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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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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nrdths,ucngtfkd。」我說,「你記得地鐵上的那些廣告嗎?」

「我以為那個廣告是想說如何找個好工作。可能他們做了各種不同的版本。」

「一定是那樣的。還記得速度閱讀法嗎?」

「埃弗林·伍德,伯尼,閱讀整本書的速度和翻書頁的速度一樣快。」

「我挺好奇有沒有人把這兩個課都上了。速讀和速記。」

「也許是那個每天為亞馬遜寫二十個評論的女人。我忘了她的名字。」

「你一定是讀得太快了。一翻就全過去了。」

「我猜是吧。」

「或者他們把母音都去除了:如果你能讀懂,你就能得到一篇好書評。」

「伯尼,我們這嚴重離題了。我們就知道她用大寫字母寫字。還有什麼?」

「她很誠實。」

「因為她沒有拿這兩塊錢。她不只很誠實,也很周到。」

「因為她把它們放在書裡,所以沒有人會把它們拿走。」

「而且在便條中寫上了‘捷克共和國’,所以你知道要找書看。」

「所以她也很聰明,而且會玩文字遊戲。」

「你要給她留一張便條嗎?」

「你認為我應該留嗎?」

「那麼做才有禮貌,伯尼。而且,你也在想著她。還希望她很可愛。」

「別傻了,」我說,又喝了一些酒,其實杯裡大部分已是融化的冰水。「我確實想到了留一張便條,」我承認道,「在我下次關店的時候。但是我不能把桌子整晚都放在外邊。那樣做的話就是昭告天下我想讓人把它直接拿走。」

「也或者你會收到一張亂丟垃圾的傳票。所以你也可以把便條貼在窗子上。」

「上面寫:對不起,還是不開。」

「也許還是不要了。下次你把桌子放在外邊時——」

「我會留張字條的。如果我能記得住的話。」

「所以那不是謀殺。」她說。

我們離開了饒舌酒鬼,而且一點不著急,朝阿伯巷的方向走著,這也是去往第七大道地鐵的方向。

「說是自然死因。」我說。

「一個有鑰匙的盜賊恰好就選擇在那個時候出現。」

「無論盜賊是誰,」我說,「無論他在找什麼,他的時間拿捏得分毫不差。把時間搞錯的是老太太。如果她沒有提前離開歌劇院的話——」

「她就還會活著嗎?」

「也許會,」我說,「也許不會,這取決於她到底是如何把花生帶進身體的。但是無論怎樣,當賊開門的時候,她不應該在家裡的地板上。」

「聽起來好像你在責怪受害者,」她說,「但是你怎麼能責怪任何一個半途放棄華格納的人呢?」

「哦,我不知道。馬克·吐溫說他的音樂沒有聽起來那麼糟糕。」

「我以為那是米克·賈格爾對巴里·馬尼洛說的。」

「也許你是對的。但還是有些事情讓我覺得彆扭。」

「關於克洛伊嗎?你認為她有可能被抓住?」

「不,她不會被抓住。」

「或者是那個女人給你留的便條?」

「不,她要麼會再來,要麼不會,來不來都不重要。不,讓我耿耿於懷的是她的死法。」

「花生老太太。」

「奧斯特邁爾太太。」

「哦對。那麼,那當然會讓你難受。你對她的死很介懷,這樣一個好心的女人。你知道什麼才可怕嗎,伯尼?就是這整個事件居然挺搞笑的,雖然一個好心老太太死了。可為什麼這事會讓人覺得搞笑呢?」

「你在說什麼?」

「就是那首歌,」她說,「那首該死的歌,廣告歌。我腦子裡沒完沒了地響著那個調。」

「什麼歌?」

「哦,就好像我是唯一一個,難道只有我腦子裡在不停地迴響那首廣告歌嗎?‘我希望我是一個奧斯克·邁爾威爾,這就是我真正想要的,因為如果我是一個奧斯克·邁爾威爾,每個人都會愛上我。’哦,伯尼。不要告訴我這首歌沒有一直響在你的腦子裡。」

「嗯,現在它在響了,」我沒好氣地說,「非常感謝你。」

紐約市地鐵有則廣告寫作「fucnrdths,ucngtagdjbwhipa」,意為「ifyoucanreadthis,youcangetagoodjobwithhighpay」(如果你能讀懂,你就能找到高薪工作),此處伯尼變換了一下說法。

都是現代通俗音樂人。

美國六十年代的一首流行廣告插曲,為熟食公司奧斯克·邁爾所作。公司的創始人奧斯克·邁爾是德國人。威爾是一種長條德國香腸,常用在熱狗裡。奧斯克·邁爾與受害者的名字奧斯特邁爾發音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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