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邊吃早飯邊看報紙。科羅納的房管局警察依然情況危急,但醫生說他應該能活下來。他們說他身上某些部位有可能癱瘓,或許是永久性的,然而現在下定論還為時過早。
中央車站裡,有人搶劫把全副身家拎在購物袋裡的流浪婦人,搶走了她三個購物袋中的兩個。布魯克林的格雷夫森德,一對父子在躲避追殺,他們有販賣淫穢物品的案底,報紙稱他們與有組織犯罪有關聯,兩人跳下一輛轎車,跑進他們見到的第一幢房屋裡。追殺者用多把手槍和一把霰彈槍對他們開火。父親負傷,兒子身亡;那幢屋子的住戶剛搬進去,年輕的妻子及母親正在門廳壁櫥裡掛衣服,霰彈槍射出的大量彈丸打穿門板,轟掉了她的半個腦袋。
戒酒會在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會辦午間活動,每週六次。講話的人說:「我跟你們說說我是怎麼來這兒的吧。一天早晨我醒來,我對自己說:‘哎,多好的一個日子啊,我這輩子感覺都沒這麼好過。我健康得沒法說,婚姻無比美滿,職業生涯蒸蒸日上,精神狀況不可能比現在更好了。我覺得我該去參加戒酒會。’」
房間裡鬨堂大笑。他講完後,他們沒有輪流發言。誰舉起手,講話者就會把接力棒交給誰。一個小夥子羞答答地說他剛到九十天。他得到了許多掌聲。我考慮要不要舉手,思考我能說些什麼。但我能想到的話題只有格雷夫森德的那個女人,還有盧·魯丹科被撿回家的電視機炸死的母親。然而這兩條人命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我還沒想到該說什麼呢,今天的時間就到了,我們全體起立念主禱文。這樣也不錯。我反正多半也鼓不起勇氣舉手發言。
活動結束後,我在中央公園走了一會兒。太陽總算露面了,這是一週以來的第一個好天氣。我走了很長一段路,看著年輕的、慢跑的、騎車的和滑溜冰鞋的人們,儘量用這些健康而純潔的能量沖淡每天早晨在報紙上顯出真容的這座城市的黑暗面目。
兩個世界也會重疊。有些騎車人的腳踏車會被搶走;有些漫步的情侶回到家裡會發現公寓遭竊;有些大笑的年輕人會去搶劫、開槍或動刀子,有些會被搶劫、中槍或挨刀子。你想從中梳理出什麼邏輯,得到的只會是一場頭痛。
從哥倫布圓環走出公園的路上,一個穿棒球衫的流浪漢攔住我,他有一隻眼睛呈乳白色,他問我要一毛錢買一品脫劣酒。我們左邊幾碼開外,他的兩個同伴在分享一瓶午夜快車,饒有興致地望著我們的交流。我本來想叫他滾開,卻掏出一塊錢給了他,連我自己都為之吃驚。也許我是不願當著他朋友的面羞辱他吧。他連聲說謝謝,熱情得超過了我的承受範圍,然後我猜他在我臉上看見了些什麼,嚇得他閉上了嘴。他一步一步退開,我穿過馬路,走向我住的旅館。
沒有我的信件,但有一條留言叫我打給金。前臺應該把來電時間標在字條上,但這兒畢竟不是華道夫酒店。我問他記不記得來電時間,他說不記得。
我打給她,她說:「天哪,我就在等你打過來。你過來一趟好嗎?來取我欠你的錢。」
「有錢斯的訊息了?」
「他一小時前來過,所有事情都談好了。你能過來嗎?」
我讓她給我一個小時。我上樓,沖澡,刮臉。我換上體面衣服,然後覺得我不喜歡我穿的這一身,又換了一套。正在手忙腳亂打領帶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我在幹什麼。我這是在為約會梳妝打扮。
我不得不大聲嘲笑自己。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離開旅館。她住在默裡山三十八街上,第三大道和萊剋星頓大道之間。我走到第五大道坐公共汽車,下車後向東走完剩下的路。她住在一幢戰前的公寓樓裡,紅磚門臉,上下共十四層,大堂地面鋪瓷磚,有盆栽棕櫚樹。我向門童報上姓名,他通過內線電話打給樓上,確定有人在等我,然後指點我去坐電梯。他的言談舉止裡有著蓄意的不動聲色,我猜他知道金是幹什麼的,以為我是嫖客,儘量不露出自鳴得意的訕笑。
我在十二樓下電梯,走向她的房間。我快走到的時候,門開了。她站在那兒,門框包圍著她的身形,金色的髮辮、湛藍的眼睛和高高的顴骨,一瞬間我彷彿看見她被雕刻在維京海盜船的船頭上。「天哪,馬特。」她說,伸出手臂擁抱我。她和我身高差不多,她使勁摟住我,我感覺到她堅實的胸部和大腿壓在我身上,認出了她馥郁芬芳的香水味。「馬特,」她說,拉著我進房間,隨手關上門,「上帝啊,我太感謝伊萊恩了,因為是她建議我聯絡你的。知道你是我的什麼嗎?你是我的英雄。」
「我從頭到尾只是找他談了談。」
「不管你做了什麼,總之成功了。我在乎的只有這個。請坐,放鬆一下。喝點什麼嗎?」
「不了,謝謝。」
「咖啡?」
「好,要是不太麻煩的話。」
「快坐下。是速溶的,沒關係吧?我這人太懶,不會煮真正的咖啡。」
我說速溶的就很好。我坐在沙發上,等她去泡咖啡。這個房間很舒服,雖然沒幾件傢俱,但裝飾得頗為迷人。音響在播放輕柔的爵士鋼琴獨奏。一隻黑貓小心翼翼地從拐角伸頭看我,隨即從我的視線中消失。
咖啡桌上有幾本最新的雜誌——《人物》《電視指南》《時尚》《博物》。音響上方的牆上掛著一幅帶框的海報,宣傳的是幾年前在惠特尼藝術館舉辦的霍珀畫展。另一面牆上掛著一對非洲面具。鋪地板的橡木用石灰處理過,中央區域鋪著一塊斯堪的納維亞地毯,地毯上是藍色和綠色的旋渦狀抽象圖案。
她端著咖啡回來時,我正在欣賞這個房間。她說她真希望能留下這套公寓。「但另一方面,」她說,「留不下反而更好,不是嗎?我是說,繼續住在這兒,某些人會找上門來。你懂的,男人。」
「當然。」
「再說這些東西也都不是我的。我是說,整個房間裡我自己選的東西只有那張海報。我去參觀畫展,想帶點紀念品回家。那位畫家描繪孤獨的方式——人們待在一起,但心不在一起,各自看著不同的方向——它吸引住了我,真的。」
「你搬出去以後住在哪兒?」
「一個好地方。」她說得很有信心。她靠著我在沙發上坐下,一條長腿疊起來墊在底下,咖啡杯擱在另一條腿的膝頭。她穿著去阿姆斯特朗酒館時的那條酒紅色牛仔褲,上身是檸檬黃的毛衣。毛衣底下似乎什麼都沒穿。她光著腳,腳指甲和手指甲一樣塗成茶色波爾圖酒的顏色。她本來穿著家居拖鞋,但坐下前先把它們踢到了一旁。
我欣賞著她雙眼的湛藍色,方形切割的戒指的碧綠色,視線不由自主地落在地毯上。有人似乎選取了那兩種顏色,用打蛋器把它們攪在一起。
她吹了吹咖啡上的熱氣,喝一小口,俯身把杯子放在咖啡桌上。她的香菸擺在那兒,她拿起來點了一支。她說:「我不知道你對錢斯說了什麼,但他似乎對你印象很深。」
「我不知道為什麼。」
「今天上午他打電話來,說他要過來一趟,他敲門的時候,我掛著門鏈,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知道我沒必要害怕他。有時候你就是會憑直覺知道事情,你明白吧?」
我明白,非常明白。波士頓勒殺魔從來不需要破門而入,受害者全都是開門請他進去的。
她抿緊嘴唇,吐出一根菸柱:「他非常和藹。他說他沒意識到我不開心,更不想違揹我的意願扣留我。他似乎很難過,因為我居然會覺得他是那種人。知道嗎?他說得我都快產生負罪感了。他說得我覺得我在犯一個巨大的錯誤,我捨棄了什麼好東西,等我發現無法挽回的時候會後悔的。他說,‘你知道的,我從不接受姑娘吃回頭草’,我心想,天哪,我這下可沒退路了。你能想象嗎?」
「應該能。」
「因為他就是這麼會騙人。就好像我放棄了一份最好的工作,白白扔掉存下的企業退休金。明白嗎?也太扯了!」
「你什麼時候必須搬出這套公寓?」
「他說月底之前,我應該不到月底就會走。收拾行李沒什麼難的,這些傢俱沒一件屬於我。我只有衣服和唱片,還有霍帕的海報。說到這個,你知道嗎?我覺得海報不如就留在這兒好了,我不覺得自己想留下這段回憶。」
我喝了兩口咖啡。咖啡不像我喜歡的那麼濃。唱片上一首曲子結束,接下來是首鋼琴三重奏。她又說起我給錢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想知道我怎麼會聯絡上你的,」她說,「我混過去了,就說你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他說我沒必要僱你,直接和他談就行。」
「也有可能是真的。」
「或許吧,但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就算我能鼓起勇氣,開口和他談,聽完他的一席話,我會慢慢回心轉意,這個想法會被撂到一邊。然後我會任憑它扔在那兒,你明白的,因為假如不直截了當說出口,他會想方設法讓我覺得離開他是不被允許的行為。他未必會說:‘聽著,婊子,你給我乖乖待著,否則我就劃了你的臉。’他未必會這麼說,但聽在我耳朵裡就是這個意思。」
「你今天聽到這個意思了嗎?」
「沒有。重點就在這兒。我沒有。」她的手抓緊了我手腕上方的部位,「哦,免得我忘記了。」她說,她從沙發上起身,我的手臂承擔了她的部分重量。她走到房間的另一頭,開啟手包翻了一會兒,然後回到沙發上,遞給我五張百元大鈔,很可能就是三天前我還給她的那五張。
她說:「似乎應該有點獎賞的。」
「你付我的已經夠多了。」
「但你完成得太出色了。」
她一條胳膊搭在沙發靠背上,身體湊近我。我看著她盤在頭上的金色髮辮,想到我認識的一個女人,那是一位雕塑家,在翠貝卡區有一間工作室。她雕過一尊美杜莎頭像,女妖的頭髮是無數條小蛇,金和簡·基恩的那尊雕像一樣,有著寬闊的眉頭和高高的顴骨。
但表情不一樣。簡的美杜莎看上去失望得無以復加,金的面容更加難以看懂。
我說:「那是隱形眼鏡嗎?」
「什麼?哦,你說我的眼睛?不,本來就是這個顏色。有點奇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