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要說什麼。我已經去過兩個洗手間,先是在多米尼西亞人的小賣部,然後在博物館,我花時間在第一個地方買了一份自己根本看不懂的報紙,然後在第二個地方幹了點兒犯法的事情,我在每個洗手間裡都很忙,以至於根本沒時間用兩個洗手間做傳統意義上該做的事情。而且那些時候我也沒有真正感覺到需要用,所以沒有采取任何積極行動,但是現在我很需要上。
真是地獄啊。
我走了三個街區,找到了一家有著愛爾蘭名字的酒吧,裡面的客人大多是拉丁裔。酒吧裡的電視上正在播放一場足球比賽,但是沒有開聲音。吧檯的調酒師是個體形沉重的傢伙,臉上留著鬍子,看上去不怎麼高興,我的到來顯然也沒有提起他的精神。我還戴著墨鏡,這可能也有關係,誰會高興看到一個在黑咕隆咚的鬼地方還戴著墨鏡的精神病?
也可能因為他是洋基的粉絲。
我不需要買任何東西,但是我不得不花錢買去洗手間的權利。我不能買啤酒喝,尤其是當該乾的活兒只幹了一半的時候,而且我知道這裡也不是買巴黎水的地方。所以我說給我來杯可樂,他臉上的表情變得更陰暗了。趁著他往玻璃杯裡裝冰塊的時候,我找到了我要去的地方。這次我沒有其他的雜事分心,踏踏實實地做了我需要做的事情。然後我回到吧檯,付了可樂的錢,喝了一口就把它放下,向門口走去。
「嘿。」
我轉過身來。
「這可樂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但我一直想戒了它呢。」我說完便毫不猶豫地逃出了這個鬼地方。
我乘了不同的地鐵線回家,從百老匯街第七十二街步行到我在西區第七十街的公寓。在路上,我把紐約大都會隊的棒球帽送給了在地鐵裡滿眼羨慕地盯著它的小男孩,我也考慮是否要甩掉身上的鸚鵡襯衫,但是穿著這件衣服回家似乎更簡單,同時還可以留著墨鏡在貼身口袋裡。
我的門衛沒有對我或我的襯衫看上第二眼。我走上樓,脫下鸚鵡襯衫和其餘衣物,在淋浴下花了十五分鐘痛痛快快地洗了個澡。然後我有一種想給什麼人打電話的衝動——也許打給卡洛琳,或者我的客戶。不過最終決定我還是不想在事情幹到一半的時候就打電話給他們。再過幾個小時,當我把今天一天的工作完成後,我就可以去打那通帶著勝利感的電話。
不過如果事情不如我願,出了大差錯,我恐怕那通電話就要打給我的律師沃利·亨普希爾了。
然後,我又想到我或許可以打電話給女朋友。當然前提是如果我有一個的話……
我走進客廳,看了看牆上的畫,在白色的畫板上有黑色的水平線和垂直線,線與線的交匯形成了矩形方塊,方塊裡面則填著各種原色。畫看上去像是彼埃·蒙德里安會畫的東西,事實上也確實是蒙德里安畫的。這幅畫,至少值個公爵甚至是國王的贖金,就掛在我家的牆上。幾年前,我被捲進一場亂事,整個過程異常複雜,我親自監督了幾幅蒙德里安偽作的誕生。塵埃落定時,那幾幅偽作被輾轉送到不同買主家的牆壁上,只剩一幅無人問津,我便把它帶回了家。
而陪我回家的這幅才是真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