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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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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要賬單時,瑪克辛告訴我,我的朋友已經幫我付過了。「還給了我很多小費,」她說,「是個非常有品位的人,不過我看到他穿的西裝時就已經知道了。」

「他確實是西裝革履不同凡響的人。」我說。

「嗯,」她說,「我必須說這是能看出來的。」

好吧。沒有時間可以浪費。

我在十四街買了個手機,也是一部燃燒號的手機,可能和我那位客戶手裡的手機如出一轍。裡面有一百分鐘的通話時間,而我無法想象我會使用超過十分鐘。

然後我回到家裡,往我藏錢的地方里塞進了五千美元,今天早上這裡還有兩萬美元。我無意識中思考著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對灑出的牛奶哭泣。不然還能怎麼辦呢?然後我為自己做好了要忙碌一整晚非法活動的準備。

工具包、一次性手套、手電筒,還有膠帶。

以及我自己的個人手機,我把它從鈴聲切換到振動狀態。還有我的新手機,那部燃燒手機。應該沒有人會給這個號碼打電話,但是打錯號碼的可能總是有的,所以它也被設定在振動狀態上。

還好。可是仍舊沒有時間可以浪費。

我的公寓外,晚高峰已經過去了,這讓乘坐計程車看起來很合理,而且我並不擔心會留下什麼痕跡。計程車裡的收音機上放著我聽不懂的語言的廣播,而司機本人正在用同樣我聽不懂的語言對著手機講話,車裡面的煙霧濃得足夠溜冰,而裡面的味道只有一些是屬於菸草的。所以這位司機不會記得我們的會面,如果我深吸幾口這車裡的空氣,我也不會記得的。

我讓他開車穿過公園,把我在第九十街和列剋星敦大道上放下來,在這裡下車更多是出於習慣,而不是真有什麼想要隱藏的。當我進到車裡來時,他沒有在他的行車記錄上做什麼記錄,現在也一樣不太可能這樣做。我走過了兩個街區,來到奧斯特邁爾家的房子面前,房子前面仍然圍著很多犯罪現場的標識膠帶。

我記得雷在我們早些拜訪的時候是怎麼來到這個地方,走上臺階,鬆開膠帶,好像他是這個世界裡最有權力進去的人。警察有一種特有的走路方式,我想如果我去學著冒充警察肯定會穿幫的,於是我深吸了一口氣,至少嘗試著讓自己散發出一種自信的淡定光環,也或者是淡定的自信。

掛鎖和我想象的一樣容易,把它一開啟,我就進了屋。我把掛鎖放在身上,然後戴上手套,從門內把鎖栓拉上,開始忙活起來。

我在房子裡花的時間比我希望的更長一點。我開鎖進屋的時候是晚上七點十八分,而當我把鎖在原來的地方重新掛上鎖好,又貼好黃色的犯罪現場膠帶時,時間是七點四十一分。我還戴著手套,但這很符合現場的情況,而現在我已經勘查過了犯罪現場,我把它們用警察特有的方式從手上剝下來,塞回口袋裡。

我想我看起來有點警察的樣子,因為一個遛狗的人向我招了一下手,大概是讓我知道他和我一樣也是遵紀守法的人。我認為他之所以會這麼做,一定是因為他持有什麼改變情緒的物質,而且大概是來自某種植物,不然他為什麼會衝我招手呢?

我保持鎮定。只掃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他,我經常在雷的臉上看到這種表情,然後向另一個方向自信地走出去。

我在奧斯特邁爾家的房子裡忙活時,我自己的手機一直在振動,但是我在房子裡一直很匆忙,沒有來得及去看是誰打來的。我在走到第三大道時拿出電話來檢視。來電的是卡洛琳,我打電話回覆給她。

「哈羅,」她說,「伯尼,我等了一輩子那麼長時間來說這句話。」

「哦,求你了,」我說,「你每次接電話都是這麼說。」

「啊?」

「‘哈羅’,你每次接電話都這麼說。」

「我一直在這個街角等著,」她說,「雖然我不知道我在等什麼,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那個人。我希望他會穿著一身珍珠紐扣的英式夾克,那樣的話就好認得多了。」

「他穿著條紋薄紗西服套裝。」

「一點兒不誇張。當一輛計程車在饒舌酒鬼面前大搖大擺地停住的時候,我猜就是他了,因為他們的大部分客人都不會坐著計程車去喝酒。」

「而且大部分到那裡的人,」我說,「能把自己弄到那兒都算是一個奇蹟。」

「而且都已經喝得東倒西歪路都走不直了。無論如何,當他走出計程車時,我就覺得是他,而他進酒吧前偷偷摸摸的樣子讓我更加確信就是他了。」

「然後你看到我和他坐在一張桌子前,就完全可以定論了。」

「倒也不是馬上確定的。但是首先我招手叫了自己的計程車,讓他在門口和我等著。然後我看到你們兩個,你衝我點了點頭,我又出了門去,進了計程車。‘請你等一下。’我跟他說。司機就照做了,然後那個傢伙穿著他的條紋薄紗西服套裝,帶著他的公文包走出來,往百老匯大道方向走去,我讓司機尾隨在他身後緩慢爬行,這樣我們可以讓他在我們的視線之內,但又不完全趕上他。我不得不說,跟蹤某個穿著條紋薄紗西服套裝的人真不算是件難事兒。套裝在人群裡非常顯眼,而且當時街上甚至沒有那麼多的人。」

「這樣跟起來更容易了。」

「是的。然後他走到路邊,舉起手來叫車,一輛計程車馬上就開過來了,於是我終於有機會說出臺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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