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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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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它們沒能保護a線寬水道站的那兩個女人。一位售票員舉報了幾個跳閘門的年輕人,年輕人對她懷恨在心,於是用汽油灌滿滅火器,把汽油噴進崗亭,然後點了根火柴。整個崗亭頓時爆炸,兩個女人被燒成灰燼。又多了一種死法。

一年前的報紙登過這條訊息。當然了,沒有規定說我必須讀報。

我換了些代幣。要搭的車來了,我上車去上城區。我在凱文·斯茂酒吧和萊諾克斯大道的另外幾個地方問了問。我在一家肋排店撞見了羅亞爾·瓦爾德隆,和他談的話與我和其他人談的毫無區別。我在一二五街喝了杯咖啡,走完剩下的路去聖尼古拉斯大道,在喀麥隆俱樂部的吧檯喝了杯薑汁汽水。

瑪麗露的公寓裡有一尊來自喀麥隆的雕像。祖靈雕像,鑲嵌著瑪瑙貝。

我在吧檯前沒找到和我熟得能聊幾句的人。我看看手錶,時間有點晚了。星期六晚上,紐約的酒吧提前一小時關門,三點,而非四點。我從不明白為什麼。也許是為了讓喝過量的人醒酒,趕得及星期天去教堂。

我向酒保打聽超時營業的地方,他只是瞪著我,面無表情。我不由自主地對他說出了老一套,說我在找有關金的男朋友的訊息。我知道我不可能從他嘴裡問出答案,知道我連現在幾點鐘都沒法從他嘴裡問出來,但我還是把訊息傳播了出去。他能聽見我說話,我左右兩邊的人也都能,他們都會和別人交談,訊息就是這麼傳播的。

「抱歉,我幫不了你,」他說,「無論你在找什麼,在上城區都找得太遠了。」

我猜那小子跟著我走出了酒吧。我沒注意到,我應該注意到的。你必須時刻注意這種事情。

我順著馬路向前走,我的思緒在四處亂跳,一會兒是金神秘莫測的男朋友,一會兒是捅死了情人的發言者。等我覺察到身旁有動靜,已經來不及做出反應了。我剛開始轉身,那傢伙的手就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進了巷子口。

他直接撲向我。他比我矮一兩英寸,但蓬鬆的爆炸頭不但彌補了差距,還高出去一截。他十八或二十甚至二十二歲,留著海象八字鬍,一側面頰上有塊燒傷的疤痕。他穿著拉鏈口袋的飛行員夾克和緊身的黑色牛仔褲,他手裡拿著一把小手槍,槍口指著我。

他說:「狗孃養的,狗他娘養的。把錢給我,狗孃養的。給我,全給我,不給我就死,狗孃養的。」

我心想,你說我為什麼不去銀行呢?我為什麼不留一部分錢在旅館裡呢?我心想,天哪,米基這下沒法箍牙矯正了,聖保羅教堂也收不到什一稅了。

而我可以忘記明天這回事了。

「狗孃養的白鬼子,狗孃養的畜生——」

因為他會殺死我。我伸手到口袋裡拿錢包,我看著他的眼睛,望向他扣在扳機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會殺死我。他在積蓄勇氣,他的引信已經點燃,無論我拿出多少錢都沒法滿足他。他要搶一票大的,而不是區區兩千塊,然而無論我身上有多少錢,這下都死定了。

我們所在的巷子寬不及五英尺,僅僅是兩幢磚木公寓樓之間的一條縫。路燈的光線灑進巷口,照亮了我們背後另外十到十五碼的狹窄通道。滿地都是泡在雨水裡的垃圾:紙片、啤酒罐、碎瓶子。

倒是個赴死的好地方,也是一種不錯的死法,儘管沒什麼創意。被劫匪開槍打死,街頭犯罪,社會版尾巴上的一小段文字。

我從口袋裡掏出錢包。我說:「給你,全都給你,歡迎來拿。」我知道這還不夠,知道他下定決心要打死我,無論我身上有五塊還是五千塊。我把錢包遞給他,我的手在顫抖,我鬆手扔下錢包。

「對不起,」我說,「非常抱歉,我去撿。」我彎腰去撿,希望他也會向前俯身,我猜他必定會這麼做。我彎曲膝蓋,雙腳收在身體底下,我心想:就現在!然後用盡全力以最快速度站起來,腦袋狠狠地撞在他下巴上,同時揮手拍開他的槍。

槍走火了,狹窄空間中的槍聲震耳欲聾。我以為子彈肯定打中了我,但我沒有任何感覺。我抓住他,又給他一記頭槌,然後使勁一推,他踉蹌後退,摔在背後的牆上,他眼神呆滯,槍鬆垮垮地掛在手上。我一腳踢中他的手腕,槍飛了出去。

他從牆上起身,眼睛裡殺氣騰騰。我左手佯攻,右拳重重地擊中他的心窩。他發出乾嘔的聲音,彎下腰去,我抓住這個狗孃養的,一隻手揪著尼龍飛行員夾克,另一隻手插進他的蓬亂頭髮裡。我把他往牆上撞,三個快速的步驟把他的臉拍在牆上。我抓著他的頭髮向後拉,然後把他的臉往牆上搗,一口氣來了三四下。我鬆開手,他像木偶被切斷線繩似的倒下,四仰八叉地癱在地上。

我的心臟怦怦亂跳,就好像我以最高速度爬了十層樓。我幾乎喘不上氣來。我靠在牆上,大口吸氣,等待警察現身。

但沒人出現。剛才有一陣鬧鬨鬨的扭打,媽的,還開了一槍,但沒人來,也不會有人來。我低頭看年輕人,要是他有機會,就會殺死我。他躺在地上,張著嘴,露出從牙齦折斷的幾顆牙齒。他被撞平的鼻子貼在臉上,鮮血像小河似的往外淌。

我檢查了一圈,確定我沒中槍。據我所知,有時候儘管你中槍了,但當時什麼都感覺不到。驚駭和腎上腺素中和了疼痛。但他沒有打中我。我檢視我背後的牆壁,發現磚牆上有個新鮮的彈痕,子彈在反彈前打出了一個凹坑。我回憶先前我站立的位置,意識到他只差一點就會擊中我。

現在怎麼辦?

我找到錢包,放回口袋裡。我四處搜尋,直到發現那把槍,點三二口徑的左輪手槍,一個彈倉裡有枚空彈殼,另外五個裡都填著實彈。他用這把槍殺過其他人嗎?他看上去很緊張,也許我是他計劃中的第一個。但話說回來,也許有些人在扣扳機前總是很緊張,就像有些演員上臺前永遠焦慮。

我單膝跪下,搜他的身。他一個口袋裡有一把彈簧刀,襪筒裡插著另一把刀。沒有錢包,沒有證件,但屁股口袋裡有厚厚的一卷鈔票。我拿掉橡皮筋,飛快地數了數。這個小雜種,他有三百塊錢。他搶我不是為了付房租或買毒品。

那麼,我他媽該拿他怎麼辦?

報警?給他們什麼?沒有證據,沒有證人,況且受到傷害的是地上這傢伙。沒有足夠的理由能送他上法庭,甚至沒法拘押他。警察會送他進醫院,給他治傷,說不定連錢都會還給他。沒法證明那些錢來路不正,沒法證明那些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屬於他。

他們不會把槍還給他,但也無法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因為我無法證明他持有那把槍。

我把那捲鈔票塞進我的口袋,取出剛才揣進口袋的槍。我在手裡轉動那把槍,一圈又一圈,努力回憶上次我用槍是什麼時候。似乎是很久以前了。

他躺在地上,撥出的氣息在鼻孔和喉嚨裡的鮮血中吹出氣泡,我在他身旁蹲下。過了一會兒,我把槍管插進他血糊糊的嘴巴,用手指鉤住扳機。

有何不可?

某些原因阻止了我,但不是對懲罰的恐懼,無論是在現世還是來世。我不確定那究竟是什麼,但似乎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嘆了口氣,從他嘴裡拔出槍管。槍管上有血跡,在小巷裡柔和的光線下閃著黃銅般的光芒。我就著他的上衣前襟擦了擦槍,把槍放回我的口袋裡。

我心想,媽的,狗孃養的,我該怎麼處理你?

我沒法殺他,也沒法把他交給警察。我能怎麼做呢?就把他扔在這兒?

還能怎麼樣?

我站起身。眩暈襲來,我踉蹌一步,抬起手臂,撐住牆壁上保持平衡。眩暈很快過去,我一切都好。

我深吸一口氣,慢慢吐出來。我再次彎下腰,抓住他的雙腳,把他往巷子深處又拖了幾碼,在一英尺高的壁架前停下,那是一扇帶欄杆的地下室窗戶的上窗框。我讓他橫著平躺在巷子裡,雙腳擱在壁架上,腦袋靠在對面牆上。

我用盡全力跺他一條腿的膝蓋,但沒能折斷它。我跳到半空中,用雙腳使勁一跺。我一下就弄斷了他的左腿,但試了四次才踩斷右腿。他從頭到尾都昏迷不醒,呻吟了幾聲,但在右腿折斷時忽然慘叫。

我絆了一下,摔倒,單膝跪地,再次起身。又一陣眩暈襲來,這一陣伴著反胃,我貼著牆,放棄抵抗,乾嘔了幾下。眩暈和反胃很快就過去了,但我依然難以呼吸,像風中樹葉似的顫抖。我把手舉到面前,看著手指顫抖。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情況。我掏出錢包和扔掉錢包時曾假裝顫抖,但此刻的顫抖是百分之百真實的,我無法用意志力控制它。我的雙手有了自己的意志,它們就是想顫抖。

我內心顫抖得更加可怕。

我轉過身,最後看了他一眼。我又轉過身,踩著滿地的垃圾走向街道。我還在顫抖,情況沒有絲毫好轉。

嗯,倒是有辦法能止住顫抖,無論是身體還是內心的顫抖。這種特定的疾病有種特定的療法。

馬路對面的紅色霓虹燈對我眨眼。它說: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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