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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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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負宗廟社稷之重,承兩宮太后之歡,不宜再有臨幸巡視園工的舉動。

就在這時候,李光昭與洋商發生了糾紛。當福州旗昌洋行的代表,自從押運木料到達天津,找不到李光昭,便向美國領事署提出申訴。副領事畢德格,將旗昌洋行的信,交了給天津海關道孫士達,其中詳細說明了合約內容,三船木料,總值不過銀洋五萬四千餘元,已到的一船,連同遲延貼補的費用,應付一萬五千元。

這一下李光昭的西洋鏡,完全拆穿。李鴻章聽取了孫士達的報告,勃然大怒,但一時還不預備抓他辦罪,只叫孫士達通知李光昭,趕緊跟洋商將帳目結算清楚。

洋商找不到李光昭,孫士達也找不到,轉託天津道丁壽昌派人四處查訪,才在一處客棧裡把他尋著,當面交付了海關道的公事。

李光昭已經悄悄到京裡去了一趟,目的是找成麟去借錢,照他的想法,一萬五千銀元,折算不過一萬一千銀子,成麟無論如何,可以籌措得到。那知成麟不但不肯替他想辦法,而且還追著他要年前所借的五百兩銀子。李光昭一看路數不對,連夜溜回天津,四處跟人套交情,拿著內務府的公事和洋商的合同,想找到一個肯墊款的人,交款取貨,然後再跟內務府去打交道。如果沒有確切的結果,不能先撥幾萬銀子出來,他打算私下賣掉這一批木料,溜之大吉。

李光昭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死的說成活的,而況有公文、有合同、還有停泊在新關的貨色,自更易於措詞,居然有個長蘆鹽商,願意借錢給他,不要利息,只要將來內務府奏請獎勵時,為他加上一個名字。有此成議,李光昭有恃無恐,想好一套說法,從從容容地去見孫士達。

「老兄太不成話了!」孫士達一見面便開了教訓,「既稱報效,何以欠了人家的貨價不給?趕快去了結!別丟人現眼了。」

「回大人的話,」李光昭不慌不忙地答道:「貨價我早已預備妥當,隨時可付。只是不能付!為什麼呢?因為木植的尺寸,與原議不符。欽命要件,不敢草率從事。我請大人照會美國領事,轉飭旗昌洋行,交出原訂的尺寸底單,一看就可以明白。」

「底單?」孫士達也是辦洋務的,知道與洋商貿易的規矩,想了想問:「底單彼此各執一份,你的呢?」

「我的在這裡。」李光昭從靴頁子裡取出一張紙,恭恭敬敬地雙手呈上。

「是個抄件?」

「是。」李光昭答道:「原本是洋文,我特為譯了出來,大人看了,才會明白。」

「喔!」孫士達問道,「你會洋文?」

「是!我能說能寫。」

孫士達聽他這一說,倒不敢小覷他,點點頭作了個嘉許的表示。

於是李光昭把握機會,要求孫士達跟美國領事提出交涉,說木料延誤已久,必須嚴飭洋商,限期照原訂底單的尺寸,趕運到京,以便解到圓明園應用。

孫士達接受了他的要求,跟美國領事署交涉,要他們轉飭旗昌洋行交出底單。押運的洋商,不曾料到有此變故,自然不會把合同帶在身上,這一來便變成李光昭有理了。美國領事署仔細研究案情,發覺貿易的主體是在法國木商勃威利身上,旗昌洋行不會受多大的損失。既然如此,犯不著為法國的利益跟中國起交涉,因而採取了一個很明快的措施,一面叫洋商向法國領事署去申訴;一面通知孫士達,此案美方已經不管,歸法國領事處理。

開是法國領事狄隆,照會天津海關道,說明案情,要求「設法拘留」李光昭,理由是怕他逃走。孫士達很幫李光昭的忙,不但拒絕法領事的要求,而且將李光昭所送的「底單」抄了一份,隨著復照一起送達,希望「公平成交」。

狄隆辦事,不象美國領事署那樣和平,立刻提出一件措詞強硬的照會,說是「此案本擬秉公會審,茲關道據李光昭一面之詞,胸有成見,只可另行控辦。」孫士達還在迴護李光昭,據理辯駁,但總督衙門的洋務文案,知道了這件事,頗生憂慮,因為照狄隆的照會來看,是預備向總理衙門提出交涉。是非曲直,姑且不論,為了一個商人,萬把兩銀子貨款的地方事件,搞成兩國政府之間的糾紛,這辦的是什麼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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