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像是你在發瘋,馬特,你一進門我就想攔住你,想勸你冷靜下來。」
「我知道。」
「現在大概已經來不及了。我傳不傳話都一樣。」
「早就來不及了,我來這兒前先去了趟上城區。你認識羅亞爾·沃爾德隆嗎?」
「我當然認識羅亞爾。」
「我和他聊了一陣。大家都知道羅亞爾和幾個哥倫比亞人有生意往來。」
「可想而知,」丹尼男孩說,「他畢竟是做那一行的。」
「所以他們多半已經知道了。不過,為了保險,你還是去傳個話吧。」
「保險,」他說,「生命保險的反義詞是什麼?」
「不知道。」
「死亡保險。馬特,他們說不定正在外面等你呢。」
「有這個可能。」
「你為什麼不拿起電話打給警察?他們可以派車來接你去某個地方錄口供。那幫狗孃養的不能光拿錢不幹活。」
「我要找那個兇手,」我說,「我要他和我單挑。」
「你又不是拉丁裔,耍什麼男子漢派頭?」
「丹尼男孩,你就替我傳話吧。」
「你稍等一下,」他湊近我,壓低聲音,「你不能不帶傢伙就從這兒出去。你等一下,我去給你搞個防身武器。」
「我不需要槍。」
「不,當然不需要。誰需要槍呢?你可以搶過他的大砍刀,逼著他吃下去,然後打斷他的兩條腿,扔他在小巷裡等死。」
「差不多吧。」
「不需要我給你搞把槍?」他盯著我的眼睛,「你本來就有,而且帶在身上。對吧?」
「我不需要槍。」我說。
我確實不需要槍。走出鳥冠,我把手伸進口袋,撫摸點三二小槍的槍身和槍管。誰需要這東西呢?這麼一把小槍本來也談不上有多少威力。
尤其是你還沒法逼著自己扣動扳機。
我走出酒吧。外面還在下雨,但沒先前那麼大了。我拉正帽簷,仔細掃視周圍。
水星轎車停在馬路對面。我從撞彎的保險槓認出了這輛車。我站在那兒的當口,司機發動了引擎。
我走向哥倫布大道。等紅燈的時候,我看見水星轎車掉了個頭,正在向我開近。綠燈亮了,我穿過馬路。
我手裡握著槍,手揣在口袋裡。我的食指放在扳機上。我記得不久前扳機在我的手指下如何顫抖。
當時我也在這條街上。
我走向下城區。我幾次回頭張望,水星轎車一直跟在我背後,保持不到一個街區的距離。
我一直沒有放鬆下來,但走到我上次拔槍的那個街區時,我變得格外緊張。我忍不住要回頭看,總覺得會見到一輛車開足馬力衝向我。有一次我聽見剎車的吱嘎聲響,不由自主地原地轉身,隨即意識到聲音來自足足兩個街區之外。
神經過敏。
我經過上次我臥倒翻滾的位置,我看了看酒瓶摔碎的地方。那兒還有幾塊碎玻璃,但我無法確定是不是上次那些碎玻璃。每天都有很多人摔碎酒瓶。
我一直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館。來到店裡,我點了山核桃餡餅和咖啡。我的右手一直揣在口袋裡,眼睛掃視房間,仔細端詳每一個人。吃完餡餅後,我把右手又放回口袋裡,用左手喝咖啡。
過了一陣,我又點了一杯咖啡。
電話響了。翠娜接聽,然後走向吧檯。吧檯前有個暗金色頭髮的壯漢,翠娜對他說了句什麼,他走過去接電話。他和對方談了幾分鐘,環顧四周,然後走向我的桌子。他的雙手都放在我能看見的地方。
他說:「你是斯卡德嗎?我叫喬治·萊特納,咱們應該沒見過。」他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剛才是喬打過來的。外面沒動靜,完全沒有。他們躲在水星車裡盯著,他還在街對面二樓的窗戶裡安排了兩個神槍手。」
「很好。」
「這兒有我,前面的一張桌子還有兩個弟兄。我猜你進來時就認出我們了。」
「我認出他們了,」我說,「我猜你不是警察就是兇手。」
「我的天,好想法。這地方不錯。你經常在這兒消磨時間?」
「沒以前那麼常來了。」
「這兒很舒服。等我除了咖啡還能喝其他東西的時候,我一定會再來坐坐。他們今晚賣掉了很多咖啡,有你,有我,還有前面那兩位。」
「他們的咖啡挺好喝。」
「對,確實不錯,比分局的狗屁東西好多了。」他用zippo打火機點了支菸,「喬說其他地方也沒動靜。有兩個弟兄在下城區守著你女朋友,東區的三個妓女也有人盯著。」他咧咧嘴,「我們也只能保護到這一步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對吧?」
「我看也是。」
「你打算在這兒待多久?喬估計那傢伙要麼已經準備好了,要麼今晚就不會動手了。從這兒到旅館的每一步我們都能罩著你。當然了,我們不能保證沒有狙擊手從屋頂或高處的視窗開槍。早些時候我們掃過一遍屋頂,但沒法打包票。」
「我不認為他會從遠處下手。」
「那咱們也就沒什麼可擔心的了,再說你還穿著防彈背心呢。」
「對。」
「肯定有用。當然了,是網眼型的,未必能擋住刀子,但我們不會允許他靠你那麼近。我們估計假如他要動手,多半是在從這兒到你旅館的門口之間。」
「我也這麼估計。」
「打算什麼時候上火線?」
「再過幾分鐘,」我說,「讓我喝完這杯咖啡。」
「聽著,」他站起身,「管他媽的,好好享受。」
他回到吧檯前的座位上。我喝完咖啡,起身走向衛生間。我在衛生間裡檢查那把點三二,確定擊鐵底下有一顆子彈,後面還有三顆等著上陣。我可以找德金再要兩顆子彈,填滿剩下的空彈倉。說到槍,他可以給我一把火力更強勁的大槍,但他不知道我身上有一把點三二,我也不想告訴他。按照目前的佈置,我不會有機會朝任何人開槍。兇手會徑直撲進我們的懷抱。
但事情不會那麼發生。
我付賬,留下小費。我們的佈置不會奏效。我能感覺到。那個狗孃養的不在外面。
我走出店門,雨勢又小了些。我望向水星轎車,掃視街對面的建築物,琢磨警方的神槍手會埋伏在哪兒。無所謂。他們今晚不會有任何事情可做,我們的獵物不會上鉤。
我向南走到五十七街,我貼著路沿走,免得他埋伏在某個黑黢黢的門洞裡。我走得很慢,希望我猜得對,他不會嘗試遠距離暗殺,因為防彈背心未必能擋住所有子彈,況且假如對方瞄準的是頭部,那就更加毫無用處了。
不過沒關係。他不在這兒。媽的,我知道他不在。
話雖如此,我走進旅館大門時還是鬆了一口氣。我一方面或許有點失望,但另一方面也如釋重負。
旅館大堂裡有三個便衣警察。他們立刻表明身份,我和他們站著聊了幾分鐘,然後德金單獨走進旅館。他和他們之中的一個交頭接耳談了幾句,然後走向我。
「我們撲空了。」他說。
「似乎是的。」
「媽的,」他說,「我們沒留下多少漏洞。也許他聞到了什麼異樣,但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也許他昨天就飛回波哥大老家去了,咱們設陷阱想抓的人已經在另一塊大陸了。」
「有可能。」
「總而言之,你去睡一覺吧,只要你還沒緊張到沒法休息的地步。喝兩杯,不省人事睡個八小時。」
「好主意。」
「弟兄們一整個晚上都守著大堂。沒人來訪,也沒人登記入住。我會留個人在樓下過夜。」
「你覺得有這個必要?」
「我覺得反正沒壞處。」
「隨你便。」
「我們已經盡力了,馬特,要是咱們能把那個狗孃養的騙出來,這麼折騰一場當然很值得,因為天曉得全城搜捕祖母綠走私犯能有什麼結果。運氣這東西,有時候有,有時候就是沒有。」
「我知道。」
「我們遲早會逮住那個王八羔子。你知道的。」
「當然。」
「很好。」他說,尷尬地換隻腳站著,「呃,那什麼,你去睡一覺吧,好嗎?」
「當然。」
我乘電梯上樓。兇手不在南美洲,我心想。我他媽打心底裡清楚,他不在南美洲。他就在紐約,他還會殺人,因為他喜歡殺人。
也許他以前也殺過人;也許金是他的第一次,讓他發現殺人的感覺很好。但他確實喜歡殺人,因為他以同樣的方式再次行兇,而下次他就不需要藉口了。只需要一個獵物、一個旅館房間和他忠實可靠的大砍刀。
喝兩杯吧,德金是這麼建議我的。
但我根本不想喝酒。
十天了,我心想。你滴酒不沾去上床,那就是十天了。
我從口袋裡掏出槍,放在梳妝檯上。象牙手鍊還揣在另一個口袋裡,我把它拿出來,放在槍的旁邊,手鍊還用金的廚房紙巾包著。我脫掉長褲和上衣,掛在衣櫃裡,然後脫掉襯衫。防彈背心脫起來麻煩,穿起來不方便,我認識的大多數警察都不喜歡穿它。但另一方面,也沒人喜歡中彈。
我脫掉防彈背心,搭在梳妝檯上,緊挨著槍和手鍊。防彈背心不但笨重,而且隔熱,我在它底下汗流浹背,內衣的腋窩底下有兩團汗漬。我脫掉內衣、短褲和襪子,有什麼東西咔嗒一響,我腦袋裡的警報器頓時狂叫,我轉向衛生間,它的門剛好被踹開。
他撲了出來。一個魁梧男人,橄欖色的皮膚,眼神狂亂。他和我一樣渾身赤裸,手裡抓著一把大砍刀,一英尺長的刀鋒寒光閃爍。
我抓起防彈背心扔向他。他揮動大砍刀,拍開防彈背心。我從梳妝檯上抓起槍,躲開他的攻擊。刀鋒划著弧線下落,與我擦身而過,他再次舉起手臂,我把四顆子彈打進他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