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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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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來這兒正好發現了屍體。」

「屍體不是我發現的,但我在它被運走前來看了看。」

「肯定很值得一看。」

「場面並不好看。」

「那個小餅乾是單幹的,沒有皮條客罩。」

「警方是這麼說的。」

「嗯,也可能她有皮條客,但警方不知道。不過我找幾個人聊了聊。她確實是單幹的,就算她認識達菲·格林,也沒人聽說過。」他在路口向右拐,「咱們去我家,可以嗎?」

「沒問題。」

「我煮咖啡給咱們喝。你喜歡我上次調的咖啡,對吧?」

「相當好喝。」

「嗯,好,我再煮一壺。」

他家所在的綠點區的那個街區,白天和晚上一樣安靜。他按了一個按鈕,車庫門徐徐升起。他又按了按另一個按鈕,車庫門徐徐降下。我們下車,走進屋子。「我想運動一下,」他說,「做點舉重。你喜歡負重鍛鍊嗎?」

「我好幾年沒運動過了。」

「有興趣過一遍動作嗎?」

「我看我就算了吧。」

我叫馬特,我無話可說。

「稍等一下。」他說。

他走進一個房間,出來時身穿猩紅色運動短褲,拿著帶兜帽的毛巾圈浴袍。我們走進他裝修成健身室的房間,他用啞鈴和多功能器械鍛鍊了十五到二十分鐘。隨著他的運動,汗水將皮膚變得亮晶晶的,結實的肌肉在皮膚之下起伏。

「現在我要蒸十分鐘桑拿,」他說,「你沒舉鐵,按理說是沒資格蒸桑拿的,但我可以對你網開一面。」

「不了,謝謝。」

「那你去樓下等我吧?樓下比較舒服。」

他蒸桑拿、沖淋浴,我耐心等待。我研究了幾件他的非洲雕塑,翻看了幾本雜誌。他按時出現,穿淺藍色牛仔褲、海軍藍套頭衫和繩編拖鞋。他問我準備好喝咖啡了嗎。我說我半小時前就準備好了。

「很快就好。」他說。他開啟機器煮咖啡,回來後坐在一個皮坐凳上。他說:「告訴你一個秘密吧,我這個皮條客做得很差勁。」

「我覺得你做得很有格調。剋制,有尊嚴,等等。」

「我曾經有六個姑娘,現在只有三個了,而瑪麗露也快走了。」

「你這麼覺得?」

「我知道。哥們兒,她雲遊天下。你知道我是怎麼說服她的嗎?」

「她告訴過我。」

「她接的最初幾個嫖客,她可以騙自己說她是記者,調查記者,這麼做是為了實地研究。後來她認為她確實就是入行了。現在她發現了幾點事實。」

「比方說?」

「比方說你有可能被殺,也有可能自殺。比方說等你死了,葬禮上只有十二個人。來參加桑妮葬禮的人實在不太多,對吧?」

「確實少了點。」

「一點不錯。知道嗎?要是我願意,我可以找三倍多的人來填滿房間。」

「應該吧。」

「不是應該,而是肯定。」他站起身,雙手扣在背後,在房間裡踱步,「我考慮過。我可以要他們最大的套房,還能把裡面塞得滿滿當當的。上城區的人們,皮條客和妓女,還有看拳擊的夥伴。我可以去告訴她那幢樓裡的住戶,也許有些鄰居會想來和她告別。但是,你要明白,我不希望來那麼多人。」

「我明白。」

「這場葬禮是為姑娘們舉行的。她們四個人。安排葬禮的時候,我不知道四個人會變成三個。然後我心想,媽的,這也太淒涼了,只有我和四個姑娘。於是我通知了另外幾個朋友。基德·巴斯康能來真是太好了,對吧?」

「對。」

「我去倒咖啡。」

他拿著兩個杯子回來。我嚐了一口,點頭表示讚許。

「你可以帶幾磅回去。」

「上次我就說過了,我住的是旅館房間,拿回去也沒用。」

「那就給你那位女朋友,讓她給你煮一杯最好喝的咖啡。」

「謝了。」

「你只喝咖啡,對嗎?不喝酒?」

「最近不喝。」

「但以前喝。」

也許以後還會喝,我心想。但今天不喝。

「我也是,」他說,「我不喝酒,不嗑藥,不碰任何毒品。以前樣樣都沾。」

「為什麼停了?」

「不合我的形象。」

「哪個形象?皮條客形象?」

「鑑賞家,」他說,「藝術收藏家。」

「你怎麼會這麼瞭解非洲藝術?」

「自學的,」他說,「讀我能找到的所有材料,跑來跑去拜訪藝術品商人,和他們聊天。主要是我對這東西有感覺。」他想到什麼,露出微笑,「很久以前,我上過大學。」

「哪所大學?」

「霍夫斯特拉。我在亨普斯特德長大。我是在貝德福-史蒂文生出生,但我兩三歲的時候,我父母在亨普斯特德買了幢屋子。我完全不記得貝史蒂了。」他回到坐凳上,身體向後傾斜,雙手抱膝以維持平衡,「中產階級的住宅,有草坪要修剪,有樹葉要清掃,有車道要剷雪。貧民區的黑話我用得很熟練,但大體而言只是偽裝。我家並不富裕,但過得很體面,還有足夠的積蓄,可以送我去上霍夫斯特拉大學。」

「你學什麼的?」

「主修藝術史。但我要告訴你,在那兒根本學不到任何非洲藝術。他們只提到布拉克和畢加索這些人從非洲面具中得到了大量靈感,就像印象派融匯日本浮世繪。但在我從越南迴來之前,連一眼都沒見過非洲雕像。」

「你什麼時候去那兒的?」

「大學唸完三年級後。我父親去世了,你明白了吧?我本可以繼續唸到畢業,但怎麼說呢,我瘋得厲害,寧可退學入伍。」他的腦袋向後仰,閉上了眼睛,「我在那兒嗑了能有一噸禁藥。我們什麼都有。大麻卷、大麻膏、麥角酸。我最喜歡什麼呢?海洛因。那兒的嗑法不一樣,你可以把它卷在香菸裡抽。」

「我從來沒聽說過。」

「唉,很浪費的,」他說,「但那兒的海洛因太便宜了。那些國家都種植鴉片,所以非常便宜。卷在香菸裡抽,那叫一個飄飄欲仙。收到我母親去世的訊息的時候,我正抽得精神恍惚。她的血壓一直很高,你明白吧,她中風去世了。當時我也沒在打瞌睡什麼的,就是抽白粉卷抽得精神恍惚了,然後收到訊息,我什麼感覺都沒有,你明白嗎?等藥勁兒過去,我恢復正常,卻還是什麼感覺都沒有。我第一次產生感覺是今天下午,坐在那兒聽一個花錢僱來的牧師對著死去的妓女念拉爾夫·沃爾多·艾默生。」他直起腰,看著我,「我坐在那兒,想為我母親大哭一場,但我做不到。我看我這輩子都不會為她哭泣了。」

他去給我們添咖啡,打斷了這種情緒。他回來時說:「真不知道我為什麼對你傾訴這些,就好像當你是心理醫生了。你收了我的錢,現在必須聽我倒苦水。」

「全都是服務的一部分。你怎麼會決定要當皮條客?」

「我這麼一個好孩子怎麼會來做這一行?」他吃吃笑,然後停下,思考片刻,「我有個朋友,是一個白人小子,來自伊利諾伊州的奧克帕克。那地方在芝加哥郊外。」

「聽說過。」

「我在他面前演戲,假裝我來自貧民窟,什麼壞事都做過,你明白吧?然後他死於非命。死得很蠢,我們離前線還很遠,他喝醉了酒,被一輛吉普車軋死了。他死了以後我就再也不編那些故事了,我老媽去世時我就知道,等我回到家裡以後不會回去唸完大學了。」

他走到視窗。「我在那兒有個姑娘,」他背對著我說,「算是有點什麼吧,我去她家,抽白粉卷,睡睡覺。我給她錢,說來好笑,我發現她拿了我的錢,然後給她男朋友用,我卻在幻想娶這個女人,帶她回美國。我不可能真這麼做,但我會這麼想,後來我發現她只是一個妓女。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覺得她還能是其他什麼人,但男人都會做這種白日夢,你明白的。

「我考慮過要不要殺了她,可是,媽的,我不想這麼做。我甚至不是特別生氣。知道我是怎麼做的嗎?我停止嗑藥,停止喝酒,戒了所有搞壞我腦子的東西。」

「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然後我問自己,好了,你想成為什麼人?畫面漸漸成形,你明白嗎?這兒幾根線條,那兒幾根線條。服役期剩下的時間裡,我是個乖乖聽話的小兵。然後我退役回國,開始創業。」

「也是自學的?」

「媽的,我憑空製造了一個我。我給自己起名叫錢斯。我生下來有姓氏,有中間名,有本名,但沒一個是錢斯。我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創造出一種風格,其他的細節自然會長出來。拉皮條這種事很容易學習,整件事的核心是權力。你只需要假裝你已經有了權力,女人就會貼上來,把自己交給你。實際上就是這麼一回事。」

「你不需要戴一頂紫色帽子嗎?」

「打扮成那個樣子也許更容易入行。然而,當你存心和刻板印象對著幹時,別人就會覺得你是個特殊人物。」

「你是嗎?」

「我對姑娘們一向公平。從不打她們,也不威脅她們。金想退出,你說我做了什麼?我對她說你儘管走,上帝保佑你。」

「有著黃金之心的皮條客。」

「你覺得在開玩笑,但我確實關心她們。另外,哥們兒,我的人生曾經過得像個美夢。真的。」

「現在也還是。」

他搖搖頭。「不,」他說,「正在離我而去。整個美夢都在離我而去,我再怎麼使勁也留不住。」

貝德福-史蒂文生:紐約布魯克林的一個區域,簡稱貝史蒂。

紫色帽子:流行文化中皮條客的典型裝束包括毛皮大衣、雪茄、顏色誇張(例如紫色或綠色)的寬簷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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