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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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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真的。而且,這就是理由。」雷德把圖片、資料和地圖都調了出來,開始解釋她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

「那個縱火犯是我們轄區的。我們不能對這點視而不見,哪怕自己很想這麼做。況且警司抓著這事不放,指望我們能後來居上,一下解決掉其他十七個區解決不了的案子。我已經跟他表示得很清楚了,不希望自己的團隊看起來太過急功近利,我發誓我真說了。但他說要給我們加班費我才……」

「我懂了。」麥肯錫說,「可要是我們整個加班的時間都用來解決他的心頭患,也沒比之前好到哪兒去啊。」

「不,會比之前好的。」雷德說。「是這樣的,長官明著說了,這十四天的工資是有條件的。我們得在七天內把這個所謂謀殺未遂的縱火案擺平。所以,要是我們的‘蝙蝠俠和羅賓’在七天內破了案,我們就會有整整七天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了。」

「但你為什麼要我們按他們跑過的再跑一遍?」特里問。

「三個理由。第一,我們都知道,就像麥子剛剛說過的,巴利和傑斯他倆自己做不來。我猜他們在現場遇到倫敦消防隊的人之前壓根沒看報告,聽人說話的時候左耳進右耳出,也不會想著做做筆記。然後再‘戰略轉移’去最近的一個酒吧,就這麼混完一整天。」

麥肯錫笑了。「你對你的新隊員們這麼沒信心嗎,老大?」

「一點兒都沒有。麥子,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得重新做一遍他們做過的事。而且還有另一點。首先,姑且無論這報告怎麼說,」雷德點了點宗卷標題,「我們都知道這根本不是蓄意謀殺,不過是個迷戀打火機填充液的連環縱火犯。我是說,不管他是誰,這都不是什麼複雜的案件。如果我們三個之中沒人能找出他是誰、他在哪,再讓那對搞笑兄弟把他抓回來的話,我們都不配做這份工作。」

「然後讓他們去上級那兒討賞?」麥肯錫皺了皺臉,「他們會自負得不可忍受的。」

「他們現在難道就好忍嗎?」

特里點點頭。「假設我們五天就搞定了呢?或者三天?」

「那我們就都能有更多自由時間了。如果我們三天就能處理完——這也是我計劃的時間——我們就能有十一天帶雙倍薪水的美好時光去做真正該做的事啦。而且我們會成為市裡警察局的熱門話題,也給一開始決定發我們加班費的長官一點兒回報嘛。」

「而且這對負責這個案子的總督查你也沒有任何壞處。」麥肯錫咧嘴一笑。

「對你這個探長不也一樣嘛,麥子。」雷德回了他一個微笑,「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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