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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刑場(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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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和庫俊威約定的三日之後,而明天才剛剛第三日,並未到約定時間。

但是因為從我們這裡到縣城,轉車過去基本上就是大半天時間,再趕去刑場怕是來不及了,所以我必須提前一天出發,在縣城歇一晚上,翌日再趕去刑場。

磊子本來想跟著我去縣城玩一趟的,後來我沒讓他去,這趟是去掙錢的,並不是去玩的。而且從刑場接走張局長的屍體之後,我更不會回到縣城,而是擇路進山,一直前往張局長的老家,下馬鄉。

後來陳秀才把磊子叫過去了,陳秀才說:「你小子命格雖然不好,但是體格不錯,這幾天有時間,我正好可以指點你一二!」

磊子這才歡天喜地跟著陳秀才去了,雖然不能跟著陳秀才學法術,但是學點拳腳功夫還是可行的。

臨走之前,我還給了老黃和老劉一人一個紅包,錢不多,66塊錢一個,這兩天他們也辛苦了,雖然是免費幫忙,但髒活累活也幹了不少,給人包點紅包是應該的。兩人剛開始堅決不肯收,後來在我的反覆勸說下,才勉強收下。

老劉私底下還跟我說:「以後有刻碑之類的生意,可以幫他引薦一下!」

我說可以,因為我這邊接手的都是屍體,只要死了人肯定就需要刻碑,到時候我把生意介紹給老劉便是,當然老劉碰上刻碑的生意,他也可以幫我引薦去趕屍啊,就算沒有趕屍,也可以叫磊子他們去抬棺啊,這叫做資源共享。

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走了幾十裡山路去鎮上,只有鎮上才有開往縣城的汽車。

那些客運車都是市裡淘汰下來的舊車,破爛的不能再破爛,反正能夠遮風擋雨就行,而且這山裡行車,也不需要什麼好車。

不僅車爛,班次還少得可憐,每天只有兩三趟車往返,因為交通不便,所以山裡人平時去城裡的並不多。

我是臨近中午上的車,車上還有一半空位置。

車子一開動,整個車都在咣噹咣噹的響,彷彿隨時都要散架一樣。

實話講,我在城裡人的眼中,就是一個鄉巴佬。

我活了十八。九年,進城的次數屈指可數,縣城都沒去過幾次,更別說市裡。

對於我這種山溝溝的少年來說,只是一個小小的縣城,我都覺得異常繁華。

但是跟外面的城市比較起來,我們這裡的縣城可以說又破又爛。

我是下午的時候抵達縣城的,破破爛爛的樓房在我眼裡都覺得十分稀奇。

沒出來見過世面,我不敢到處亂走,就在客運站附近找了間小旅館住下。

那時候的物價消費很低,而且又是車站周邊的小旅館,價錢很便宜,只用了二十塊,而且還有熱水供應。

我到樓下吃了點東西,回屋洗了個熱水澡,早早上床休息。

睡覺之前,我閒來沒事,又把《祝由殘卷》拿出來研究,直到眼皮打架才關燈休息。

刑場距離城區還有十多公里,沒有公交車過去,只有計程車,不過計程車看我是鄉下人,以為好糊弄,張口就是五十。後來我招了一輛摩的,讓摩托車帶我過去,三十塊談妥。

在盤山路上走了十幾二分鐘,摩托司機把車停下,指著下面的一處山坳告訴我:「那裡就是刑場,你自己走下去吧!」

這裡群山環繞,陰氣森森。尤其是山坳裡面,因為地形因素,即使是在大白天,也不怎麼見光,而且人跡罕至,難怪會把這裡作為刑場。

刑場是在一個林子裡面,四周是林子,中央有一片空曠的荒草叢,給死刑犯執行死刑,就是在那片荒草叢裡面進行的。刑場四面八方圍著高高的鐵絲網,還有些簡陋的建築,有哨兵把守。

據說這片刑場在以前是個村寨,以苗人為主的村寨,後來戰火綿延到這裡,苗人部落就被滅了,村寨也被夷為平地,這裡曾經死過很多人,全都埋在地下。民國時期,這裡才被當做刑場使用。

像這樣的刑場裡面,死了多少人,可能根本沒法說得清,所以這裡陰氣極重,空氣中彷彿都帶著一股屍臭味。

如果不是為了那五千塊酬金,我是斷然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

「站住!幹什麼的?」兩個荷槍實彈的哨兵攔住我的去路,讓我交出證件配合檢查。

「長官,都是自己人!都是自己人!」一個熟悉的聲音在我背後響起。

果不其然,一扭頭我就看見庫俊威那張黑堂堂的臉龐,他正對著那兩個哨兵,嬉皮笑臉的打著招呼。

「他是我朋友,我專門叫他過來搬走張局長的屍體!」庫俊威給兩個哨兵遞上香菸。

兩個哨兵一聽是來領張局長屍體的,趕緊揮手放行:「張局長的屍體?哦,快去吧!趕緊搬走,那屍體放了好些天,都不見親屬來認領,都快發臭了!你們再不來,那具屍體就成了無名屍,我們會將他就地火化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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