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燦爛。大火已經熄滅,煙霧隨著夜色消散,只剩下燒焦的灰燼、成堆的殘骸、焦黑的樹木留下來見證昨晚的爆炸案。救火員和警察忙著挖掘廢墟。一個黝黑的人在鎮靜地指揮整個作業,他眼神銳利,好像特別急於清除殘留物,以便走下地窖看看裡面的情景。
他們站在樹林邊觀看,溫暖的晨風吹拂著他們的衣衫。鮑林冷眼看著工人。
「看到那個長著鷹眼的傢伙嗎?他是爆破專家。我想既然插手管事了,就好好辦吧!我要看看這怪事到底怎麼發生的。」
「你是說他會在那堆垃圾裡找到東西嗎?」羅威問。
「這就是他來的目的。」
工人進展神速,沒多久就清除完了堵在洞穴裡的殘留物。他們一手轉一手地把垃圾鏟到三十英尺外的地方。等地窖清除得差不多,可以讓人往下走時,那個靜默的人就爬進洞內消失了。十分鐘後他又出現了,四處張望著,好像在打量爆炸的範圍,然後又消失了,這次他消失在樹林間。他回來後又潛入地窖。第三次出現時,他的臉上帶著滿意的神情,兩手捧著亂七八糟的鐵片、橡膠、玻璃、電線。
「怎麼樣?」鮑林問。
「長官,證據在此。」爆破專家輕鬆地說,拿起像時鐘一樣的一個儀器的殘片,「定時炸彈。」
「啊!」哲瑞·雷恩先生說。
「手法原始,自己製造的。用時鐘定時在六點,裝著黃色炸藥。」
佩辛斯、羅威、雷恩想到了同樣的問題,然而是雷恩搶先問的:「炸彈什麼時候裝上去的?」
「星期天晚上六點——如果炸彈是昨天晚上六點爆炸的話。是個二十四小時的定時炸彈。」
「星期天的六點鐘。」佩辛斯慢慢地重複,「那麼就是星期天晚上馬克斯威爾被攻擊之前裝上的!」
「看來你是對的,佩蒂。」羅威說,「如果放炸彈的人知道房子裡有檔案,他放炸彈的目的是要毀掉檔案,那麼他就知道東西在屋裡,可是不知道到底在哪裡。很難——」
「爆炸的中心點就是地窖。」專家說著往焦黑的岩石上吐了一口口水。
雷恩又「啊」了一聲。
「第二個訪客——就是從秘密小櫥櫃裡拿出檔案的人——」佩辛斯別有用心地看了一眼雷恩,「不可能就是放炸彈的人。這很明顯。第二個訪客知道檔案的下落;放炸彈的人不知道,跟你說的一樣,戈登……」佩辛斯的話被一個粗啞的吼聲打斷,聲音從挖掘地窖廢墟的工人那裡傳來。他們都轉過身去。
「什麼事?」鮑林叫著,一邊快速跑過去。
有三個人正俯著身子看什麼東西,頭快碰到一起了。一個人轉過頭,臉色慘白,全身發抖。他好不容易發出聲音:「長官,這——這裡有一具屍體。從他的表情來看,是——是被謀殺的。」
年輕人踩著黑色灰燼奔向屋基邊緣。雷恩慢慢跟在後面,臉色蒼白,表情焦慮。
羅威看了眼前的場景一眼,粗魯地把佩辛斯推開。「佩蒂,走開。」他聲音沙啞,「你最好到那邊的樹下去。這不——不太好。」
「噢。」佩辛斯說。她的鼻孔緊張地翕動,一言不發地順從了他的要求。
男人們都睜大眼睛,專注地看著深洞。一個年輕的紅臉警察從地窖的一角爬出來,彎下腰,不停地發抖,並開始嘔吐……屍體被燒得很嚴重,簡直不成人形——一條腿和一條胳膊可怕地不見了,衣服完全燒盡。
「你怎麼知道他是被謀殺的?」雷恩嚴厲地問。
一個資格較老的警察的嘴巴都變了形:「他還沒有完全燒焦,我可以看到洞。」
「洞?」羅威啞聲說。
那人不由得嘆了口氣。「三個洞。在他的肚子上,乾淨利落。那些是子彈孔,先生,別忘了。」
三個小時之後,雷恩、鮑林警官、佩辛斯和年輕的羅威都沉默地坐在泰裡鎮檢察官的辦公室裡。現場有人打了一個電話,催促人派一輛車子去,把屍體送到泰裡鎮驗屍官的檢驗室。除了收拾殘骸身上的遺物這樣的必經程式外,鮑林下令不準任何人碰觸屍體。警員再度搜尋衣物的殘片,希望找到紐扣,因為這可能提供指認被害人身份的線索。但是屍體在爆炸中受到震擊,負責此事的警員很快就放棄了搜尋。爆破專家愉快地說,屍體沒有被炸成原子,真是奇蹟。
他們坐在檢察官的桌前,瞪著桌上的東西。這是從死者身下取下來的唯一物件,可能可以用作線索——一塊英國製造的手錶,便宜貨,上面有一根皮帶。如果追尋它的來源,肯定是浪費時間。錶殼幾乎都不見了,只殘留一小片三角形的玻璃。製造手錶的合成金屬儘管表面成了灰黑色,倒未受爆炸的破壞。有一件事情很奇怪:指標指的時間是十二點二十六分;表的表面有一道很深的砍痕,砍痕越過數字「10」,並且延伸到表的邊緣。
「這可奇怪了。」檢察官是個年輕人,眼神憂慮,「鮑林,你不是告訴我,屍體被發現時臉部朝下,戴著這塊手錶的手臂壓在肚子下面嗎?」
「沒錯。」
「那麼錶殼上的這道砍痕不是爆炸留下的了。」
「還有別的可疑之處。」佩辛斯說,「爆炸發生時是六點鐘,如果手錶因此停了的話,指標應該停在六點鐘的位置,但實際上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