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兒很喜歡呢,」泰莎說,抬頭盯著喬希。討厭。我想吐。別結婚。千萬別結婚,我心裡想。我可不想穿你為伴娘挑選的什麼亂七八糟的禮服。
因為泰莎被丘位元之箭射中了,詹姆斯就領頭帶我們參觀餘下的馬匹。我們認識了奈麗,派瑞,桃子和化石,各種顏色各種大小的馬匹,最後,我們來到了馬廄後部兩匹高大駭人的畜生前。這倆傢伙跟前面的馬駒相比,就像大型球類比賽跟小玩具遊戲一樣。
「這是大膽,」詹姆斯手指白馬說道,白馬的鼻子在他的肩膀上不停地蹭著。大膽的身邊站著一匹褐色的馬,不過當詹姆斯伸出手去拍它時,它卻撞了他一下好像在說「走開」,然後它又是呼哧呼哧鼻子噴著氣又是噠噠噠噠原地踩著腳,或是爪或是蹄子,反正愛怎麼叫就怎麼叫。我往後一退踩到了泰莎的腳。
「對不起,」我說,但她早已向我道歉了。
「不。是我對不起。」她朝我做了個鬼臉。「紙杯蛋糕不總是喜歡每個人的,它有點難對付。」
「紙杯蛋糕?」我問就站在我身邊的詹姆斯。他離我很近我幾乎都能聽到他的呼吸聲。「你騎著一匹叫作紙杯蛋糕的嗎?」我咯咯咯咯笑起來。
他看著我,一瞬間他那明亮的藍眼睛讓我窒息。但接著我看到了他的表情——失望。
「不管怎麼樣,可可,」他說,「改天來跟我們一起騎馬吧。如果你願意的話。」他聳聳肩,轉過身去,可是,隨著他的轉身,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我的心竟然揪了起來,眼淚在眼眶中直打轉。我使勁壓制著這種自感卑微的情感,不去在意,但是不知怎麼,莫名其妙地,我就是在意。這不應該呀,我心裡想。我比他優秀。這真是讓人尷尬。
還有點怪異。而且好像越來越怪異,我就要哭出來了!因為一個我並不喜歡的男孩不認同我!我滿臉通紅熱淚盈眶,開始抬起手腕擦起了眼淚。
「可可,你怎麼了?」媽媽滿臉疑惑地問道。「你眼看上去紅紅的。」
「也許我對乾草過敏吧,」我匆匆回答,眼睛看完別處。「我去外面站會兒。」
我離開了人群。身後查莉正對著化石「啊」「嗚」地驚歎不已。(「我喜歡花斑馬!他們真可愛,」她一遍一遍地說著),每個人都伸出手去拍拍大膽,奈麗,派麗,百睿或者哈瑞,或者不管什麼名字的馬。沒有人斗膽去拍紙杯蛋糕。
我的眼淚還在眼眶裡就要掉下來,我想我需要點空間需要點安寧,所以我就朝邊門走去,想到外面院子裡去透透氣。靠近門口處,我只顧感覺清風拂面,忽略了泰莎向我大聲喊叫讓我當心點。
終於,我想,終於清淨了!我一步邁出進入院子。
我真的不該忽視泰莎的話的。
她說的是「當心!門口有個大水坑。」
聽她的話才是明智的。
因為這個水坑不僅只有水,這是泥漿,混合著馬糞。而我現在就身陷其中。我低頭看我的襯衣,上面濺滿了褐色泥點,然後我又低頭看我的鞋,我的鞋已經無處可找。泥漿已經沒過我的腳踝,攀上牛仔褲,完全吞沒了我粉紅色緞子小平底鞋。
我,困在泥水坑中。
如果我的人生是部電影,對於一個面目姣好頗具魅力而又麻煩不斷的女主人公(是我)來說,這個時刻大概就是與我們的優雅鄰居奈絲碰面的最佳劇景了。
我開始預想也許我根本料想不到的事情要發生了,對,你猜得沒錯,就在那個時候,奈絲出現了。
「你好,我是奈絲,」奈絲說(還要說)。她個子高大,笑容可掬,一頭短短的捲髮,渾身上下穿著騎馬的行頭。馬褲,全紐扣到底的襯衣,一件碩大的馬甲。她朝我伸出手,因此我上前去握她的手,但她大笑。
「不。我在拉你出來呢!」我抓住她的手出了泥坑,感覺自己挺蠢的。
「真是太不好意思,我們真的必須把那個洞用沙礫填掉。讓我找點衣服給你換換,」奈絲說道。她的聲音和藹,「你滿身泥巴。快進屋去,我幫你收拾一下。」
我幾乎不想開口,因為我還是想哭,所以我抽著鼻子慢吞吞地跟著她。進屋後她擁抱著我,不知怎的,她的擁抱讓我感覺安全溫暖倍受關愛,好像我幾個月沒有這種感覺了,以至於她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甚至她讓我在門廊上把我大部分沾滿泥巴的衣服脫下(她很有禮貌地把眼睛轉向別處),到洗衣房把自己收拾乾淨,穿上她給我拿來的一件泰莎的說不出來什麼紫的衣服(呃)
「這種顏色真的適合你,」當我一收拾完畢換好衣服她就看著我說,「我打賭這種顏色肯定穿得很多。紫色把你的眼睛襯托出來了。」
「不,」我說。我聳聳肩。「我沒有任何紫色的衣服。以前我倒是總穿紫色的但是薩曼莎說……」我拖長了聲音。「我的意思是,我放棄紫色好長時間了。」
「哎呀,你應該重新穿起紫色,」奈絲說。「你穿紫色很好看。」
我想那天晚上的聚會除了我之外每個人都覺得很成功。我們吃著燉羊肉和巧克力,還有誰吃了都說好吃的自制醬布丁。爸爸媽媽一刻不停地跟奈絲談論著土地,馬匹,耕種和私家車道;詹姆斯和泰莎跟喬希和查莉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有幾次我試圖加入他們的談話但是似乎沒有人聽見我說話――他們只顧他們說話――所以我就只有吃著聽著,然後感覺自己渺小無足輕重,穿著別人的衣服在自怨自艾。
晚飯過後,孩子們(除了我)都被請到詹姆斯的房間去玩了,而我跟爸爸媽媽和奈絲坐在房子裡,假裝不想加入他們的行列而去瀏覽奈絲那擁擠不堪的書架。聽著樓下大廳裡傳來的笑聲,我突然覺得很悲哀。情緒低落。而且孤獨(這是那天晚上我第三次對自己感到意外了)。
真怪。我沒有改變主意,我不想待在巴德崗。我想回悉尼去。我下定決心絕不去喜歡上詹姆斯和泰莎,那麼討厭又虛情假意不入我的眼。還有詹姆斯那麼招人煩說話那麼直接。他顯然受不了我,我也不打算跟一個和我不在一個頻道上的人出去逛。
但那不是主要問題。
我突然意識到我還是想要朋友的――至少現在需要。一旦回到悉尼我就能夠重拾友誼。而身處在這樣一個沒人喜歡你,你也不喜歡任何人的地方,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特別是當這種情況要持續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