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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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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她見到我的時候為什麼什麼都沒說?」

「她害怕。」

「害怕我?」

「害怕你也許不希望她退出。」

「然後呢?我會打她?毀她的容?在她胸脯上滅菸頭?」

「諸如此類的。」

他再次陷入沉默。這輛車開得很平穩,讓人昏昏欲睡。他說:「她可以走。」

「就這麼簡單?」

「否則呢?我又不是養白奴的,你明白吧。」說到「白奴」兩個字,他的語氣里加了一絲譏諷,「我那些女人留在我這兒,完全出自本人的意願,她們可以擁有自己的意願,她們沒有受到任何脅迫。你知道尼采怎麼說嗎?‘女人就像狗,你打得越多,她們就越愛你。’但是,斯卡德,我從不打她們。從來都不存在這個必要。金怎麼會有你這麼一個朋友的?」

「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熟人。」

他瞥了我一眼:「你當過警察,我猜是刑警。你在幾年前離開了警隊,因為你殺死了一個未成年人,所以出於負罪感辭職。」

他說得足夠接近事實,於是我沒多說什麼。我的一顆流彈打死了名叫愛斯特麗塔·裡維埃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確定促使我離開警隊的到底是不是我對此事的負罪感。這場意外事實上改變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當警察不再是我想做的一件事了。我同樣不想繼續扮演丈夫與父親的角色,也不想居住在長島了。在此過程中,我失去了工作和婚姻,來到五十七街住下,在阿姆斯特朗酒館浪費時間。那顆子彈無疑推動了情況的發展,但我覺得我本來就在朝這個方向走,產生這個結果只是遲早的事。

「現在你是個半吊子偵探,」他繼續道,「她僱了你?」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什麼意思?」他沒有等我解釋清楚,「我倒不是對你有意見,但她在浪費自己的錢。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我的錢——取決於你怎麼看了。假如她想結束我和她的關係,只需要直接告訴我就行。她不需要另外找人替她傳話。她有什麼打算?希望別是想回老家。」

我沒吭聲。

「我猜她會待在紐約,但她還會過這種生活嗎?說來可惜,但她只會做這一個行當。她還能做什麼?她打算去哪兒住?她們的公寓是我提供的,你要知道,我為她們付房租,替她們選衣服。唉,我看沒人問過易卜生,娜拉出走後打算去哪兒找公寓住。要是我沒弄錯,你應該就住在這兒。」

我望向窗外,車停在我住的旅館門口。我一路上都沒留神窗外。

「我猜你會聯絡金,」他說,「要是你願意,不妨說你威脅我,嚇得我抱頭鼠竄。」

「我為什麼要這麼說?」

「這樣她會覺得她沒把錢白花在你身上。」

「她的錢本來就沒白花,」我說,「我也不在乎她知不知道,我會把你的原話轉告給她。」

「是嗎?既然如此,那就順便告訴她我會去找她。只是為了滿足一下我的好奇心,確定這些事完全是她的主意。」

「我會轉告的。」

「另外,告訴她沒必要害怕我。」他嘆息道,「她們總覺得自己無可替代。要是她知道她有多麼容易被替代,恐怕會弔死自己的。斯卡德,長途大巴一車一車地把她們運來,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斷,她們洪水似的湧入港務局,準備出賣自己。每天還有無數姑娘下定決心,覺得世上肯定有比端盤子和操作收銀機更好的出路。我可以開一家事務所,斯卡德,接受申請,隊伍能排得繞過半個街區。」

我開啟車門。他說:「我挺喜歡和你聊天的,尤其是早些時候。你看拳擊的眼光很準。替我告訴傻乎乎的金髮妓女,沒人想要她的命。」

「我會告訴她的。」

「要是有事找我,打我的應答服務號碼就行。現在我認識你了,肯定會回你的電話。」

我下車,關上車門。他等到車流中出現一個空當,在馬路上掉頭,到第八大道路口轉彎,駛向上城區。當街掉頭不合規矩,左拐上第八大道時闖了紅燈,但我不覺得他會往心裡去。我記不得上次在紐約市見到任何人因為交通違章而吃罰單是什麼時候了。有時候你會看見紅燈都跳了還有五輛車闖過去,如今連公共汽車也會這麼幹。

他拐彎後我掏出筆記本,做了一條記錄。馬路對面,波莉籠子旁邊,一男一女在大聲爭吵。「你好意思說自己是男人?」她怒喝。他扇她耳光。她罵他,他又扇她耳光。

也許他會打得她失去意識。也許一週七天裡,有五天晚上他們都要玩這個遊戲。你去勸這種架,他們多半會一起衝著你來。我剛當警察那會兒,我的第一個搭檔會想方設法避免干涉家庭爭端。有次他按倒一個喝醉酒的丈夫,妻子卻從背後襲擊他。丈夫打掉她四顆牙,她卻為了保護他而挺身而出,操起酒瓶將其敲碎在救援者的腦袋上。我的搭檔縫了十五針,確診腦震盪,他用食指摸著傷疤,把這個故事講給我聽。你看不見傷疤,因為被他的頭髮遮住了,但他的手指就按在那個位置上。

「要我說,讓他們自相殘殺好了,」他這麼對我說,「就算打電話報警的是她本人也一樣,她還是會對你動手。就他媽讓他們自相殘殺好了。」

馬路對面,女人說了句什麼,我沒聽清,男人的巴掌變成拳頭,給了她肚子狠狠一下。她喊出聲來,聽上去真的很疼。我合上筆記本,走進旅館。

我在大堂打電話給金。接電話的是答錄機,我剛開始留言,她卻拿起聽筒,打斷了我。「有時候我就算在家也會開著機器,」她解釋道,「這樣我在接起來之前就能知道是誰了。自從上次和你通電話以來,錢斯一直沒找過我。」

「幾分鐘前我剛和他分開。」

「你見過他了?」

「我坐他的車兜風來著。」

「你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他車技很好。」

「我是說——」

「我知道你什麼意思。聽說你想離開他,他似乎並不是特別生氣。他向我保證說你沒什麼可害怕他的。按照他的說法,你根本不需要我給你打前鋒,只需要跟他直說就行。」

「嗯,對,他肯定會這麼說。」

「你不認為這是真的?」

「也許是。」

「他說他想聽你親口說,我猜他還想安排一下你搬出這套公寓的事宜。我不確定你怕不怕單獨見他。」

「我也不確定。」

「你可以鎖著門,隔著門和他談。」

「他有鑰匙。」

「門上沒有門鏈嗎?」

「有。」

「你可以插上。」

「有道理。」

「要我過來嗎?」

「不,沒這個必要。哦,你是要來拿剩下的錢,對吧?」

「等你先和他談完,一切都有了眉目再說。假如你希望他出現時你身邊有人陪著,我可以過去一趟。」

「他會今晚來找我嗎?」

「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去找你,也許他會打電話安排好所有事情。」

「他也許明天才會來。」

「嗯,要是你願意,我可以睡沙發。」

「你認為有這個必要嗎?」

「怎麼說呢,金,你認為有就有。要是你覺得不妥當——」

「你認為我有什麼要害怕的嗎?」

我思考片刻,回放我和錢斯在一起的場景,琢磨事後我內心的反應。「沒什麼,」我說,「我不認為有。但另一方面,我不太瞭解這個人。」

「我也一樣。」

「假如你緊張——」

「不,這樣太傻了,再說現在也很晚了。我正在看電視,等這部電影放完,我就去睡覺。我會掛上門鏈的。這是個好主意。」

「你有我的號碼。」

「對。」

「有事情發生就打給我,沒事情也儘管打。可以嗎?」

「當然。」

「你就安心吧,別胡思亂想,我覺得你花了本來沒必要花的錢,不過錢本來就是你私藏下來的,所以也無所謂。」

「太對了。」

「重點在於,我認為你已經脫鉤了。他不會傷害你的。」

「我猜你說得對,明天我再打給你吧。還有,馬特?謝謝。」

「去睡會兒吧。」我說。

我回到樓上,嘗試接受我自己的建議,然而我精神過度興奮。最後,我放棄了努力,起來穿上衣服,拐過路口去阿姆斯特朗酒館。我本來想吃點東西,但廚房已經打烊。翠娜說要是我想吃,她可以給我拿塊派。我不想吃派。

我想要兩盎司波本威士忌,純的,然後在咖啡裡再加兩盎司,我想不到任何狗孃養的好理由不這麼做。這點酒不會讓我喝醉,也不會把我送回醫院。上次進醫院是不加控制地從早喝到晚的結果,而我已經得到了教訓。我以後不可能再那麼喝酒了,那麼喝會危害我的生命,我沒有這個意願。睡前小酌和狂喝濫飲之間有一條相當明顯的分界線,但區別究竟在哪兒呢?

醫生命令我九十天內不得飲酒。你必須在九十天內參加九十次戒酒會活動,每天遠離當天的第一杯酒。過了九十天後,你自己決定接下來該怎麼做。

上一次喝酒是星期天晚上。從那天起我已經參加了四次活動,假如今天不喝酒就睡覺,那我就堅持到第五天了。

所以呢?

我喝了一杯咖啡,回旅館的路上,我在希臘熟食店買了乳酪起酥麵包和半品脫牛奶。回到房間裡,我吃掉麵包,喝了幾口牛奶。

我關燈上床。現在我堅持五天了,所以呢?

小沃爾克·史密斯·羅賓遜和雷·查爾斯·倫納德都是著名拳手,外號都是「甜蜜射線」(sugarray)。

易卜生:挪威戲劇家,娜拉是其作品《玩偶之家》的女主人公。原本生活幸福的娜拉發現自己是丈夫的傀儡,於是決定離家出走。該劇在娜拉離家關門之後落幕,人們不知道娜拉此後的境遇如何。——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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