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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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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點半左右,我走進西七十二街的普根夜總會,又走了出來。差不多一小時前,細雨開始紛紛揚揚地灑落。街上的大多數人打著雨傘。我沒帶傘,但我有帽子,我在人行道上站住,扶正帽子,拉直帽簷。

街對面停著一輛水星轎車,引擎沒有熄火。

我向左轉,走向鳥冠。我看見丹尼男孩坐在裡面的一張臺子旁,但還是走到吧檯前問他在不在。我的嗓門肯定太大了,因為人們都在扭頭看我。酒保指了指店堂後面,我走過去在他旁邊坐下。

他已經有伴兒了。同一張臺子旁有個狐媚子臉的苗條姑娘,頭髮和丹尼男孩的一樣白,但要為她的白髮負責任的不是大自然。她的眉毛都快被拔得一根不剩了,額頭閃著亮光。丹尼男孩介紹說她叫布萊娜。「和安吉娜(angina,心絞痛)押韻,」他說,「當然還有其他的娜。」她微笑,露出細小尖利的犬牙。

我拖出一把椅子,重重地坐下。我說:「丹尼男孩,替我傳個話。金·達吉南的男朋友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我知道是誰殺了她,也知道她為什麼被殺。」

「馬特,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說,「你知道打聽金的男朋友的訊息為什麼這麼困難嗎?因為他不喜歡出來活動,這就是原因。不去夜總會,不賭博,不在外面瞎混,沒有關係網。」

「馬特,你喝酒了是吧?」

「你算老幾,宗教裁判所?我喝沒喝酒關你什麼事?」

「你嗓門很大,我好奇而已。」

「好,我想告訴你金的事情,」我說,「還有她的男朋友。你看,他是做珠寶生意的。他沒有發財,但也餓不死。他靠這個過日子。」

「布萊娜,」他說,「不如你去補個妝吧,幾分鐘就好。」

「哎,讓她坐著好了,」我對他說,「我看她的妝好得很。」

「馬特——」

「丹尼男孩,我告訴你的這些又不是秘密。」

「隨你便。」

「這位珠寶商,」我繼續道,「要是我沒弄錯,剛開始他只是金的嫖客,但後來情況不一樣了。總而言之,他愛上了她。」

「這種事經常發生。」

「確實如此。總而言之,他墜入愛河。但另一方面,有些人找上了他。他們有一些珍貴的寶石,但不是通過海關進口的,也沒有供銷售用的證書。是祖母綠,哥倫比亞產的祖母綠,真正的高品質貨色。」

「馬特,我求求你,你能不能告訴我,你他媽為什麼要跟我說這些?」

「因為這個故事很有意思。」

「你不只是在對我說,整個店堂都聽得見你說的話。你知道你在幹什麼嗎?」

我看著他。

「行啊,」過了一會兒,他說道,「布萊娜,親愛的,你好好聽著,這個瘋子想給大家講一講祖母綠。」

「金的男朋友擔任中間人,那些人把祖母綠帶進美國,他負責銷售。他以前也做過這種事,為自己掙了幾個小錢。但現在他愛上了一個花錢如流水的女人,他有理由要搞一筆真正的大錢,所以他動了背叛的念頭。」

「怎麼做?」

「我不知道。也許他調換了部分寶石,也許他雁過拔毛,也許他決定劫走一批貨逃之夭夭。他肯定告訴了金一些情況,因為她受到鼓舞,才會去對錢斯說她想退出。她再也不接嫖客了。要我猜,他應該是調包了,然後出國去銷贓。他不在的時候,金切斷了她和錢斯的聯絡,等他回來,他們就可以天長地久到永遠了。但他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要是他再也沒回來,那她是誰殺的呢?」

「他背叛的那些人。他們騙她去銀河酒店的那個房間,她多半以為她去了酒店會見到愛人。她已經不賣身了,去酒店不會是為了會嫖客。事實上,她本來也很少‘送外賣’去酒店。不過,假如她接到一個電話,自稱是她男朋友的朋友,說她男朋友不敢去她家,因為他認為有人在跟蹤他,所以她能不能來酒店找他?」

「於是她就去了。」

「她當然會去。她精心梳妝打扮,穿戴起男朋友送她的禮物,貂皮夾克和祖母綠戒指。貂皮夾克算不上特別值錢,因為那男人並不富裕,他沒錢可燒,但他有能力給她一顆好得出奇的祖母綠,因為寶石不需要花錢。他是做這一行的,他可以偷一顆走私進來的寶石,然後鑲在戒指上送給她。」

「於是她就去了,結果丟掉性命。」

「沒錯。」

丹尼男孩喝了一口伏特加:「為什麼?你覺得他們殺她只是為了取回那枚戒指?」

「不。他們殺她就是為了殺她。」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哥倫比亞人,」我說,「他們就是這麼做事的。假如他們有理由做掉一個人,那麼就會滅他滿門。」

「我的天。」

「也許他們覺得這是某種威懾,」我說,「我能想象他們的思路。類似的案子經常上報紙,尤其在邁阿密。一家人被連鍋端,就因為一個人在可卡因交易裡矇騙了另一個人。哥倫比亞是個富裕的國家,他們出產最好的咖啡、最好的大麻、最好的可卡因。」

「還有最好的祖母綠?」

「沒錯。金的那位珠寶商不是個已婚男人。我本來以為他是,所以才打聽不到他的訊息,但他根本沒結過婚。也許他在愛上金之前甚至沒愛過別人,也許這就是他想斬斷一切重來的原因。總而言之,他是個單身漢。沒有妻子,沒有孩子,沒有在世的父母。你想滅他滿門,你會怎麼做?只能殺了他的女朋友。」

布萊娜的臉色已經和頭髮一樣白了。她不喜歡故事裡有女朋友被殺。

「人殺得相當專業,」我繼續道,「因為兇手處理證據非常用心。他掩蓋蹤跡的手法相當出色,但某些因素使得他把受害者開膛破肚,而不是僅僅掏出無聲手槍飛快地開兩槍。也許他對妓女有什麼情結,也可能是對所有女人。總而言之,他在金身上好好發洩了一通。

「然後他清洗乾淨,把髒毛巾連同大砍刀一起收拾好,悄悄離開酒店。他沒碰毛皮夾克和她包裡的錢,但拿走了她的戒指。」

「因為戒指特別值錢?」

「或許吧。戒指算不上什麼要命的證據,說不定只是一塊工藝玻璃,她自己買來消遣的。然而也有可能真的是祖母綠,就算不是,兇手還是有可能認為它是。放著死者的幾百塊錢不拿,表示你殺人不為搶劫,這是一碼事。但放著一塊有可能價值五萬美元的祖母綠不管,那就是另一碼事了,尤其是這塊祖母綠本來就屬於兇手。」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銀河都會酒店的前臺是個哥倫比亞年輕人,名叫奧克塔維奧·卡爾德倫。也許僅僅是巧合,現如今紐約到處都是哥倫比亞人;也許兇手選擇銀河酒店就是因為他認識在那兒工作的某個人。這個並不重要。卡爾德倫很可能認出了兇手,至少他足夠明智,知道該閉嘴不說話。後來警察回去又找卡爾德倫談話,他立刻消失了。有可能是兇手的朋友命令他消失,也可能卡爾德倫覺得他換個地方待著比較安全。比方說回卡塔赫納老家,或者皇后區另一個地方的另一套寄宿公寓。」

也可能已經被殺,我心想。這個可能性同樣存在,但我不這麼認為。這些暴徒殺人後,喜歡把屍體留在光天化日之下。

「還有一個妓女也丟了性命。」

「桑妮·亨德萊克斯,」我說,「她是自殺的。也許是金被殺引發的,所以殺死金的兇手要為桑妮的死負上一些道德責任。但她確實是自殺的。」

「我說的是那個站街的。那個變性人。」

「小餅乾布魯。」

「就是她。她為什麼被殺?為了誤導你?但你本來就沒跟對方向。」

「是啊。」

「那為什麼呢?難道前一次殺人搞壞了兇手的腦子?開啟了他的某個開關,讓他想要再來一次?」

「我認為這是一部分原因,」我說,「除非第一次樂在其中,否則誰會第二次還把人大卸八塊呢?我不知道他和兩個受害者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但他從殺人過程中得到的刺激肯定與性有關。」

「所以他選中小餅乾只是為了追求刺激?」

布萊娜的臉色又變得煞白。聽見一個姑娘因為選錯了男朋友而被殺已經夠糟糕了,聽見一個姑娘無緣無故被兇手選中就更加糟糕了。

「不,」我說,「小餅乾被殺是有原因的。兇手特地去找她,經過了一群站街女,最後才選中她。小餅乾是家人。」

「家人?誰的家人?」

「金的男朋友的。」

「這個珠寶商有兩個情人?一個應召女郎,一個變性站街女?」

「小餅乾不是他的情人,而是他的弟弟。」

「小餅乾——」

「小餅乾布魯原名馬克·布勞施泰因。馬克有個哥哥叫艾德里安,是做珠寶生意的。艾德里安·布勞施泰因有個女朋友叫金,還有幾個來自哥倫比亞的生意夥伴。」

「所以小餅乾和金確實有關係。」

「當然有關係。我確定她們從沒見過面。我不認為馬克和艾德里安這幾年有過聯絡,這也許能解釋為什麼兇手過了這麼久才找到小餅乾。但我知道兩名被害人之間肯定存在聯絡。先前我對別人說,她們是骨子裡的姐妹,幾乎被我說中了。她們險些成為姑嫂。」

他沉思片刻,然後請布萊娜讓我們單獨待一會兒。這次我沒有阻止。她從桌邊走開,丹尼男孩示意女招待過來。他要了威士忌,問我喝什麼。

「這會兒什麼都不想喝。」我說。

女招待端著伏特加回來,他小心翼翼地嚐了一口,然後放下酒杯。「你找過警察了。」他說。

「沒找警察。」

「為什麼?」

「就是還沒走到那一步。」

「但你先來了這兒。」

「沒錯。」

「我可以守住秘密,馬特,但布萊娜不知道怎麼閉嘴。她覺得事情壓在腦袋裡不說出去就會炸開頭殼,而她絕對不會冒這個險。再說你說話嗓門太大,半屋子人都能聽見你的話。」

「我知道。」

「我猜到你知道。你想幹什麼?」

「我希望兇手知道我知道了。」

「用不了多久。」

「我要你替我傳話,丹尼男孩,我很快就會出去,然後我會走回我的住處。我有可能會在阿姆斯特朗酒館待兩個小時,然後出來拐個彎,回我住的旅館。」

「馬特,你會送命的。」

「這個狗孃養的只會殺姑娘。」我說。

「小餅乾只算半個姑娘,也許他很快就能殺男人了。」

「也許。」

「你要他對你下手。」

「看著像,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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