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我、鬱郁和蒂姝在卡拉ok的房間裡等著。
「的到底來不來的?他已經遲到一個鐘頭零十五分鐘了。」蒂姝問鬱郁。
「他從來沒準時過,所以我約他來這裡,起碼可以一邊唱歌一邊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時候,每次約會也要等他一、兩個鍾,已經習慣了。」
「可是,現在是他想跟你複合呢!這樣也能夠遲到?」我說。
「他就是這樣,每次遲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從前是怎麼忍受的。也許那時太喜歡他了。一個人坐在餐廳等他兩個鍾,也不會埋怨。」鬱郁說。
我和蒂姝是來陪鬱郁跟她的舊情人見面的,就是那個說過和她一起開甜品店的男人。鬱郁不想一個人赴約,她不想回到他身邊,但是,她纏不過他。
那個男人終於來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褲裡。我最看不過眼男人把厚毛衣塞進牛仔褲裡的穿法,太沒品味,太礙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來。他個子並不高,有一雙單眼皮。
他坐下來,跟鬱郁說:「我正想出門的時候,忽然拉肚子。」
鬱郁似乎已經習慣了他的藉口。
「她們是我的朋友。」鬱郁給他介紹,然後跟我們說:「他叫--」
「叫單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記住。」蒂姝一邊說一邊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縮了縮,問蒂姝:「你幹什麼?」
蒂姝轉頭跟我們說:「我每天摸那麼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兩。」
「你會秤骨的嗎?那麼,他有多重?」鬱郁問。
蒂姝沒好氣的說:「不是秤重,而是秤他這個人。」她又捏一捏他的手臂,說:「他的骨頭輕,是虛胖,這種男人很短命的。」
單眼皮氣得七孔生煙,問鬱郁:
「你是在哪裡認識這些的人?」
「她們是我的好朋友。」鬱郁說。
「你為什麼老是盯著他的褲頭?」蒂姝湊過來問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來。」我悄聲說。
「我跟她分手了。」單眼皮告訴鬱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