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八百萬種死法》小說信息

第14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怎麼轉移?」

「也許他認為,當我們知道他僱了你,就會以為他肯定沒殺人。」

「但你並不這麼認為。」

「對。」

「你認為他真會這麼想?」

「我怎麼可能知道一個嗑藥的黑鬼皮條客怎麼想?」

「你認為他嗑藥了?」

「他的錢總得有個去處吧,你說呢?不太可能是用來買鄉村俱樂部的會員或者慈善舞會的包廂。來,我有個問題想問你。」

「你說。」

「你認為存在他沒有殺她的可能性嗎?僱兇殺人也算在內。」

「我認為有一定的可能性。」

「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他僱了我。僱我不是為了轉移視線,因為他身上本來就沒視線。你自己說過你們不會繼續盯著他,你打算撂下這個案子,去查別的事情。」

「但他未必知道。」

我沒接這個話茬。「換個角度看,」我循循善誘,「假設我從沒打過電話給你。」

「哪個電話?」

「剛開始的第一個電話。假設你不知道她打算脫離她的皮條客。」

「就算不從你這兒聽說,我們也會從其他渠道知道。」

「哪兒?金已經死了,而錢斯不會主動來報告。我不確定世上還有沒有其他人知道。」除了伊萊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牽扯進來,「我不認為你有可能知道,至少不會立刻知道。」

「所以?」

「所以,現在你會如何看待這個案件?」

他沒有立刻回答。他低頭看著幾乎喝空的酒杯,額頭中央皺出了兩道縱紋。他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會覺得這是起什麼案件?」

「就是你打電話前我們的看法。變態狂。說起來,你知道我們現在不能這麼叫他們了嗎?一年前局裡出來一個強制規定,從今往後我們不能叫他們變態狂了,而是要叫edp。」

「edp是什麼?」

「情緒失常人員。中央街某個渾球吃飽了沒事幹想出來的。城裡的精神病多得連瘋人院都關不下了,我們最關心的卻是該怎麼稱呼他們。我們不想傷害他們的感情。不,我認為就是個變態狂,現代版本的開膛手傑克。他打電話召妓,請她進門,大卸八塊。」

「假如真是個變態狂呢?」

「那你就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了。你指望採集的某件物證能撞上大運。在這個案子裡,指紋毫無用處,那是間人來人往的酒店客房,能採到一百萬個潛指紋,根本無從查起。要是有個血手印就好了,你知道它肯定屬於兇手,但我們的運氣沒那麼好。」

「就算有——」

「就算有,單獨一個指紋也無法說明任何問題,除非我們本來就有嫌犯。光靠一個指紋,你沒法從華盛頓判定兇手的身份。他們總說遲早能做到,但——」

「這話已經說了好些年。」

「但美夢還沒成真。以後也許會,但我再過六年就熬到頭了,我要去亞利桑那。沒有可供追查的物證,我猜我們只能等瘋子再次犯案了。你會再碰到幾起手法相同的案件,他遲早會搞出紕漏,被你抓住,然後你發現他和銀河酒店的某幾個潛指紋對得上,你就總算能立案了。」他喝光杯裡的酒,「然後他認過失殺人罪,求輕判,頂多三年就能出來,到時候繼續殺人,但我沒興趣再從頭做一遍了。我向上帝發誓,我沒興趣再從頭做一遍了。」

下一輪我請。先前是酒精激起他的義憤,讓他覺得用皮條客的錢買酒喝很丟人,這會兒依然是酒精消解了他的情緒。他顯然已經醉了,但你必須有經驗才能發現。他眼神發直,整個神態都帶著與之相配的呆滯。這是一場典型的酒鬼交談,兩個醉漢彬彬有禮地大聲自言自語,而他盡責地扮演著他在其中的角色。

假如他喝一杯我也喝一杯,我就不可能注意到這些。然而我是清醒的,隨著酒精逐漸控制住他,我感覺我和他之間的鴻溝越拉越遠。

我竭力把交談留在金·達吉南的話題上,但我做不到。他想談紐約所有出了毛病的東西。

「你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湊近我說,壓低聲音,就好像這會兒酒吧裡除了我們和酒保還有其他人,「我告訴你到底為什麼。是黑鬼。」

我沒說話。

「還有西崽。黑人和西班牙裔。」

我說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理也不理。「你聽著,別說話。」他說,「我認識一個人,我和他經常搭檔辦案,拉里·海恩斯是他的名字,也許你認識——」不,我不認識,「——他能有多好就有多好。我肯定把我的命託付給他。媽的,我已經把我的命託付給他了。他黑得像煤球,但無論局裡還是局外,我都沒見過比他更好的人。然而這和我說的事情沒關係。」他用手背擦擦嘴。「你看,」他說,「你坐過地鐵嗎?」

「非坐不可的時候就坐。」

「唉,媽的,有的選的時候誰會去坐?那東西就是這座城市的縮影,裝置成天出故障,車廂被噴漆塗得一塌糊塗,尿騷味直衝鼻子,車務警拿底下的罪犯一點辦法都沒有,但你知道我想說什麼嗎?媽的,我坐上地鐵,左右看看,知道我在哪兒嗎?我他媽在外國。」

「什麼意思?」

「我是說周圍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裔,或是東方人,中國移民如今那叫一個蜂擁而至,還有韓國人。韓國人現在都算完美市民了,他們把像樣的蔬果超市開遍全城,他們一天工作二十個小時,送孩子上大學,但他們全都是陰謀的一部分。」

「什麼陰謀?」

「唉,媽的,這話聽上去既無知又偏執,但我就是忍不住。這兒曾經是座白人的城市,現在有時候我覺得我是全城僅剩下的唯一一個白人。」

寂靜越拖越長,然後他說:「如今他們在地鐵裡抽菸,你發現了嗎?」

「我發現了。」

「以前可沒有。一個人也許會用消防斧砍死他爹媽,但絕對不敢在地鐵車廂裡點菸。如今你會看見中產階級的人點起香菸,噴雲吐霧。就在最近這幾個月。你知道是怎麼開始的嗎?」

「怎麼開始的?」

「記得一年前嗎?一個人在path地鐵上抽菸,一名path乘警請他滅掉,那傢伙掏出手槍,當場打死警察。記得嗎?」

「記得。」

「然後就開始了。你讀到這篇報道,無論你是誰,是警察還是普通市民,都不會急著叫過道對面的那傢伙別他媽抽菸了。於是幾個人點菸抽,沒人阻止,跟著學的人越來越多,入室盜竊這種大案報警都是浪費時間了,誰他媽還在乎在地鐵車廂裡抽菸的人呢?你不執行法律,人們就不會再尊重它。」他皺眉道,「但你想想那位path乘警。你喜歡他那種死法嗎?你叫一個人別抽菸,結果砰的一聲,你死了。」

我不由自主地說起魯丹科的母親,她死於炸彈爆炸,就因為她的朋友搬了一臺不該碰的電視機回家。我們就這樣交換恐怖故事。他講述一位社工被騙上公寓樓屋頂,遭到輪姦,最後被扔下去摔死。我回憶一篇我讀到過的報道,一個十四歲少年被一名同齡少年開槍打死,兩人互相不認識,兇手堅稱受害者嘲笑他。德金講了幾個最終以命案告終的虐待兒童案例,還有一個男人悶死了女朋友的未成年女兒,因為每次兩個人去看電影,他都要花錢請保姆看孩子。我提到格雷夫森德的那個女人,正在壁櫥裡掛衣服的時候被霰彈槍打死。我們的交談裡瀰漫著「看看誰厲害」的味道。

他說:「市長覺得他找到了答案。死刑。把黑椅子給我拉回來。」

「你覺得能成功嗎?」

「公眾無疑希望這樣。死刑有一個你沒法否認的好處,那就是在你電死一個渾球后,至少你知道他不會再犯法了。去他媽的,我會投贊成票。把椅子拉回來,電視直播該死的處決,插廣告掙錢,多僱幾個警察。想知道一個秘密嗎?」

「什麼?」

「我們其實有死刑,但處決的不是殺人犯,而是普通市民。你走在馬路上,死於非命的可能性高於兇手上電椅的可能性。咱們每天都有五次六次七八次死刑呢。」

他的嗓門越來越大,酒保這會兒在聽我們的交談。我們把他的注意力從電視節目上吸引了過來。

德金說:「我喜歡電視機爆炸的那個案子,真不知道我怎麼會錯過它。你以為你一個個全都聽說了,但總有你不知道的新鮮事,對吧?」

「我看是的。」

「這座赤裸都市有八百萬個故事,」他吟誦道,「記得這個節目嗎?幾年前電視上播的。」

「記得。」

「每一集結尾都是這句臺詞。‘這座赤裸都市有八百萬個故事。剛才這個就是其中之一。’」

「記得。」

「八百萬個故事,」他說,「知道這座城市能給你什麼嗎?這座操蛋的赤裸都市,狗孃養的臭屎坑?知道它能給你什麼嗎?八百萬種死法。」

我拉著他走出酒吧。來到外面,冷颼颼的夜風一吹,他沉默下去。我們繞著幾個街區轉了一圈,最後回到警察局門前的那條路。他的車是輛水星,已經開了幾年。邊邊角角有些磕碰的痕跡。車牌最前面幾個字母告訴其他警察,這是一輛警務車,不能開罰單。比較有經驗的江湖人也能認出這輛車屬於警察。

我問他能不能開車,他沒把這個問題當回事。他說:「你是什麼人,警察嗎?」他忽然想到這句話有多麼荒謬,於是放聲大笑。他抓住開啟的車門支撐身體,笑得直不起腰,趴在車門上前後搖晃。「你是什麼人,警察嗎?」他說,吃吃笑,「你是什麼人,警察嗎?」

這種情緒轉瞬即逝,就像電影裡的快速剪輯。他立刻變得嚴肅,看似清醒,他眯著眼睛看我,下巴向前伸,活像一隻牛頭梗。「聽著,」他說,聲音低沉而兇狠,「別他媽那麼高人一等,明白了嗎?」

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你這個自命清高的渾球。狗孃養的,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

他啟動車子,然後開走。就我所能看到的,他似乎開得挺正常。希望他要開的路不算太遠。

情緒失常人員:英文為emotionallydisturbedperson,縮寫即是edp。——編注

中央街:曼哈頓的一條街道,匯聚了紐約的多個法院和政府部門。

「這座赤裸都市有八百萬個故事」是劇集《赤裸都市》(nakedcity,1958—1963)的著名臺詞。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