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和詹姆斯·泰勒吃晚餐,我們倆都喝得酩酊大醉,事後我下定決心要從此杜絕這種事再發生——尤其是在像lecaprice這種名貴餐廳。這麼高階的餐廳我只來過一次——前老闆查爾斯·克洛弗曾在這裡為我慶生,我們最終卻不歡而散。餐廳的菜品味道上乘,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還是當初穿過餐廳時,被所有人盯著看的侷促。要想安靜低調地走到自己的座位幾乎是不可能的,當初或許正是有意如此安排,因為參加宴會的人有一半我都不太認識。我更喜歡能讓人隱藏存在感的地方,可以放鬆,不用從頭到尾緊繃著,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真不知道詹姆斯為何會選擇這家昂貴的餐廳,對比上次弗瑞林姆的皇冠餐廳,這絕對是一次檔次的飛躍。
詹姆斯比預定時間晚了十分鐘才來。正當我懷疑他今晚會放我鴿子的時候,一名服務生領著他從門口朝這邊快步走來。他倆看起來很熟悉。上次見面已是兩年前,然而當他穿過人群向我走來時,那副面容卻與從前沒有絲毫變化。長長的頭髮和娃娃臉,上面不相稱地露出一圈胡楂;一雙熠熠生輝的眼睛總是神情雀躍,只在偶爾的眼神流轉間才露出一絲狡黠……當初在格蘭其莊園初見時,我便對他印象良好,但願這種感覺今天也不要改變。
可是,當他終於落座,為堵車而遲到向我表示歉意時,我卻察覺到一絲與以往不同的氣息:他看上去有些疲憊,甚至是焦慮。他總是夜夜笙歌、縱情聲色,不僅豪飲無度,只怕對毒品也是來者不拒……那是一張貪圖享樂者的標準面相,總讓我不由自主地聯想起同樣沉迷於聲色犬馬的詩人拜倫勳爵,然後不斷提醒自己拜倫已經死了,死於敗血症,年僅三十六歲。詹姆斯的著裝品位還是和以前一樣,黑色皮夾克配t恤,只不過都換成了昂貴的品牌。他抬手招呼服務生點香檳的時候,我注意到那隻手上多了一條黃金手鍊和兩枚戒指。
「蘇珊,突然收到你的郵件真是太意外了!這頓晚餐我請客,你可不準跟我搶。你最近好嗎?我聽說當年調查殺害艾倫的兇手時你受了傷,真叫人後怕!我至今也不敢相信艾倫竟然被人殺了。要是他本人能發表意見,不知會做何感想!那樣一鬧,他的書銷量一定很好。」
聽著他的話,我鬆了一口氣。儘管神態有所變化,但眼前人還是以前那個詹姆斯沒錯。「他要是還活著,一定沒什麼好話。」我說,「他本來就不怎麼喜歡這種謀殺故事。」
「可他會高興自己上了報紙。他還在世時,就常常和我討論,以後新聞報紙會給他留多大篇幅,他是說他的訃告!」說完自己先哈哈大笑起來,並順手拿起桌上的選單,「我打算來點扇貝,再點個牛排和炸薯條,這裡的菜很合我胃口。另外,我想聽你好好講講這幾年發生的所有事。艾倫到底為什麼會被人殺掉?他得罪了誰?你又是如何發現的?」
「我會把一切都告訴你。」我答道,心裡卻想著,同樣一番話我才跟克雷格說過一遍,現在又來一次可真叫人煩躁,「但我想先聊聊你的近況。最近過得可好?你有繼續演戲嗎?上次見面時,你說想回戲劇學校繼續深造來著。」
「我確實有去皇家戲劇藝術學院和中央藝術學院報名,但他們對我不感興趣。可能是覺得我超齡了,又太過不羈。但是話說回來,我的心現在也不在這件事上了。畢竟有了大把的錢,不再需要每天辛辛苦苦地工作討生活。你知道嗎,我們把格蘭其莊園賣了兩百萬英鎊!真不知道什麼人有這個閒錢,樂意在薩福克郡那種破地方買一座孤零零的大房子。不過,反正花錢的是他,我沒意見。艾倫的小說銷量一直挺好,出版社也定期給我寄版稅支票,感覺像中了樂透一樣,每六個月兌現一次。」
艾倫·康威曾有過一段婚姻,有妻子和一個孩子,妻子名叫梅麗莎。然而當《阿提庫斯·龐德來斷案》出版六個月之後,他卻宣佈自己是同性戀,兩人離了婚。隨後梅麗莎搬到了威爾特郡一個叫「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的地方居住。兩人婚姻關係尚未破裂時,至少有一年左右,艾倫就常常付錢找男招待,還特地去倫敦接他們。那時,網際網路的發展方興未艾,插卡電話正被逐漸淘汰,而今天請我一起用晚餐的便是其中的一位。
詹姆斯毫無保留地向我詳細描述了他們在一起的時光——包括做愛以及兩人前往法國和美國的秘密旅行。他對這段往事的毫不避諱和近乎無恥的坦然竟讓我覺得有些可愛。艾倫僱詹姆斯做他的「研究助理」——我敢肯定那些用來付「工資」的錢其實都用在了皮肉交易上,還是抵稅的那種。離婚後,詹姆斯便搬進了艾倫家,可惜,相差二十歲的關係維持起來並不容易。艾倫的第四本小說中,大偵探龐德有一位名叫詹姆斯·弗雷澤的夥伴,就是以眼前這位詹姆斯為原型寫的,比他以我為原型寫的那個角色形象要稍微好上那麼一點點。他出現在之後的每一本龐德系列中。
我們點了餐,香檳也送了過來。就著美味的香檳,詹姆斯開始講述他在倫敦的新生活。他在以前住過的肯辛頓區買了一間公寓,常常出去旅遊,並曾和許多男人有過一系列風流韻事,只不過,如今都讓位給了一段正經認真的戀愛。對方是一位比他年長的珠寶設計師。「他和艾倫挺像的,真的。人真是奇怪,無論怎樣兜兜轉轉,最後總會回到相同型別的人身邊。」這位現任男友名叫伊安,曾建議詹姆斯考慮穩定下來,好好找點事做,可詹姆斯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
「你知道有人要把第一部《阿提庫斯·龐德來斷案》拍成電視連續劇嗎?」他說。
「什麼時候開拍?」
「已經開始了。他們找了肯尼斯·布拉納爵士來演偵探龐德,還請我當執行出品人!」他得意地笑著說,「第一本小說裡沒有以我為原型的角色,但如果將來他們還要翻拍這個系列別的小說,就得找人來扮演我。我向他們推薦了本·衛肖,你覺得如何?」
這家餐廳的手藝的確堪稱一流。吃過第一道菜後,我小心翼翼地試著把話題重新引回到艾倫·康威身上,畢竟這才是今天會面的主題。我簡要地把從克里特島來訪至今的所有事跟他說了一遍,詹姆斯表示自己看到過塞西莉·特里赫恩失蹤的新聞,但沒什麼太深的印象,倒是對艾倫竟然和八年前的謀殺案有所牽扯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當我說出死者姓名時,他的反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我認識弗蘭克·帕里斯。」他說。
「你們怎麼會認識?」
「你覺得呢,親愛的?他上過我唄……在我印象裡有好幾次。」
lecaprice高階餐廳的座位間距很小,此話一齣,我注意到,隔壁桌的一對夫妻同時扭頭看了過來。
「在哪兒?」
「就在倫敦!他在‘牧人市場’那邊有一棟公寓——離這兒挺近的。我特別不喜歡讓客戶入侵我的私人領域,所以平時主要是直接去酒店開房,那樣既舒服又隱蔽。可弗蘭克不這樣,完全相反,他高調得很!他會帶我去高階餐廳、夜店,還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們炫耀一圈,最後再帶回自己家。」
「他為什麼要花錢找男招待?」
「他樂意唄!弗蘭克喜歡年輕男人,又不缺錢。他不想結婚,也沒興趣找穩定的伴侶……或許他也想吧,但嘴上從不承認。總之,他這人挺變態的,要想找到一個能受得了他那一套的長期伴侶恐怕也不容易。」
「哪一套?」
這個問題脫口而出,我還沒來得及多想。詹姆斯倒是落落大方、不以為意:「主要是羞辱對方,讓你穿些奇奇怪怪的衣服,還喜歡搞些捆綁play之類的玩意兒。我遇到過好幾個男的都喜歡這樣,鉚足了勁要你好受……」
隔壁桌的人都偷偷豎起了耳朵,聽得興致盎然。
「艾倫是怎麼認識他的?」我接著問,刻意壓低了聲音,希望他也能照做。
「具體我不是很清楚,但他倆要想認識也不難。倫敦酒吧那麼多,可能是在哪家紳士酒吧遇上的,你知道……就是‘公共浴室’。我們還曾四個人一起出去過——我、艾倫、弗蘭克和利奧——拜託,我說的是一起吃晚餐!你想什麼呢!我感覺弗蘭克像是艾倫的精神導師,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話。艾倫當時對自己的取向還不是很有信心,弗蘭克一直鼓勵他。」
「利奧是誰?」
「也是一個男招待。同行。」詹姆斯的聲音一點也沒變小,我能感覺到從周圍其他桌投射來的譴責的氣場。這種對話內容一般肯定很難在lecaprice這種檔次的餐廳裡聽見。「我們這個圈子裡的人大多都互相認識,」他繼續道,「倒不是為了交朋友,而是相互通氣,比如提醒誰誰是個變態,要小心之類的……相互照應唄。」
「弗蘭克被害時,你和艾倫住在一起嗎?」
「沒有,還沒有。雖然我們那時已經頻繁約會,艾倫提起過我們同居的事。但案件發生時,我們還沒住在一起。我是從廣播裡得知的訊息。」他繼續思索著,「不得不說,我當時非常震驚。我的意思是,如果弗蘭克是在自己的公寓裡或者倫敦市中心的哪條小巷子裡被人用錘子砸死,我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那太正常了,比如跟誰爭地盤、起了衝突什麼的,尤其是考慮到他的癖好。可他偏偏是在這麼一個平靜的鄉村裡、在一座高階酒店被人殺掉……!」
「艾倫難過嗎?」
這個問題倒比剛才的更難回答:「我覺得他說不上多麼難過,真的,倒是對案件挺感興趣的。當時,他正在歐洲大陸舉辦巡迴籤售會。你可能還記得,艾倫很討厭這種籤售會。他這人就這點挺搞笑的,居然討厭熱愛自己作品的人。我們去了法國、荷蘭、德國。籤售結束後,他在義大利的托斯卡納租了一座可以欣賞山景的花園別墅,在那裡住了三個星期。那裡的風景可真美。」
「那麼他是什麼時候聽說弗蘭克的死訊呢?」
「我聽到廣播後跟他說的,他便立刻打道回府,跑去那座酒店了——不是因為他有多關心弗蘭克·帕里斯,而是覺得那可能是個不錯的小說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