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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哈羅山丘(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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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為他們表現出哪怕一點點難過嗎?」我不滿道。

他從盤子上方抬起頭,一臉困惑:「是什麼讓你覺得我不難過呢?」

「你喋喋不休地陳述事實的樣子。‘他們只有一個兒子。’當然是一個啊!另一個被撞死了。至於那個還活著的孩子,你還暗示他可能是假裝殘疾之類的。」

「看得出你今天一大早就心情不好。」他喝了一口茶,「我對傑里米·戈德溫一無所知,除了我被告知的內容。除非戴安娜·考珀認錯了,不然在她死亡的那晚,很可能是他溜下床或是從輪椅上下來,長途跋涉來到不列顛尼亞路。而且不要忘記,就在昨天,還是你急著要到這裡一探究竟。你可以把他們當場抓個現行:艾倫·戈德溫、朱迪思·戈德溫,還有傑里米·戈德溫。如果他具備作案能力的話。要是我哪句話說錯了,你可以糾正我。」

我的培根三明治上桌了,可我實在沒有胃口。「我只是說,你可以對人更加溫和一些。」

「這就是你來這裡的原因嗎?因為你想和嫌疑犯勾肩搭背,稱兄道弟?」

「不是。但是……」

「你來這裡的理由和我一樣。你想知道是誰殺死了戴安娜·考珀。如果是他們中的某人乾的,那個人就會被逮捕。如果不是,我們就離開,永遠不會再見到他們。無論哪種情況,我們對他們的看法和感覺都無所謂。」

他翻過一頁記事本。他在上面做了筆記,字跡乾淨整齊,一絲不苟。他的字很小,不戴眼鏡我都看不清。「我把這起事故的經過做了一個總結,如果不會惹你太心煩的話……一個八歲的孩子被撞死了。」

「繼續。」我說。

「與雷蒙德·克魯尼斯和我們說的出入不大。他們住在迪爾的皇家酒店……就兩兄弟,還有他們的保姆瑪麗·奧布萊恩。他們整天都在沙灘上消磨時光,在回家的路上,孩子們橫穿馬路去對面買冰激凌。在法庭上,保姆的表述有些磕絆,但她發誓說當時路上沒有車輛經過。她錯了。他們跑到半路,拐角處駛來一輛汽車,撞向他們。保姆僥倖脫險,兩個孩子一死一傷,然後肇事車輛駛離現場。當時周圍有不少人,有很多目擊者。如果戴安娜·考珀沒在幾小時後自首,她會惹上大麻煩。」

「你認為她應該被無罪釋放嗎?」

霍桑聳了聳肩:「你該去問辯護律師。」

「她認識法官。」

「她有位熟人認識法官,這是兩回事。」他似乎忘記了昨天是他一直在暗示其中存在不當行為。「法官認識很多人,」他補充道,「不一定意味著有非法的勾當。」

我們在陰鬱的沉默中吃完了早餐。女服務員遞來賬單。霍桑看都沒看一眼。他在等我付錢。

「這是另外一回事。」我說,「到目前為止,我注意到,我們每次喝咖啡、打車,都是我付錢。如果這次合作我們倆是五五開,也許我們應該以相同的方式分擔費用。」

「好吧!」他聽起來的確很驚訝。

話剛說出口,我就已經後悔了。這次的不滿更多是出於我對前一天那件事的牴觸,而不是真的希望和他分擔費用。我看著他拿出錢包,取出一張十英鎊的紙幣,那紙幣軟塌塌、皺巴巴的,要不是通過顏色,我都沒法確定它的面額。他把錢放在桌上,就像放下從陰溝裡打撈起的一片秋天的落葉。他的錢包裡再沒有紙幣的影子。即使我的觀點是合理的,我的所作所為也讓自己顯得小氣又卑鄙。順便提一句,這大概是霍桑最後一次付錢,我之後再也沒有抱怨過。

我們一起走出咖啡館。我其實對哈羅山丘很熟悉。《正義與否》的很多場景都是在這裡拍攝的,這裡復古的大街就像置身於黑斯廷斯的街道。令人驚訝的是,再在音軌上加一些海鷗的叫聲,幾乎能以假亂真。我上的第一所寄宿學校就在這附近,五十年過去了,這裡幾乎沒什麼變化,讓我備感意外。它仍然是那處遺世獨立的存在,綠樹成蔭,不染凡俗,俯瞰著倫敦北部延伸開來的那片郊區。

「所以,你昨晚幹了什麼?」我們繼續趕路的時候,我問霍桑。

「什麼?」

「我只是想知道你做了什麼。出去吃晚飯了嗎?在研究案情嗎?」他沒有回答,所以我補充了一句,「為了這本書。」

「我吃過晚飯,做了一些筆記,就上床睡覺了。」

但是吃的什麼?和誰上床睡覺?有沒有看電視?甚至他家裡有沒有電視呢?

他沒有告訴我,我也沒有時間追問。

我們來到羅克斯伯勒街上一棟維多利亞式的房屋前,那幢房子有三層樓高,由深紅色的磚砌成,總讓我不由得聯想到狄更斯的小說。它與主路隔著一條碎石子路,雙車庫,第一眼看上去,我就心頭一震,我從未見過哪棟建築像它這樣散發著揮之不去的悲傷氣質——幾近廢棄的貧瘠的花園,剝落的油漆,窗欄花壇裡枯萎的花,沒有透著一絲光亮的空洞視窗。

這就是戈德溫一家的住處……或者說,是倖存的三口之家。

註釋:

丹尼·博伊爾,英國導演,一九五六年生於曼徹斯特,其作品極具後現代視聽風格,被視為希區柯克、庫布里克和昆汀·塔倫蒂諾的混合體。

也叫《謀殺》(thekilling),改編自丹麥劇集《謀殺拼圖》(forbrydel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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