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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遇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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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跟著我逃課吧。」

「咦?」

於是我和程晨堂而皇之地逃掉了那堂老教授的課,然後坐在校園路的冷飲店喝奶茶。程晨用手託著她的腦袋,然後看著來往的男生,一時間脾氣變得很差,「鬱悶!」我抬頭看看她,「怎麼了?」

「我們這個破學校,男女比例本來就失調,男生還沒有幾個長得可以的,本來數量就很少,而且質量還不好,你說鬱悶不鬱悶啊?」

「呃,或許你眼前這個還不錯哦?」說實話,我不是在表白,真的只是開玩笑。

「誰?你啊?」

「呃……」

「算了吧,我不喜歡瘦瘦的,還戴著眼鏡的,總的來說,我不喜歡的元素全都聚集在你身上了。」

「那我還真是個悲劇人物,哈哈。」我是真的在笑,一點都不傷感,說來,只是有一點失落。

程晨還是挺會察言觀色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和你開玩笑的啦。」

「我也是。」

「那就對了嘛!」

原本晴朗無雲的天說變就變,瓢潑的大雨讓大街上的人變得慌亂而狼狽,我和程晨就站在屋簷下,看起來,雨一時半會兒也停不了,然後程晨開始叫我講笑話,「你會不會講笑話啊?說來聽聽,消磨一下時間。」

「女生節的時候,哥哥問妹妹,你喜歡什麼花啊?妹妹說,我喜歡兩種花……」

「玫瑰,百合?」

「你喜歡?」

「不是啊,我以為你叫我猜……」

「妹妹說,我喜歡有錢花和隨便花。」

「……哈哈。」

「然後哥哥說,妹妹,你好美啊。妹妹問哥哥,我哪裡美啊……」

「眼睛還是鼻子?」

「哥哥說,你想得美……」

其實我不擅長講笑話,從小到大,我都很想成為一個有趣的人,但是我一直沒有成功。可那天程晨卻笑了很久,嘴裡還一直唸叨著這個笑話。其實她不知道,這是我唯一知道的一個笑話,若是她當時叫我再講一個,我就說不上來了,好在,雨停了,天空中突然出現了一道彩虹。程晨拉著我往廣場跑,然後欣喜地叫著,「快看,彩虹!」有時候我都懷疑她的心理年齡到底有幾歲,十歲,十二歲,還是……總之,在我心中,程晨是一個未成年女孩。

回寢室的時候,我撞見了他。

說實話,我從小到大並沒有討厭過什麼人,但當我第一眼看見他的時候,我卻對他喜歡不起來。早在剛剛入學的時候,就從別人那裡聽見他的名字,張祥森。

他和往常一樣,穿著有些氣質的小西裝,臉部表情好像終年不化的冰山,以他的長相,絕對像是從電視劇裡跑出來的男主角,有家庭背景,成績斐然,聚萬千寵愛於一身,加之英俊的容貌,可謂十全十美。其實這不誇張,大學裡都有這樣的人,用老師批評那些不學無術的學生混跡大學的那句話,一樣可以用在他身上,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他住我隔壁寢室,我還是笑著和他打了招呼,只是一時間,我居然有了壓力。像我這樣無慾無求的人很難產生壓力,可是就在看見他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果不其然,沒多久,程晨跑來告訴我說,她喜歡上了一個叫張祥森的男生。

故事原本應該和老套的泡沫劇一樣發展,可是,我又想錯了。

【祥森】

或許是太久沒有回國了,在我剛剛走下飛機的時候,突然聞到一種故土獨有的味道。

四年了,沒有想過會再回來,在墨爾本的這些年裡,其實我一直不太願意去想過去的事情。

我在墨爾本費盡千辛拿到律師證以後,就只想在異國他鄉當一名律師,和我愛的人安靜地過著日子。香車寶馬,錦衣玉食的生活,我並不是太過奢求。我不是一個喜歡熱鬧的人,從小便是。跟著父母徘徊在那些富麗堂皇的場所,穿著我根本不喜歡的小西裝,在人群裡看著他們彼此諂媚。

直到我真正離開家鄉,到一個新的地方,才脫去了一直束縛我的那身盔甲,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從機場到家不過是二十分鐘的車程,但我卻並沒有急著回家。

「麻煩去建新西路,在金源大酒店附近停下。」

筆直的道路上,我看見了四年來城市的發展,一時間,我突然有些懷念以前的日子。讓我安靜一下,這一點也不像我,風力掀天浪打頭,只須一笑不須愁,才是我的人生格言。

這時,我低頭看手機,是程晨凌晨發來的簡訊,問我到了沒有。簡單回覆後,我關掉了手機,當然,我問候了我親愛的小寶貝。

到達建新西路的途中,會經過我的母校。那所被茂盛的大樹遮蔽天空的學校,但現在是冬天,枝葉飄零,一切都顯得有些慘淡。

上學那會兒,我總是騎著單車從學校的南門開向東門,然後聽見一些女生在旁邊竊竊私語,我不是在炫耀,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那些迷戀我稱讚我的人群中,還夾雜著很多厭惡我和憎恨我的聲音,不過一切都過去了,跟著耳邊逆向劃過的風一起消失了。

計程車到達建新西路的時候,我的思緒還沒有完全跟上來。

我把錢給司機,等待出發票。

繞過小路,徑直走向那棟搖搖欲墜的舊樓,幾年前就聽說這裡要拆遷了,但過去那麼久的時間,似乎並沒有要動工的跡象。我駕輕就熟地走上七層樓,這是我高中常來的一個地方。門牌號沒有換過,信箱裡的報紙還是今日的。我遲疑了片刻,還是敲響了門。

「誰啊?」

「我,張祥森……」

門很快開啟了,很慶幸,他們都沒有搬走,「祥森?真的是你啊,什麼時候回來的?快進來。」趙阿姨一如往昔的熱情,屋子裡的格局跟四年前我走時相比,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徐叔叔從裡屋出來,趙阿姨端來熱茶,「快來,你看誰回來了?」

徐叔叔推了推鼻樑的眼鏡,「祥森?哈哈,祥森回來了?什麼時候到的?」

「剛到不久,就先過來看看你們了。」

「噢,看你還惦記著我們倆老的。」趙阿姨每次看見我總是笑靨如花,年輕不少,「那留在這裡吃晚飯吧,別不給阿姨面子,就多雙筷子多個碗。」

盛情難卻,「倒是有些想念阿姨的菜了。」

擺設依舊是過去的擺設,傢俱都沒有換新,彩虹牌的電視機旁邊放著一個小女生的照片,她不是特別漂亮的女孩,但是雙眼特別漂亮,碎碎的劉海掛在額頭,笑起來特別燦爛。我每次總是望著這張照片發呆,當然這是我一個人的秘密,我從沒和任何人透露過。

晚飯都是家常菜,或許是長時間沒有吃到這樣的菜式,讓我突然像回到高中時期一樣,週末的時候總窩在趙阿姨家吃晚飯。

「來,你最愛吃的回鍋肉,看看阿姨的手藝退步了沒有?」

果然是懷舊的味道,沒有絲毫的變化,「哪裡會退步呢,寶刀未老的廚藝啊。」

「哈哈,說話還是那麼好聽。」

我是在這個時候想起程晨的。

程晨,看著滿桌誘人的晚餐,我就想起每天和你坐在飯廳裡,相互嘮叨著一天的瑣事,然後聽你哈哈大笑,開心地吃下晚餐。原來,我也是會想你的,這話說得真是莫名其妙,可是我就是這樣想的。在國內是絕對看不到墨爾本那麼藍的天空,至少不可能每天看著那樣美麗的天空吃飯,我還有點想小寶貝了,不知道現在你們在幹嗎。

我記得當時離開的時候,我像發誓一樣說,再也不會回來了,可是現在我還是站在了我的家鄉,踏上了這個充滿回憶的七樓,而這些都是我沒有告訴過你的。

因為這是我一個人的秘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瞞著你的。

「其實,這次回來,是有點事情。」

「很要緊的事情吧,不然也不會大老遠地跑回來。」

「嗯,小佳她……」

「你也聽說了?那邊也沒有給明確的說法,不過,祥森你怎麼知道的?」

「我回來也是為了這事情。」

【程晨】

每次看見祥森在法庭上揮斥方遒,能言善辯地駁訴每一個案子的時候,我都會想起第一次在學校的模擬法庭上看見他代表他們系參加辯論賽的情景。也是在那個時候,我就發現了他有做律師的潛質。

那是入秋前的一個下午,祥森拿到的辯論題目是「有穩定才有發展」。

他穿著黑色的西裝站起身來,對峙著另外一個系的二辯手。

「對於穩定和發展,我們是不能一直強調它們的先後關係的,它們是辯證統一的,針對對方命題,我們只是提出,沒有發展也可以穩定,對於逆否命題的成立,自然也證實了本命題的正確。在陶淵明所寫的《桃花源記》中提到桃花源裡的人‘不知有漢,無論魏晉’,說明他們是在一個沒有發展的環境下生存的,那麼他們不穩定嗎?請對方辯友正面回答。」

他鏗鏘有力的辯訴讓對方無所適從,很快就敗下陣來。我就這樣看著他,冷峻的臉龐,嚴肅的神色,沒有絲毫緊迫感,或許正是因為他太從容了,而顯得有些不真實。

全場一時間都轟動了,所有女生都呼喊著張祥森的名字,而我的臉竟然不覺潮紅了起來。我第一次感覺到心跳加快,就在最後評委宣佈正方獲勝的時候,我感覺到一陣眩暈。

好吧,說到他我就又愛又恨,我常常會因為他的那個態度發點小脾氣,不過好在他都還會容忍我。

好比剛剛到墨爾本的時候,為了新房的窗簾顏色,兩個人冷戰了三天,最後他還是跟裝修師傅說換成了我喜歡的顏色。還有一次,我為了買一條領帶給他做生日禮物,但卻很沒有考慮地選了一條淡藍色,當我把領帶遞到他手上時,他居然很難受地說:「我最討厭的就是藍色……」我賭氣沒有吃晚飯,第二天依舊看見他繫著那條藍領帶去上班了。

他雖然總是跟人擺著一副臭臉,好像全世界人都欠他的一樣,但是我依然能感覺到他的愛,至少這一點,我還有自信,然而,就在他愛我之前,我卻走了很長很長一段路去接近他。

有多長呢,長到我的十八歲都過去了,我的青春都在大學裡一點一點消磨殆盡了,長到我從中國追到澳大利亞。

夜裡,少了祥森在旁邊,我突然有些不自在起來。在一起的時候沒少摩擦,可是真正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卻越發地想念他。保姆離開之後,我剛給寶寶喂完吃的,可是他一不在,我就慌亂起來,有時候連寶寶的衣服放在哪裡都忘記。當我洩氣地坐在地上時,我又摸到了口袋裡那張卡,那張早就褪色,還畫了兩個小叉的卡。

「我漂亮嗎?」這估計是我十九歲時問的最傻的問題。

「還不錯啊。」

「說謊!」我肯定喝多了,「我肯定不漂亮,肯定的!」

「我幹嗎要騙你啊,又沒啥好處,你又不給我錢。」

「那為什麼他不喜歡我呢?」

大學校門口來往的情侶總是如膠似漆,讓人看了刺眼,而我就站在校門口,發瘋一樣朝他吼叫,不管周圍的人怎麼看,然後他笑了,他是故意的,「行了,男人嘛,有時候和女人一樣,口是心非。」

「真的?」

「假的。」

「你去死吧!」

「好了,你長得不漂亮,特別醜,行了吧。」

「靳海闊,你給我滾!」

在墨爾本的房子,家居擺設都足夠簡單,因為我和祥森都不喜歡複雜的東西。我喜歡這樣空曠的感覺,夕陽的餘暉灑在木地板上,小寶貝安靜地睡著了,前幾分鐘還在咿咿呀呀地和我鬧彆扭,現在已經乖乖地閉上眼睛入睡了。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突然覺得有些冷,通常這個時候,我是不大愛放音樂的,但是現在,我想讓房間稍稍有點聲音。

從櫃子裡拿出一張從國內帶來的cd,是臨走時在地攤上買的,裡面都是一些四五年前流行的歌曲,我只是隨便挑了一首,孫燕姿的《遇見》。

這首歌第一次聽,是看完那場《向左走.向右走》的電影后,那段時間大街小巷都放著這首歌,我很喜歡裡面的歌詞,可是,聽著聽著,我竟然又關掉了。

一個人的時候時常變得有些神經質,害怕聽一些歌,想起一些往事。孩子已經睡沉了,音樂倒不會弄醒他,可是,突然間,什麼也做不了。我把cd取出來,放回原本的位置,拉開抽屜,看見祥森遺留的那盒香菸。

祥森不在的這段時間裡,我總是做著莫名其妙的事情。

「張祥森長得特別像金城武,你不覺得嗎?帥呆了!」

「你是想說你像梁詠琪嗎?」

「那樣就好了。」

電話是這個時候響起來的,我正收拾完桌上的殘羹冷炙,我以為是祥森打來的,不過按道理來說,不會,即使是,他也不會打固定電話。

「hello,thisis……」我還沒有說完,就被電話那頭的話咯住了,「不好意思,你能再說一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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