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數湯匙的賊》小說信息

第14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你幾乎沒怎麼喝酒,卡洛琳。」

「我在喝呢。」

「你是在品,」我說,「我應該買下那瓶高階蘇格蘭威士忌。但是你勸我不要買。」

「我們現在喝得就挺好的。為什麼要浪費那個錢?」

「也就只貴幾美元而已,看看我們還跳過了晚餐,這不是又節省了不少嗎?買它還是很值得的。還記得託斯丹·範伯倫的炫耀性消費理論嗎?」

「什麼,伯尼?」

「我希望你會記得的。」

「我甚至不記得他是誰。」

「嗯,」我說,「如果你能睜著眼睛看完《在斯萬家那邊》,範伯倫就是你的下一個閱讀寶貝。如果你偶爾發現自己處在一條書牛橫衝直撞的路上——」

「是犀牛。」

「謝謝。如果你發現自己在那種情況下,只要把託斯丹·範伯倫的書開啟,開始閱讀一段,你絕對可以讓那頭橫衝直撞的獅子停下來。」

「一分鐘前,你還說是一頭犀牛,伯尼。」

「我不想為了說它而讓我的舌頭打結。但是你已經想出了一個辦法,不是嗎?把犀牛說成簡化版的。只有兩個簡單的音節而不是四個。‘把它們放在一起,你就有什麼了?比菩提·鮑菩提·波’,你記得那首歌嗎?」

「不記得。」

「我也不記得了。範伯倫討論了炫耀性消費,但你喝酒的方式更像是不顯著消費。但不要以為你可以騙過我,卡洛琳。我明白你在做什麼。」

「我在做什麼呢,伯尼?」

「你在扮演司機的角色。我們沒有車,也不會去任何地方,但你做的事和這差不多,對不對?」

「好吧,我可能是喝得輕鬆了點兒,」她承認道。「即使如此,離可以開車的狀態也太遠了,這樣也好,畢竟我從來沒有學會過開車。」

「你想學嗎?我可以教你的。」

「今晚不行,伯尼。」

「當然不是今晚,」我說,「今晚我是要喝酒的。」

卡洛琳說:「我曾為同性婚姻鬥爭過。我寫過信給國會議員,某位可憐的工作人員不得不閱讀我的長篇大論還得予以回應。我還簽了請願書,去參加籌款活動。我還去遊行了,伯尼。我討厭遊行,討厭示威,討厭所有這些廢話,即使如此我還是為同性戀者的權利做了一切努力。」

「我知道。」

「當遊行隊伍經過紐約的街道時,我跑去街上跳舞了。如果當時我戴著帽子,我會把它拋到空中去。」

「那你應該和我說一聲,我帽子多得是。」

「然後當最高法院做出正確的決定時,我又從頭到尾慶祝了一遍。」

「我記得的。」

她向前斜過身,放低聲音:「現在我要告訴你一些你永遠也不許向另一個活著的人重複的話。」

「沒問題,」我說,「不過就算你現在說了我可能也記不住。」

「我害怕的是,」她說,「你會記得是我告訴你的,但你會忘記你應該把這些話留在自己心裡。不過,我還是打算告訴你。我不太確定同性戀婚姻是一個好主意。」

「你是威士忌喝多了吧,」我說,「我覺得你比我以為你喝的要多不少啊。」

「哦,婚姻是我們應有的權利,有這個權利對我們而言當然是有利的。所有擁護它的論據都一如既往地真實正確。也許這對男同性戀者來說是不同的。但給女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你為什麼這麼說?」

「伯尼,一個拉拉兩次約會會帶來什麼?」

「搬家公司,」我說,「你很久以前就告訴過我這個笑話。」

「而且它仍舊好笑,」她說,「因為這是真的。我們有一種無法控制的築巢本能。‘哦,你喜歡我嗎?嗯,我也喜歡你。看我們多麼有共同點!我看到你有一隻貓。我也有一隻貓!這不是很好嗎?連我們的貓都彼此相愛!噢,讓我們再來第三隻貓吧,我們可以一起琢磨出一個超級可愛的名字!’」

「你說得誇張了。」

「也沒誇張多少。‘哦,咱們一起住吧!兩人可以分享一個衣櫃,還可以互相穿上彼此的衣服。你不是特別喜歡賓尼這個牌子嗎?’」

「那些格子襯衫。」我說。

「最糟糕的是它們永遠也穿不壞。‘嘿,我有一個想法!讓我們找個捐贈者和家用導精管,一起生個小孩兒。我們可以一起當媽媽,當同性戀床笫死神宣佈我們的性生活就此結束時,至少孩子會給我們一些事情來做。或者也許我們應該有兩個孩子,所以當我們愛上別人的時候更容易做出分配。’」

「哦,別這樣。這不公平。有很多女同性戀者能夠彼此扶持共度一生。」

「我知道。」

「事實上,我並不確定異性戀的婚姻成功率就有多高。」

「那有什麼好啊?伯尼,每一場婚姻都要以離婚或死亡做結束。你有沒有想過這個?」

「不,」我說,「而且我希望現在不用再想了。吉姆和約瑟夫怎麼做的?我的意思是,當他們還是金吉和喬安娜的時候?」

「他們做了什麼?」

「他們結婚了。我們還去參加了他們的婚禮,目睹他們結婚。當他們決定分手時,他們都做了什麼?」

「我已經跟你說過了,伯尼。他們賣了萊茵貝克的房子,分了錢財,然後兩個人在城裡各自找到了一個安身的地方。哦,其實只有金吉找到了。喬安娜最後去了皇后區的某個地方安身。而且我猜喬安娜收養了那些貓,是因為吉姆現在有一隻狗。」

「一隻矮鬃犬。」

「而那狗碰巧是可以去參展作秀的級別,不過吉姆還沒有瘋狂到真去走那些囉裡囉唆的形式去參展。」

「搞了半天就是這些嗎?」

「啊哈,這正是我想說的重點,伯尼。他們舉辦了一場美麗的教堂婚禮,並且作為妻子和妻子一起生活了一段日子,然而時間推移,她們最終選擇分手。但她們不需要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可是如果一個女同性戀的婚禮具有法律效應,那麼當婚姻變得無法挽救時,你就必須離婚。」

「一個女同的離婚。」

「嗯,怎麼說都行。一個女同的離婚在過去就是簡單的大喊大叫,一哭二鬧的過程,然後最終分手後,再決定由誰來享有租金穩定的公寓。」

「你們還是會那樣做,不是嗎?」

「但是要附加一點點東西。其實為什麼婚姻律師同盟會是同性戀婚姻權利最大的支援者,這一點也不難理解,不是嗎?」

「所有這些新添的業務,」我說,「所有那些為爭取撫養權要打的官司。」

「也許讓你一個人喝掉所有的酒是不太公平,」她說,然後自顧自地斟滿了她的玻璃杯,「其實不光是分起手來更加複雜,同性婚姻權還給了同性戀們一些全新的理由來爭吵,比如一個想要結婚,而另一個不想的時候。最後無非就是在婚禮前還是婚禮後分手的區別。」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這樣的事情。」而且我的思路源源不斷,「你知道嗎?下一次我們再看《快樂的離婚者》,那將會是一部被歪到全新角度的戲。」

蘇格蘭威士忌的炭烤味一旦喝到了一定程度就失去了喝的緊迫感,酒精便進而變成了我們對話裡的背景音樂。我們兩人有無窮無盡的話題可以聊,我相信我記不起的話題和我記得起的一樣生動有趣。

「我可以明白為什麼人會想結婚,」我說,然後這個話題再次出現,「你遇到了一個人,你愛上這個人,你們想要一起生活,或許再要一兩個孩子。或許在郊外還要來一棟房子——」

「啊。」

「但也許不是,因為如果我想養一個孩子,我寧願讓他長在曼哈頓,就在我自己現在住的這個區裡,這樣我們才可以步行到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去看展覽。」

「因為那很重要,是嗎?」

「人們總是沒完沒了地說他們有了孩子後將如何離開這個城市,只有這樣他們的孩子才會知道一頭牛是長什麼樣子的。然後他們大張旗鼓地折騰起來,最後終於能搬到郊外了,可憐的小渾蛋卻從來沒有機會看到恐龍的樣子。」

「我倒是從來沒有這樣看過這件事。伯尼,如果他們只是想要這種生活,為什麼需要結婚呢?」

「他們不需要,」我同意道,「但同時我也可以明白他們為什麼會想結婚。但那不是應該在你遇到某個人,並與其墜入愛河之後再做的決定嗎?珍妮將這些步驟全部都反過來弄。」

「羅馬尼亞的珍妮。」

「她腦海裡一直有這個畫面。一棟大房子,兩個孩子,還有她手指上掛著的一枚戒指。這就是她想要的,所以她正在尋找畫面裡那個可以站在她身邊的男人。」

「然後把那枚戒指套在手指上,烤箱裡烤著兩個圓麵包。」

「對我來講那似乎是本末倒置的,」我說,「也可能不是。如果你先去墜入愛河然後再做其他的,結果到頭來他不是真命天子可怎麼辦?」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