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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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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說,甚至不去想,不過日子確實好過多了。我並沒有承認什麼,但人人都注意到了我的變化。我不再一天到晚賴在床上,我變得更有活力了,而且生活也有了盼頭。一切都變回正常的樣子了,這感覺真好。我的學業進步更快,飯量更大,幾乎每天都笑呵呵。我甚至在小窩棚的裡裡外外打起了下手,幫爸爸跑跑腿遞遞東西。我看著新房子的框架一天天上升。挺有趣的。

但是,很顯然,我可不想任何人把這個「全新的開心活潑的可可」的變化當作是理所當然的,從而忘了當初我是如何違背心願被拽到這個地方來的。所以我就確保每天至少提一遍回悉尼的話題。比如:

媽媽:「今晚的日落真美麗。」

我:「是的,很棒。明年回到悉尼後我肯定會想念的。」

查莉:「在家接受學業教育讓我擁有大量的自主時間。」

我:「我懂,很酷,對吧?明年回悉尼前我得好好利用這段時間呢。」

喬希:「湯味道真鮮美,媽媽,真好喝。」

我:「很棒。我在想明年回到悉尼後寄宿學校的伙食會怎樣?」

喬希:「拜託你閉嘴好嗎?」

開心起來以後最美好的事情是,最終,我有朋友了。事實證明泰莎很友好,即便她仍舊很害羞,仍舊老穿著不合適的襯衣,但是她願意學,有幾次我幫她搭配衣服時她很感激,她看上去真好看,以至於我為自己感到相當自豪,就好像做了好事一樣。

「等我明年回到悉尼,我到我常去買牛仔褲的地方給你買東西,」我說。「買那種真正的發白的藍色褲子。它跟你的眼睛相配。」

泰莎格咯咯地笑著,有點小小得意,尤其是有一次當我在她臉上拾掇了一番之後。

「看見了吧?這還真管用呢。」我往後退了一步欣賞著我的作品。「任何人不戴假睫毛不畫眼線就出門都是沒有理由的。」

「那如果一天到晚就待在馬廄裡呢?」泰莎問。她臉上滿是著急的表情。

「你看,你當然可以做想做的事情。」我說。「我只是說,你不知道何時何地有人會看見你――或者誰會看見你。所以得有備無患,對吧?化個妝只需兩分鐘,而且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如果你遇見那個人,你的那個夢中男神,這也許是你生命中最最有用的兩分鐘噢。」

泰莎咯咯咯地笑,然後眨了幾次眼睛。「我眼睛感覺有點奇怪。這正常嗎?」

「你會習慣的,」我說。「那個詞語怎麼說來著?為了漂亮就得吃苦。」

眼睛淚流不止,泰莎真的在遭罪。但她看起來確實漂亮了。

「你可是把你的力量派上了用場噢。」後來查莉用她那尤達假聲說道,聽起來好傻。但因為我對她的朋友友好,她還是挺開心的。而且喬希對此也頗為讚許。他依舊像個迷路的小狗一樣整天圍著泰莎轉。他們之間的小曖昧還是讓我不能接受。主要是我不能想象有人喜歡我哥。我的意思是,真的嗎?謝天謝地他們好像沒有打算逮到個角落就親吻的樣子。即便泰莎總是咯咯咯笑個不停地盯著他看,他倆都好像都沒有勇氣去做點什麼事情。他們只是談論著馬匹。喋喋不休。單調乏味。無休無止。

即便我現在愛上了騎馬,而且每天下午我們都一起出去騎馬,我也沒有像查莉和喬希一樣,讓馬兒佔據我整個世界。

對我而言,馬兒世界僅僅只有一匹馬而已,我愛紙杯蛋糕。

我與它在一起時間越多就越是意識到,她很可能是我曾經擁有過的最親密的朋友,這聽起來很可笑,我知道,因為它只是動物,顯然她不是一個人。但那感覺就像我們兩個心靈相通,彼此信賴,因此也格外默契,從不出錯。

我最為喜歡的是我倆可以是――不,必須是――互相完全坦誠相待。我從來不會誤會她的感覺。馬兒不玩心計或者遮遮掩掩。而且它們也能神奇而準確地感知人的情感。我焦慮時她也著急。我興奮時她就豎起雙耳跑得更快。如果我生氣了我必須得趕快擺脫情緒,鎮定下來才能與她合作。

紙杯蛋糕對我的回應不像對待其他任何人。我絕對是她最喜歡的人。每天我們至少有兩個小時膩在一起,要麼騎行,要麼就在圓形院子裡,而且每天我都要確保給她準備好一大桶食物。

這跟從前可是大不一樣。它的性情已經穩定了許多,甚至有人(通過仔細篩選)可以騎在她背上了。但是幾乎人人都說:「噢,紙杯蛋糕就是可可專屬的馬。」

我真的很擔心,一旦我二月份回悉尼,我會想念它,它也會獨自留在這兒了,但我使勁把這個想法拋諸腦後。此外,我想我現在如果花足夠多時間與它待在一起,很可能到那時它已經性情穩定了。當然,我可以在假期的時候過來看望她。

到十月份,我們的牧場上已經放養了三十五匹馬了。其中的一半是屬於奈絲的而另一半來自於各種各樣的人,他們通過一些小道訊息得知我們莊園代人寄養馬匹。奈絲永遠都有接不完的電話,不斷來帶新的馬兒。

她和媽媽總是一同進出,商量著合夥創辦一個公司,經營騎馬和騎馬培訓課,反正都是跟馬有關的事情。她經營的大約每三星期一次的騎馬活動變得越來越頻繁,我和查莉喬希泰莎還有詹姆斯莫名都幹起了兼職(是的,好吧,我們為我們的媽媽工作!),幫著釘釘馬掌,有時甚至帶著客人出去騎馬。

我已經不再認為查莉跟詹姆斯在談戀愛了。他們是朋友,相互打趣,但是沒有眼睛的深情對望,或者咯咯咯笑之類我認為戀愛的跡象。不管怎樣,意識到這一點我還是挺開心的,因為如果他們開始約會的話,我只會更頻繁地碰見他。別理解錯,他實際上挺好的,而且隨著一起出去玩耍的次數變多,他的樣子也似乎從難看變成不錯,直到有點英俊,但他讓我心神不定。我真的還不瞭解他。

起初,我們相互說說話,但說得不多,只是談論天氣或者馬鞍需要上光了之類的話題。都是些日常事務,他似乎對我也沒別的什麼可說,因為他只是個害羞的人。他跟其他人有說有笑,一點問題都沒有。但他好像在我身邊時就會變得很安靜。我猜他還在討厭我,可這又解釋不通當我突然回頭時,無論在馬廄裡還是騎行中,他往往就在那看著我,離我的距離比我想的要近。

日子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地流逝,我卻發現我越來越希望遇見他。不是因為我們有更多的話要說。實際上事實恰恰相反,那份安靜才是他身上最有魅力的地方。

我從來就沒有安靜過,從來都沒有,一輩子都沒有。我是那種鞋裡裝著傑瑞豆的小孩,完全跟安靜沾不上邊。所以當只有我和他,還有馬在馬廄裡時,最詭異的事情發生了,他不說話,而我好像身陷某種磁場,被催眠似的,自然而然也就鎮定了下來。我們就在一起幹活,給馬釘拋光,清理馬廄,整理器具。

整件事情讓我出奇的暈乎乎。我不知道是否能跟別人在同一間屋子待著。莎蔓莎這樣會發瘋的。她大部分時間裡是一秒鐘說五十個單詞的人。但是我卻習慣了跟他那樣的相處。事實上,我幾乎痴迷於此。幾個星期後,我發現每次過去時我都希望詹姆斯獨自一人在那,這樣我們就可以不用開口說話只需一起默默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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