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文身?還是咱們的午飯?」
「哪個都行。她用你的書店找到她想要的書,然後從亞馬遜上買了電子版,還和你吹牛自己幹得挺漂亮。」
「她倒是沒讓我覺得她在吹牛,」我說,「她就是跟我分享了她的勝利。」
「還狠狠地砸回你的臉上,伯尼。而你卻好像毫不介意。」
「是嘛?」我考慮了一下。「哦,」我說,「我大概還真是不介意。你知道她聽上去還是挺無辜的。‘你瞧我省了十二塊,多棒啊!’」我聳聳肩。「至少我的書沒丟。我還真有點兒擔心她會偷書。」
「在某種意義上,」她回道,「她是偷了。不過如果你都不在乎,我幹嘛為你生氣。這飯真好吃,伯尼。」
「最好吃的。」
「臺中二人組。我都不知道我念對了沒有。」
「我至少能肯定你念對了後三個字。」
「最後三個字,」她回道,「永遠不會變。」
餐廳在百老匯街和東十一街交會的一角,對面是饒舌酒鬼酒吧,餐廳的招牌設計沒有變過,幾乎和我的書店同齡。但是店主來自天南海北,煮的食物也不停地換,每一位(或兩位)新店主都只將前半部分字刷上。塔什干二人組被瓜亞基爾二人組取代,然後又被金邊二人組取代,等等。
我們漸漸對餐廳的改朝換代習以為常——餐廳的地點似乎風水不好——而且每當我們開始厭煩當下的口味時,就可以對下一任店主的食物翹首以待。而且,即使我們每隔幾天就會去二人組餐廳,紐約還有很多其他的選擇——熟食店,比薩店,餐車店。
然後當坎大哈二人組棄甲而逃,臺中二人組接手經營後,一切都變了。
「今天我要早點關門。」我告訴卡洛琳。
「就是今天嗎?」
「就是今天,我原本想早點從城裡回來到饒舌酒鬼找你,但感覺沒什麼意思。」
「尤其你還只喝巴黎水,是不是,伯尼?你想讓我一起去?」
「還是不用了。」
「你確定?因為我早點關門也沒問題。今天只有一隻蘇牧要吹乾,主人下午三點來接它,最晚三點半。我可以陪你。」
「踩點那次你就跟著。」
「沒什麼大不了的,小菜一碟。」
「我覺得這次我還是單獨行動的好。」
「兩個人好歹有個照應。」
「我不想讓監控攝像頭拍到你第二次。一次沒問題,兩次就太可疑了。」
「我可以變裝。」
「不行,變裝的是我。」我說,「我這次的變裝不需要身邊跟著一個髮型像同性戀的小女人。」
「好吧,至少小女人比矮子好聽點。」她說,「而且我這個髮型一點都不像同性戀,不過你的話我可以當作參考。那我就在附近轉轉怎麼樣?不行?好吧,伯尼,但我得帶上手機,如果你需要我——」
「我會打電話的。不過機率不大。我偷了書就回來。」
「先查查亞馬遜,」她說,「看看有沒有電子版,省得白費工夫。」
《歡呼吧,羔羊》克里斯托弗·斯馬特所著的宗教詩歌。詩歌寫於一七九五年至一七六三年。書名為拉丁語。創作時,斯馬特被關在英國東倫敦的瘋人院裡。被關期間,斯馬特感到無家可歸的孤獨,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的貓傑夫裡。這致使斯馬特只能將精神寄託於上帝和詩歌。詩中對貓和上帝的關係多有描述,至今仍被愛貓者所樂道。該著作於一九三九年首次被髮表。下文對此書有更多解釋。
《陷阱》著於一九三〇年。是以芝加哥一九〇〇年初麥子期貨投機交易市場為背景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弗蘭克·諾里斯不幸於一九〇二年意外去世,使三部曲成了無法完成的作品。
引自《約翰遜傳》,作者詹姆士·鮑斯威爾。十八世紀時湯匙多為金或銀鑄成,價值很高。約翰遜說要數勺子是暗指如果那人不分善惡,會將湯匙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