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我需要刮臉了。」德金說。他把抽剩下的菸頭扔進喝剩下的咖啡,用一隻手撫摸面頰,感受胡茬的長度。「我需要刮臉,我需要衝澡,我需要喝一杯。未必非得是這個順序。我發了你那個哥倫比亞小子的全境通緝令。奧克塔維奧·伊格納西奧·卡爾德倫-拉巴拉,名字比他人都長。我查過停屍房,冷櫃裡沒這個人,至少現在還沒有。」
他拉開辦公桌最頂上的抽屜,取出鐵皮梳妝鏡和充電剃鬚器。他把梳妝鏡靠在空咖啡杯上,把臉擺在鏡子前,開始刮臉。他在剃鬚器的嗡嗡聲中說:「我沒在她的案卷裡找到有關戒指的內容。」
「介意我看一眼嗎?」
「隨便看。」
我瀏覽物品歸檔清單,但心裡知道戒指不在其中。然後我檢視命案現場的照片,儘量只看她的雙手。我仔細檢視每一張照片,但沒有在任何一張裡找到能證明她戴著戒指的蛛絲馬跡。
我把這些話說給德金聽。他關掉剃鬚器,伸手拿起照片,一絲不苟地仔細檢視一遍。「有幾張照片裡都看不清她的手。」他抱怨道,「嗯,那隻手上肯定沒有戒指。那是哪隻手,左手?左手沒戒指。你看這張快照,對,那隻手上肯定沒有戒指。等一等。媽的,這張還是左手。這張看不清楚。很好,有了。這張絕對是右手,上面也沒有戒指。」他整理照片的樣子像是在收拾撲克準備發牌。「沒有戒指,」他說,「能證明什麼?」
「我見到她的時候她戴著戒指,兩次都是。」
「然後?」
「然後戒指不見了。不在她的公寓裡。她的珠寶盒裡有一枚戒指,高中畢業戒指,但不是我記憶中她戴的那一枚。」
「也許你的記憶出錯了。」
我搖搖頭:「畢業戒指上連寶石都沒鑲。我來這兒之前先去了一趟她家,就是為了證實我沒記錯。那是那種傻乎乎的班級紀念品,上面刻了太多文字,肯定不是她戴的那一枚。她不可能戴這枚戒指,它配不上貂皮夾克和酒紅色的指甲油。」
這麼說的人不止我一個。碎玻璃給我帶來神啟之後,我直接去了金的公寓,然後用她的電話打給唐娜·坎皮昂。「是我,馬特·斯卡德,」我說,「我知道現在很晚了,但我想問你一下你那首詩裡的一句。」
她說:「哪一句?什麼詩?」
「你寫金的那首詩。你給了我一份。」
「哦,對。稍等一下可以嗎?我還沒醒過來呢。」
「對不起,不該這麼晚打給你的,但是——」
「沒關係。你說的是哪句詩?」
「摔碎酒瓶在她腳下,讓綠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閃耀。」
「‘閃耀’用得不對。」
「詩就擺在我面前,上面寫——」
「哦,我知道我是怎麼寫的,」她說,「但用得不對,我覺得必須換掉才行。這句詩怎麼了?」
「‘綠色的玻璃’是從哪兒來的?」
「摔碎的酒瓶唄。」
「她手上為什麼會有綠色的玻璃?指的是什麼?」
「哦,」她說,「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鑲祖母綠的戒指,對吧?」
「沒錯。」
「她得到這枚戒指多久了?」
「不知道,」她想了想,「第一次見到它後不久,我寫了這首詩。」
「你確定?」
「至少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它。事實上,它給了我寫詩的切入點。她眼睛的藍色和戒指的綠色形成對比,但等我真的動筆寫時,卻丟掉了藍色。」
第一次給我看這首詩的時候,她說過這方面的事情。當時我不明白她在說什麼。
她無法確定那是什麼時候。她在這首詩的各個版本之間改來改去花了多久?從金遇害前的一個月開始的?兩個月?
「我不確定,」她說,「我很難把事情和時間對應起來。我對回顧往事不感興趣。」
「但她有一枚鑲綠色寶石的戒指。」
「嗯,對。我到現在都記得很清楚。」
「你知道戒指是從哪兒來的嗎?誰送給她的?」
「我完全不知道,」她說,「也許——」
「怎麼?」
「也許她摔碎了一個酒瓶。」
此刻我對德金說:「金的一個朋友寫了首詩,裡面提到那枚戒指,桑妮·亨德萊克斯的遺書裡也提到了。」我取出筆記本翻開,讀道,「‘她沒法跳下旋轉木馬。她抓住了銅戒指,手指被染成綠色。沒人會給我買祖母綠。’」
他接過我的筆記本。「我猜她指的是達吉南,」他說,「後面還有。‘沒人會和我生小孩,沒人會拯救我的生命。’達吉南沒有懷孕,亨德萊克斯也沒有,生小孩到底在說什麼?而且她們兩個的生命也沒被拯救。」他啪的一聲合上筆記本,隔著桌子還給我。「我不知道你靠這些能摸到哪兒去,」他說,「看著不像什麼靠得住的證據。天曉得亨德萊克斯是怎麼寫下這些話的。也許是在烈酒和藥片開始起效之後,誰知道這些詞兒都是從哪兒來的?」
我們背後,兩個便衣警察把一個白種年輕人關進拘留室。隔著一張辦公桌的地方,一個陰鬱的黑種女人在回答問題。我拿起那一摞照片裡最上面的一張,望著金·達吉南被開膛破肚的身軀。德金啟動剃鬚器,繼續刮臉。
「我不明白的是你以為你查到了什麼。」他說,「你認為她有個男朋友,男朋友送了她那枚戒指。沒問題。你還認為她有個男朋友,他送了她那件毛皮夾克,你追查下去,看起來你似乎沒猜錯,但衣服無法領你找到那個男朋友,因為他買衣服的時候沒留下名字。那件毛皮夾克就在我們手上,你通過它也查不到他是誰,但我們都知道那枚戒指不見了,你又憑什麼去追查他呢?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
「夏洛克·福爾摩斯有一篇什麼不叫的狗,很好,咱們有一枚不知去向的戒指,這能證明什麼呢?」
「它不見了。」
「對。」
「它去了哪兒呢?」
「和浴缸垢環去的同一個地方,他媽的下水道。我怎麼知道它去了哪兒。」
「它消失了。」
「所以?要麼是它自己走出去,要麼是被人拿走了。」
「被誰?」
「我怎麼知道是誰?」
「假設她戴著戒指去了她遇害的酒店。」
「這個沒人說得清。」
「先這麼假設,可以吧?」
「行,你繼續。」
「誰拿走的呢?某個警察從她手指上順走了?」
「不可能,」他說,「沒人會這麼做。有人會拿沒人要的現金,這個咱們都知道,但兇殺案受害者手指上的戒指?」他搖搖頭,「再說也沒人單獨和屍體在一起。要是旁邊有人看著,誰都不可能做出這種事。」
「清潔女工呢?發現屍體的那位?」
「天哪,不可能。我盤問過那個可憐的女人,她看了一眼屍體就開始尖叫,要是她現在還剩下一口氣,多半還在尖叫。你都沒法逼她走到近處,拿著掃把去碰達吉南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