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走回我住的旅館。酒鋪子都打烊了,但酒吧還開著。我沒費什麼力氣就從它們門口走過,也抵抗住了五十七街假日酒店門口兩側站街女郎的誘惑。我對雅克布點點頭,他說沒有電話找我,然後我上樓回房間。
自命清高的渾球。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他喝得爛醉,酒鬼袒露了過多自我之後,總會展示出這種防禦性的好戰態度。他的話未必有什麼深意。他對任何一個酒伴都有可能這麼說,甚至對黑夜本身也這麼說。
但這些話依然在我腦海裡迴盪。
我上床,但睡不著,我爬起來,開啟燈,坐在床沿上,拿出我的筆記本。我讀了一遍我寫的幾條筆記,然後寫下我們在第十大街酒吧裡談到的幾個要點。我又寫了幾條我自己的想法,像貓玩毛線團似的琢磨我的各種念頭。思考過了效用遞減點之後,相同的念頭開始自我重複,於是我放下筆記本。我拿起一本平裝本小說,這是我早些時候買的,但一直讀不進去。同一個段落我讀了一遍又一遍,卻始終不得要領。
幾個小時以來的第一次,我真的想喝酒了。我感到焦慮和暴躁,想改變這種狀態。離旅館三個門牌號的地方有一家熟食店,他們的冰櫃裡裝滿啤酒,區區啤酒不可能把我喝斷片兒,對吧?
我待在原處不動。
錢斯沒問我為什麼接受他的委託,德金認為錢是合理的驅動因素,伊萊恩願意認為我查案是因為我就愛幹這一行,正如她滿足嫖客,上帝赦免罪人。這些都是正確的,我確實需要錢,而查案是我這輩子唯一會做的事情,大體而言就算是我的職業。
但我還有另一個動機,這個動機也許更加根本。尋找殺死金的兇手能讓我暫時不喝酒。
至少暫時如此。
我醒來時陽光普照。我洗澡刮臉,等我走到街上,太陽已經躲在了大大小小的成團陰雲背後。一整天裡,陽光就這麼時隱時現,好像管事的傢伙不想認真上班。
我吃了頓簡單的早餐,打了幾個電話,然後走向銀河都會酒店。為查爾斯·瓊斯登記入住的前臺人員不當班。我讀過案卷裡他的詢問報告,並不認為我能從他嘴裡問出什麼警察還不知道的情況。
一名經理助理給我看瓊斯的登記卡。他在標著「姓名」的一欄用印刷體填了「查爾斯·歐文·瓊斯」,在「簽名」一欄用大寫黑體填了「瓊斯」。我問助理這是怎麼一回事,他說這種不一致很常見。「人們在一欄裡填全名,在另一欄裡填簡稱,」他說,「兩者都合法。」
「但這不是簽名。」
「怎麼不是了?」
「他用的是印刷體。」
他聳聳肩。「有些人寫什麼都用印刷體,」他說,「這位先生打電話訂房,預付現金結清費用。在這種情形下,我不認為我們的員工會糾纏簽名的問題。」
這並不是我的重點。我意識到瓊斯刻意避免了留下筆跡樣本,我覺得這一點很有意思。我看著他用印刷體拼寫的全名,不由自主地心想道,查爾斯(charles)和錢斯(chance)的前三個字母是一樣的。老天在上,這到底意味著什麼呢?還有,我為什麼要想方設法攀扯我的委託人?
我問這位瓊斯先生過去幾個月有沒有入住過。「過去一年肯定沒有,」他向我保證,「以前的登記資料按字母順序儲存在我們的電腦裡,有一位警探已經查過了。要是您沒有其他——」
「除了他,還有多少客人用大寫字母簽名?」
「不知道。」
「可以讓我查一下過去兩三個月的登記卡對吧。」
「找什麼呢?」
「像這位老兄一樣的印刷體簽名。」
「呃,我看恐怕不行,」他說,「你知道你說的是多少張登記卡嗎?我們酒店有六百三十五間客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個月的登記卡就超過一萬八千張。」
「除非所有客人都只住一個晚上。」
「平均停留時間是三晚。即便如此,一個月也有六千多張登記卡,兩個月就是一萬兩千張。你知道看一萬兩千張登記卡需要多久嗎?」
「一個人每小時應該能看完幾千張,」我說,「我們要做的僅僅是掃一眼簽名,區分手寫體和大寫印刷體。因此也就是幾個小時的事情。我可以自己看,或者你找幾個你的人一起看。」
他搖搖頭。「我沒這個權力,」他說,「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儘管我很願意幫忙,但我在這兒的職權是受限制的。假如警方提出正式要求——」
「我明白我這是在求人幫忙。」
「假如這是我能幫的那種忙——」
「我知道我這是強人所難,」我繼續道,「我當然願意花錢補償其中牽涉到的時間。時間,還有種種不便。」
換一家比較小的旅館,這一招多半能奏效,但在這兒我純屬是浪費時間。我覺得他甚至沒意識到我企圖賄賂他。他又說了一遍,假如警方替我提出這個要求,那麼他很樂意幫忙,這次我放棄了。我轉而問我能不能借用一下瓊斯的登記卡,做個影印件,很快就還給他。
「哦,我們這兒就有影印機,」他說,很高興終於能幫上我的忙了,「稍等。」
他帶著影印件回來,我說謝謝,他問還有什麼能效勞的,聽語氣他很確定應該沒有了。我說,我想看一眼她遇害的房間。
「但警方已經勘查完了,」他說,「房間現在處於整修期。地毯必須重鋪,你明白的,還要粉刷牆壁。」
「我還是想看一眼。」
「沒什麼可看的,真的。房間裡今天好像在施工。我記得粉刷已經完成了,但鋪地毯的——」
「我保證不會礙事。」
他給我一把鑰匙,放我單獨上樓。我找到房間,恭喜自己這個偵探還寶刀未老。門鎖著,鋪地毯的工人似乎去吃午飯了。舊地毯已經搬走,新地毯鋪了三分之一面積,剩下的幾卷放在一旁等待鋪設。
我在房間裡待了幾分鐘。誠如那位經理助理所說,確實沒什麼可看的。房間裡既沒有傢俱,也沒有金留下的任何痕跡。新粉刷過的牆面整潔如新,衛生間簡直光可鑑人。我像通靈術士似的走來走去,嘗試通過指尖捕獲感應。只可惜即便感應存在,它們也躲過了我的偵測。
窗戶對著下城區,其他摩天大樓的外立面擋住了視野。朝著下城區方向望去,我在兩幢大樓之間的縫隙中瞥見了世貿中心。
她有時間眺望窗外嗎?瓊斯先生眺望窗外了嗎?在事前或者事後?
我搭地鐵去下城區。車廂是新投入使用的,內飾是黃色、橙色和茶色的怡人配色,然而塗鴉者已經嚴重毀壞了它,用他們那些難以辨認的簽名覆蓋了每一塊表面。
我沒看見有人抽菸。
我在西四十街下車,先向南再向西走,最後來到莫頓街,弗蘭·謝克特在一幢四層的褐砂石屋子頂樓有一套小公寓。我按她的門鈴,在內線電話裡報上姓名,大門的電子鎖開了,我走進前廳。
樓梯間裡充滿氣味,底樓有烘焙氣味,半中間的樓層有貓砂氣味,而頂樓是不可能認錯的大麻氣味。我覺得你可以根據樓梯間裡的氣味分佈給建築物做剖面圖。
弗蘭在門口等我。她的淺棕色捲髮剪得很短,襯托著一張娃娃圓臉。她有個紐扣般的圓鼻頭,嘴巴微微噘起,面頰鼓得連花栗鼠見了都會嫉妒。
她說:「嗨,我是弗蘭。所以你就是馬特了,我能叫你馬特嗎?」我說當然可以,她伸手搭在我的胳膊上,領著我進門。
房間裡的大麻氣味更加濃郁。這套公寓裝修成工作室樣式,是一個大房間,一側牆邊是橫列的小廚房。傢俱有帆布躺椅、帶靠墊的沙發、幾個裝配成架子用來放書報衣物的塑膠牛奶箱和鋪著人造毛皮的大號水床。水床頂端的牆上掛著一張帶畫框的海報,畫面裡是個室內場景,從壁爐裡開出了一個火車頭。
我拒絕了酒,接受了一杯無糖汽水。我拿著飲料坐在沙發上,沙發坐起來比看上去舒服。她坐進帆布躺椅,它肯定也比看上去舒服。
「錢斯說你在調查金的事情,」她說,「他說無論你問什麼我都得照實回答。」
她說話間帶著那種小女孩的氣音,我不確定有幾分是存心裝出來的。我問她對金有什麼瞭解。
「沒什麼瞭解。我見過她幾次,有時候錢斯會同時帶兩個姑娘去吃飯或看演出。我猜這次那次地加起來,我應該見過她們所有人。我只見過一次唐娜,她嗑了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就好像迷失在太空。你見過唐娜嗎?」我搖搖頭。「我喜歡桑妮。我不確定我們算不算朋友,但要是我想聊天,就會打電話給她。我每週打一兩次電話給她,或者她打給我,總之我們就聊天。」
「但你從沒打給過金?」
「嗯,對,我連她的號碼都沒有。」她想了想,「她的眼睛很漂亮,我閉上眼睛都能見到那個顏色。」
她的眼睛很大,顏色介於棕色和綠色之間。她的睫毛長得不尋常,我覺得多半是假的。她個子不高,體形放在拉斯韋加斯的歌舞女郎裡就是所謂的「小馬」。她穿褪色的李維斯牛仔褲,褲腳管捲起來,上身是桃紅色的套頭衫,緊緊包裹著豐滿的胸部。
她不知道金打算離開錢斯,她覺得這個訊息很有意思。「嗯,我能理解,」她思考片刻後說,「他其實不怎麼在乎她,你知道嗎?你不會想一直跟著一個不在乎你的男人。」
「你為什麼說他不在乎她?」
「從各種小地方能看出來。我覺得錢斯樂意留著她,因為她不惹麻煩,又能掙錢,但錢斯對她沒有任何感情。」
「他對其他人有感情嗎?」
「他對我就有感情。」她說。
「對其他人呢?」
「他喜歡桑妮。人人都喜歡桑妮,和她做伴很開心。我不知道錢斯在不在乎她。還有唐娜,我確定他不在乎唐娜,但我同樣不認為唐娜在乎他。我覺得他們雙方都純粹是買賣關係。唐娜,我不認為唐娜在乎任何人,我不認為她知道世界上還有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