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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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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離開翻建成住宅的消防站,我坐後排,錢斯戴了頂司機帽。開了幾個街區,他靠邊停車,把帽子塞進手套箱,我換到前排的乘客座上。這會兒的通勤車流已經變得稀疏,我們很快就開到了曼哈頓,車裡變得異常安靜。我和他有點疏遠,也許是因為我們交換的心事超過了兩個人的預期。

旅館前臺沒有留言。我上樓換衣服,出門時猶豫片刻,但還是從梳妝檯抽屜裡取出了那把點三二。帶一把我似乎無法使用的槍有什麼意義嗎?我想不出來,但還是把槍放進了口袋。

我下樓買報紙,想也不想地拐彎,走進阿姆斯特朗酒館,找了張臺子坐下。還是我平時坐的那張角落桌子。翠娜走過來,說好久不見。我點了芝士漢堡、小份色拉和咖啡。

她走向廚房,我眼前忽然出現了馬天尼的幻象——不兌水,特別幹,冰涼,裝在高腳杯裡。我能看見它,能聞到杜松子的香味和檸檬皮的芬芳。我感覺到幾口喝乾的舒爽刺激。

我的天,我心想。

喝酒的衝動來得快去得也快。我認為這是條件反射,是對阿姆斯特朗酒館的氛圍的本能反應。我在這兒喝了很長時間,灌下去那麼多酒,上次喝醉後老闆對我下了禁令,我從此再也沒進過他們的店門。我會想到喝酒是再自然不過的反應,並不等於我非得喝一杯不可。

我吃完飯,又要了一杯咖啡。我讀報,付賬單,留下小費。現在該去聖保羅教堂了。

今天的見證是美國夢的酗酒版。講話者來自馬薩諸塞州的伍斯特,窮苦出身,努力奮鬥唸完大學,在一家電視廣播公司向上爬到副總裁,然後酗酒毀了這一切。他一路跌到底,最後落得在洛杉磯的潘興廣場嘬固體酒精度日,還好他找到匿名戒酒會,生活總算回到正軌。

要是我能集中精神聽講,肯定會大受鼓舞。然而我的注意力總是溜號。我想到桑妮的葬禮,想到錢斯對我說的話,我發現我的思緒在整個案子上打轉,企圖理清它的千頭萬緒。

真該死,答案就擺在我面前。我只是沒有從正確的角度去看。

討論環節開始,沒等輪到我發言,我就離開了。今晚我甚至沒興趣說我叫什麼。我走回旅館,花了一兩分鐘剋制去阿姆斯特朗酒館坐一坐的衝動。

我打給德金,他出去了。我沒有留言就結束通話電話,然後打給簡。

沒人接。好吧,她的戒酒會估計還沒結束。散會後她多半要出去喝咖啡,到家很可能是十一點以後了。

我可以在我的戒酒會上一直待到結束,然後和另外幾個人去喝咖啡。說起來,這會兒我還是可以去找他們。他們經常去的科布角咖啡館離我並不遠。

我想了一會兒,得出的結論是我其實並不想去。

我拿起一本書,但一個字都看不進去。我扔下書,脫衣服,進衛生間沖澡。然而老天在上,我根本不需要洗澡,我早上剛洗過,一整天我做過的最出力氣的事情就是看錢斯舉重。我他媽為什麼要洗澡?

我關掉熱水,重新穿衣服。

老天在上,我覺得我像被關在鐵籠裡的獅子。我拿起電話。我想打給錢斯,但你沒法直接打給他,你必須打給他的應答服務,然後等他打回來,而我不想這麼折騰。我打給簡,她還是沒回來。我又打給德金,他依然沒回來,我還是沒留言。

也許他在第十大道的那家酒吧,忙著灌黃湯舒緩情緒。我考慮要不要過去找他,但隨即醒悟過來,我想找的並不是德金,而僅僅是個藉口。我需要一個藉口走進那個火藥桶,抬起腳踩在黃銅欄杆上。

他們那兒有黃銅欄杆嗎?我閉上眼睛,努力想象那家酒吧,片刻之後,它的一切同時衝進我的腦海:各種各樣的氣味,有潑濺的烈酒,有陳年的啤酒和尿,就是歡迎你回家的那種潮溼的酒館氣味。

我心想,你已經九天沒喝了,你今天參加了兩場戒酒會活動,中午晚上各一場,而你和喝一杯之間的距離從沒這麼近過。你他媽到底中了什麼邪?

要是我去德金的酒館,我肯定會喝酒。要是我去法雷爾或波莉或阿姆斯特朗的店裡,我也會喝酒。要是我待在這個房間裡,我多半會發瘋,等我瘋到一定程度,我會逃出這四面牆築成的監獄,然後呢?我會跑向某一家酒吧,然後開始喝酒。

我強迫自己待在房間裡。我已經熬過了第八天,我沒有理由無法熬過第九天。我坐在那兒,不時看手錶,有時我兩次看錶的時間能隔著整整一分鐘。等到十一點,我下樓叫了輛計程車。

十三街和萊剋星頓大道路口的摩拉維亞教堂每晚都有戒酒會的午夜活動,教堂在聚會開始前一小時開門。我走進教堂,找了個座位坐下,等咖啡煮好了,我過去倒了一杯。

我的注意力沒有放在見證和討論上。我只是坐在那兒,讓自己感覺安全。房間裡有很多人剛開始戒酒,很多人正在經受煎熬,否則這個鐘點他們為什麼會待在這兒?

有一些人還沒有停止喝酒。他們不得不把這麼一位老兄請出去,但其他人並沒有惹麻煩。這兒只是一屋子倒霉蛋,想盡量多堅持一個小時。

這一個小時結束後,我幫忙收攏摺疊椅,倒空菸灰缸,另一個幫忙收椅子的人自我介紹說他叫凱文,問我滴酒不沾幾天了。我說今天是我的第九天。

「了不起,」他說,「記得堅持來。」

他們永遠這麼說。

我走出教堂,朝一輛經過的計程車招手,他駛向路邊,開始減速,我卻忽然改變主意,揮手示意他開走。他把油門踩到底,揚長而去。

我不想回旅館房間。

於是我向北走了七個街區,來到金住的公寓樓,大搖大擺地從門童面前走過,自己開門進她的公寓。我知道這兒有一壁櫃的烈酒,但並不覺得煩惱。我甚至不認為有必要把烈酒倒進水槽,就像上次我對待那瓶野火雞那樣。

我走進她的臥室,翻看她的首飾。我並沒有在尋找那枚祖母綠戒指。我拿起象牙手鍊,解開搭扣,套在我的手腕上比尺寸。對我來說太小了。我從廚房拿了幾張紙巾,仔細包好手鍊,然後裝進衣袋。

也許簡會喜歡。我想象過幾次她戴著這個手鍊的樣子——在她的住處,在葬禮上。

要是她不喜歡,她當然可以不戴。

我走過去拿起電話。服務還沒切斷。我估計遲早會切斷,這套公寓遲早會重新打掃,金的物品會被搬走。但此刻公寓依然保持原狀,就好像她只是暫時出去了。

我掛上電話,沒有打給任何人。三點左右,我脫掉衣服,躺在她的床上睡覺。我沒有換床單,她的氣味仍舊依稀可辨,我覺得它構成了房間裡的某種存在。

即便如此,這也無法讓我保持清醒。我立刻墜入夢鄉。

我醒來時渾身是汗,深信我在夢裡解決了案件,只是忘記了答案。我沖澡,穿衣服,離開那裡。

我住的旅館有幾通留言,全都來自瑪麗露·巴克爾。昨晚我剛出門她就打來電話,今天一早又打了兩次。

我打過去,她說:「我一直在找你。我本來想打到你女朋友家的,但我不記得她姓什麼了。」

「黃頁裡沒登記她的號碼。」再說我也不在那兒,我心想,但沒說出口。

「我想聯絡錢斯,」她繼續道,「我覺得你也許和他交談過。」

「自從昨晚七點左右就沒再談過。怎麼了?」

「我找不到他。他唯一的聯絡方式就是打給應答服務——」

「我也只知道這個方式。」

「哦。我以為你也許有他的緊急號碼。」

「只有服務號碼。」

「我打過了。平時他總會回電話的。我留了——天哪,我也不知道我留了多少次言,但他一直沒有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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