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就說得太謙虛了。」
「三個種族融合出一個絕世美女。但嚇人的還在後面。你開啟門,發現家裡沒人。你過來一下。」
我走到視窗,看她手指的方向。
「那是她家的窗戶,」她說,「你從我的公寓能看見她家。你會覺得我們肯定是好朋友,對吧?時不時到對方家裡坐坐,借一碗糖,抱怨一下經前綜合徵。你會這麼覺得,對吧?」
「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她永遠彬彬有禮,但根本心不在焉。這個女人不和人交往。我認識不少光顧過她的嫖客。說起來,我也給她介紹過幾個生意。比方說,一個男人說他對東方姑娘有性幻想,或者我告訴某個男人說我認識一個姑娘,他也許會喜歡。知道嗎?這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事情。他們會很感激,因為她非常美麗,有異國風情,我猜她在床上也挺有一套,但他們幾乎不會再回去找她。他們會去一次,為此感到高興,但肯定不會再去。他們會把她的號碼告訴夥伴,而不是自己再次打過去。我確定她很忙碌,但我敢打賭,她不知道回頭客是什麼,也肯定從來沒有過。」
瑪麗露身材苗條,深色頭髮,比平均個頭稍高一點,五官精緻,滿嘴小牙長得很整齊。她把頭髮向後梳,綰成一個髮髻——好像是這麼叫的——她戴著飛行員眼鏡,鏡片呈淡琥珀色。頭髮和眼鏡加起來,讓她顯得頗為嚴厲,她不可能沒有意識到這個效果。「要是我摘掉眼鏡,放下頭髮,」她在某個時候告訴我,「看上去會溫柔得多,遠不如現在這麼咄咄逼人,但有些嫖客就想要一個咄咄逼人的女人。」
至於金,她說:「我和她不熟。我和她們其實都不熟。那是什麼樣的一夥人啊!桑妮是個尋歡作樂的派對女郎,她覺得當妓女讓她的生活狀態飛躍了一大步。露比算是個患有孤獨症的成年人,不受人類心智的觸動。我確定她在私藏營業額,遲早要回澳門或塞得港,去開鴉片館。錢斯多半知道她在藏錢,也明智地決定隨她去。」
她拈起一塊乳酪放在脆餅上遞給我,然後自己也吃了一塊,再拿起紅葡萄酒品嚐。「弗蘭像是從音樂劇《奇妙城市》裡走出來的,是個有魅力的小瘋子。我叫她村裡傻妞。她把自欺欺人發展到了藝術形式的水平。為了支援她創造出的幻覺大廈,她不得不抽下成噸重的大麻。你還要可樂嗎?」
「不了,謝謝。」
「確定不想喝杯葡萄酒換換口味?或者勁更大的東西?」
我搖搖頭。收音機被調到了某個古典樂頻道,在背景裡播放不痛不癢的音樂。瑪麗露摘下眼鏡,對鏡片哈氣,用紙巾擦拭。
「至於唐娜,」她說,「那是妓女界對埃德娜·聖文森特·米萊的回應。我覺得詩歌對她的作用相當於弗蘭的大麻。她是個好詩人,你知道的。」
我帶著唐娜的詩,拿出來給瑪麗露看。她瀏覽詩句,皺起眉頭,幾道豎紋出現在腦門上。
「沒寫完,」我說,「她還要繼續加工。」
「我不知道詩人怎麼知道一首詩算是寫完了。畫家也一樣。他們怎麼知道什麼時候該停手?我非常困惑。這首詩寫的是金嗎?」
「對。」
「我不明白詩裡的意思,但肯定有些什麼,她想表達什麼。」她思忖片刻,像小鳥似的歪著腦袋。她說:「我猜我覺得金就像個妓女的原型。燦爛奪目的金髮美女,來自中西部北面,生來就要在黑人皮條客的懷裡走完人生。我實話實說,聽說她被殺後我並不吃驚。」
「為什麼?」
「我也不太確定。我受到震撼,但不吃驚。我猜我料到她會遇到什麼壞結局,而且很突兀。未必非得是謀殺案的受害人,但多半會被生活逼上絕路。比方說自殺,或者嗑藥加酗酒的某種自毀組合。倒不是說她喝得很多,據我所知她好像也不嗑藥。我猜我以為她會自殺,但被謀殺也差不多,對吧?抹掉她的生命。因為我沒法想象她永遠過這種日子。等她那質樸的天真勁頭被磨滅,她就沒法承受下去了。另一方面,我也看不出她要怎麼樣才能找到出路。」
「但她正在離開,她告訴錢斯說她想退出。」
「你確定嗎?」
「對。」
「錢斯是什麼反應?」
「他說這種事她說了算。」
「就這麼簡單?」
「似乎是的。」
「然後她被殺了。兩者之間有聯絡嗎?」
「我認為肯定有。我認為她交了個男朋友,我認為男朋友就是兩者之間的聯絡。我認為他就是金想離開錢斯的原因,我認為他也是她被殺害的原因。」
「可你不知道他是誰。」
「對。」
「有誰知道些什麼嗎?」
「目前還沒有。」
「嗯,我恐怕也幫不了你。我不記得我上次見到她是什麼時候,但我記得她眼睛裡閃著真愛的光芒。你這麼一說倒是對得上。一個男人把她拉進這種生活,也需要一個男人把她拉出去。」
然後她開始說她是怎麼入行的。我沒想過要問,但聽聽也沒什麼壞處。
蘇豪區西百老匯大街一家畫廊的開業典禮上,有人把錢斯指給她看。錢斯和唐娜在一起,把錢斯指給她看的人說他是個皮條客。瑪麗露多喝了一兩杯場內供應的廉價葡萄酒,壯著膽子接近錢斯,做了自我介紹,然後說她想寫一篇他的報道。
她算不上什麼作家。當時她住在西九十街,同居的男人在華爾街做些複雜難懂的事情。那男人離婚了,但還半心半意地愛著前妻,幾個煩人精孩子每週末過來,她和這個男人沒有前途。瑪麗露是個自由職業的審稿人,兼職校對,在一份女性主義月報上登過幾篇文章。
錢斯和她見面,帶她出去吃飯,扭轉了採訪的局勢。喝雞尾酒的時候,她意識到自己想和錢斯睡覺,這種渴望更多是出於好奇,而不是性慾。晚飯還沒吃完,錢斯就開始建議她別寫什麼浮於表面的文章了,要搞就搞點真東西,從內部視角去寫妓女的生活。她顯然迷上了這個念頭。錢斯告訴她,為什麼不利用這種迷戀,不跟隨它的指引,不試著過上幾個月全套的妓女生活,看看她能從中得出什麼結論呢?
她對這個提議一笑置之。吃過飯,錢斯帶她回家,但沒有勾搭她,對她的性暗示只當沒看見。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她無法把他的提議踢出腦海。她自己生活的各方各面似乎都無法令人滿意。她和那男人的關係讓她疲憊,她有時候覺得她和他待在一起只是懶得自己去找公寓住。她的職業生涯是個死衚衕,讓她喪失興趣,掙到的錢還不夠生活費。
「於是這本書,」她說,「這本書忽然成了我的一切。莫泊桑從停屍房搞到人肉吃掉,這樣才能準確描述人肉的滋味。我能不能當一個月應召女郎,寫出這個題材有史以來最優秀的著作呢?」
她接受了錢斯的提議,所有事情立刻安排妥當。錢斯幫她搬出西九十四街的住處,安排她住進現在這套公寓。他帶她出去,到處展示她,帶她上床。在床上,他一招一式地告訴她該怎麼做,她覺得既古怪又刺激。她體驗過的其他男人在那方面都沉默寡言,希望你能讀懂他們的想法。她說,連嫖客也難以啟齒,告訴你他們到底想要什麼。
剛開始的幾個月,她依然認為自己在為寫書做調查。每次嫖客離開,她都會做筆記,寫下她的印象和感觸。她記日記。她將自我抽離行為和身份,記者的客觀性之於她就好比詩歌之於唐娜和大麻之於弗蘭。
她最終醒悟過來,賣淫已經成了目的,這時她經歷了一場情緒危機。她以前從未考慮過自殺,但彼時的她在懸崖邊緣徘徊了整整一週。然後她想通了。她在賣淫的事實不等於她必須將自己視為妓女。這是她暫時從事的職業。寫書原先只是進入這種生活的藉口,有朝一日這也許會成為她真心想做的事情。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她獨處的日子過得很開心,只有在她想象自己永遠過這種生活的時候才會感到不安。然而那是不可能的,等到時機成熟,她會像她走上這條路一樣輕而易舉地脫離這種生活。
「我就是這麼讓我自己保持冷靜的。我不是妓女,我只是‘在過賣淫的生活’。你明白的,有的是更糟糕的方式來度過這兩年時間。」
「那是肯定的。」
「我有充足的閒暇時間,充足的動物性享受。我大量閱讀、看電影、參觀博物館,而錢斯喜歡帶我去聽音樂會。你知道盲人摸象的故事嗎?一個人抓住尾巴,認為大象像蛇,另一個摸到肚子,認為大象像牆?」
「所以?」
「我認為錢斯是大象,他的姑娘們就是那些盲人。我們每個人見到的都是一個不同的人。」
「而你們每個人的住處都有非洲工藝品。」
她的是一尊雕像,高約三十英寸,矮小的男人用單手攥著一把木棍。它的面部和雙手鑲嵌著藍色和紅色的珠子,小貝殼覆蓋著身體的其他部位。
「這是我的家神,」她說,「巴圖姆祖靈雕像,來自喀麥隆。那些是瑪瑙貝,全世界的原始社會都用瑪瑙貝當交換媒介,相當於是部落時代的瑞士法郎。你看它像什麼?」
我走過去看了看。
「像女性的外生殖器,」她說,「因此男性不假思索地用它買賣東西。需要我再拿點乳酪來嗎?」
「不了,謝謝。」
「再來一杯可樂?」
「不用了。」
「那好,」她說,「要是你有什麼感興趣的,告訴我一聲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