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幽靈再現
第二天早上,天下起了雨。每逢雨天,邁阿密的交通就會變得擁擠不堪。在通往勒瓊高速公路的匝道上,一輛運送牛奶的大貨車呼嘯著駛向路肩,一下子撞上了前面的麵包車,麵包車裡坐著一所天主教學校的孩子。大貨車翻倒在地。五個身穿格呢裙子的小女孩坐在一大攤牛奶中,滿臉的驚惶不安。交通阻塞了大約一個小時。一個孩子被空運到傑克遜醫院。其他幾個身穿校服的孩子坐在一汪汪的牛奶裡,看著大人們你喊我,我喊你。
我一邊不聲不響地開著車緩緩前行,一邊聽著收音機。顯然邁阿密警察當局對塔邁阿密衚衕的兇殺案仍在窮追不捨。目前還沒有掌握具體的線索,但是馬修斯局長對此案抓得很緊。他那個樣子好像喝完了咖啡就要親自出馬去抓人似的。
我終於下了高速公路,車速稍微提高了一點兒。我在離機場不遠的一家麵包圈店前停下車,買了一個蘋果餡兒麵包圈和一個油煎餅,還沒等回到車裡,我就把那個麵包圈吃完了。我體內的新陳代謝非常活躍,這跟優越的生活條件有關。
我趕到辦公大樓前時,雨已經停了。這時太陽出來了,水蒸氣從人行道上升騰起來。我邁步走進大廳,亮了一下證件就上了樓。德博拉已經在裡面等我了。
今天早晨她不太開心。當然,她已經不像從前那樣老是樂呵呵的了,畢竟她現在是警察了。好多當警察的都不能開開心心地生活。他們把太多的時間投入工作中,而且還要極力做出不同於常人的樣子,所以當警察的老是把臉繃得緊緊的。「德博拉。」我說著把乾淨的白色食品袋放到辦公桌上。
「你昨晚上哪兒去了?」她問,聲音裡充滿慍怒。這我早就料到了。很快她臉上皺眉留下的紋路就會永久地駐紮下來,把本來很好看的一張臉折騰得亂七八糟:深藍色的眼睛充滿了智慧,一隻上翹的小鼻子上帶有幾點雀斑,一頭烏黑的頭髮。她那漂亮的臉蛋上現在卻塗著足有七磅重的廉價化妝品,真是可惜呀。
我用溺愛的眼神看著她。瞧她那樣子是剛下班。今天她穿著花邊胸衣,粉紅色氨綸短褲,腳上是一雙金色高跟鞋。「不要管我,」我說,「你昨天晚上去哪兒了?」
她的臉忽地紅了。她老喜歡穿乾淨的、熨得平平展展的藍色制服。「我給你打了好幾次電話都沒人接。」她說。
「對不起。」我說。
「好了,沒事。」
我在椅子上坐了下來,一言不發。德博拉總是把我當作出氣筒。親情嘛,就是這個樣兒。「你那麼急想跟我說什麼呀?」
「他們讓我吃了閉門羹。」她說著開啟我那個裝麵包圈的袋子,朝裡面瞅著。
「你以為會怎麼樣?」我問她,「你知道拉戈塔對你是什麼看法。」
她從袋子裡拿出那個油煎餅,狼吞虎嚥起來。「本來嘛,」她說,嘴裡鼓鼓囊囊的,「我是想參與到這個案子裡頭去的。局長也是這麼說的。」
「你的資歷太淺,」我說,「要不就是還不夠老練。」
她把袋子揉成一團,朝我的腦袋砸過來,但是沒砸著。「德克斯特,真他媽的見鬼,」她說,「你知道,我到兇案組是完全夠格兒的。」她扯了一下胸衣的束帶,指著身上那用料節省的衣服,「我可不想老穿著這身狗屁衣服!」
我點了點頭。「你這套衣服很漂亮嘛。」我說。
她做了個鬼臉,表情又是惱怒又是噁心。「我討厭這身衣服,」她說,「這一行再幹下去,我非得精神病不可。」
「德博拉,你這會兒就希望我把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弄清楚,那還早了點兒。」
「狗屁。」她說。她用警察那特有的眼光冷冰冰、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從來沒見過她這樣的眼光。那是哈里式的眼光,跟哈里一樣的眼睛,一樣的感覺,刺向你心頭隱藏著的真實。「你就別跟我扯淡了,德克斯特,」她說,「你常常只需看一眼死屍就知道是誰幹的。我從來沒問過你這傢伙是怎麼知道的,不過這個案子如果你有什麼預感,就毫不保留地都告訴我得了。」她朝我的金屬辦公桌狠狠地踢了一腳,桌腿上留下一個小坑,「他媽的,我真想脫掉這身鬼衣服。」
「我們大夥兒都很樂意看到你脫掉這身衣服,摩根。」她身後的走廊裡傳來了故作深沉、裝腔作勢的聲音。我抬頭望去。文斯·增岡探進頭來朝我們微笑。
「你也不知道該怎麼個脫法呀,文斯。」德博拉告訴他。
他咧開嘴笑著,是那種燦爛的、虛偽的、教科書式的微笑:「咱們幹嗎不試一試,想個辦法出來?」
「你在做夢吧,文斯。」德博拉說著,噘起了嘴巴,這副模樣是她十二歲以後我再也沒見過的。
文斯看著我辦公桌上揉皺的白色食品袋:「好夥計,輪到你了。你給我帶什麼好吃的來了?在哪兒呢?」
「對不起,文斯,」我說,「德博拉把我給你買的油煎餅吃了。」
「真希望這是真話,」他咧開嘴巴假笑著,「那我就可以吃她的果醬捲了。德克斯特,你還欠我一個大大的麵包圈。」
「給你買一個最大最大的。」德博拉說。
「問題不在麵包圈的大小,關鍵是看廚師的手藝如何。」文斯告訴她。
「行行好,」我說,「你們倆爭得都快打起來了。現在還沒到耍小聰明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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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文斯咧開大嘴假笑,「再見嘍。」他眨了眨眼睛,「別忘了給我買麵包圈。」他慢悠悠地順著走廊回到他的顯微鏡旁去。
「那麼,你琢磨出什麼門道兒來了沒有?」德博拉問我。
德博拉以為我不時地會有預感。她也是有理由的。一般來說,每隔幾個星期就會有殘忍瘋狂的殺手為了過癮將幾個可憐蟲砍成碎片。對於這些兇手,我能猜個八九不離十。有好幾次,德博拉看見我迅速地用手指去觸控別人根本沒有留意到的東西。我這個妹妹看在眼裡,藏在心頭,不聲不響。她的確是塊當警察的好料子,有一陣子她懷疑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為此她不時地感到苦惱,因為她畢竟是愛我這個哥哥的。在這個世界上活著的人當中,她也是唯一愛我的。我是一個不招人愛的人。我遵循著哈里的原則跟其他人交往,也建立了一些人際關係,並且還傻乎乎地戀愛過,但都無果而終。
我甚至連寵物都養不了。動物都忒恨我。有一次我買了一條狗,這傢伙像是沒腦袋似的發瘋,一連兩天沒完沒了地朝我叫著吼著,我只好把它處理掉。我還買過一隻烏龜。碰了它一次之後,它的腦袋縮排殼裡再也不肯鑽出來,幾天後就死了。它寧願死也不肯見到我,不肯讓我碰它。
沒有別的東西愛我,也不會有什麼東西愛我。連我自個兒都不愛自個兒。我明白自己是個什麼人,是不值得別人愛的。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我是孤零零的一個人。當然,還有我體內那個傢伙,但他並不是經常出來玩兒。
所以,我對親愛的妹妹德博拉的關懷是無微不至的。這也許不是什麼愛,但我很希望她幸福。
親愛的德博拉此時坐在那裡,滿臉的不高興。她是我的親人哪。她只是瞪著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不過這會兒她的話好像到了嘴邊。
「嗯,」我說,「實際上……」
「我知道!你已經有了發現!」
「德博拉,別搗亂,讓我靜一靜。我在跟自己的靈魂溝通。」
「老實告訴我。」她說。
「就是那條左腿,兇手沒來得及切割的。」
「那怎麼啦?」
「拉戈塔認為兇手被人發現了,慌亂中才沒有完成屍體的切割。」
德博拉點了點頭:「昨晚她讓我問問那些妓女,看她們瞧見什麼了沒有。肯定有目擊者。」
「啊,反正目擊者不是你。」我說,「德博拉,你想想看,如果兇手被人發現而中斷屍體切割……因為害怕而中途停止……」
「那麼包裹又怎麼解釋?」她脫口而出,「兇手花了好長時間來包裹死屍,打掃現場。」她露出驚訝的神色,「他媽的。而這些都是在中途停止切割屍體之後乾的?」
我拍了拍手,得意地朝她微笑:「這就對嘍,馬普爾小姐。」
「那也說不通啊。」
「恰恰相反。如果兇手有足夠的時間,他的操作規程卻沒有完成——記住,德博拉,兇手的操作規程是高於一切的——那意味著什麼呢?」
「啊,天哪,你幹嗎不爽爽快快地抖出來?」她搶白道。
「我都說出來了,那還有什麼勁兒?」
她長吁了一口粗氣:「真他媽的。好吧,德克斯特,如果兇手不是被人發現而中斷的,可他又沒有完成自己的操作規程——難道包裹死屍比肢解還重要?」
我很憐憫她:「不,德博拉,想想看。這是第五起殺人碎屍案,跟前幾起完全一樣。在這幾起同類案件中一共有四條左腿被切割,可這第五條……」我聳了聳肩,朝她揚起眉毛。
「呵,德克斯特,真他媽的,我怎麼知道哇?也許他只需要四條左腿呢?也許……我對老天發誓,我不知道。你說呢?」
我笑了笑,然後搖搖頭。對我來說,這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德博拉,事情的關鍵環節沒找著。反正有點兒不對勁兒。咱們的解釋都說不通。案件的關鍵環節一旦找到,全部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這個關鍵環節卻不見了
。」
「你是讓我把這個關鍵環節找出來?」
「反正得有人把它找出來,你說呢?兇手是慢慢地打住的,想尋找靈感又沒找著。」
她皺了皺眉:「你是說兇手洗手不幹了,不會再幹這種事了?」
我大笑一聲:「哦,我的天,我不是這個意思呀。恰恰相反。譬如你是神父,虔誠地信仰上帝,可你又找不到正確的方法來供奉上帝,那你會怎麼辦?」
「繼續找唄,」她說,「直到找出正確的方法為止。」她用嚴厲的目光盯著我,「天哪,你也是這麼想的?他不久又會重操舊業?」
「這僅僅是我的預感,」我謙虛地說,「也許我的預感是錯的。」但我內心十分肯定,我不會錯。
「只要他伸手,我們就得有一套方法去逮住他,」她說,「而不只是去尋找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目擊者。」她站起身來,朝門口走去,「我待會兒再給你打電話,再見!」說完她就走了。
今天上午我還有工作要做,是正兒八經的警察實驗工作。我有一份很長的報告要打出來,還要找出與之相配的照片,對證據進行歸檔。都是一些日常事務。雖然這個雙重殺手可能永遠也無法到法庭上去接受審判,但我得保證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條。
這個案子很有趣,血跡圖案難以辨認。血跡既不是多個受害者在明顯地移動時從血管中噴射出來的,也不是兇手用鏈鋸鋸斷身體時滴落下來的,而是介於兩者之間,因此幾乎無法找到撞擊地點。為了覆蓋整個房間,我用了兩瓶發光氨,這種東西能標出最細微的血跡,但十分昂貴,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只好靠拉線來找出血跡的主要濺落角度,這是一項非常古老的技術,在我看來簡直跟鍊金術一樣古老。發現的血跡圖案十分醒目,令人觸目驚心。牆壁、傢俱、電視機、浴巾、床罩、窗簾等上面都有受害者的血跡,十分醒目,十分凌亂——可以想見當時血跡飛濺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邁阿密,你也會以為一定有人聽到了什麼。兩個人在一個高階豪華的旅館房間裡被人用鏈鋸活活地鋸成了碎片,隔壁的旅客卻不聞不問,只顧看自己的電視。
你會說可愛而勤奮的德克斯特完全陶醉在自己的工作中了,不過,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喜歡半途而廢,我很想知道所有的血跡都藏在哪兒了。對此,職業上的原因是很明顯的,但在我看來還不像個人的業餘愛好那麼重要。也許將來有一天,國家司法機構會聘請一位心理醫生來幫我找出其中的具體原因。
無論如何,我們到達案發現場時屍體的軀幹部分已經冰冷了,也許我們永遠也逮不著那個兇手。此人穿著一雙七碼義大利手工製作的懶漢鞋,慣用右手,體格壯碩,反手一擊的力量也很大。
但我的工作還在繼續,而且做得相當漂亮。我的工作並不是為了逮住兇手。我幹嗎要管那個閒事呀?不,我做分內的工作是為了把亂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條。讓噁心的血跡老老實實地聽命,完了拍屁股走路。別的警察也許會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兇犯,那我也樂意呀,但我並不是很在乎。
如果我萬一不小心給人逮住了,他們會說我是個精神變態、反社會的怪物,一個沒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惡魔。他們會自鳴得意、自以為是地把我送去坐電椅。但是,如果他們抓到那個穿七碼懶漢鞋的傢伙,他們會說這傢伙壞透了,他之所以變壞是因為他命不好,頂不住社會的壓力。得把他關進牢裡,蹲上十年,然後放出來,給他幾個錢,他會拿這些錢去買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鏈鋸。
我每天工作的時候都會對哈里有一些新的認識。
星期五晚上。這是邁阿密人約會的時間。信不信由你,也是德克斯特約會的時間。說來也怪,我居然找到了一個人。什麼?心如止水的德克斯特跟那些初入社交場合的小婊子約會?要和大活人做愛?難道我竭力假裝正常生活的慾望已經到了要假裝性高潮的地步了嗎?
且慢。還沒有到性接觸的階段。多年來我極力裝出正常人的樣子,摔了不少跟頭,出了不少洋相,現在我終於找到了一個約會的物件。
麗塔跟我一樣身心交瘁。她結婚結得早,婚姻勉強維持了十年,有兩個孩子。她那個頗有魅力的老公有幾個小毛病。先是酗酒,後來又吸毒,最後居然吸上了強效純可卡因。一回到家裡就像野獸似的揍她,砸傢俱,大聲叫罵,亂扔東西,還威脅說要她的命。最後強姦她,把一些可怕的性病傳染給了她。差不多天天如此。麗塔都忍了,她默默地上自己的班,把老公兩次送到康復治療中心。一天晚上,她老公追著要打孩子,麗塔終於下定決心跟他離婚。
當然,她臉上的傷痕現在已經好了,斷了的胳膊和肋骨對邁阿密的醫生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麗塔打扮得很漂亮,這也是奉了那個惡魔之命。
兩人終於離了婚,那個野獸給關起來了,今後怎麼辦?啊,人的大腦太神秘了。不知怎麼搞的,可愛的麗塔決定再談一次戀愛。不過,由於她經常遭受自己所愛的人毒打,對性生活已經毫無興趣。也許只是想暫時找個男人做伴罷了。
她一直在尋找合適的物件:她要那種會體貼人、性情溫和、有耐心等待她的男人。當然這得花很長時間。她想象中理想的男人應該樂於跟她聊天,陪她看電影,而不是要跟她做愛,因為她對那種事毫無心理準備。
剛才我不是說了嗎,這只不過是她的想象。有人情味兒的男人不會是那個樣子。這一點凡是有了兩個孩子、離過一次婚的女人都明白。可憐的麗塔結婚結得太早,找的男人也太差勁兒,沒有機會吸取寶貴的經驗。從不幸的婚姻噩夢裡清醒過來之後,她卻走到了另一個極端,非但沒有認識到男人都是野獸,反而天真地給自己描繪出一幅可愛而浪漫的畫像:一位十全十美的紳士,無限期地等待著她像一朵小花似的慢慢開放。
說真格的,這樣的男人也許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有過。當時街道的每一個角落都有窯子,他可以到那裡去發洩過剩的性慾,然後在情人面前用華麗的辭藻宣誓純潔無瑕的愛情。據我所知,在21世紀的邁阿密,這樣的男人是沒有的。
然而,我可以十分完美地學做這一切,而我也很想這麼做。我對性關係沒有興趣,只是想要一個偽裝,而麗塔正是我要找的那種女人。
我說過,麗塔打扮得很漂亮。她長得小巧玲瓏,活潑而健康;身材苗條,像個運動員;留著一頭金色的短髮,長著一雙藍色的眼睛。她是一個體育愛好者,業餘時間不是長跑就是騎腳踏車。事實上,流汗是我們倆最喜歡的活動之一。我們曾經騎腳踏車橫跨大沼澤地,進行五公里的長跑,甚至還一起舉槓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