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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編輯問(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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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致女兒書》很特別,跟你以前的創作都不一樣,直接拿自己說事,怎麼突然有衝動要對女兒說自己呢?

答:心情倒也沒什麼特別的衝動,我其實很早就想把過去的生活找個合適的口氣一股腦講在一個故事裡,因為它們本來就在一個故事裡——我是寫自己的那種作者,不虛構,全玩真的,假裝是一堆故事挺不誠實的,有點自己騙自己的意思,而且我也煩透了要把一個正在進行的故事找一個結尾變成過去完成時的所謂創作要求。我從前的小說好多是故事剛開始——譬如一九八七年發在你社刊物《當代》的《浮出海面》——卻要在小說裡預置結局,因為小說必須有結尾,跟自個兒方自個兒差不多我這麼虛榮當然不能犯臭寫成大團圓,所以經常廉價地使用「死」這種方式結尾。譬如《空中小姐》——也是你社首刊處女作——其實也不是處女了,中篇處女;但是招來一些埋怨,因為人都活著,還挺好。有點兜售隱私的意思——我;或多或少感到一點壓力聽到點議論,也是個苦惱。能不能不編故事了,就跟著生活跑,其實死、散,都是簡單的辦法,過分戲劇化,好像凡事都有個了結其實人活著,都不死,就要面臨一個,以後呢?我也不想寫太多小說,重複自己是一件可恥的事,最後寫一個小說就完了,把自己來龍去脈交代了——對自己交代。等於實際上我從一九九一年以來這十幾年一直在找一個說話的口氣,但是一直就找不到,幾種口氣都不太合適,比如我用第三人稱特別客觀全知的角度,述說下來一盤散沙,因為好多事情全知角度會非常難受——你並非全知,一寫就知道,只能假定讀者更暈,看不出幌張兒,這個不是我所欲。用自言自語的口氣,就是第一人稱吧,寫起來也覺得漫無目的,沒有物件也就沒了傾訴熱情,說給誰聽呢?有一年有一天,突然好像想起對她——女兒說,她必須聽,就有一個物件了;寫自己,誰會感興趣,不是太自信;女兒必須感興趣,有一個讀者就應該是她,也希望是她,曾經彷彿如獲至寶找到通道。但是你看,講來講去,感情太濃了好像也講不下去了,講到那麼幾萬字就講不下去了。另外,當然其實對我來說更關鍵的是一個結構問題,你要講一個很長的故事的時候,結構特別麻煩,根本沒可能一個視角講到底,中間不換角度就有視野狹窄症的感覺。《致女兒書》是對女兒講的,假裝真摯的,很親暱的一對一的私語口氣,講久了局限性就出來了。原來我想的是對女兒講呢就有所講有所不講,有些話就她的理解力不能講,或者說有些社會禁忌自然地就出來了。因為寫作的時候老覺得不太自由,過去那麼多年我們對寫作有太多要求以後,自己就有很多束縛,你掙脫束縛的過程特別難受,結果後來《致女兒書》是對我自己女兒講,這樣講下去就覺得太隱私了,而且講的時候情緒波動太大,對敘事也不好,好像就跳過很多敘事直接抒情了,太濃了就敘事而言,情緒波動太大對敘事也並不好,好多地方跳過敘事直接抒情,就出現這種情況了。所以在後來——忘了哪一年,一怒之下就換成《和我們的女兒談話》,就換成了別人——方言的女兒,好像情感就能夠不那麼激動了,所以那個就講得長點,講了十六萬字,也仍然講不下去了。因為有些事情也牽扯到其實還是心中有顧忌,好多生活經歷過的事情想把它全講出來,但是你說我再肆無忌憚,我也在考慮社會的接受能力。有些事情社會接受以後反正我也覺得不好,就一直在矛盾,這矛盾一直到今天也沒有解決,所以就造成所有的東西都寫不完,寫到一半,那段寫的東西全都是寫到一定程度找到一個敘事調子以後,敘事到一定程度後就敘事不下去了。最後就形成了瘢痕,索性有寫作痕跡就有寫作痕跡吧,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作為小說來說,再自由的心態和方式恐怕也沒法窮盡生活,我那時候也有個不太對的想法,也是想畢其功於一役,就想把生活全部窮盡在一個結構裡恐怕也做不到。比如說寫性,我想我現在寫我終於可以無拘無束可以都寫了,但是寫到一定程度,會出現自己心情不是那麼穩定,不是那麼肯定,我發現我還是挺道德化的一個人,自己開始審查自己,以一個老古板的眼光,就開始猶豫了,自我否定了,會出現這種問題。所以這個書,我私底下當然認為寫得是失敗的,在敘事上是失敗的,基本上技術考慮偏多。

問:當時寫的時候你想過出版嗎?真是當遺書寫的?

答:當時沒有想過。實際上當時我得克服自己那種觀念上的束縛,其實我自己在寫的時候,寫到一個句子的時候,所有敏感的句子就是你們可能提到的,我都會在那兒停下來想這能不能通過,因為這麼多年來被限制成這樣以後,自己就有這個問題,有自我的約束在裡頭。當然這特別妨礙我講事情,或者對我要寫的東西進行一個透徹的描述。我特別想掙脫這個東西,在寫的過程中,當然那時候我自己把自己放下,我想我不發表,這樣就好多了顧忌就沒有了。但其實仍然有。譬如說,這裡頭全沒有性描寫,但我在另外一個小說裡頭寫過。

問:是《和我們的女兒談話》嗎?

答:不是,那個我就沒敢拿出來,我就認為不能拿出來,就我現在也認為不能拿出來,因為那個東西我老覺得是個社會禁忌。其實社會禁忌對人的影響特別大,所以當時寫,當遺書寫,也是一個姿態而已,就是不發表,或死後才發表。這麼想你能放開一點,實際上也沒有全部放開,也仍然受限制,所謂的道德觀念或是什麼的。

問:這是私人化敘事範疇裡的?

答:當然是,就是不想做宏大敘事或者是觀念性的東西做是非判斷,做道德化的判斷我都不願意。依據我自己的生活經驗,真實是第一的,道德判斷根本就不是應該作者來下的,當然我認為讀者也沒有權力來下道德判斷。但我們特別習慣於道德判斷,這特別影響敘事,當然我自己不認為小說中誰虛構過什麼,都是存在過的東西,不管是在你腦子裡還是在生活裡存在過。那因此真實描述是第一位的,因為有道德判斷在前面之後肯定會做一些隱瞞在裡頭,或曲筆在裡頭,我覺得那個都會妨礙別人的觀感的,或者自己的,寫寫就不誠實了。真正把性寫真實了又特別難,實際上就是你不習慣講真話的時候甚至講真話的方式都找不到了,老實說我碰到的就是這個,因為講假話的一堆,我們所有的文學技巧其實都是在講假話,方便講假話。烘托也好,比興也好,其實都是為了遮蔽真實,或者把真實美化了,把醜陋的東西寫得不那麼醜陋了。講真話想坦白地講的時候特別困難,它就變成了只有直抒胸臆那麼一個直接表達,但是這種簡單的表達又不太適合表達複雜的東西,譬如說出現平行的這種心理感受的時候,它在一個敘事中要中斷敘事來鋪陳心情,講一層層心情,把敘事節奏就打掉了,所以有的時候就接不上敘事,出現技術上的好多問題。

問:私人化寫作跟你以前的社會化寫作有什麼區別?

答:我覺得,對我來說是一回事,其實我一直認為我是寫自己的。私人化寫作可能是觀感問題吧,譬如說,(問:是內容問題吧?)我覺得不是內容的問題,我寫的都是自己的生活啊,我沒有寫過別人的生活啊,我也沒體驗過別人的生活啊。因為寫親情,這種赤裸裸的親情被認為比較私人化,而實際上我也不認為它有多私人化,就說我們那一代人吧,親情是被嚴重扭曲了的,甚至空白的。所以我倒認為這本書引起的共鳴可能會超過我原來所有的小說。所以你得從效果上來看它是社會化寫作還是從題材上看,當然從題材看我從來認為我是有故事的。當然我認為我的故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當然不只我有代表性,每個人都有代表性,其實越個性越共性,我認為有好多作品不能引起共鳴是因為它個性化不夠,它概念化了,概念化是不可能引起共鳴的。要避免概念化沒有別的,只能真實和極端真實,因為每一個細節都是別人不可能替代的,同樣的故事不管親情還是愛情,每個人經歷的細節是不一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必須把最真實的那部分寫出來才可能避免概念化,否則真的會掉入概念化,當然道德化也會掉入概念化。

問:你說自己是個自私的人,你有自己做人的原則。但在女兒面前你感到行不通了。這本書也可叫「懺悔錄」、「思痛書」。

答:你說的是自私的原則,是吧?凡事當前先替自己考慮。其實,我也是這麼做的,我對我女兒也並沒有比對別人更好,但是不一樣的是跟她自私時我產生了罪惡感,這是跟別人自私時沒有產生過的,差別在這兒了。這個我覺得當然中國人不講究什麼罪惡感,咱們認為自己從來都很無辜,包括我過去也這麼認為:錯,永遠是別人的。我只是在主張權利或更惡劣的:顯示公平。反正我個人認為這個特別重要——有沒有罪惡感,對你看清事情的真相特別重要,假如你永遠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你就永遠看不到真相,天經地義也有可能不對。我們講自私是人的本性,好像是天經地義的,道德評價就放到一邊去了,講利他主義也是在確保自私——生存的前提下講的,要先活著才能利益他人嘛,一般人都這麼說。有一段提倡大公無私,犧牲自己——放棄生存,這個底線算拉高了還是拉低了,分從哪頭說。我倒認為共產主義的價值觀裡頭可能比傳統儒家價值觀先進就先進在這兒了,但顯然不合人情沒有實施下去,也確實不合人情造成了很大傷害,所以你看現在價值觀復辟呼聲特別高。但是我就覺得中國一場革命死了這麼多人,大家一點進步也不接受,都回到老路上去了,真是血都白流了,回到老路上並不太平我認為。當然不講緣由無條件犧牲自己,一般人也做不到;硬要別人做,強制別人做,用高壓手段壓別人這麼做,結果只能是集體互相翻臉。價值觀本身是先進的,操作過程太猛了,當然這是其他的話題了。但之前誰覺得過自己有罪過啊,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都是生活的受害者,這個當然使我自己覺得,因為沒有罪惡感,你會把好多廉價的行為稱之為愛,給別人點錢就叫做愛,叫博愛,才不叫呢!就造成滿街險象,抓起來一問都是弱者——好人?這種怪事。說實在的,我認為價值觀顛倒是造成人無力向善的根源——以本人為例。

問:作為父親,給女兒寫這樣一本書,在很多地方驚世駭俗。魯迅在上世紀初有一篇文章叫《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你是怎樣的父親?

答:我覺得,我當然覺得我做得很不好,其實我真沒想過怎麼做父親,假如讓我選擇,我寧肯選擇不當父親。我曾經以為好像知道自己是誰,給我女兒講我們家故事寫到筆下,才發現壓根不知道自己是誰,來自何方,甚至連我是什麼種族也搞不清楚,連我爺爺奶奶叫什麼名字我都不知道,好多事情不知道,而且往回捋的時候你才會發現我們原來想當然地認為我們是地老天荒就住在這兒的,但實際上不是,是遷徙來的,而且遷徙之遠簡直是,在這書裡我才上溯到炎黃那兒,其實我得上溯到非洲去,炎黃不是周口店下來的北京猿人,我在書裡追根兒追到北京猿人實際上是個錯誤,炎黃不是北京猿人是非洲直立人來的。我們老是強調我們的特殊性,其實我們一點都不特殊,不過「性相近,習相遠」而已,只是環境造成了一些差異,把差異當了文化。我們強調文化上的特殊性實際上是沒有生物上的根據的,環境變了你可以隨著環境變異,與時俱進麼。你不必堅持你所謂的獨特性,您不特殊,您很一般,您堅持的所有的跟別人反著的價值觀都是無源之水,當初也是權宜之計,笨笨地承認殘酷現實,給現象命名。老實說普世價值在我們身上是適用的,儒家和普世對立的這套等級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挺原始的,一點不高明。堅持這一套一有空就拿出來招魂的骨子裡這是一種種族主義我以為,暗示我們的種族是獨有的,具有不可調和性,且不說是不是優越,中國人太多都是種族主義者我們這裡自己人人知道。這妄想恐怕都進入基因了,可惜它不建立在一個歷史真實上面,是建立在一個假象上。最近復旦大學搞的dna調查我們百分之百的都是非洲來人,跟北京猿人混血的一個都沒采到,我們強調自己是龍的傳人——爬行動物傳人?要不要考證一下個別恐龍和猴子雜交的可能?說給誰聽呢彰顯自己的無知麼?跟這世上所有人一樣很沒面子麼?黃是中間色,肯定是黑白混的別不好意思承認了。祖宗之法不可變?祖宗是非洲,祖宗之法、祖宗的規矩是:真相與和解。你還法哪兒啊?道法自然——豈是君君臣臣所能扮演的?失去了生物狹隘性,我覺得我作為父親——複製生命接力賽的上一位傳手也沒有了優越的必要。我可不想當一個野蠻的儒家父親,愚昧地認為位置靠前判斷力就一定準確。孝,實在是弱者之間可憐的互相拴對兒的口頭承諾。我的全部經驗告訴我,正確的生活態度實在和年齡沒關,非和年齡掛鉤也一定呈反比關係。父親所能做的、大發慈悲的就是小心不要把自己的惡習傳染給孩子,必須在孩子第一次發問時就學會對他說:不知道,我不懂。從我們這一代開始堵住這隻自上而下索取的髒手,並且隨時準備揭發上一代乃至上上無數代的偽善我是這麼想的。一個人失去本質了覺得特別痛苦,但實際上我們原來就沒有什麼本質,就是一系列的文過飾非這古老史,所有這些畫地為牢以為純粹的描述都是不合時宜的。我希望我女兒將來是個天性解放的不背歷史包袱的,也不因為她的膚色她的來歷使她到世界其他地方生活有什麼障礙。還是說到那句,就是說我們在精神上實際上是無產者,無產者失去的只是鎖鏈,沒有一個精神特質失去了你就不能稱之為人,或者不能稱之為中國人這回事。我想跟她說的其實也是這個,因為她後來到國外去唸書,她也面臨很多文化困境。我們經常講的東西方文化困境。我很心疼她,我還是那種古老的觀念,在一個正常的國家和家庭,小孩子不應該背井離鄉去外國讀書,那不是一種發達、可炫耀的事兒。另一方面我覺得那困境——反正已是既成事實了——不是不可逾越的,如果你認為它不可逾越它就不讓你逾越。不讓出身成為孩子成長的累贅我覺得這是我做父親的義務,不是教育她的意思,只是想告訴她好多格言都是錯覺。

問:噢,原來這個根是這麼寫出來的。

答:當然寫起來,就是往前,是從果往因那兒,你就必須到猿人那兒去。當然我這本書也有很多東西搞錯了,因為當時有好多最新dna測試結果不知道,加上是三年前寫的東西后來沒看,前面說的那個最近剛做的對中國人一萬兩千份的調查,復旦大學做的,上星期才公佈。原來的歷史只聊到我們是炎黃子孫,再往前就不聊了,周口店發現猿人化石就想當然地把它們和我們聯絡到一塊,也是一筆糊塗賬我就不說是認石作父了。

問:你是一個懂得推己及人的現代父親。書裡有一句話,「用我的一生為你的人生打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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