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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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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戒指是誰拿走的呢?」

「假如她戴著戒指去了那兒——」

「對。」

「那就是兇手拿走的。」

「為什麼?」

「也許他對珠寶有怪癖,也許他最喜歡的顏色是綠色。」

「繼續說。」

「也許戒指很值錢。一個瘋子跑來跑去殺人,他的道德恐怕好不到哪兒去。他未必會覺得偷東西有什麼大不了的。」

「喬,他沒碰她包裡的幾百塊現金。」

「也許他沒時間翻她的包。」

「胡說什麼,他連洗澡的時間都有,肯定有時間翻她的包。事實上,我們不知道他有沒有翻她的包,我們只知道他沒拿錢。」

「所以?」

「但他拿走了戒指。他有時間拿起她血糊糊的手,從手指上取下戒指。」

「也許很容易就能摘下來,也許尺寸沒那麼適合。」

「他為什麼要拿走?」

「想送給他妹妹。」

「還有更好的理由嗎?」

「沒有,」他說,「不行,該死,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你有什麼想法?他拿走戒指是因為通過戒指能查到他?」

「為什麼不可能?」

「那他為什麼不拿走毛皮夾克?我們很清楚那件衣服是某個男朋友買給她的,也許他沒留下他的名字,但他怎麼能確定他沒說漏嘴而銷售員沒記住呢?老天在上,他拿走了洗澡的毛巾,他連一根陰毛都不肯留下,卻沒有拿走毛皮夾克。現在你又說他拿走了戒指。這枚戒指是從哪兒來的?天上掉下來的嗎?為什麼過去兩週半我一次都沒聽說過它,今晚你卻嘮叨個沒完?」

我一言不發。他拿起煙盒,遞了一支給我。我搖搖頭,他便自己咬住一支點上。他深吸一口氣,吐出一根菸柱,然後用手摸腦袋,撫平本來就貼在頭皮上的深色頭髮。

他說:「上面有可能刻了字,很多人喜歡在戒指內圈上刻字。‘給金,你的弗雷迪’,就是類似這種屁話。你覺得有可能嗎?」

「我不知道。」

「你有什麼推測嗎?」

我想起丹尼男孩貝爾的話。假如這位男朋友能使喚一幫打手,交際廣泛,他為什麼不帶著她到處炫耀呢?假如能使喚打手、交際廣泛、叫我放聰明點的另有其人,這個人和那位男朋友又是什麼關係呢?付現金買貂皮夾克送給她的會計模樣的人是誰,為什麼我在其他地方連他的一個影子都找不到呢?

還有,兇手為什麼拿走戒指?

我的手伸進口袋。我的手指碰到槍身,感受金屬的冰涼,手指滑到槍底下,摸到那一小塊方形的碎玻璃,正是它啟示我想到了這些。我從口袋裡取出碎玻璃,盯著它看,德金問我那是什麼。

「綠色的玻璃。」我說。

「就像那枚戒指。」

我點點頭。他從我手中拿過那塊碎玻璃,對著光看了看,然後扔回我的掌心。「我們不知道她有沒有戴那枚戒指去酒店,」他提醒我,「我們只是為了討論而假定如此。」

「我知道。」

「也許她把戒指留在公寓了,也許被別人從公寓拿走了。」

「誰?」

「男朋友唄。假設金不是他殺的,假設殺人的是個edp,就像我一開始說的——」

「你還真的用上這個詞了?」

「非用不可,上頭要你怎麼說你就必須怎麼說,你也知道警局是怎麼一回事。假設有個變態狂殺了她,男朋友擔心被牽連進去,於是他跑到公寓去,他有鑰匙,拿走了戒指。也許他還買過其他禮物給她,他一塊兒全拿走了。他本來也想拿走毛皮夾克的,但那件衣服在酒店。比起兇手從她手指上摘掉戒指的說法,這套推測不也一樣站得住腳嗎?」

因為殺人的不是變態狂,我心想。因為變態殺人狂不會派伐木工夾克來逼我放手,也不會通過丹尼男孩貝爾傳話給我;因為變態狂不會費神去考慮筆跡、指紋和毛巾。

除非他是開膛手傑克那種人,一個會精心策劃和採取預防措施的變態狂。但實際上並不是,也不可能是,那枚戒指必定有重要意義。我把碎玻璃放回口袋裡。它有某種深意,肯定有某種深意。

德金的電話響了。他拿起聽筒,說「是我,喬·德金」和「好,好,好」。他聽了一會兒,時不時嘟囔一聲表示知道了,用眼神指揮我跑腿,在記事簿上做筆記。

我走向咖啡機,去給兩人倒咖啡。我不記得他喝咖啡的習慣了,但隨即想到那臺機器出來的咖啡有多糟糕,於是在兩個杯子裡都加了糖和奶。

我回到他的辦公桌前,他還在打電話。他接過咖啡,點點頭表示感謝,他喝了一口,又點了支菸配咖啡。我喝了幾口咖啡,自顧自地翻看金的案卷,希望能找到什麼線索,為我架起橋樑越過溝壑。我想到我和唐娜的對話。「閃耀」這個詞有什麼不對的?戒指戴在金的手上難道不會閃耀嗎?我記得光照在戒指上時它如何閃閃發亮。還是說這段記憶是我捏造出來的,用來給我自己的推論添磚加瓦?我真的有一套什麼推論嗎?我認為有一枚戒指不翼而飛,但沒有切實的證據能證明戒指真的存在。一首詩、一份遺書,還有我說翡翠城裡有八百萬個故事的那句話。是戒指觸發了我的潛意識嗎?還是我非常認同黃磚路上的那夥人,希望我能擁有大腦、心靈和勇氣?

德金說:「對,真他媽討厭。你別走,可以嗎?我馬上就來。」

他結束通話電話,抬頭看我。他的表情很古怪,自鳴得意裡混著也許是憐憫的東西。

他說:「鮑哈頓汽車旅館,你知道皇后大道和長島高速路交叉的地方嗎?過了路口就是。我不知道具體是哪兒,埃爾姆赫斯特還是雷戈公園。總之就在兩條路交會的地方。」

「怎麼了?」

「那是一家成人旅館,有些房間有水床,用閉路電視放色情片。偷情的、做皮肉交易的喜歡去,房間兩小時起租。碰到客流大的時候,一晚上房間能翻五六臺,大部分客人付現金,他們可以藏下不報稅。這種汽車旅館非常掙錢。」

「你想說什麼?」

「幾小時前,有個人開車過去,要了個房間。怎麼說呢,做這個行當,客人一走你就立刻整理房間。經理發現那輛車開走了,於是去查房。門上掛著‘請勿打擾’的牌子。他敲敲門,沒人出來,他又敲敲門,還是沒人。他開啟門,你猜他看見了什麼?」

我等著他說下去。

「接電話的是個叫萊尼·加菲因的警察,他立刻想到這個案子很像銀河酒店的那一起。剛才打過來的就是他。等法醫證據出來我們才能確定,刺入角度、傷口特徵,等等,但聽上去確實一模一樣。兇手甚至衝了個澡,離開時帶走了毛巾。」

「是——」

「是什麼?」

不會是唐娜,我剛和她打過電話。弗蘭、露比、瑪麗露——

「是錢斯手下的女人嗎?」

「媽的,」他說,「我怎麼知道錢斯手下的女人都有誰?你以為我成天干什麼,給皮條客建檔案不成?」

「到底是誰?」

「不是任何人的女人。」他說,他碾滅菸頭,正要再點一支菸,忽然改變主意,把煙塞回煙盒裡。「不是女人。」他說。

「不是——」

「不是誰?」

「不是卡爾德倫吧?奧克塔維奧·卡爾德倫,酒店前臺。」

他發出一聲狂笑。「天哪,你長了個什麼腦子,」他說,「看來你真的希望事情都符合邏輯。不,不是女人,也不是你要找的卡爾德倫。是個在長島市站街的變性妓女。按照加菲因說的,還沒做手術。意思是矽膠假奶子已經植入了,但還保留著男性生殖器官。聽見了嗎?男性生殖器官。我的天,什麼世道啊。當然了,也許今晚就有人來給她做手術。也許行兇的是個外科醫生,不過用的是大砍刀。」

我無從反應。我呆呆地坐在那兒。德金站起來,伸手按住我的肩膀:「樓下有車在等我,我要跑一趟,看看現場的情況,要不要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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