拳臺周圍的票價頂多十到十二塊,最多算它十五好了,咱們倆加起來頂多三十。」

「你陪我一起去?」

「有什麼不好?三十塊買門票,五十塊買我的時間。相信你的預算能承擔這些費用吧?」

「有必要就肯定能。」

「很抱歉,但我不得不向你收費。假如是田徑比賽,我一分錢都不會要你的,但我一向不喜歡拳擊。稍微安慰下你吧,還好不是去看冰球,否則我至少收你一百。」

「好像確實挺安慰人的。咱們直接去那兒碰頭?」

「正門口,九點鐘,時間應該很充裕。聽起來如何?」

「行啊。」

「我看看我能不能穿一身顯眼的,」他說,「這樣你一眼就能認出我了。」

現代爵士四重奏:modernjazzquartet,美國著名爵士樂樂隊,成立於1952年。

茅坑:從羅亞爾·沃爾德隆(royalwaldron)到同花順(royalflush)到衝馬桶(flushtoilet)到茅坑(thecrapper)。

菲爾·克朗菲爾德:開設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美國高檔成衣店,位於百老匯大街和四十九街路口。

中庸:moderation,古希臘哲學概念,指去除極端和過度的一種生活態度。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