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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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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的貨色。」

「她和皮條客分手,對男朋友說她自由了,結果他一下子驚慌失措?」

「對,我在往這個方向動腦子。」

「然後操起大砍刀發瘋?你描述的是個更願意和老婆待在家裡的男人,你覺得這符合你的想法嗎?」

「我不知道。」

「你確定她有男朋友嗎?」

「不確定。」我承認道。

「還有這些登記卡。查爾斯·o.瓊斯和他的各種化名——假如他真有的話,你認為追下去能查到什麼嗎?」

「有可能。」

「馬特,我問的不是這個。」

「那麼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認為追下去能查到任何東西。」

「但你依然認為值得一試。」

「我很樂意自己去查銀河酒店的登記卡,」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時間,可惜那傢伙不肯鬆口。」

「我覺得我們可以查一下登記卡。」

「多謝了,喬。」

「另外一項調查應該也能幫你。附近區域的一流商業酒店,過去六個月或者多久的姓瓊斯的登記資訊。你要的就是這個?」

「沒錯。」

「屍檢顯示她的喉嚨和食道里有精液,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

「我昨晚在報告裡看見了。」

「他先讓她為他口交,然後操起他的童子軍手斧,把她大卸八塊,但你還覺得這人是她的男朋友。」

「精液有可能來自早些時候的性接觸。她是妓女,最不缺的就是性接觸。」

「也可能,」他說,「你知道嗎?他們現在能給精液定型了。當然沒指紋那麼精確,而是更像血型,能成為有價值的間接證據。但你說得對,根據她的生活方式,就算精液定型不符合一個人的取樣,也無法排除他的嫌疑。」

「就算符合,也無法落實他的嫌疑。」

「對,但肯定能讓他好好地頭痛一下。真希望她抓傷了他,指甲底下有上皮組織。這種證據向來有用。」

「可惜沒那麼多好事。」

「那是當然。既然她給他口交,你會覺得她的牙縫裡也許會留下他的一兩根毛髮,但麻煩就麻煩在她實在太淑女了。」

「這個也算麻煩,行吧。」

「而我的麻煩在於我居然開始相信這裡面真有個案子了,而兇手躲在彩虹的另一頭。我的辦公桌上堆滿了我沒空看的檔案,你卻逼著我來查這件爛事。」

「你想一想要是破案了,你會顯得多麼光鮮。」

「功勞都歸我?」

「總要歸個什麼人吧。」

我還要打電話給三個妓女,桑妮、露比和瑪麗露。她們的號碼寫在我的筆記本上,但我這一天談過的妓女已經夠多了。我打給錢斯的應答服務,留言請他打給我。現在是星期五的晚上,也許他在麥迪遜花園看兩個年輕人互毆,還是說他只會去看基德·巴斯康的比賽?

我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詩,讀了又讀。腦海中,詩裡提到的所有顏色都帶著血色,鮮亮的動脈血,從猩紅色漸漸蛻變成鏽紅色。我提醒自己,唐娜寫這首詩的時候金還活著。那麼,我為什麼從唐娜的詩句中嗅到了一絲厄運的氣息?是她知道什麼內情,還是我見到了並不存在的幻影?

她沒提到金的金黃色頭髮,除非詩裡的陽光指代的就是這個。我看見她纏在頭上的金色髮辮,想到簡·基恩的美杜莎雕像。我不假思索地拿起電話打給她。我很久沒撥過這個號碼了,但記憶把號碼硬塞給我,就像魔術師從觀眾身上變出來一張撲克牌那樣。

電話鈴響了四聲。我正要結束通話,卻聽見了她的聲音,她音調低沉,有點喘息。

我說:「簡,是我,馬特·斯卡德。」

「馬特!頂多一個小時前我才想到過你。稍等一下,我剛進門,讓我脫掉大衣……好了。你最近怎麼樣?很高興能聽見你的聲音。」

「我過得挺好,你呢?」

「哦,情況正在好轉。一次堅持一天。」

哈,這些朗朗上口的標語。「還去參加那些活動嗎?」

「嗯哼。事實上,剛參加完一個回來。你怎麼樣?」

「還不壞。」

「那就好。」

今天星期幾來著?星期五?星期三、四、五。「我堅持三天了。」我說。

「馬特,真是太了不起了!」

了不起在哪兒?「應該吧。」我說。

「你還去參加聚會嗎?」

「算是去吧,我不確定我有沒有為整個過程做好準備。」

我們聊了一會兒。她說我們也許有朝一日會在某次聚會上不期而遇,我承認存在這種可能性。她戒酒近六個月了,她已經做過幾次見證。我說找個機會聽聽她的故事肯定很有意思。她說:「聽?我的天,你就在故事裡。」

她想回去繼續做雕塑。戒酒期間她暫時擱置了所有工作,因為她很難讓黏土按照她的意願塑造形狀。但她正在努力,嘗試協調所有事情,戒酒擺在第一位,讓生活的其他部分按自己的步伐迴歸原樣。

我呢?嗯,我說,我有個案子,為一個熟人調查一件事的內情。我沒詳細解釋,她也沒逼問。對話慢了下來,裡面有幾次停頓,我說:「總之,我就是忽然想到要打個電話跟你問聲好。」

「馬修,我很高興聽見你的聲音。」

「說不定咱們哪天真的會遇上。」

「但願如此。」

我結束通話電話,想起在里斯本納德街她的公寓喝酒的情形,烈酒在我們的血管裡施行魔法,溫暖而甘醇的感覺淹沒了我。那是一個多麼愉快而甜蜜的夜晚啊。

你會在戒酒會活動上聽人們說:「我清醒時最差勁的日子也比酗酒時最快樂的日子強。」所有人使勁點頭,就像波多黎各人汽車儀表盤上的塑膠小狗玩偶。我想到我和簡共度的夜晚,看了一圈我這個彷彿牢房的小房間,努力琢磨為什麼今晚比那個夜晚更加美好。

我看看手錶。酒鋪子已經關門,但酒吧還有幾個小時才打烊。

我待在原處不動。外面,一輛巡邏車拉著警笛駛過。警笛聲逐漸消失,時間一分一秒流逝,然後我的電話響了。

是錢斯。「你在認真做事,」他讚許地說,「我收到了報告。姑娘們都挺配合吧?」

「她們都很好。」

「有進展嗎?」

「還很難說。你在這兒撿起一塊碎片,在那兒撿起一塊,但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它們能不能拼湊在一起。你從金的公寓拿走了什麼?」

「就一些錢,怎麼了?」

「多少?」

「幾百塊。她把現金放在梳妝檯最上層的抽屜裡,不是什麼藏東西的秘密地方,就是她習慣把錢放在那兒。我找了一圈,看她有沒有在哪兒藏私房錢,但我沒找到。我沒找到銀行存摺或保險箱鑰匙。你呢?」

「沒找到。」

「錢呢?當然了,誰找到就歸誰,我只是問問而已。」

「沒有錢。你只拿走了錢嗎?」

「還有一張夜總會攝影師給我和她拍的照片,沒理由把這東西留給警察。怎麼了?」

「我只是在瞎琢磨。你是在警察抓你前去的那兒嗎?」

「他們沒有來抓我,我是主動去投案的。對,我先去了那兒,事實上還好比他們早了一步,否則那幾百塊錢就不見了。」

也許吧,也許不會。我說:「你沒帶走那隻貓?」

「貓?」

「她有一隻小黑貓。」

「哦,對。我根本沒想到過那隻貓。不,我沒有帶走。要是我想到了,會放點食物給它吃。怎麼,貓不見了?」

我說不但貓不見了,貓砂盆也不見了。我問他去她公寓的時候貓在不在,但他不知道。他沒注意到有貓,但另一方面他也沒有特意去找。

「再說我動作很快,你明白的,進去出來還不到五分鐘。貓有可能從我腳邊走過,而我根本沒注意到。這有什麼重要的嗎?貓又不可能殺她。」

「當然。」

「你不認為她會帶貓去酒店,對吧?」

「她為什麼會這麼做?」

「不知道,老兄。我不知道咱們為什麼在談那隻貓。」

「肯定有人帶走了貓。她死後肯定有你之外的什麼人去過她的公寓,帶走了那隻貓。」

「你確定貓今天不在她家嗎?陌生人出現的時候,動物會受到驚嚇,會躲起來。」

「貓不在公寓裡。」

「有可能是警察來的時候自己跑掉了。門開啟,貓跑出去,再見了小貓咪。」

「我沒聽說過貓會帶走它的貓砂盆。」

「也許是鄰居帶走的。人家聽見它喵喵叫——貓就喜歡喵喵叫——不想看見它挨餓受凍。」

「鄰居會有她的鑰匙?」

「有些人會和鄰居交換鑰匙,免得自己被鎖在外面,也可能是鄰居找門童借了鑰匙。」

「很可能是這樣。」

「肯定是這樣。」

「我明天去問問鄰居。」

他輕輕吹了聲口哨:「你什麼線索都要追查,對吧?像貓這樣的小事,你也像狗咬骨頭似的不肯放過。」

「案子就是這麼查的。拖屁敲門。」

「什麼?」

「拖屁敲門,」我說,拼給他聽,「是‘拖著你的屁股給我到處去敲門’的縮寫。」

「哦,我喜歡這個說法。你再說一遍?」

我又說了一遍。

「‘拖著你的屁股給我到處去敲門。’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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