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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死去(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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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要尿尿,司機便靠邊停了車。

我把包背下去,走到車前面,對著路邊的蘆葦撒了泡熱尿,然後把刀抽出來。

走回去的時候我轉動刀柄,車燈的光打在刀身上反回去,立刻就聽見發動機轟響起來。我往路邊一讓,車子擦著我衝過去。

車在遠處掉了個頭,再次往輪臺方向開去。呼嘯著經過我的時候遠光燈閃了閃,喇叭響了三聲,窗搖下來,在風中留下一串辱罵聲。其實他應該挺得意,沒有被我搶到,反收了一筆錢。

我笑笑,這裡離養路人小屋已經不遠。我不想讓他載到我那兒。

卸掉臉上的偽裝,開始走今天的第二段沙漠夜路。

明天一早,範思聰陳愛玲肯定告訴我,鍾儀有急事回家。他們必然準備了許多說詞,要把我穩住,繼續走這趟絲綢之路。

鍾儀從我這裡感受到了足夠的危險,本以為她是猜到我要殺她,這才連夜出逃,現在明白並非如此。他們的新計劃,我心裡已經有數,這並不難猜。

看見小屋了。屋前有人。

那人蹲坐在門口,低著頭,掌上有光。

我格外放輕了腳步,他很專注,一直沒有抬起頭。

我敲了敲越野車。

「我記得車上有面包,餓了。」

袁野蹦起來,見到是我,收了手機跑過來鑽進車去。「喂。」我叫他。他轉過頭看看我,然後嘴角就忍不住地翹了上去。

「成了?」

「嗯。」答了這一聲,他索性就傻樂起來。

「麵包。」我提醒他。

「噢,噢。」他鑽到後排,一陣翻找,拿了袋牛角麵包出來。

「那老師你這是走過來的?」

「還能怎麼過來?也就半個多小時,餓的睡不著。你怎麼在外面?」我接過麵包說。

「發簡訊呢,我這手機太亮,小范接了個電話翻來覆去半天,剛睡著,別影響他了。」

「我瞧今天晚上你是睡不著了。」

袁野嘿嘿嘿地笑:「再說一會兒,再說一會兒話我就去睡了,明天還開車呢。」

「開心嗎?」我問。

「開心,真開心,比那會兒我們剛好上時都開心。她現在可感動了,說的話一句賽一句的好聽。她說想和我結婚。」

「那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我笑笑,掰了半個麵包遞過去:「你也吃點。」

「倒是餓了。」他接過麵包,咬了一大口。這時手機震動起來,顯然是一條新簡訊。他也不管我在旁邊,立刻就點開,熒光映亮他的臉,滿滿的無可救藥的沉迷陶醉。

「想著以後的幸福生活?」

他一嘴麵包,唔唔著低頭回簡訊。

我抽出刀,捅進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間刺入,貫穿心臟。他張口欲呼,卻因為麵包叫不出來,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斷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鐘前的所有期盼,盡都煙消雲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軟了下來。為免血噴出,我暫時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離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裡。我蹲下來,捂住他的口鼻。過了一小會兒,他整個人輕微顫動了幾下,我又等了會兒才鬆開手。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會鬧出我這兒在殺範思聰,那邊他迴光返照插著刀開車逃掉的烏龍。

看,我又殺人了。時隔十二年之後。

這並不難,作為一個曾把一個人處理成許多片的殘忍殺手。世俗就是這麼稱呼的,我在小說裡也是,並沒說錯。

而且,我又寫了那麼多小說。每一本小說,都是一次演練。那麼多年,那麼多次,從心靈到技巧,我都比當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終於又用上了。乾淨利落。

鍾儀她們到底是什麼來頭,說不準。也許是無聊的讀者,我的讀者群中有相當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殺過人。他們或許是其中的狂熱者,特意設計了一幕大戲,來測一測真相。他們猜到結局了嗎,他們想過揭一個殺手的老底有多危險嗎?

也許他們想過,但顯然不夠。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覺悟。

至於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夥的,他看見我時,沒有一丁點兒的警惕。有點冤,但沒辦法,我不可能單單放過他一個人,這會讓其它人的死沒有意義,對吧。他擋著路了。

我聞著血氣,感受真正的我的迴歸。

我把背包扔在車上,拿了兩塊毛巾往手上一纏,取了合金索,推開虛掩的屋門。

養路人小屋從外觀到內部格局都是統一的,只是各家陳設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裡都歸作了一灘灘陰影。

我在陰影之間遊過,無聲無息。

臥室的門敞開著。

我走進去,走到床邊,彎下腰看著範思聰。

外面的月光從沒拉滿的窗簾邊照進來,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經適應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樣。

他是趴著睡的,心懷不安的人,往往會選擇趴著睡,胸口貼著床,感覺踏實。

他的頭歪向一邊,嘴唇微張,無鼾。

我將手按在他的枕邊,稍稍下壓,讓他的脖子和床墊之間有些空隙,然後把合金索從他脖子下伸過去。他的眼皮似乎動了,看起來睡得很淺。但已來不及,我雙手抓著合金索用力一絞,同時膝蓋頂住他後心,壓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嚨裡發出魚吐氣泡般的輕微聲響,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沒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這索比一般繩子細,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膚裡,他抓都抓不牢,更別提掰開了。他在脖子上瞎撓了一陣,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開我,但被我膝蓋頂著,翻不過身,手勢不順使不上力氣,實際上這時他也已經漸漸沒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幾下。

我在心裡數著數。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來,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動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認為他已經死了。我想湊個整數數到一千,但後來太無聊,在六百三十的時候鬆了手。

自始至終,範思聰都沒能看見是誰殺了他。但我想傳說中的死前瞬間,即很多人感覺飄起來或看見天國的時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時候,肯定會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單弄溼了,謝天謝地屎沒出來。

我把他弄下床,床單拿到後院去洗。我從深井裡打了桶水,找到塊洗衣皂,把床單搓掉,擰乾,晾起來。最後我在屋裡的桌子上壓了張一百元,房錢鍾儀已經付給安排住宿的旅店老闆了,這樣額外再給點,明天主人回來應該就不會介意了。沙漠裡乾燥又風大,到明天下午床單就幹了,不耽誤睡覺。

我把兩個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車子,再把範思聰的屍體拖出來扔進後備箱。

我走去袁野屍體處,把他繼續往沙漠深處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幫他翻身,讓血滲進沙中。

他手裡還死死抓著手機,我掰開他的手指,取出手機。有一條未讀簡訊,走回去的時候我點開看了。

不許睡著,快醒過來和我說話!

我把手機往副駕一扔,發動了車子,往陳愛玲住的小屋開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麼多年來,我一直準備著有一天自己的殺人往事被暴露出來,由一個聰明的警探,或者一個看我不順眼的閒人,甚至一個活轉過來的死者(我指的當然是她,我總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還活著)。我有時還挺期待這一幕的拉開,尤其在我親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們密密麻麻晾在陽臺上的時候,風把一根根手指頭吹的此起彼伏,撩撥得我心裡熱烘烘地躁動。

沒人能看出來,我已經在小說中進行預演了。而下一部小說裡,我本打算試著讓謀殺者活到最後。

為此,我包裡一直隨身備著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應能力。

但生活永遠不會給你準備時間,也不會用你以為的方式到來,先前在桑塔納轎車裡把事情想清楚的時候,我真的有點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須做出決定。

這並不算是個艱難的決定,我很快就知道該調頭回來。如果有一個人知道我殺過兩個人,那我只要把殺過的人數加一,知情人減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個人知情,那我就只好試試做數字大些的加減法。先殺固定不動並且缺乏警惕的,至於鍾儀,我已經有了應付的手段,不過那得是我順利完成第一步之後的事。現在看來,進行得不錯。

我把車停在五十米外。

刀插在腰後,一手鐵絲一手合金索。我沒拿毛巾,這樣勒起脖子會讓手很痛,但毛巾太礙手,我也不高興戴上手套,真奇怪,我此刻完全感受不到以往赤手時的不適。

鐵絲從鎖孔伸進去,我甚至有些享受這慢慢撥弄的過程。連殺兩人激盪起的情緒在這細巧的工作裡沉澱平復,我的手越來越穩定,鐵絲觸碰著鎖簧,慢慢彷彿能看見其中的構造,這個世界重新回到我的掌控。

我忽然明白了一點,或者說我終於承認,我戴了那麼多年手套,並不是因為潔癖,而只是想與過去的我分割開。假裝我是個好人,假裝我是個小說家,假裝我……從沒有殺過人。當我坦然摘下手套,意味著我開始面對真實的世界,真實的我。

那個我又回來了。殺人的我。

我無聲地笑。

鎖開了。

我輕輕一推。

「叮噹!」

突如其來的聲響讓我心臟猛烈收縮。這還不算完,緊接著又是一聲「噹啷啷」。似是金屬物墜地的聲響,但……什麼金屬物落在地上能發出這麼驚心動魂的巨響?

門這時才被推開。我看見了,掉在地上的,竟是個鈴鐺!

是個警示器,如果有外人推門而入,這個鈴鐺就會掉到地上示警。

我飛快地向後跳了一步,但電光火石間,我就想明白了,我沒有退路!

於是我衝了進去。

屋中還沒亮起燈,內屋的門居然是開著的。我慶幸自己反應快,再慢上幾秒鐘,也許陳愛玲就來得及把內屋的門碰上。

我一步衝進去,然後滑倒。

在內屋入口附近,灑了一地的小珠子。

我仰天倒在地上,背脊摔得要散架,氣得發瘋,這老女人哪裡來的心思布了這麼多小機關。

失控了。我閃過這樣的念頭。

摔得太狠,我一下子爬不起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穿了睡衣睡褲的陳愛玲一手棍一手刀撲過來。

這老女人竟然能這麼兇悍!

當頭砸過來的是根棒球棍,我用手一擋。這玩意得用雙手,單手使不上力氣,砸在我手臂上,很痛,但並不礙事。我另一隻手去奪棍子,卻被她砍了一刀。然後是第二刀,第三刀。

我用力掃她的腳,她踉蹌著並未摔倒,手上緩了緩。我反手拔出腰後的刀,在她站穩了彎下腰要砍第四刀時,插進了她胸口。

她整個人就這麼掛在刀上,我手一鬆,她摔在我旁邊。

我不知她有沒有死,翻了個滾離她遠些,我左手捱了一棍兩刀,肩上捱了一刀,這時開始痛起來。

我喘了會兒氣,陳愛玲那邊一直沒有動靜。我爬起來,把燈開啟。回過身的時候,發現她居然靠著牆坐了起來,瞪著眼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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