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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明星的魅力(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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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走到地鐵站時,霍桑的手機響了。他接起這通來電,但是沒有稱呼對方。他默默地聽了大約半分鐘,然後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們要去趟磚巷。」他說。

「為什麼?」

「那個敗家子回來了。達米安·考珀回倫敦了。百忙之中抽出時間趕回來,對他來說一定不容易。他媽媽已經死了一個多星期了。」

我思考了一會兒他剛才說的話。「剛才是誰?」我問他。

「什麼?」

「電話裡。」

「這有什麼相干?」

「我只是對你獲取資訊的途徑感興趣。」霍桑沒有回答,所以我繼續說道,「你知道朱迪思·戈德溫去過南肯辛頓站,有人幫你取得了觀看監控錄影的許可權。你還清楚安德莉亞·卡盧瓦涅克有過前科。作為前任警察,你的訊息似乎格外靈通。」

他露出了那個標誌性的表情,好像我剛才的話既讓他意外又冒犯了他。

「這不重要。」他說。

「這很重要。如果我正在寫關於你的書,不能憑空捏造。如果你會在車庫和人接頭,就要告訴我。你樂意的話,我們可以叫他‘深喉’。不行,算了。我需要知道真相。你顯然有幫手,那個人是誰?」

我們穿過街道,經過一群穿著哈羅公學校服的男生:藍色外套,繫著領帶,戴著平頂硬草帽。

「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意識到自己看起來就像傻瓜一樣。」霍桑說。

「他們看起來挺好的,不要轉移話題。」

「好吧。」他皺了皺眉頭,「是我之前的總督察。我不會告訴你他的名字。他覺得我離開是因為被扣了個不該戴的帽子,所以對之前發生的事不太滿意。事實上,他知道那些都是胡扯,總之,他需要我。我的意思是,你也見過梅多斯。就算你把重案組一半警察的智商加起來,還是達不到三位數。他讓我以顧問的身份加入,自那之後就一直在用我。」

「像你這樣為警方效力的人有多少?」

「只有我一個。」霍桑說,「還有其他顧問,但他們查不出什麼結果。純屬浪費時間。」他的語氣中沒有惡意。

「磚巷……」我琢磨著這個名字。

「達米安·考珀是昨天坐商務艙從洛杉磯飛回來的。他的女朋友陪著他,她叫格蕾絲·洛威爾,他們有一個孩子。」

「你沒提過他有孩子。」

「我提過他可卡因上癮。據我所知,那對他來說更重要。他在磚巷有一幢公寓,我們現在就要去那兒。」

我們經過哈羅公學,然後折返,下山去車站。我開始思考我在整件事中扮演的角色。我天天跟著霍桑在倫敦四處奔波,這讓我不由得擔心:照這樣下去,這本書不知會變成什麼樣。從不列顛尼亞路到殯儀館,再到南艾頓、大理石拱門、哈羅山丘,接著是磚巷……比起偵探小說,倒更像是從a到z遊倫敦。我生氣的是,傑里米·戈德溫這條線索一無所獲。戴安娜·考珀發簡訊說見過他,但他不可能獨自在這座城市穿行,當然也無法施暴、有預謀地作案。可如果勒死她的人不是他,那兇手是誰?如果是我掌控著案件進展,到目前為止,我一定已經讓兇手登場了。可現在,我沒有絲毫把握目前見過的人中有誰是兇手。

還有一件事在困擾我。我還沒有向我的文學經紀人提過這本書的事,她信心滿滿地期待與我的下次見面,還以為我會興致勃勃地和她分享《絲之屋》之後構思的新作。我知道我遲早要面對她,可我有預感,她不會高興。

我們乘地鐵來到磚巷。要從倫敦西邊一直到東邊,打車的話不知猴年馬月才能到。我們面對面坐下,車廂裡幾乎沒什麼人,門剛合上,霍桑就探著身子,問我:「你想好名字了嗎?」

「名字?」

「書名!」這麼說,他也一直記掛著這本書。

「現在還為時過早,」我告訴他,「首先,你要破案。然後,我才能知道該怎麼寫。」

「你不先起書名嗎?」

「不,當然不是。」

我從來沒覺得起書名是件信手拈來的事。每年在英國出版的書有二十萬冊左右,儘管其中一些有知名作者的加持,大部分書封上卻只有兩到三個單詞,佔據不到零點零三平方米的陳列面積。書名要簡潔、巧妙,意味深長,朗朗上口,便於記憶,還得是原創。要滿足諸多要求。

許多讓人眼前一亮的書名其實另有出處。《美麗新世界》《憤怒的葡萄》《人鼠之間》《名利場》……這些書名都另有出處。阿加莎·克里斯蒂創作的八十二本書中,許多書名都受到了《聖經》、莎士比亞、丁尼生,甚至《魯拜集》的啟發。我最中意的是伊恩·弗萊明的書名:《俄羅斯之愛》《你只能活兩次》《你死我活》。他的書名能以現在的形態廣為人知,就連他本人也覺得不容易。《你死我活》差一點就以《送葬者的風》為名出版了,《太空城》的備用名有「攻城秘密」「攻城陰謀」「攻城計劃」,甚至一度還叫過「該死的禮拜一」。而《金手指》最初的名字是「世界首富」。

我沒有為這本新書起名,我甚至不確定能否成書。

霍桑和我相對無言。任思緒游離,我看著眼前掠過一個又一個站點:溫布利公園站、南漢普斯特德公園站,然後是貝克街站。貼著瓷磚的牆壁上浮現著福爾摩斯的剪影。這時,我又想起了一位擅長起書名的大師,雖然柯南·道爾也常常再三思考,可倘若《血字的研究》沿用最初的名字「一團亂麻」,它還會那麼觸動人心嗎?

「我一直在想,可以叫‘霍桑探案’。」霍桑突然說道。

「你說什麼?」

「書名。」車廂裡的人流越來越多,他來到過道這頭,在我旁邊坐下。「總歸是第一本。我想,每本書的封皮上都會印著我的名字。」

「我從未想過要創作一個系列。」我必須要說,我的血液都快冷卻了。

「我不喜歡這個名字。」我說。

「為什麼不喜歡?」

我搜腸刮肚,終於想出一個理由:「有點俗套。」

「是嗎?」

「《派恩探案》,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還有《海蒂探案》,之前太多了。」

「是的。好吧。」他點點頭,「我再想想。」

我說:「不,你不用想了。這是我的書,書名我來想。」

「那要想個好的。」他叮囑道,「和你說實話,我不太喜歡《絲之屋》這個名字。」

我不記得我什麼時候和他提過這本書。「《絲之屋》是個非常好的書名,」我激動地大聲反駁道,「這是個完美的書名。這聽起來就像是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故事,整個劇情就圍繞這個展開。出版社非常喜歡這個名字,他們甚至打算在書裡放一段白絲緞。」我的喊聲蓋過了轟隆作響的地鐵噪聲,這時我突然發現地鐵到站了。列車停在了尤斯頓廣場站,其他乘客正盯著我看。

「老兄,沒必要這麼敏感。我只是想幫點忙。」

車廂門關閉,我們再次被帶進了黑暗中。

實際上,我已經對達米安·考珀相當瞭解。我昨天晚上用谷歌查了他的資料。通常,我會避免使用維基百科。如果你有目標地尋找資訊,維基百科很有幫助,但它包含太多錯誤資訊,如果你是一個想表現得很權威的作家,最好不要輕信維基百科。不僅如此,成功的演員也可能會親自編輯修正自己的詞條,因此我更傾向於通過其他渠道搜尋資訊。幸好,相當一部分報紙刊載過報道達米安的文章,讓我得以拼湊出他的過往經歷。

一九九九年,他從英國皇家戲劇學院畢業後,就被知名的星探漢密爾頓·霍德爾挖掘。霍德爾的客戶包括蒂爾達·斯文頓、馬克·裡朗斯和斯蒂芬·弗雷。之後的兩年,達米安在皇家莎士比亞劇團中出演了一系列角色:《暴風雨》中的縹緲精靈愛麗兒,《麥克白》中的馬爾科姆,《亨利五世》的主人公。之後,他轉戰電視熒幕,出演了bbc製作的陰謀驚悚片《政局密雲》,該劇於二〇〇三年播出。因在bbc另一部電視劇《荒涼山莊》中飾演的角色,他贏得了生平第一個英國電影與電視藝術學院獎提名,同年他憑藉在《不可兒戲》中阿爾傑農一角斬獲了晚間標準戲劇獎頒發的新人獎。據傳聞,他拒絕了出演《神秘博士》的機會(大衛·田納特接替了這一角色),到目前為止,他的事業在大熒幕頗有起色。他曾出演伍迪·艾倫執導的《賽末點》,接著出演了《凱斯賓王子》、兩部《哈利·波特》、《社交網路》,還有二〇〇九年重新啟動的《星際迷航》。同年,他搬到好萊塢,出演了兩季《廣告狂人》。當時,飛行員一角還沒有人選。最後,他在《國土安全》系列中擔任主演,搭檔克萊爾·丹尼斯和曼迪·帕廷金,他母親去世時這部劇正要開拍。

我不確定他是在哪個階段買下磚巷這間兩居室公寓的,但那就是他在倫敦的住址。那間公寓在一間倉庫的三樓,經過精心改裝,刻意還原了倉庫原本的特徵:斑駁的木地板,裸露的橫樑,老式的暖氣和大量的砌磚。對於這間格外寬敞、雙倍挑高的客廳,我的第一印象是:像假的。就像電視裡的佈景一樣。客廳劃分出不同的生活區。左邊是一個工業風的廚房料理臺;然後是一片配有復古真皮沙發和扶手椅的休息區,圍繞著咖啡桌擺放;最後是一處升起的平臺,裝有玻璃門,通向屋頂陽臺。我能看見陽臺上擺著很多赤陶花盆,另一頭還有一個煤氣燒烤爐。沃立舍點唱機靠著遠處那面牆擺放。公寓精心裝修過,泛著金屬光澤,還用霓虹燈裝飾。一截螺旋形的樓梯通向上層。

我們趕到時,達米安·考珀已經在等我們了,他坐在廚房料理臺旁的高腳凳上,身上同樣散發著一種不真實的感覺:慵懶的姿態,襯衫敞著領口,金項鍊緊貼著胸毛,皮膚曬成了古銅色。他就像是在為時尚雜誌的封面擺造型。他看起來帥氣逼人——也許他自己也知道,烏黑髮亮的頭髮梳成背頭,藍色的眸子炯炯有神,留著恰到好處的小鬍子。他面帶疲憊,也許是倒時差的緣故,可我知道他大部分時間都在警察局錄口供。還有一場葬禮等著他安排——或者,至少說,出席。當然,葬禮已經有人事先替他安排好了。

他用對講機為我們開啟門,一邊用手機通話,一邊向我們揮手致意:「好的,好的。聽著,我會盡快回復你。我這裡有客人。照顧好自己,寶貝。再見。」

他結束通話電話。

「嗨,抱歉。我昨天才回來,最近發生的事……簡直太瘋狂了。」他跨大西洋的口音就足以讓人反感。我記得霍桑告訴過我,他遇上了財務危機,私生活不檢點,還吸食毒品上癮,我立刻就相信了他說的話。達米安·考珀讓我渾身不舒服。

我們握了手。

「你們要喝咖啡嗎?」達米安問道。他指著沙發,邀請我們坐下。

「謝謝。」

他家裡有一臺全自動、可以打奶泡的膠囊咖啡機。「真是一場噩夢。我可憐的母親!昨天下午我和警察聊了很久,今天早上也是。他們告訴我這個訊息時,我簡直不敢相信……至少一開始的時候是。」他稍作停頓,「你們想知道什麼,我一定知無不言。只要能幫你們抓住那個渾蛋……」

「你上次見母親是什麼時候?」霍桑問道。

「是我上一次結束工作,十二月的時候。」達米安開啟冰箱,取出一些牛奶。「她想看看孩子,她有一個孫女。我們來這裡比較容易。反正我有事要辦,就一起過了聖誕節。她和格蕾絲相處融洽,我很高興她們能多增進些感情。」

「你和你母親很親近。」霍桑說話的時候目光中閃過一絲異樣,彷彿是在暗示什麼。

「是的,當然了。我的意思是,我搬去美國,這對她來說不容易,可她非常支援我的工作。她為我做的事感到驕傲。我父親很久以前就死了,而她始終沒有再婚,我認為我的成功對她來說意義重大。」他衝了兩杯咖啡,甚至在回憶他已故的父親時,還不忘給咖啡拉花。他匆匆瞥了一眼他的作品,然後把咖啡杯遞給我們,補充了一句:「我剛聽說這件事時傷心欲絕。」

「她已經去世一個多星期了。」霍桑說,語氣中並沒有敵意。

「我有事情要處理。我們正在排演一檔新劇,我不得不把家門鎖好,把狗託人照顧。」

「你養了一隻狗。真好。」

「是隻拉布拉多犬。」

正是這最後一句話讓我不禁懷疑這位憂心忡忡、關懷備至、剛失去親人的達米安·考珀或許不像他表面上那樣真誠。他不光把他的新劇排在了第一位,竟然還告訴了我們他養的狗的品種——就好像這會對調查他母親慘死的案件有所幫助似的。

「你們母子多久聯絡一次?」霍桑問道。

「大概一週一次。」他稍作停頓,「不管怎麼說,至少半個月一次。她以前常常來這裡,幫我照看這個地方,給陽臺上的植物澆澆水之類的。她會回覆我的郵件。」他聳聳肩,「我們不常聯絡。她很忙,時差也是障礙。我們會發很多簡訊和郵件。」

「她去世那天給你發過簡訊。」我說。

「是的,我告訴警察了。她說她很害怕。」

「你知道那條簡訊的意思嗎?」

「她指的是那個在迪爾受傷的孩子。」

「他可不只是受傷。」霍桑插話道,他坐在沙發的角落裡,蹺起腿,頗有些慵懶,那樣子更像是一名醫生而不是什麼偵探。「他腦部受到嚴重損傷,需要人全天候的照料。」

「那是個意外。」達米安突然變得激動起來。他在口袋裡摸索,我猜他是想抽支菸,霍桑拿了自己的一支遞給他。達米安接過來,兩人都點著了煙。「你是想說他與案子有關嗎?我花了半個下午的時間配合警察問話,他們沒有提起他。他們認為母親死於一場失控的入室盜竊案。」

「這一推測也許成立,考珀先生。但我的工作是掌握全面的資訊。我感興趣的是,關於迪爾,你有什麼想告訴我們的嗎?畢竟,你當時也在。」

「我又不在車裡,老天哪!」他的手指穿過完美無瑕的髮型。這是一個不習慣面對提問的男人——除非是接受時尚雜誌的採訪。這一次,房間裡可沒有公關人員來指導他如何回應。

「你看,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說,「媽媽還住在迪爾附近的村莊沃爾默。我們之前常住在那裡,那是我出生的地方。爸爸死後,她想留下來。那棟房子對她來說很重要——房子,還有花園。那次是她過生日,我去陪了她幾天。當時我在皇家莎士比亞劇團的一個角色剛剛殺青,還在讀劇本,思考下一步的計劃。那起事故發生在星期四。她去打高爾夫。我們原本打算那天晚上出去吃,可當她回到家後,魂不守舍。她說她忘記戴眼鏡了,開車撞到了人。她知道他們受了傷,但她不知道自己撞死了其中的一個。」

「她為什麼不停車?」

「霍桑先生,我不介意和你說實話。畢竟,你現在也不能起訴她了。事實上,她是擔心我。我的事業剛有起色。我在《亨利五世》中的表演頗受好評,他們甚至說要把它帶到百老匯。她覺得負面輿論會傷害我,而且,我不是說她沒打算自首,她從未有過這種想法。她只是想先和我商量一下。」

「她殺了一個孩子。」霍桑忽然身體前傾,指責道。對於他突如其來的身份轉變,我早已習以為常:從目擊者變成公訴人,從朋友變成危險的敵人。

「我告訴過你,她不知道。」他稍作停頓,「總之,不管是否有價值,我必須要說,那起事故有很多地方說不通。」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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