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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探視時間(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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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戴安娜·考珀去殯儀館第一眼看到的是什麼?」我不解道,「你說過這很重要。」

「沒錯,她看到的第一眼是櫥窗裡的大理石書。上面也引用了一句話。」

悲傷降臨時,從不形單影隻,而是氣勢洶洶。我早已牢記於心。

「出自《哈姆雷特》。對於莎士比亞我是外行。我原本以為你會更擅長。有趣的是,莎士比亞在整件案子裡隨處可見。戴安娜·考珀家的冰箱上貼著莎士比亞的名言,她家樓梯一側的牆上掛的都是莎士比亞的戲劇海報。我們在迪爾見到的那座噴泉上的那句話也出自莎士比亞。」

「‘睡著了,也許還會做夢。’也出自《哈姆雷特》。」

「沒錯。當她走進那家殯儀館的時候,腦海裡想的就是《哈姆雷特》——因為她在櫥窗裡看到的這句話,之後會發揮作用。但是,最開始是羅伯特·康沃利斯認出了她。顯然她有個著名的兒子,但我猜她拿達米安炫耀。這個舉動刺激了康沃利斯。其實,他一直精神就不太正常。

「你現在知道了,康沃利斯和達米安·考珀是皇家戲劇藝術學院的同學。」霍桑背靠著椅子,找了個舒服的姿勢。「你還記得我們在他辦公室裡看到的那盞菸灰缸嗎?它被授予羅伯特·丹尼爾·康沃利斯(robertdanielcornwallis),年度最佳殯葬承辦人。他取了中間名的前三個字母,還有他的名字,把它們倒過來,就變成了丹·羅伯茨(danroberts)。」

「他告訴我說,是因為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的家人都是殯儀員。」

「有趣的是,格蕾絲·洛威爾認為阿曼達·麗才是改了名字的人。似乎這些搞戲劇的不太在乎別人怎麼稱呼自己。隱去前幾年的人生,突然之間對於康沃利斯來說很有幫助。他不想讓我們知道他嘗試過卻沒能成為一名演員。他不想我們知道他和皇家戲劇藝術學院有聯絡。」

可我還是找到了其中的關聯。即使完全沒搞清楚其中的利害關係,我還是找到了。如果我當時給霍桑打個電話,那事情就是另一番局面了。

「我們在他家的時候,他小心翼翼地沒向我們透露他二十多歲的時候在做什麼,」霍桑繼續說道,「他說年輕的時候也做過幾件瘋狂的事,可你算一算就知道了!他現在三十五歲左右。他說他在殯葬行業幹了大約十年。所以在做這行之前至少有五年時間他在從事其他的工作。我們在他家裡時,他的兒子安德魯宣佈自己想當演員。芭芭拉·康沃利斯是這麼和我們說的:表演是流淌在他血液裡的東西。她的意思是,他是隨了爸爸。可是,當安德魯走到樓下,開始談論起自己時,他父親恰恰在這時打斷了他:‘我們現在先不談論這件事,安德魯。’安德魯知道他父親上過戲劇學院,康沃利斯害怕他會說漏嘴。」

「原來是這麼回事。」我說。這下全都說得通了。「改編自《哈姆雷特》的那部戲劇!那本該是羅伯特·康沃利斯的——我是說,丹·羅伯茨的高光時刻。他拿到了畢業演出裡主角的戲份,屆時各大經紀公司都會前來觀演。後來卻被達米安搶走了角色。」

「他告訴你是怎麼回事嗎?」

「沒有。」我努力回想,「達米安·考珀和阿曼達·麗正在約會。可格蕾絲卻告訴我們他們分手了。在排練前夕,她看見阿曼達和丹抱在一起。」突然間,全部都說得通了。「那不是真的!」我驚呼道,「是達米安指使她這麼做的!」我又想起了一些東西,「我朋友麗茲說,當時學校裡腺熱很流行……」

「腺熱也被稱為接吻病。」霍桑補充說,「阿曼達故意將病毒傳給了丹。丹被迫讓出了主演一角。達米安取代了他,之後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羅伯特·康沃利斯從未原諒他們。四年之後,他聯絡上了阿曼達·麗,然後殺死了她。」

「他把她肢解了,把她的屍骨分別埋進了他之後承辦的七場葬禮的墓地裡。」我想起了康沃利斯和我說的話。

霍桑點了點頭。「如果想擺脫一具屍體,我猜殯儀員這個身份肯定有所幫助。」

「我驚訝的是,他的妻子從未注意到有什麼不對勁。」

「芭芭拉·康沃利斯會錯了意。」霍桑說,「她告訴我們,他看過達米安演的所有劇。他把錄影帶看了一遍又一遍。她以為他是達米安的粉絲,卻沒有意識到他實際上是對這個人‘念念不忘’。他腦子裡揮之不去的都是他那失敗的演藝生涯。他的演藝生涯只有過一次輝煌,他甚至用它給孩子起名。」

「託比、塞巴斯蒂安和安德魯。他們都是《第十二夜》中的人物。」我為什麼沒想到呢?

「那是他從戲劇學院畢業之後出演的那部劇。那可憐的傢伙可能每天晚上做夢都在想怎麼殺死達米安以洩心頭之恨,他把人生中的不如意都怪到了他頭上。」

「然後戴安娜·考珀走進了他的辦公室。」

「沒錯。達米安於他而言遙不可及。他人在美國,很有名,身邊總是有隨行人員。可在葬禮上——對他來說,那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可以做他想做的事,那是他多年來夢寐以求的事。這就是他殺害達米安母親的動機。只是為了把手伸向達米安。」

「他和我說過。」

霍桑出乎意料地咧開嘴笑了:「能把音樂播放器放進棺材裡,一定是內部人員乾的。想想看。他們必須知道是哪種棺材,知道是那種幾秒鐘就能開啟的棺材。他們必須對靠近棺材的時機一清二楚,而康沃利斯就是那個給出指示的人。他任何時候都有機會單獨靠近棺材。他知道那首兒歌對達米安意味著什麼。他在表演課上聽過它的來歷。他一定在墓地的隱蔽處偷偷觀察著葬禮的全過程。他的計劃是引達米安回到公寓,在那裡謀殺他——天衣無縫。你知道嗎,在葬禮過後我給康沃利斯打電話時,他可能就在陽臺上等著獵物落入他的陷阱。當達米安獨自回到家中時,時機到了。精神病的狂歡時刻!」霍桑用一把看不見的刀在空氣中揮舞。

「他是如何做到那麼快就趕了過去?」我疑惑道。他不可能在達米安之前就先行離開墓地。

「他有一輛摩托車。你沒看到就在他的車庫裡停著嗎?當然,他穿著皮衣,避免血液飛濺到身上。他殺死達米安之後,脫下皮衣,把它扔掉或是拿回家。他很聰明,這個傢伙。那天下午我們見到他時,他的妻子問他為什麼還穿著西裝。那是因為他知道我們要來,他想向我們展示衣服很乾淨,沒有沾上血跡。他去看了校園演出,然後回到家,喝了一杯茶。而這些全都發生在同一天,就在這一天,他砍死了他最好的朋友。」

我躺在那兒,琢磨霍桑說的話。全都說得通,可同時還有一些事情無法解釋。我問他:「迪爾和整件事無關嗎?」

「不見得。」

「那是誰襲擊了奈傑爾·威斯頓?為什麼你說是我的錯?」

「因為就是。」霍桑掏出一包煙,想起自己人在醫院,又收了起來。「我們第一次和羅伯特·康沃利斯見面的時候,你問他戴安娜·考珀有沒有提起過蒂莫西·戈德溫這個人。」

「你當時還生我的氣。」

「這是一個低階錯誤,老兄。你這麼做,是在告訴他,我們對迪爾那場車禍很感興趣。因此,他決定利用它來誤導我們。也正是這樣,他想到了‘公交車上的輪子轉啊轉’這個主意。他知道這會讓達米安心神不寧,與此同時,將我們引向錯誤的方向。他能想到放火燒威斯頓的房子,真是個天才!威斯頓是讓戴安娜重獲自由的法官,所以他也變成了襲擊目標。但就像我一直告訴你的:還沒到事故的十週年紀念日。現在是九年零十一個月。如果艾倫·戈德溫或是他的妻子真想讓戴安娜·考珀為她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他們應該選對日子。」

「那戴安娜·考珀傳送的那條簡訊怎麼解釋呢?」

霍桑緩緩地點了點頭:「讓我們回到第一起謀殺案,」他說,「事出偶然……有點一時衝動。考珀太太來過康沃利斯的辦公室。他知道她住在哪裡。也許她提到過她是一個人住——我相信,他一定會盡可能從她那裡套出資訊。但他需要一個藉口去見她。你記得我問過她是否在殯儀館裡獨處過。我是想找出她在殯儀館裡確切的活動軌跡,得到的回覆是她去過廁所。我的猜測是,她把手提包留在了康沃利斯的辦公室裡,他趁機偷走了它。」

「什麼?」

「她的信用卡。它放在客廳的餐具櫃上,我當時就想它放在這裡做什麼。我們還知道,康沃利斯兩點剛過的時候給她打過電話,她當時還在環形劇院。我問他為什麼給她打電話,他胡編亂造了一通,說他需要知道她丈夫的墓地編號。他怎麼會覺得她知道墓地編號呢?他為什麼不直接給教堂辦公室打電話,問工作人員呢?我知道他在騙我們。他的目的就是藉此順理成章地給她打電話,貼心地告訴她,他找到了她的信用卡,晚些時候就送上門。‘不用擔心,考珀太太。一點都不麻煩。’」

「所以之後,他就來到了她家裡,儘管天已經黑了,她一個人在家,她還是讓他進門了。‘這是信用卡!’他把信用卡放下,然後寒暄了幾句。就在這時,戴安娜·考珀才恍然大悟,她想起了櫥窗裡《哈姆雷特》裡的那句名言。樓梯旁的海報,還有冰箱貼,也許無形中點醒了她。突然,她認出了羅伯特·康沃利斯,並且想起了之前在哪裡見過他。那是很久以前,他們也許只說過幾句話。他的樣子變了不少。他現在是穿著深色西裝的殯葬員。但她知道他就是丹·羅伯茨,也許是他的態度有些嚇人,她很害怕。她知道他會傷害她。

「她該怎麼辦?如果她拉響警報,他就會攻擊她。也許她看得出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所以她衝他微笑,問他想喝點什麼。‘好,麻煩了。我想要一杯水。’她走進廚房——這時,康沃利斯趁機解開了綁窗簾的繩子,打算用來勒死她。與此同時,戴安娜用最快的速度給兒子發了一條簡訊。」

終於,在他下一秒就要解釋之前,我恍然大悟:「手機自動糾錯。」

「你說對了,老兄。‘我看見了那個演雷歐提斯的男孩,我害怕’她想不起他本名叫什麼了,但是她想讓兒子知道誰在她的客廳裡。她飛快地編寫簡訊——她很緊張,甚至沒有時間在最後加上句號。

「她沒有注意到簡訊被自動糾錯了,最後變成了:我看見了那個腦損傷的男孩。我當時就覺得有點奇怪。考珀太太情急之下肯定不會用‘腦損傷’這樣一個複雜的詞形容傑里米·戈德溫,即使是在倉促之間。也許她會用‘受傷害’這個詞,可‘受傷’不是更簡單明瞭嗎?不巧的是,我們看到的那則報道提到了腦損傷,下意識地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我忍不住好奇霍桑是否真的有意拖延。他是按天計酬。調查範圍越廣,去過的地方越多,賺的也就越多。也許他是在拖延辦案,但檢驗每一種可能性是他的興趣所在。

他繼續說道:「發完簡訊後,她回到了客廳,端著一杯水。她也許正打算讓康沃利斯離開她家。既然已經通知過了達米安,我可以想象她鼓起了勇氣。可康沃利斯行動太迅速了。她剛放下水杯,他就用繩子套住了她的脖子,勒死了她。然後他四處走動,拿走了幾件東西,偽造成入室搶劫的現場,這才離開。」

醫院這個地方很奇怪。當我最初被送到查理十字醫院的時候,整個醫院燈火通明,醫生、護士手忙腳亂,一片嘈雜。可等探視時間一過,突然間就好像有人隨手拉下了開關,一切都靜止了。燈光變得昏暗,走廊裡靜悄悄的,那是一種讓人幾乎感到不適的死寂。我很疲倦。縫過針的傷口隱隱作痛,雖然我的四肢勉強還能動,可我動都不想動。可能,我還沒有從驚嚇中恢復過來。

霍桑看出自己是時候離開了。

「他們讓你在這裡住多久?」他問我。

「我明天就出院。」

他點了點頭:「你真幸運,我及時趕到了。」

「你怎麼知道要去停屍房的?」

「我打電話給你的助理,想要聯絡上你。她告訴我你去了哪裡。我聽到那個地方的時候簡直不敢相信。我擔心你會出事。」

「謝謝。」

「哎,你不在了,誰來寫這本書呢?」他的表情突然有些侷促。我之前沒見過他這副模樣,那一瞬間我似乎瞥見了孩提時的他,那個小孩仍然藏在他的體內。「老兄,聽我說,我一直想說……我騙了你。」

「什麼時候?」

「在坎特伯雷的時候。你衝我發火,我生你的氣——但是我沒有找其他作家聊過這本書。你是我唯一接觸過的作家。」

沉默良久,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謝謝。」最後,我咕噥了一句。

他起身。「我聽你那位經紀人說了,」他語氣輕快地繼續說道,「我喜歡她。看來我們的書要等一陣才能出版,但她說可以幫我們談一筆可觀的預付金。」他微微一笑,「至少案子是怎麼破的,你有的寫了。我想,這本書會很精彩。」

他走後,我躺在病床上思考他剛才說的話。「這本書會很精彩。」他說得沒錯。也許這是頭一次,我有了一點信心。

註釋:

洛喜普諾:是一種強效安眠藥,服用者會說話困難、難以移動,甚至喪失短時記憶。

指的是獵戶星出版集團,英國一家大型圖書出版公司,以小說類作品尤以犯罪小說和恐怖小說聞名。

羅伯特·康沃利斯以丹·羅伯茨為藝名出演了《哈姆雷特》中雷歐提斯一角,角色的英文名為「laertes」,考珀太太倉促間來不及細看,沒有發現簡訊中的「laertes」被自動糾錯成了「lacerated」,也有受傷之義,通常指「撕裂性的損傷」,相對於「hurt」「injure」不太常見。因此,簡訊陰差陽錯地指向了在車禍中大腦受到損失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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