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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霍桑(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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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輕而易舉就能回想起戴安娜·考珀被謀殺當晚的情形。當時我正和妻子一起慶祝,我們在埃克斯茅斯市場的莫羅餐廳吃晚餐,喝了不少酒。那天下午,我終於按下了電腦上的傳送鍵,用電子郵件將剛完稿的小說傳送給了出版社,結束了為期八個月的工作。

《絲之屋》是歇洛克·福爾摩斯系列的續集,我從未想過會由我執筆。柯南·道爾產權會出乎意料地找到我,史無前例地授權讓我撰寫福爾摩斯系列的全新續集。我欣然抓住了這次機會。我第一次讀福爾摩斯系列是十七歲那年,自那之後它們就一直陪伴著我。我不單愛其中的人物——儘管福爾摩斯是當之無愧的現代偵探之父——或是被其中曲折的迷案折服,讓我為之著迷的是福爾摩斯和華生身處的那個世界:泰晤士河,馬車咔嗒咔嗒駛過鵝卵石路,煤氣燈,霧氣繚繞的倫敦。就像是受邀搬進了貝克街221b號,不聲不響地見證了文學作品中最偉大的友誼。這讓我如何能拒絕?

從一開始我就意識到,我扮演著一個隱形的角色,因為我的工作要求我儘可能地隱藏在柯南·道爾的影子之中,模仿他的文學修辭和獨特的風格,永遠不要強加自己的風格。他本人可能不會寫的內容,我都不會寫。之所以提到這些,是因為我非常擔心自己在書中變得很顯眼。但是這一次,我沒有選擇。我要原封不動地寫下事情的經過。

此時此刻,我終於不用再創作電視劇本了。我寫的戰時偵探系列電視劇《戰地神探》已經完結,是否迴歸還要打一個問號。我創作了超過二十集,每集兩個小時的劇本,時間跨度長達十六年,幾乎是「二戰」時長的三倍。我筋疲力盡。更糟糕的是,等終於寫到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對日作戰取得了勝利時,我已經詞窮了。我不確定該怎麼寫下去。劇中的某位演員建議我不如寫寫「弗伊爾的和平」。我覺得這個主意不可行。

我也沒有開始動筆創作新小說。此時,我主要的身份還是一名兒童作家,雖然我暗暗希望《絲之屋》將會改變這種狀況。二〇〇〇年,我出版了少年間諜系列中的第一部,如今這個系列已經暢銷世界各地。我喜歡創作關於孩子們的故事,但我擔心年復一年,隨著時間流逝,我會距離我的觀眾越來越遠。我剛滿五十五歲,是時候向前看了。碰巧我正要去參加海伊文學節,與讀者分享《毒蠍黨崛起》這本書,它是少年間諜系列中的第十本,應該也是最後一本。

也許我書桌上最激動人心的專案是一個電影劇本的初稿:《丁丁歷險記》(第二部)。令我驚訝的是,聘用我的竟然是史蒂芬·斯皮爾伯格,他目前正在讀我的初稿。這部電影將由彼得·傑克遜執導。這讓我感到難以置信,怎麼突然之間我就和世界上兩位最大牌的導演合作了。我承認我很緊張。我大概讀了十二遍劇本,竭盡所能說服自己,一切正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人物塑造是否合理?情節發展是否吸引人?傑克遜和斯皮爾伯格一週後碰巧來倫敦,我打算和他們見一面,設法拿到他們的筆記。

因此,當手機鈴聲響起,我看到那個陌生的電話時,還在想是不是其中某位導演打來的——當然,不是他們親自打給我。他們的助手會先與我確認,然後再轉接給他們。當時大概是上午十點,我正坐在公寓頂層的辦公室裡閱讀麗貝卡·韋斯特的《背叛的意義》,這是一部研究「二戰」後英國人生活的經典作品。我漸漸覺得這也許是弗伊爾正確的走向。冷戰。我會把他扔進一個充斥著間諜、叛徒、原子彈科學家的世界裡。我合上書,接起電話。

「是託尼嗎?」一個聲音問道。

這肯定不是斯皮爾伯格打來的。很少有人叫我託尼。老實說,我不喜歡這個暱稱。大家都叫我安東尼,一些朋友也會叫我安。

「嗯?」我說。

「老兄,你最近怎麼樣?我是霍桑。」

事實上,在他說出名字之前,我就已經知道他是誰了。圓唇母音、奇怪的重音,倫敦腔摻雜著北部口音,不可能聽錯。對了,還有「老兄」這個詞。

「霍桑先生。」我說,他被介紹給我時用的是丹尼爾這個名字,但我打一開始就不是很想直呼他的名字。他本人也從未使用過……實際上我也沒見其他人這樣喊過他。「很高興接到你的電話。」

「是的,是的。」他語氣有些不耐煩,「是這樣的——你有時間嗎?」

「抱歉,有什麼事嗎?」

「不知道我們能否見一面,你今天下午有事嗎?」

順便說一句,他就是這樣,某種程度上有些自負,總認為世界會自動適應他的時間。他問的不是能不能明天或下週和他見面,而是根據他的需要馬上見面。如前文所述,我那天下午其實沒有什麼事情要做,但我不打算這麼回覆他。「呃,我不確定……」我猶豫道。

「下午三點在我們之前去的那家咖啡店見面怎麼樣?」

「j&a?」

「就是那家。有件事我想問問你,真的很感激。」

j&a在克拉肯韋爾區,從我的住處步行過去只要十分鐘。如果他是要我穿過整個倫敦,我可能會猶豫,但事實上我很感興趣。「好,」我說,「三點見。」

「太好了,老兄。那裡見。」

他結束通話電話。我面前的電腦螢幕上顯示著《丁丁歷險記》的指令碼,我關掉頁面,開始回想霍桑這個人。

我去年與他初次見面,當時我正在創作一部五集電視劇的劇本,幾個月後就會被搬上熒幕,名叫《正義與否》,是一部律政劇,由詹姆斯·普爾弗伊主演。

《正義與否》的靈感來源於編劇在四處尋找靈感時經常會問自己的一個經典問題。當辯護律師明知客戶有罪時該如何為其辯護?順便說一句,答案很簡單,他們做不到。如果客戶在審判前承認有罪,辯護律師會拒絕代表他打官司……至少,必須有一個無罪推定。所以我構思出了一個故事:一位動物保護活動家在他的辯護律師——威廉姆·特拉韋爾(普爾弗伊飾)設法證明其無罪後不久,就沾沾自喜地向一個孩子供認了犯罪事實。結果,特拉韋爾精神崩潰了,搬到了薩福克郡。然而,有一天,他在伊普斯維奇車站等火車時,再次與那位活動家不期而遇。幾天後,活動家被人謀殺,留下一個疑問:兇手是特拉韋爾嗎?

這個故事是辯護律師和正在調查他的偵探之間的交鋒。特拉韋爾是一個黑暗的人物,受過創傷,甚至可能很危險,但是他仍然不失英雄本色,很有觀眾緣。所以我精心塑造了一個不討喜的偵探。觀眾會發現他是個狠角色,咄咄逼人,還疑似種族主義者,暴躁易怒。這個人的原型就是霍桑。

說句公道話,這些缺點霍桑都沒有。好吧,反正他不是種族主義者。但是,他異常煩人,以致我一度不敢和他見面。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我只是不能理解他的思維方式。

他是電視劇監製推薦給我的。那位監製告訴我,他是倫敦警察廳普特尼支隊的一名督察,是一名謀殺案偵破專家,在支隊效力十年,卻在某天職業生涯戛然而止,突然被開除出警察隊伍,原因不明。製片公司的刑偵劇顧問絕大部分是前警察,數量驚人。他們幫助完善了案件的細節部分,讓劇情顯得更加真實。說句公道話,霍桑很擅長這份工作。他很快就能理解我需要的是什麼,什麼適合搬上熒幕。我記得一個例子。在最初的一個場景中,我筆下虛構的偵探要檢查放置一週的屍體,犯罪現場調查員遞給他一管傷風膏,讓他塗在鼻子下面。薄荷腦的味道掩蓋了現場的氣味。這一細節是霍桑告訴我的,如果你看過那一幕,就會留意到這個細節,讓那一幕變得活靈活現起來。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十一小時電影公司的製片室,當時是由這家公司負責製作《正義與否》這部連續劇。我們接觸過後,我隨時都能與他聯絡,向他丟擲各種各樣的問題,然後將答案寫進劇本里。所有這些通過電話溝通就能實現。這次見面只是走個形式,介紹我們認識。我到的時候,他已經坐在接待區,蹺著腿,大衣疊好放在腿上。我立刻就知道他是我要見的那個人。

他算不上身材高大,看上去也並不是特別咄咄逼人。可他一個不經意的動作、起身時的姿勢,就讓我不禁陷入思考。他身上有豹子一樣敏捷的特質,眼睛裡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惡意——他的瞳孔是柔和的棕色——彷彿是在質疑,甚至是在威脅我。他大約四十歲,頭髮是雜色的,剪得非常短,到耳朵附近,有開始變得花白的跡象。他的鬍子颳得很乾淨,皮膚蒼白。我能看得出,他年輕的時候可能很英俊,但後來不知怎麼生活中發生了某種變故,因此雖然他現在仍算不上相貌醜陋,卻出乎意料地不再有魅力,彷彿把自己活成了一張沒拍成功的照片。他穿著精幹的西裝,內搭白襯衫,繫著領帶,大衣搭在胳膊上。他饒有興致地盯著我,甚至有些失禮,彷彿我不知怎麼讓他感到驚訝。甚至當我進門時,我仍然能感覺到他死死盯著我,彷彿要把我從裡到外看穿一般。

「你好,安東尼。」他說,「很高興見到你。」

他怎麼知道我是誰?辦公室進進出出很多人,沒有人介紹我,我也沒有告訴他我的名字。

「我很喜歡你寫的東西。」他說,語氣卻出賣了他,他從未讀過我寫的隻言片語,事實上他也不介意被我看穿。

「謝謝。」我說。

「我聽說了你目前負責的專案,聽起來真的很有意思。」他是在故意諷刺我嗎?即使他嘴上這麼說,無聊還是寫在了他的臉上。

我露出一個微笑:「我很期待與您合作。」

「那會很有趣。」他說。

但事實上從未有趣過。

我們經常打電話,也見過五六次面,主要是在辦公室或j&a外面的庭院裡(他有抽菸的習慣,有時會抽手工卷的雪茄,其他時候也抽l&b或里士滿這種便宜貨)。我聽說霍桑住在埃塞克斯郡,但我不知道具體在哪裡。他從未談論過自己的事,也不說他在警察局任職時的經歷,絕口不提當年離職的經過。推薦他的監製告訴我,他曾破獲過一些備受矚目的大案,享有很高的聲譽,但我在谷歌上搜不到任何關於他的資訊。顯然他智商卓絕。雖然他明確地表示自己不是作家,對我試圖創作的系列劇興趣索然,可每次我還沒張嘴,他就總能構思出完美的劇情。《正義與否》開頭的情節裡還有一個例子:威廉姆·特拉韋爾為一個黑人男孩辯護,男孩被警察陷害盜竊勳章,他們聲稱在男孩的夾克裡找到了贓物。但是勳章最近被清理過,檢測男孩的口袋時,並沒有測出氨基磺酸或氨——銀器拋光過程中最常見的物質——這證明它沒有在男孩的口袋裡出現過。這完全是警察在栽贓嫁禍。

我不能否認他幫過我,但還是有點害怕見他。他總是直奔主題,幾乎沒空閒聊。你可能以為他會就某件事發表自己的看法——天氣、政府、福島地震或是威廉王子的婚姻之類的。但是他除了就事論事沒有發表過任何意見。他喝咖啡(黑咖啡,兩塊方糖),也抽菸,但是和我在一起時從不吃東西,甚至連餅乾都不吃。而且他總是穿同一身衣服。老實說,他每次出現,我就像是在看他的同一張照片。他就像照片一樣一成不變。

然而,有趣之處在於,他似乎知道我的很多事。我前一天晚上出去喝酒了。我的助手生病了。我整個週末都在寫作。我都不需要告訴他這些事情。是他告訴我的!我以前還疑惑他是否一直在和辦公室裡的人聊天,可他似乎都只是隨口一提,無心之舉。我從未搞懂過他。

我犯的最大錯誤就是給他看了劇本的第二稿。通常我會在劇本拍攝前潤色十幾稿。我會從製片人、廣播公司(這次是獨立電視臺)或是我的經紀人那裡要到劇本筆記,之後還會徵求導演和演員的意見。這是一個協作過程,儘管有時這會讓我不堪重負。這磨人的劇本就不能順利一回嗎?但是它修改了這麼多次,我感覺專案正在向前推進,每一稿都比上一稿更加完善。這一過程必定包含一定的付出與收穫,在劇本定稿的那一天,每個參與過的人都是在努力讓劇本變得更加完善。想到這些,我倍感欣慰。

霍桑不明白這一點。一旦他確定什麼是錯的,事無大小,他都不會讓步,就像磚頭砌成的圍牆一樣堅固。我寫過一個場景,我的警探和上級長官見面,一位總警司,就在那位動物保護活動家的屍體在偏遠的農場被發現之後不久。總警司請他坐下,警探回答說:「長官,如果您不介意,我站著就好。」這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細節,我只是在試圖表現主人公是一個敢於挑戰權威的人,但霍桑一點兒都不買賬。

「這種事不會發生,」他斷然否定。我們當時正坐在星巴克外面——我忘記具體位置了——我們之間有一張桌子,上面放著劇本。像往常一樣,他穿著西裝,繫著領帶。他在抽最後一支菸,把空煙盒當作菸灰缸。

「為什麼不會?」

「因為長官叫你坐下,你就得坐下。」

「他確實坐下了。」

「是的,但是他先交涉了一番。該死,這有什麼意義?他只是在出洋相。」

霍桑愛說髒話,順便說一句,如果我要一字一句地複述他的話,每隔一行就得寫一個f開頭的單詞。

我試圖解釋。「演員們會明白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我說,「這只是一個細節,它引出了場景,但它是暗示兩個人如何相處的關鍵線索。」

「但這不真實,託尼。那就是一堆廢話。」

我試圖向他解釋,真相有很多種,熒幕真相可能與現實生活沒有什麼關聯。我說,我們對警察、醫生、護士,甚至是罪犯的瞭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他們熒幕形象的啟發,而不是反過來。但是霍桑下定了決心。他曾幫助我完善過劇本,但現在他正在閱讀的內容讓他無法信服,所以他不喜歡。每一個涉及警察的細節和場景我們都在爭論。他只能看到文書工作、制服、角鐵燈,無法走進這個故事。

五集劇本終於完結交稿後,我長舒了一口氣,我終於再也不用和他打交道了。若是有其他疑問,我會請製作團隊直接給他發郵件。我們在薩福克郡和倫敦拍攝了這部劇。偵探角色(也就是警探)是由出色的演員查理·克里德·邁爾斯扮演的。有趣的是,單看外形,他和霍桑很是相像。但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霍桑讓我很不爽,我故意把他的諸多陰暗面融入了這一角色。我還給這個角色起了一個非常相似的名字。無論是丹尼爾還是改名後的馬克——都是《聖經》中的人物。我把霍桑這個姓改成了溫伯恩。我經常會在作品中融入這些小設計。第四集結束時我讓他領了便當,然後忍不住得意地笑了。

我很好奇他想幹什麼,但與此同時,那天下午我去咖啡廳赴約途中漫步的時候,又隱約有些擔憂。霍桑不屬於我的世界,坦白說,我那時並不需要他幫我看劇本。不過我也沒有吃午餐,碰巧j&a店裡供應美味絕倫的蛋糕。店家在一條小巷裡,要從克拉肯韋爾路過去。因為店鋪位置隱蔽,通常生意不會紅火到忙不過來。霍桑在店外等我,坐在一張桌子旁,點了一杯咖啡,抽著煙。他還穿著我上次見他時穿的那身衣服,一模一樣的西裝、領帶和大衣。我到的時候他正抬起頭,衝我點頭致意——這就是我能得到的全部問候。

「劇本寫得怎麼樣了?」他問。

「主創和劇組放映會你該來看看的。」我寒暄道。我們包下了倫敦的一家酒店,播放了前兩集。霍桑收到了邀請。

「我很忙。」他回答說。

一名女侍者出來,我點了一杯茶和一塊維多利亞海綿蛋糕。我知道我不應該貪嘴,但你試試看每天獨自待八個小時。我曾經試過每寫完一章就抽一支菸,但三十年前就戒了。蛋糕可能也好不到哪兒去。

「你怎麼樣?」我問他。

他聳了聳肩。「沒什麼可抱怨的。」他看了我一眼,「你去鄉下了?」

碰巧的是,當天早上我剛從薩福克郡回來。我和妻子去那裡待了幾天。

「是的。」我警惕地說。

「你又收養了一隻小狗!」

我好奇地盯著他。這絕對是他的專長。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離開過倫敦,也沒有在推特上發過相關的訊息。至於小狗,是我鄰居養的。他們不在家,我們一直在照顧它。「你怎麼知道的?」我問他。

「只是些有根據的猜測。」他輕描淡寫地忽略了我的問題,「我希望你能幫助我。」

「怎麼幫?」

「我想讓你寫我。」

每次見到他,霍桑總是有辦法讓我大吃一驚。和大部分人相處的時候,我們心裡都有數。我們建立一段關係,慢慢地瞭解彼此,然後或多或少會定下相處的規則。但是和霍桑打交道卻不是這樣。他身上有種不同尋常的、令人捉摸不定的特點。就在我以為自己摸清了聊天的走向時,他卻出其不意地證明我錯了。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不解道。

「我要你寫一本關於我的書。」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為了錢。」

「你想花錢僱我?」

「不是,我想過,之後收益我們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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