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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0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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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不準呢?」楊士驤問。

「不準也得準!」徐賡陛說:「今天除夕,苦中作樂,醉他一醉,為中堂謀一夕之歡。」

「慢來,慢來!次舟,你說不準也得準,這話作何解釋?」

「今天不準,橫豎有一天準,到了時候,不管西安有沒有回電,準不準所請,回覆各國,說是已有回電旨批准才是。」

「那,那以後呢?」

「嗐,莘伯!」徐賡陛不耐煩地說:「什麼叫‘全權’?遇到這時候還無‘權’求‘全’,莫非真的等瓦德西帶隊出京時,死在他的馬前?」

「透徹,透徹!」二楊異口同聲地說。

事情等於已作了決定。為了行在不致受瓦德西的威脅,從權處置,並不算錯。事實上,徐賡陛料得很準,西安回電,果然準了。

電旨一共兩道,第一道是答覆英國公使派參贊來轉達的意見,說是「英年、趙舒翹情罪較輕,是以加恩定擬,今來電稱該使語意決絕,為大局計,不得已只可賜死。」第二道電旨說:「朝廷已盡法懲辦禍首,而各國仍不滿意,要挾甚迫,現存諸人,即照前次照會辦理,實因宗社民生為重,當可止兵,不致再生枝節,茲定初三日降旨,初六日懲辦,惟英、趙已無生理,或通融賜死。啟、徐並索回自行正法。該親王等迅速密籌,或請美、日等國及赫德等轉圜,能否辦到,並商明已死諸人,不再追咎,即日電覆。」

「算是定局了!」楊士驤舒口氣說:「我馬上回中堂。」

等李鴻章看完電報,幕僚建議,應該立刻託赫德去聯絡,將英年、趙舒翹由斬決改為賜死,以及啟秀、徐承煜自日本軍隊中要回來,這兩件事辦妥之後,即刻電覆行在,了卻一件大事。

「不必!」李鴻章說:「啟、徐二人正法的電旨到了再去要人,也還不遲,英、趙二人,洋人只是要他們死,怎麼死法,無關緊要,不必徵求同意。」

「然則辦照會通知各國公使?」楊士驤問。

「不必!先口頭通知,過兩天再辦照會。」李鴻章說:「趙展如是不是死得成,大成疑問。要擬個電報給榮仲華,放鬆不得一步!」

※※※

李鴻章料事很準,要趙舒翹死,真是不大容易。

首先,慈禧太后就不以為他有死罪,當十二月二十五第三次改定懲辦禍首罪名時,她就說過:「其實,趙舒翹並沒有附和拳匪,只是當初跟剛毅從涿州回來覆命的時候,不該以‘不要緊’三個字搪塞我。」

這話傳到趙舒翹耳中,大為欣慰,自度必可免死。及至朝命已下,定為斬監候的罪名,先交臬司看管,他還言笑自如,不以為意。他的家人亦很放心,因為有個極大的奧援在!

這個奧援就是趙舒翹的母舅薛允升。此人是翁同譞的同年,刑部司官出身,由主事到郎中,歷時二十二年之久,官運是蹭蹬極了,但卻歷練成了一位律學名家。大概從清朝開國以來,刑部的書辦不但不敢欺侮司官,而且心悅誠服的,只有薛允升一個人。

到了同治十二年,薛允升方始外放為江西饒州府,自此一帆風順,升道員、擢監司、署漕督,光緒六年內召為刑部侍郎,在禮、兵、工三部轉來轉去,轉到光緒十九年,終於升為刑部尚書。其後因為他的侄子薛濟勾結刑部司官,說合官司,連累乃叔,降三級呼叫,做了一年的宗人府府丞,告老回到西安。

等趙舒翹一齣事,刑部尚書開缺,就地取材,順理成章地召薛允升復起,補了他外甥的遺缺,而同時也就要辦外甥的罪。他說過一句話:「趙某人如果斬決,是無天理!」因此,趙家的親屬戚友,都認為薛允升一定會保住趙舒翹的一條命,而況依律本就沒有死法。

無奈洋人的話,比聖旨還重要,李鴻章根據英國參贊所傳達的意見,急電西安。

由軍機處傳出風聲之後,西安城內計程車紳攘臂而起,做了一個「公稟」,具名的三百餘人之多。除夕黎明,送到軍機處,軍機章京不敢收受,僵持到中午,並無朝旨,以為不要緊了,方始各散。

大年初一無事,初二召見軍機,為的是商議初三宣佈第四次懲辦禍首的上諭,從早晨六點鐘開始,到十一點鐘,猶無結論。

其時西安城裡最熱鬧的鼓樓附近,已經人山人海,群情洶洶,有的要罷市,有的要劫法場,有的主張要挾,如果慈禧太后殺了趙舒翹,就請她回京城去。

然而以巡撫衙門為行宮的慈禧太后,畢竟與軍機大臣作成了決定,趙舒翹不能免於一死,賜令自盡。英年同科,但不煩睿憂,從十二月二十五被看管那天起,就晝夜哭泣,反覆不斷所說的一句話是:「慶王不該不替我分辯!」這樣到了年初一深夜,哭聲忽停,家人還忙著過年,沒工夫理他。到第二天一早,也就是行宮議罪未定之際,發現他已經氣絕了。

自裁的方法聞所未聞,是以汙泥塞口,氣閉而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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