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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倫斯·特里赫恩(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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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倫敦城外的服務區稍作休息,檢視收到的郵件。還是沒有安德魯的訊息。詹姆斯·泰勒回郵件確認了時間:晚上七點半lecaprice見;勞倫斯·特里赫恩回覆了一封長郵件,我就著咖啡和一隻可頌麵包讀著。那隻可頌又硬又不新鮮,這玩意兒在法國根本不可能賣得出去。勞倫斯的郵件來得十分及時,用單數人稱寫道:「以下是對在布蘭洛大酒店發生的一切事件的按部就班的詳細記錄。」其中部分資訊我已從這幾日的調查中知曉,但從不同的視角再看一次,感覺很奇妙。明天早上和萊昂內爾·科比見面時可以作為參考。

以下便是郵件內容。

*

發件人:勞倫斯·特里赫恩〈〉

傳送時間:2016.6.21bst14:35:20

收件人:蘇珊·賴蘭〈〉

郵件主題:塞西莉

親愛的蘇珊,

您來信詢問我對婚禮當天的記憶。我在太太的幫助下寫了這封郵件,若有言詞枯燥無趣之處還請見諒,我並不善於寫作。艾倫·康威那本小說裡的故事和二〇〇八年發生在布蘭洛大酒店的事是非常不同的,我不清楚這些回憶能對您有多少幫助。不過,把我所能記得的、至今為止發生的事實寫下來也沒有壞處。

您或許會對艾登和我女兒相識的過程感到好奇,所以我打算從這裡說起,因為我相信這也是整件事的一個重要部分。

一切始於二〇〇五年八月初,塞西莉還住在倫敦,她不想繼續在酒店工作了。之前我也說過,雖然這讓我感到痛苦,但她和姐姐之間的關係一直不太好,不過我希望您不要過度解讀這件事。兩個女孩子天天待在一起,肯定會為了一些小事爭吵,比如喜歡的音樂、裙子、男朋友等等,我的兩個女兒亦是如此。麗莎總覺得我們更喜歡塞西莉,但這不是事實。她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對我們來說,兩個女兒都一樣親。

當時,她倆都已長大,並且同在布蘭洛大酒店工作。我們是希望將來把酒店交給她們共同經營,但因為兩姐妹關係不好,這個願望看起來不大可能實現。她們之間有很多摩擦,具體就不細說了,因為就是一些日常工作中芝麻蒜皮的小事。但結果就是塞西莉決定退出酒店,獨立創業。從小到大她都沒離開過薩福克郡,所以想去大城市闖闖。我們提出要給她在倫敦買一套公寓,這聽起來可能很奢侈,但其實我們已經考慮很久了。我們都很喜歡去倫敦看劇、聽音樂會,長遠來看,在那兒買套公寓才是更經濟的考慮。

塞西莉在東倫敦看中了一套房子,覺得樣式挺不錯,而艾登正是那家房地產中介的職員,是他帶她去看的房子。他們一見鍾情,很快就開始戀愛。艾登比塞西莉小兩歲,但他工作和生活都經營得很好,還存夠了錢在倫敦埃奇韋爾路買了一套公寓,就在大理石拱門附近。儘管只是一個單間,但對於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兩人聊天時,塞西莉發現那天恰好是艾登的生日,於是堅持要和他去見見他的朋友,一起為他慶生。塞西莉就是這樣的性格,做事當機立斷、積極主動,她後來跟我說,其實當初第一眼見到艾登時,她就知道兩人一定會很般配。

我們很快就見到了艾登,也很喜歡他。說實話,他的出現幫了我們一個大忙,因為就像塞西莉迫切想要離開這裡去倫敦闖蕩一樣,他正迫切地希望離開倫敦,並且說服了塞西莉繼續留在布蘭洛大酒店。他不喜歡大城市的喧囂,並判斷塞西莉也不會喜歡。不過他倆決定保留艾登之前的公寓作為偶爾拋開工作、休息度假的避風港。事實上,自從他來到這裡,塞西莉和麗莎之間的關係就變好了許多。畢竟身邊多了一個支援的人,塞西莉從艾登那裡找到了自信。

對了,我隨信附上幾張塞西莉的照片。您或許之前在報紙上見過她的樣子,但那些都不是很貼近本人的真實樣貌。她是個美麗的姑娘,和她母親年輕的時候很像。

艾登和塞西莉在結婚前六個月搬進了布蘭洛農舍。之前一直是麗莎住在那裡,但我們勸她搬到我們在伍德布里奇買的一座房子去了。這樣比較合理,尤其是羅克珊娜出生以後。艾登接管了酒店公關部的工作,負責設計刊印宣傳冊、新聞推廣、廣告和組織特別活動等工作——他做得很好。就在那時,我和波琳覺得孩子們已經可以勝任一切,便決定退休。麗莎的能力也很強,儘管那天晚餐時她說話很難聽,但我不認為她真的討厭艾登。我還盼著艾登能勸勸她,讓她也找個物件結婚。

言歸正傳,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五日,舉行婚禮的那個週末。

我仔細回憶了整個過程的所有細節,從那個星期四開始,包括中間出現的各種大小問題。首先是和負責婚禮帳篷的商家在電話裡吵了一架。他們用來運送的貨車半路拋錨了,所以要遲到,這簡直是我聽過最敷衍的藉口。最後,帳篷一直到星期五中午才送來,更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趕上時間把它搭好。塞西莉當時狀態也不怎麼好,因為她的一個伴娘患了重感冒,不能來了,從我這兒借的一支鋼筆又找不到了。那是一支一九五六年產的萬寶龍342號筆,金色的筆尖,放在原裝的盒子裡,很是精緻,也從來沒用過。我對丟筆這件事其實非常生氣,可當時什麼也沒說。總之,我願意把筆借給她是因為那正好滿足婚禮「有舊、有新、有借、有藍」的傳統。

麗莎一直認為是斯蒂芬偷了那支筆。他在房間裡進進出出搬東西,而那支鋼筆就放在桌上。我跟警察說過此事,可他們並沒有找到筆。最後塞西莉只能匆匆忙忙地用兩塊硬幣、一枚波琳的胸針和一條絲帶代替。

還有什麼值得一提的事呢?塞西莉整個星期都沒怎麼睡覺,可能是既緊張又興奮吧。我給了她一些安定用來安神,可她不願意吃。艾登和波琳堅持讓她吃,我們不想她婚禮當天走紅毯的時候看起來形容憔悴。大喜的日子她一定要美美的,用最好的心情和狀態出席婚禮。至少當天天氣不錯,那個星期五可以說是晴空萬里,天氣預報總算說對一次。客人們陸續到場,大帳篷也總算搭了起來,我們都以為可以鬆口氣了。

弗蘭克·帕里斯登記入住時我並不在,那是星期四的下午,我在索思沃爾德的家裡。星期五一大早開車來酒店時,和他匆匆打過一次照面。那時,他正要上計程車。我看見他穿著一件輕薄的淺黃褐色西裝外套和一條白色長褲,他有一頭微卷的銀色頭髮,有點像米萊斯油畫裡的小男孩的頭髮——如果您知道我說的是哪幅畫。關鍵是,當時我就已經覺得這人怕是很麻煩。事情發生以後這麼說可能很容易,但我看見他的時候,他正在跟計程車司機吵架,那個司機經常來我們酒店接送客人,很可靠,那天只不過晚來了兩分鐘,他卻一副像是壞了大事的樣子叱責對方。在我看來,他和艾倫·康威是一類人。

那個星期五的晚上,我們舉行了員工派對。希望藉此感謝員工們的辛勤付出,當然也是提前犒勞他們第二天的繁重任務。派對在泳池邊舉行,那天晚上很熱鬧,就是有點熱。我們準備了氣泡酒、開胃小菜、雞尾酒,塞西莉還發表了一個致謝演講。大家都很開心。

我猜您可能想知道都有誰參加了派對。基本上酒店所有的員工都去了,包括主廚安東、萊昂內爾、娜塔莎、威廉(他負責照看酒店周圍的土地)、塞西莉、艾登、麗莎、波琳和我,當然還有斯蒂芬。我沒怎麼邀請親戚,但我記得好像波琳的哥哥那天也在。艾登的母親真是一位和藹的女士,臨睡前還來這裡待了十多分鐘。這本來就是一場酒店內部的活動,而不是婚禮慶祝的一部分。如果您需要,我可以把那天的名單發過來,總的來說,一共有二十五人參加。

現在我需要跟你聊聊斯蒂芬的事了,首先我想說的是,儘管後來發生了這麼多事,我卻一直很喜歡他。他很安靜,工作努力,彬彬有禮,至少在我看來是如此。他對於我們提供的這份工作很是感激。塞西莉和我想法一樣。您也知道,一開始,塞西莉特別激動地為他辯護,後來斯蒂芬認罪時她很失望。只有麗莎懷疑他,她堅信斯蒂芬手腳不乾淨。最後發現麗莎的看法竟然是對的,還令我很是難受了一陣。如今我只後悔當初沒有聽她的話,如果讓斯蒂芬離開就好了,但現在再說這些也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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