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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與希爾達共進午餐(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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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了一雙新鞋。」第二天我出門的時候妻子說。

「沒有。」我說,低頭一看,原來我穿著霍桑給我的那雙鞋,也就是達米安·考珀的鞋。它們上腳很舒服,是義大利產的。我不假思索地就穿在了腳上。

「哦,這雙啊!」我喃喃道。

我的妻子是電視製片人。任何細節都逃不過她的雙眼,她輕而易舉就能當偵探,或是間諜。我笨拙地站在原地。霍桑的事,我對她隻字未提。

「買了有一陣了。」我說,「只是不經常穿。」我們不會對彼此撒謊。這兩個陳述大致都屬實。

「你要去哪裡?」她問我。

「和希爾達吃午餐。」我說。

希爾達·斯塔克是我的文學經紀人。我也沒跟她說起過霍桑。我用最快的速度出了門。

作家與經紀人之間的關係很奇特,我甚至不確定自己能完全理解這種關係。從基本的開始說起,作家需要經紀人。大部分作家在處理合同、買賣和發票這些事情時,是毫無頭緒的。事實上,處理任何生意上的事都是如此。經紀人會辦好這些,作為回報,你賺的錢的百分之十要進入他們的腰包。這個價格其實很公道,除非你出了本暢銷書。但如果你的書真賣得這麼好,你也不會在乎這點錢。其他的事他們不太插手。他們不會真的幫你帶來工作機會。如果他們設法提高了你的預付款,那這部分金額遠沒有他們自己賺取的佣金高。

經紀人不完全是你的朋友。就算是,也是長袖善舞的那一類。他們還有幾十個其他客戶,同樣也很樂於和他們見面。他們可能會試探地問候你妻子和孩子的近況,但實際上他們最感興趣的還是你新書的進展。可以說,他們的腦回路只關注一件事,與尼爾森公司(英國一家追蹤圖書銷售資料的公司)完美同步。我的書出版一週後,希爾達會打電話告訴我圖書的排名情況,即使她知道我討厭聽這些。我會告訴她:「圖書銷量不是全部。」簡而言之,這就是我們之間的差異。

我記得在她和我簽約之後不久,我們約好在機場碰面。我要去愛丁堡做一場演講,她同意一起前往,我很驚訝。她難道不用回家嗎?沒有家人在等她嗎?我永遠也不會知道答案了。她沒有邀請我去過她家,我也從未見過她的家人。我看到她的時候,她在安檢通道的那頭,正扯著嗓門衝手機那頭的人叫嚷,她示意我不要打擾她。我花了大約十幾秒,意識到電話那頭是出版社的人,又用了十秒鐘才意識到那是我的出版商。安檢後她穿上鞋子,繫好皮帶,套上夾克,走進了史密斯的機場書店,卻發現裡面沒有我新書的存貨。她想知道為什麼。

這就是希爾達。在我和她簽約之前,我在迪拜、香港、開普敦、愛丁堡和悉尼的書展上都見過她。她對我瞭如指掌:我的新書表現如何,我的編輯為何離職,接替她的人是誰。如果我是阿拉丁,那她就是我的燈神,雖然據我所知,我從未擦過那盞傳說中的神燈。和她簽約是必然的結果,最後我也確實和她簽了。順便說一句,我遠算不上她籤的最大牌的作家。但她的才能就是總能讓我相信,我其實就是大牌作家。

我總是不得不提醒自己,從理論上講,她為我工作,而不是反過來。即使這樣,我見她時也總是很緊張。她是個身材嬌小,穿著幹練的女人,留著細密的鬈髮,一雙探究的眼睛總是目光灼灼地看著你。她的一切都很強硬:她衝你指指點點的樣子,字正腔圓的語氣,不動聲色的表情,甚至是她的著裝品位。她說髒話和霍桑有得一拼。我喜歡她,也同樣懼怕她。

我知道我必須要把正在創作的這本小說告訴她。她會賣掉它。她會做這筆生意。我同樣知道,她會為我沒有事先徵求她的意見就自作主張而生氣,這也是為什麼我儘可能地拖延時間。我和她聊完了其他重要的事:《絲之屋》的推廣,少年間諜系列最新一本的構思(我有個想法,這本書我想寫亞森·格雷格羅維奇,這名殺手在之前幾次冒險裡登場過),還有英國獨立電視臺、《正義與否》的進度、下一季的《戰地神探》(如果真有下一季的話)。希爾達一反常態地有些焦躁,即使是按照她的標準來衡量。服務員收拾餐盤的時候,我問她出什麼事了。

「我不想提,」她說,「不管怎樣,你可能也會在報紙上看到。我的一個客戶被逮捕了。」

「是誰?」

「雷蒙德·克魯尼斯。」

「那個戲劇製片人?」

她點了點頭。「他去年為一部音樂劇拉了一筆投資。《摩洛哥之夜》。它的表現不如預期。」希爾達任何時候都不會用「失敗」這個詞,即使它賠得一分錢都不剩。如果一本書被評論家們罵得體無完膚,她也總是能找到一個詞,可以讓她宣稱「譭譽參半」。「如今有些投資者聲稱他誤導了他們,他因商業欺詐正在接受調查。」

葬禮開始前布魯諾·王告訴我的事是真的。我很驚訝。我甚至都不知道希爾達還代理了戲劇製片人,不禁疑惑她是否也虧損了。我不敢問,但這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開口時機。我先說我最近見過克魯尼斯,因為他去參加了戴安娜·考珀的葬禮。這讓我順帶引出了霍桑,最後我描述了一下我答應寫的這本書。

她沒有生氣。希爾達從來不對她的客戶大喊大叫。此時,用「難以置信」形容她更加準確。「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意思。」她說,「我們談論過讓你擺脫兒童作家的形象,重新塑造成一個成人作家……」

「這是一本成人書。」

「這是真實案件!您不是寫非虛構小說的作家。而且,不管怎麼說,真實案件類的書不好賣。」她伸手去拿酒杯,「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好主意。幾個月後《絲之屋》就要出版了,你知道我有多喜歡那本書。我以為我們已經達成共識,會再寫一部續集。」

「我會寫的!」

「您現在就應該構思。那才是人們想要讀的東西。人們為什麼會對這個人感興趣……他叫什麼來著?」

「霍桑。全名是丹尼爾·霍桑,但他只用霍桑這個姓。」

「這種人向來如此,他是個警探。」

「他曾經是個警探。」

「所以他是個失業的偵探!‘失業偵探’。你是打算叫這個名字嗎?你想好書名了嗎?」

「沒有。」

她把酒杯重新丟回桌上。「我真的不明白,他哪一點吸引了您。您喜歡他嗎?」

「很不喜歡。」我坦白說。

「那其他人為什麼會喜歡呢?」

「他很聰明。」我知道這個理由聽起來有多無力。

「他還沒有破案。」

「嗯,他還在調查。」

服務員上了主菜,我給她講了我參與的幾次走訪。麻煩的是,除了我記下來的筆記之外,我還沒有動筆,在講述的過程中,一切聽上去都是那麼虛無縹緲,像是在講趣聞逸事,甚至有點無聊。想象一下,詳細描述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說的情節會是什麼樣,現在的我就是如此。

最後她打斷了我。「霍桑,這人是誰?」她問我,「他的有趣之處是什麼?他喝單一麥芽威士忌嗎?他開老爺車嗎?他喜歡爵士樂還是歌劇?他養狗嗎?」

「我對他一無所知,」我可憐兮兮地說,「他之前結過婚,有個十一歲的兒子。他在蘇格蘭場的時候可能把某個人推下了樓梯。他不喜歡同性戀……我不知道為什麼。」

「他是同性戀嗎?」

「不,他不喜歡談論自己的事。他拒絕讓我靠近。」

「那你怎麼寫他呢?」

「如果他破案了……」

「某些案件可能要花數年的時間才能偵破。您後半輩子都要跟著他滿倫敦跑嗎?」她給自己點了一盤薄牛肉片,用刀切肉的架勢就好像那盤肉惹她生氣了。「您必須改名字,」她補充說,「您不能就那樣闖進別人家,把他們寫進您的書裡。」

她瞪著我說:「您最好把我的名字也改了,我不想被寫進去。」

「聽我說,等案子破了,這會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案子。」我一口咬定,「而且,我認為霍桑是一個有趣的人。我會嘗試挖掘出更多關於他的資訊。」

「怎麼挖掘?」

「我和一位警探見過面,我會從他入手。」我想的這個人是梅多斯警督。也許我請他喝一杯酒,他會和我聊聊。

「你和霍桑先生談過錢的事嗎?」希爾達嘴裡嚼著牛肉,問我。

這其實是我一直擔心的問題。「我建議五五分。」

「什麼?」她差點把刀叉扔掉,「這太可笑了。」她說,「您寫過四十本小說,是一位知名作家,而他只是一個沒工作的偵探。如果要合作的話,他應該付錢給您寫他,當然,他的分成不應該超過百分之二十。」

「可這是他的故事!」

「但是您是寫故事的人。」她嘆了口氣,「您真的打算繼續下去嗎?」

「現在退出為時已晚了,」我說,「反正我確定我不想退出。我去過案發現場的那個房間,希爾達。我親眼看見了屍體,面目全非,倒在血泊裡。」我瞥了一眼盤子裡還有幾分生的牛排,然後放下了手中的刀叉。「我想知道誰是兇手。」

「好吧。」她看我的表情似乎在說,這事沒什麼好下場,但這不是她的錯。「把他的電話號碼給我,我和他聊聊。可是我現在要提醒您,您手裡還簽了兩份出版合同,而且至少其中一部作品的故事背景應該設定在十九世紀。我不確定您的出版商是否會對它感興趣。」

「五五分。」我說。

「除非我死。」她說。

午餐後,我去了維多利亞車站,感覺自己就像個逃學的小學生。為什麼忽然之間我會瞞著大家做這件事?霍桑的事我從沒和妻子提過,現在我又偷偷溜過來和他碰面,也沒告訴希爾達。霍桑就這樣一點點混進了我的生活中。從某種程度上說無疑是危險的。可最糟糕的是,我竟然很期待見到他,期待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我剛才和希爾達說的是實話,我被迷住了。

我不喜歡維多利亞車站,鮮少涉足那裡。那是倫敦一處格格不入的地方,在白金漢宮的另一頭,也是錯誤的那頭。據我所知,那裡沒有像樣的餐廳,商店裡賣的東西沒人想要,沒有電影院,僅有的幾個劇院也孤零零的,與它們天然的故鄉沙夫茨伯裡大街隔絕開來。維多利亞車站是那麼的復古,彷彿下一秒就會開出一輛蒸汽火車。當你前腳剛邁出車站,就會發現自己迷失在了隨意交錯的路口,每條街看上去都是一樣的破舊寒酸。

近年來,他們還找來一幫活潑開朗的導遊,戴著圓頂禮帽,站在車站前的空地給遊客提供建議。我給他們唯一的建議是:一邊去。

這就是艾倫·戈德溫工作的地方,他經營著一家公司,為企業組織會議,策劃社會活動。他的辦公室在大樓的三層,那是一棟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落成的建築,飽經風吹雨打,坐落在一條狹窄的街道盡頭,和幾家門庭冷落的咖啡廳擠在一處,附近就是長途汽車站。我到的時候外面正在下雨。一整天都陰沉沉的,人行道上的水坑裡泛著漣漪,長途汽車隆隆駛過時濺起了水花。我幾乎無法想象還有什麼地方是我更不想去的。門牌上寫著「親愛的孩子事件」,我思考了片刻它的出處。這是取自哈羅德·麥克米倫的一句話,曾經有人問他政客應該害怕什麼,他回答說:「事件,親愛的孩子,是事件。」

我被領進一間狹小、形狀不規則的會客室,我不需要當偵探就可以判斷這裡的生意好壞。傢俱很貴,但有些磨損,散落在桌子上的行業雜誌已經過時。盆栽裡的植物漸漸枯萎。接待員無所事事,也沒有試圖掩飾。她的電話沒有響。架子上陳列著幾個獎項,是我從沒聽說過的組織頒發的。

霍桑已經到了,就坐在沙發上,帶著我日漸熟悉的那種不耐煩的感覺,彷彿沉迷於案件之中,迫不及待想要開始下一輪審訊。「你遲到了。」他說。

我看了一眼手錶,下午三點零五分。「你還好嗎?」我問他,「週末過得怎麼樣?」

「還行。」

「你幹什麼了?看電影了嗎?」

他用好奇的目光注視著我:「你怎麼了?」

「沒怎麼。」我想到了和希爾達共進午餐時的情景,我坐在他對面。「你知道雷蒙德·克魯尼斯被逮捕的事嗎?」

他點了點頭。「我在報紙上看到了。他從戴安娜·考珀手中拿走五萬美元,無異於狠狠宰了她一筆。」

「也許她抓住了他的把柄,給了他殺害她的理由。」

霍桑思考了一下我的提議,我看得出來他早就推翻了這個假設。「你是這麼想的?」

「存在這種可能性。」

一個年輕女孩走進接待區,用絕望的語氣告訴我們,戈德溫先生可以見我們了。她帶著我們穿過一條短短的走廊,路過兩間辦公室——我注意到,裡面都空蕩蕩的。走廊盡頭有一扇門,她開啟門:「您的訪客到了,戈德溫先生。」

我們走進去。

我立刻認出了艾倫·戈德溫。我在葬禮上見過他。他就是那個高個子,頭髮亂糟糟的,拿著白手帕的男人。此刻,他正坐在一張桌子後面,身後是一扇窗戶,視線越過他的肩膀,可以望見外面的長途汽車站。他穿著運動外套和圓領毛線衫。我們進門的時候,他也認出了我們。他知道我們在墓地見過他,拉下了臉。

桌子對面有兩個座位,我們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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