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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救命!」(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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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特問,「你是說我們?」

已經過了聯合街的打烊時間,大家齊聚在英格蘭之光,街上所有的店主以及那些常客——魯索斯老太太和她的吉娃娃、只喜歡蕭邦的男人,還有一個枯瘦如柴的年輕男子,他似乎已經在酒吧待了一整天,只是沒人知道他是誰、在這兒幹嗎,只知道他點了茶和餅乾。早些時候有人在點唱機裡投了滿滿一大把足以重播《虎之眼》十次的硬幣,但投完後就匆匆離去。基特想把點唱機的插頭拔了,結果被小小電了一下。所以,除了等歌曲播完外,大家無計可施。

「你要我們幫你幫她?」基特又重複一遍,似乎卡在那些代詞裡轉不出來,「但要怎麼幫啊?」

弗蘭克搔了搔頭,頭髮被他抓得亂七八糟。問題就在這兒——他也不知道。他答應要給伊爾莎·布勞克曼上音樂課,那時候覺得這是個再好不過的主意,但現在,一旦要真正面對到底要給她找什麼樣的音樂,還有該如何介紹音樂等實際問題時,他才發現自己根本毫無頭緒。他擔心到連覺都睡不著,除了知道她好像很喜歡綠色還有修東西外,他對她依舊一無所知。

「她告訴你她找到工作了。」安東尼神父說。

「她是從德國來的。」其中一個威廉斯兄弟說。

「剛來不久。」另一個威廉斯兄弟補充。

「而且她老是戴著手套。」基特指出,「籤支票時都沒摘。她幫你修窗戶時也戴著嗎?」

「這很重要嗎?」

「這很奇怪啊。」

眾人於是熱烈討論起伊爾莎·布勞克曼的雙手之謎。安東尼神父說她可能只是個性拘謹,威廉斯兄弟認為可能是出於衛生考慮,只喜歡蕭邦的男人說她可能是生了凍瘡。吧檯前的老先生們一致認為是嚴重的燒傷。三齒男則語出驚人,表示手套下可能藏的是義肢。

「我的老天!」基特尖叫,激動到忘了哪些是他們確知的事實、哪些只是推測,「可憐的伊爾莎!這太可怕了!」

「她會戴著手套,是因為她冷。」茉德說,「現在冷得要命。而且,她訂婚了,希望大家都還沒忘。我實在搞不懂我們幹嗎要這麼眼巴巴地把弗蘭克和一個快結婚的女人湊成一對。」

「我們」兩個字從茉德口中說出來不像什麼集體代名詞,反倒像是某種天理難容的大罪。

「沒錯,她是訂婚了,」安東尼神父說,「這點大家當然都清楚。我們只是希望弗蘭克能好好上堂課,所以想看看能怎麼幫他。」

當大家又開始爭論起伊爾莎未婚夫的真實身份時,比方說,他是英國人還是德國人,是因為工作才來這裡的嗎,他真有可能是電影明星嗎,弗蘭克只是捏了捏鼻樑。他究竟為什麼要答應跟她聊音樂呢?不過開了扇小小的門,她就這麼闖進他的腦海,大大方方地搬進來定居,還當成自己家一樣把東西擺得到處都是。不只如此,她還帶上了未婚夫,還有他那輛時髦跑車以及其他許多優雅世故的年輕人,她肯定認識這樣的人。弗蘭克有時會看見他們蜂擁擠進城門區另一側的新酒吧,個個志得意滿、自命不凡,不把旁人放在眼裡,說話音量大到好似周遭半個人也沒有,就算有也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弗蘭克只覺得反胃。他以為跟她聊音樂會比較簡單。實際上這比他想象自己聽《彌賽亞》還要可怕,當然他也絕無半點要聽《彌賽亞》的打算。「我是有些想法。」他有氣無力地說。

「這是個好的開始啊。」安東尼神父說。

「但你們聽了肯定會笑。」

「當然不會。」

安東尼神父又說,他們都是他的朋友,弗蘭克何不說說看呢?前任老神父放下手中的菠蘿汁,十指指尖相頂——每當他準備專心聆聽時,都會擺出這姿勢。

「我在想,我可以寫首詩之類。跟她聊聊音樂、她錯過的一切,然後我可以把詩背出來給她聽。」

「你寫的詩?」

「嗯……」

「在大教堂外?」

「應該吧。」

所有人都是一副彬彬有禮但又不可置信、強自憋笑的模樣,好像弗蘭克頭上剛又冒出了一對耳朵,而沒有人知道該怎麼告訴他。威廉斯兄弟握住彼此的手。

「你以前寫過和音樂有關的詩嗎?」安東尼神父最後終於問道。

「沒有。」

「你寫過詩嗎?」

「嗯,沒有,其實——」

眾人頷首。因為無話可說,大家只能又點了點頭。基特朝空的薯片袋子吹了口氣,然後一屁股坐在上頭。砰。「我明白了。」安東尼神父說。

「要不然,我也可以學個樂器,像鋼琴之類,然後彈給她聽。」

「也是在大教堂外?」

「我不知道。」

「在星期二的傍晚五點半?」

茉德捂著胸口,臉幾乎貼在桌上,肩膀劇烈起伏,發出像是微弱的啜泣聲。

「她不舒服嗎?」弗蘭克問。

「她是快笑死了。」基特回答。

不只是她。弗蘭克掃視眾人,才發現大家都忙著用手帕、啤酒和薯片袋子遮掩臉上的竊笑。就連魯索斯老太太的白色吉娃娃都咧開了嘴,一副露齒微笑的模樣。弗蘭克也笑了起來,但笑到一半又想起伊爾莎·布勞克曼和音樂課的事,擔憂和反胃感捲土重來。

「想笑就笑吧,我,我實在是束手無策了。」

安東尼神父終於打破沉默:「弗蘭克,剛認識你時,我們都很清楚,我的情況非常糟糕。但你耐心聆聽,幫我找到了爵士樂。你沒有寫詩、沒有彈鋼琴,也沒有告訴我我該知道的一切。你只是聽,然後起身替我找到我需要的唱片。她說想聽你聊音樂,那就告訴她你聽音樂時都聽到了些什麼。做自己就好。」

其他人都同意,紛紛說起弗蘭克給他們推薦的音樂。「你幫我找到了艾瑞莎」「你幫我找到了巴赫」「你幫我找到了摩城」。做自己就好,大家都贊同。但事情當然沒那麼簡單,他們都不曉得他是怎麼做到的,沒有人知道。

八歲時,弗蘭克曾喊了佩格一次「母親」。那時他正在等校車,剛好看見她轉過街角,那身黃色的土耳其長袍是如此鮮明搶眼。「母親!我在這兒!」但她只是頭也不回地揚長離去,他於是成了同學間的笑柄。

「我不知道你是在叫我啊。」她之後說,「搞不懂你幹嗎這麼不開心。」但他確實非常非常不開心。不是因為被嘲笑——他早就習慣了,而是因為他感到自己被徹徹底底地拋棄了,被流放了。

「我有時想那樣喊你不行嗎?」他問,「大家都這麼叫自己的母親啊。」

她拉長了臉,好像吃到什麼餿掉的東西。「叫我佩格有什麼不對嗎?那是我的名字啊。」

他提了些替代的稱呼:媽?媽咪?佩格媽咪?(「什麼啊?」她說。)他解釋這麼喊感覺很親切。

「我們為什麼要隨波逐流呢?我叫你弗蘭克,你叫我佩格,代表我們之間所有一切都是平等公平的,沒有限制,沒有束縛。」

但他還是試著這麼喊她,在她聽不見的時候。「晚安,母親。」「謝謝你,母親。」丟臉的是,他發現自己還挺喜歡這個稱呼,也不認為自己會想和母親擁有平等公平的關係。有時候他會想,能被——嗯,「照顧」是件美好的事。煮頓熱騰騰的料理,喊他「親愛的」。

像所有人一樣,有限制,有束縛。

第一堂課的前一晚,弗蘭克找出了一大摞唱片。方法只有一個,既然他不知道伊爾莎·布勞克曼喜歡什麼樣的音樂,不如退而求其次,向她介紹他喜歡的音樂。巴赫、瓊妮、邁爾斯、巴伯……所有他愛的唱片。他將唱片鋪滿身旁一地,看起來就像座遊樂園,一座充滿各種不同遊戲設施的遊樂園——這個慢、那個快,那一個又刺激到會讓你頭暈目眩。光是看著它們就叫人心安。它們都是他的朋友。他抱著雀躍不已和自信滿滿的心情睡著了,興高采烈。

所以,在他失去意識的六個小時內出了什麼事?醒來後的弗蘭克變成個截然不同的人。一想到眼前的約定,他的身體就開始抗議。不僅如此,他還發現自己頭髮蓬得亂七八糟,活像套了個光暈。他試著用水打溼,但只是越弄越糟,現在看起來反而像是長了刺的光暈。他煎了蛋,但半點食慾也沒有。等他下樓開店時,雙手甚至抖到掉落了鑰匙。

「老天,你看起來糟透了。」基特說,蹦蹦跳跳走到店裡。

弗蘭克需要制訂個計劃。他必須做些調整和改變。如果他不想和伊爾莎·布勞克曼見面時看起來像個頂著糟糕髮型的驚恐店員,有幾件事必須先好好處理一下。所以,他去了家專業的理髮店,問理髮師能怎麼處理他的劉海。理髮師告訴弗蘭克,像他這樣的髮質,需要的是一罐好的造型髮蠟。於是弗蘭克去了藥妝店,買了罐戴克斯髮蠟。

但在店裡時,他犯了個錯,請店員幫他推薦鬚後水。女店員表示,像弗蘭克這樣挺拔的男性,最適合祖梵男性麝香這類豪邁的氣味,性感到不行。弗蘭克剛想解釋清楚自己不需要聞起來性感,只要正常就好時,她已經從櫃檯下方掏出了試用裝,當頭噴了他滿臉。那氣味刺鼻到簡直和去漆劑沒兩樣。何止性感,根本就是淫穢。回家路上,他一直努力想擺脫那股味道,但它似乎已滲入他的肌膚和骨髓。他衝了個澡,還是洗不掉,而且頭髮淋溼後理髮師幫他剪好的髮型也全部走了樣,現在看起來又像個光暈,只是變小了。

弗蘭克拼了老命想把頭髮整理成理髮師弄的那樣,結果弄巧成拙。之後,他試了好幾件夾克、好幾雙鞋子,最後還是換上平時穿慣的那雙膠底帆布鞋和老舊的麂皮夾克。和伊爾莎·布勞克曼見面前他還得先去銀行赴約,半路上撞見了茉德和基特。

「老天,什麼味道這麼噁心?」茉德說。

基特問:「你頭髮怎麼了?」

「看起來很糟嗎?」

「嗯,看起來——看起來——」基特撫平伊爾莎·布勞克曼送給他的領帶,腦袋裡的形容詞似乎都棄他而去,「看起來很整齊。」

「很呆的意思?」

茉德不發一語,只是不停發出嘖嘖聲。有時候,弗蘭克心想,你得對生活中的小事心懷感激。

「貸款?」亨利又問了一遍,「你為什麼要貸款?」辦公室裡的暖氣強到直逼熱帶國家,他則坐在椅子裡慢條斯理地左搖右晃。弗蘭克坐在他對面一張小到過分的椅子上。十四年前,他也是坐在同一個位子,不是這椅子變小了,就是弗蘭克變大了。無論如何,想保持禮貌的姿勢,他就只能用一邊臀部坐著。所以,這與其說是張椅子,不如說是凳子。而且那鬚後水的味道依舊陰魂不散,甚至被暖氣蒸得更嗆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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