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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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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好呢?李鴻章有解釋:七月初三殺許景澄、袁昶,是他監斬,七月十七殺徐用儀,也是他監斬。最可惡的是,徐承煜還曾逼他父親自盡,這樣的人,在中國稱之為「梟獍」。

「還有一位,」小村壽太郎問說:「與徐侍郎一起被拘禁的啟尚書,為人如何?」

「他是大學士徐桐的門生,很得老師的賞識。為人如何,可想而知。不過,」李鴻章說了句公道話:「此人的私德還不差。」

就因為這一句話,啟秀得以暫脫縲紲。原來他以老母病歿,曾向日軍司令山口素臣請假十日治喪,未獲允准。這件事是小村所知道的,此刻聽了李鴻章的話,回去便通知山口,不妨準啟秀的假。

十日期滿,啟秀自行報到,言而有信,為日軍另眼相看了。見此光景,徐承煜援例以為父治喪為名,請假十日。山口因為從小村口中已得知徐承煜是「梟獍」,斷然拒絕,不管他如何「據理力爭」,始終不考慮他的請求。

八八

由於張之洞對和約大綱的意見甚多,因而往返磋商,延到十二月十五日,才有第二次的會議。

會議的地點,改在英國公使館,廳宇宏敞,並不限制中國方面代表及隨員的人數。不過,李鴻章不願多帶不相干的人,除了翻譯以外,隨員仍是陳夔龍與那桐。兩全權大臣與十一國公使,圍著一張長方會議桌坐定,作為主席的英國公使薩道義起立發言。

大綱已經中國政府「畫押」,這一次的會議是開始討論細節。第一款派專使赴德國道歉,已經決定派皇帝的胞弟小醇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只等和約簽定,即可啟程。至於在克林德被害地點「樹立銘志之碑」,則連碑文亦已擬就,所以第一款已無再議。

第二款就是嚴懲禍首。薩道義取起面前一張紙,揚了揚:「這是禍首的名單。不過,我離開主席的地位,有一個意見,縱容義和團的罪魁禍首,確是端王載漪。如果能將載漪從嚴處置,其餘均可不問。不知兩位全權的意思如何?」

聽得這話,慶王奕劻不覺驚愕:「端王是皇室懿親,萬難重辦,各國的法律,亦有‘議親’、‘議貴’,得從末減的法條。這件事,斷斷乎辦不到。」他略停一下又說:「前兩天我在私邸宴請各位,曾經跟各位已經表明過,當時並無異議,何以此刻又有這個說法?」

薩道義笑了:「我亦知道辦不到,此刻再提,是想給中國政府一個機會,只要嚴辦了載漪,就可以使好些人免罪。現在,」他看著名單說:「我宣佈各國根據調查所得,認為應加以懲罰的禍首人名。」

唸的當然是英文,但姓名用拼音,而且念得較慢,所以李鴻章與奕劻都能聽得明白,第一名自然是載漪,接下來是董福祥、載勳、載瀾、英年、剛毅、趙舒翹、毓賢、李秉衡、啟秀、徐承煜,這十一個人,除已死者應追革官職,撤消卹典以外,還活著的皆應處死,以謝天下各國。

奕劻與李鴻章一聽翻譯講完,不約而同地說了一句:「豈有此理!」然後小聲商量了一下,決定由李鴻章發言辯駁。

「前幾天聽各位談過罪魁,並沒有啟尚書、徐侍郎的名字,今天為什麼又忽然把這兩個人加進去?這是什麼意思?」

李鴻章原以為先抓住了一個明顯的錯處,堵住了對方的嘴,造成先聲奪人的氣勢,下面的話就好說了。誰知翻譯未

>;「我前天到賢良寺奉謁,談起徐侍郎,蒙貴大臣坦誠相告,這樣的人,中國不辦,各國只好代辦。至於啟尚書的罪狀,日本公使已作調查,亦有實據。」

李鴻章沒有想到捱了一悶棍,憤憤說道:「我不過隨便一句話,你怎麼可以據以入罪?」

薩爾瓦葛笑笑不答,小村壽太郎便接著發言:「條款內原有‘日後指出’,仍應懲辦的規定。這兩個人經過確實調查,不能不認定他們是禍首。啟秀以軍機大臣兼總理大臣,曾經說過:」洋人可以殺盡。‘而且有運用他的權力,縱庇拳匪的事實。至於徐承煜,凡是他父親徐桐的所言所行,都由於他在暗中指使,與洋人勢不兩立。所殺害的忠臣,都是他監斬,也都是他的預謀。如果兩位全權大臣不信,我可以書面列舉證據。「

於是李鴻章再回頭從原則辯起,他說:「條款上原說‘分別輕重,盡法嚴懲’,如今一概要求處死,未免矛盾。」

「處死就是盡法嚴懲中最輕的。」

小村壽太郎這話似乎強詞奪理,而細細想去,竟無以為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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