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偉大的探險旅行開端的故事差不多就是這些了。我們倆步行18英里,趕到皇家湖濱,說好我太太過兩天來接我們回去,要是她能夠從新罕布什爾州開車過來,在一個不熟悉的曠野裡找到路的話。
我需要離家一個月去做點別的事情——主要是想法子說服人家買我寫的一本書,儘管裡面沒有寫到不花力氣減輕體重、遭遇狼群、在一個焦慮的時代興旺發達,也沒有寫到審判辛普森案件(即便如此,我的書也賣出了60多本)。卡茨要回得梅因去,那兒有人願意僱用他在夏天造房子,不過他答應在8月份回來,同我一起徒步穿行緬因州著名的高峻的百英里莽原。
在我們的旅行剛剛開始的時候,他有一次認真地談到要走完整條小道,獨自一個人,直到我能夠在6月份同他會合為止,但是當我現在提到這事時,他只是乾笑了一聲,並且邀請我在方便的時候和他一起去現實世界。
「老實告訴你,我感到驚訝的是咱倆居然走了這麼多路。」他說。我同意他的話。自從我們從阿米卡洛拉出發起,已經徒步行走了500英里路,也就是125萬步。我們有理由感到驕傲,我們現在是真正的徒步旅行者了。我們曾在森林裡拉屎,跟熊一塊兒睡過覺,我們已經成為而且將永遠是山裡人。
對我們來說,18英里是一段英雄壯舉的距離了,但是我們渾身骯髒,對走小道產生了厭煩,特別渴望進入一個市鎮,所以我們繼續跋涉。我們在7點前後來到皇家湖濱,累得要死,走進我們碰到的第一家汽車旅館。旅館髒得特別顯眼,但是價格便宜。床鋪下陷,電視機畫面跳動,好像由於一個電子元件的關係,無情地噓噓亂叫,我的房間的門鎖不上。它樣子像是鎖上了,但是如果你用一根手指在外面按一下,門就啪地開了。這使我愣了一陣子,不過後來想通了,誰也不會要我的任何東西的,於是我只是把門拉上,就出去找卡茨一塊兒吃晚飯了。我們倆在附近一家牛排店用晚餐,然後高興地回到我們的床上和電視機旁。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凱瑪特超市去,買了一些嶄新的衣物——短襪、內衣褲、藍牛仔褲、旅遊鞋、手帕,以及我能夠找到的兩件最富有生氣的襯衫(一件印著小船和鐵錨,另一件印著歐洲著名遺蹟)。我回到汽車旅館,把一半衣物送給卡茨——他從來沒有這樣激動過——然後我走進房間,穿上我的新行頭。10分鐘後,我倆在汽車旅館的停車場碰頭,看上去既利落又時髦,相互說了許多稱讚的話。我們有一整天可以消磨,於是我們出去吃早餐,在不大的中央商業區心滿意足地四處閒逛,為了有點事情可做而在廉價商店裡翻弄一陣,發現了一家野營用具商店,在裡面買了一根同我遺失的那根一模一樣的徒步旅行手杖作為替代,用了午餐,下午自然而然地決定再去走一圈,畢竟這是我們做的事情嘛。
我們發現一些鐵軌順著壯麗的謝南多亞河河灣延伸,再也沒有一件事比穿著一件新襯衫沿著鐵軌漫步更愜意、更有愉快的夏日風情了。我們走得毫不匆忙,也無一定目的,就像山裡人在度假,東拉西扯地不斷聊著,不時讓開隆隆駛過的一列列貨車。我們全面地享受著充足的陽光、銀色鐵軌召喚人的無盡閃光,以及邁開不知疲倦的雙腿前進的單純樂趣,我們散步到將近太陽下山時分,這真是度過一天的完美方式啊。
第二天早上,我們出去吃早餐,接下來是三個小時坐立不安的折磨——我們站在汽車旅館的一條車道旁邊,緊盯著車流,等待那輛滿載著笑逐顏開、激動不安、我日思夜想的臉的車。有過多少星期,我力圖不去觸動心底埋藏著的對家人的思念的那塊隱痛,但是現在他們快要來到了——現在我可以盡情流露自己的思念之情了——這個期待幾乎讓人無法忍受。
嗯,我肯定你能夠想象他們終於來臨時的那種歡樂的重逢景象——熱情奔放的擁抱,機關槍似的喋喋不休,一股腦兒倒出來的有關怎樣找對州際公路出口和汽車旅館問題的詳細得並無必要但卻令人開心的報告,令人印象深刻的對於爸爸的新體形的評論,印象不太深刻的對於爸爸的新襯衫的評論——突然想起來重逢之樂不能把卡茨漏掉(他正站在一邊害羞地咧著嘴笑呢)——頭髮弄亂了,整個是一場可想而知的重逢的歡喜。
我們把卡茨送到華盛頓的國家機場,他在那裡訂妥了下午晚些時候去得梅因的航班。在機場裡,我意識到我們倆已經是在不同的宇宙裡了(他在為「我該上哪兒去辦登機手續」而煩心,我煩心的事情是我的家人在等著,汽車停放的位置不好,華盛頓即將是交通高峰時間了),所以我倆尷尬地、幾乎是心不在焉地道了別,匆匆忙忙地說了句一路順利,並且說好在8月份再見,完成我們漫長的行走。他走了之後,我心裡感到不好過,但是我轉身走向汽車,看到我的家人,好幾個星期再也沒去想他。
我回到小道的時候已是5月底,幾乎到6月份了。我在我家附近的森林裡行走了一次,身上背了一個一日用的背包,裡面裝著一瓶水、兩塊花生醬三明治、一張地圖(僅僅是形式),沒有其他東西。這時夏季已臨,森林成了一個新的、不同的地方,到處一片綠色,顯得生機盎然,充滿鳥啼聲、大群的蚊子和惱人的墨蚊。我穿過森林,在低矮的山巒上走了5英里路到埃特納鎮上,在那兒的一處古墓邊吃掉了三明治,然後步行回家。我在午餐之前回到家裡,這個感覺根本不對頭。
第二天,我開車去離我家50英里、位於白山山脈南側的穆西洛克山。穆西洛克山是一座風景絕佳的山,是新英格蘭最美麗的山峰之一,有一種雄獅兀立的宏偉氣勢,但由於它的周圍大都是一些默默無聞的地方,所以沒有引起人們過多的關注。這座山屬於漢諾威的達特茅斯學院,自從本世紀最初的幾年開始,這個學院著名的遠足俱樂部就一直以一種值得讚許的勤勉、低調的方式照看它。達特茅斯學院在穆西洛克山上將下坡滑雪引進美國,而且於1933年在那兒獲得了第一屆下坡滑雪全國冠軍。但是這裡的路途過於遙遠,很快,新英格蘭的這個運動專案就轉移到靠近主要公路的其他山峰去了,穆西洛克山恢復到景色雖好卻默默無聞的狀態,如今你不會猜到它一度聲名烜赫過。
我在一個小小的泥地停車場把車子停放好——這是那裡那天唯一的一輛車——出發走進森林,這回我帶上了水、花生醬三明治、一張地圖和驅蟲劑。穆西洛克山高達4802英尺,山勢險峻。由於背包裡沒裝多少東西,我挺直身子,不停步地走著——這是一種新穎的、令人滿意的體驗。登上山頂,四方景色盡收眼底,極為壯觀。然而,沒有卡茨,沒有一個裝滿東西的背包,感覺仍然不對頭。我在下午4點鐘回到家裡,這感覺就是不對頭,你不可能在走阿巴拉契亞小道之後回家來修剪草坪啊。
我曾經花了很長時間,非常專注地規劃和實施我的旅行的第一部分,所以我實際上從來沒有停止過考慮目前我應當做些什麼。事實上,我目前的情況是:沒有旅伴,遠離我踏上小道的地方,而且毫無辦法地游離於我在將近一年之前所制訂的一項樂觀得使人感傷的徒步旅行規劃之外。根據那項規劃,差不多現在這個時候,我應當是在新澤西地區的某個地方輕快地跨著大步,一天能夠走到30英里路。
很明顯,我應該做一些調整了。即使不算卡茨和我因為從加特林堡跳到羅諾克而省略掉的大山,也不管我怎樣耍數字的花招,明擺著的事實是我永遠不可能在一個季節裡徒步走完全程。依照我的步速,假如我回到我們踏上小道的皇家湖濱,繼續往北行走,我能在冬天來臨之前到達佛蒙特州中部就算是幸運的,那兒離小道的北端卡塔丁山還有500英里呢。
而且,這一次也沒有那種小小的、單純得可愛的激動情緒,那種一心要帶著閃閃發亮、未曾試用過的裝備探索未知世界所產生的強烈、熱切的震撼。這次,我確切知道外面有些什麼東西——漫長累人的許多英里路、險峻崎嶇的山巒、庇護所的堅硬地面、沒有淋浴的大熱天、臨時爐子上煮出的不好吃的飯。更有甚者,現在這個時候還要添上與溫暖天氣同來的風險:驚險的電閃雷鳴暴風雨、陰險的響尾蛇、引發高燒的蜱蟲、胃口奇好的熊,噢,還有無法預測、動機不明、可能在到處遊蕩的殺人犯,因為有關謝南多亞國家公園遇害的兩位女青年的死訊僅僅充當了一則新聞而已。
這些東西不禁讓人有些洩氣,我能盡力而為的,唉,也就是盡力而為罷了。無論如何,我必須試試。在這個城市裡,凡是認識我的人(人數確實不多,但足以使我永遠必須在看到大街上有個熟悉面孔朝我走來時就躲進門口)都知道我打算徒步旅行阿巴拉契亞小道,所以,如果有人看到我偷偷摸摸地走在街上,那一定是我不再徒步旅行了。(「今天我看到布萊森那傢伙面前遮著一張報紙,溜進伊斯曼藥店了,我想他本來應該是在阿巴拉契亞小道上徒步旅行的吧。無論如何,你說對了,他是個怪人。」)
事情十分清楚,如果我想找個接近走完小道全程的託詞的話,我必須返回小道——真正回到離家很遠的地方,至少得回到差不多靠近弗吉尼亞州北部的某個地方。問題在於,小道沿途每一處地方,想要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上下小道都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可以乘坐飛機到華盛頓、紐瓦克或者斯克蘭頓,可是每一處離小道本身都還有幾十英里路。我不能請我那位親愛的、耐心的太太抽出兩天時間開車把我送回弗吉尼亞州或者賓夕法尼亞州,所以我決定自己開車。我打算把車子停放在一個看上去相宜的地點,徒步走到山裡去,再徒步走回汽車邊,開一段路,然後重複這個過程。我預計這樣做的結果可能相當不能令人滿意,甚至可能是愚蠢的(我的這兩種預測都是正確的),但是我無法想出更好的替代辦法。
由於幾個原因,哈珀斯渡口是個有趣的地方。首先,它相當美麗。這是因為這是個國家歷史公園,因此這裡沒有比薩屋、麥當勞、漢堡王,甚至沒有居民,至少在較低處和比較古老的地區沒有。作為替代的,是一些修復或重建的建築,上面鑲嵌著牌子和說明,所以這兒沒有多少,甚至其實沒有任何真正的生活,但是它仍然具有某種經過修飾的娛樂性美感。你可以看出,只要能夠放心讓人們在這裡居住,並抵制住在此開設比薩屋或者塔可鐘的強烈慾望,這裡就可以成為一個真正的宜居地點(我個人認為他們最多可以在這裡居住十八個月),於是,你現在看到的是隱藏在謝南多亞河與波托馬克河匯合處的高峻山巒之間的一個風光旖旎的偽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