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四月裡,在那個不可思議的早晨,那潮溼而又陽光映照的空氣便已令人心曠神怡了。它像絲光糖那樣香甜、清涼,滋潤而鮮亮,這是過濾後的春天氣息,未攙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們也意外地聞到了抽了芽開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發出來的香味。這奇蹟般的芬芳是一場滂淪大雨的傑作。春天常隨著一陣陣恣肆的四月驟雨,以毫無顧忌的方式預示它即將來臨。列車駛到半路時,我們就已看見遠處地平線上從天際壓向田野的黑雲。但是到摩站時——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現的廣告牌從新綠叢中聳立起來、車廂裡我對面那位英國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歸攏在一起。這時,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綿一樣的濃雲方才撕裂開來,這片鉛灰色的雲從埃佩內起就惡狠狠地同我們的火車頭賽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閃電一發出訊號,好鬥的豪雨便挾著響亮的劈里啪啦聲傾瀉而下,如同機槍那樣用水彈掃射賓士中的列車。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著,重重地被擊中的車窗玻璃在哭泣。火車頭認輸了,把飄舞的灰色濃煙壓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聽到急驟的雨點在敲擊鋼鐵和玻璃。列車行駛著,猶如一頭受折磨的野獸想逃脫這場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達以後,大家還在東站前廊等候搬運工人時,透過灰——的雨簾,可以看到林蔭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來。一縷刺眼的陽光用它的三齒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雲。轉眼間,一幢幢大樓的正面輝煌耀眼,猶如擦亮的黃銅,天宇澄清,宛若蔚藍的海洋。像愛與美的女神安娜蒂奧美內從波濤中現身時放射著裸露的金光那樣,這座城市也從褪去的暴雨織成的外套中顯露出來,呈現出一派美不勝收的景象。接著,人們像離弦之箭,從左邊和右邊成百個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飛奔到大街上,抖動著身子,滿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輛堵住的車子又開始行駛,嘎嘎作響,發出沙沙聲,吼叫著穿梭般來來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慶幸重新見到了陽光。甚至林蔭大道上的樹木也好像興奮不已,它們牢牢地紮在堅硬的柏油路上,經過一場大雨的澆淋,這時還在滴水,還帶著尖細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潔淨的深藍色的天空,意欲散發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聞,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幾分鐘,就在巴黎的心臟地帶,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們清晰地感覺到栗樹花在輕輕地膽怯地呼吸著。
在四月裡這個美好的日子,還另有一樁賞心樂事:我剛到達,一直到下午都沒有任何約會。在四百五十萬巴黎市民當中誰都不知道我,也沒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無拘無束,愛幹什麼就幹什麼。我可以完全隨心所欲地去散步,溜達或看報,可以在咖啡店裡閒坐或吃點東西,或者去博物館,看看陳列櫥窗或河畔書攤,可以給朋友打打電話或者只是凝視透著溫煦、香甜氣息的天空。但是出於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極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沒有什麼打算,只是聽其自然,摒棄了關於意願和目標的所有聯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機緣的轉輪上。就是說,我像隨波逐流一樣,聽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挾走,隨便地走過兩側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著湍急的人流穿越馬路。最後波浪把我衝進了寬闊的林蔭大道。我舒暢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魯奧路轉角一家咖啡館的平臺上。
我心想:我又來了,懶洋洋地靠在鬆軟的草編椅子裡,同時點燃了一支雪茄。啊,這便是你,巴黎!整整兩年我們兩個老朋友沒有見面,現在讓我們彼此好好端詳一番。好,來吧,這就開始,巴黎,給我看看在這當中你都學了些什麼,來吧,開始吧,請給我放映你那無與倫比的有聲電影《巴黎街頭》,那部有成千上萬不取報酬、難以計數的跑龍套演員,用光輝、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傑作,也請奏起你那無法模仿的充滿了當聲、嘎吱聲、呼嘯聲的街頭樂曲吧!不要保留!趕快!讓人們看看你會什麼!讓人們看看你是什麼!開啟你那能夠奏出無調的、泛調的街頭音樂的巨型自動風琴吧!讓你的那些汽車疾馳吧!讓你的那些流動小販高聲叫賣吧!讓你的那些廣告吸引人們的目光吧!讓你的那些車上喇叭鳴響吧!讓你的那些商店閃耀發光吧!讓你那些行人走動吧!——我就坐在這裡,如同往常那樣心情愉快,我有時間和興致來觀賞你,一直看到眼花繚亂頭昏腦脹方才罷休。來吧,來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發出更多一些而且越來越多的,更加熱烈而且越來越熱烈的,總是不同而且總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喚。車上喇叭的鳴響和散亂嘈雜的聲音吧!這不會使我厭倦,因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開,來吧,來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給我吧,就像我願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給你一樣,你是這樣一座都市,人們無法學你,你擁有不斷變化的魅力!
這個異乎尋常的早晨還有第三種佳趣——從某種躁動興奮的情緒中我就感覺到:如同在旅遊歸來的時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後常見的那樣,我將又有一天充滿了好奇心理。在這樣的日子裡,我覺得自己變成了雙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這時候,我對自己原有範圍內的生活感到不滿足,某種內在的力量在推動我,驅趕我,彷彿我不由自主地要從軀體裡滑脫,像蝴蝶從蛹中掙脫出來那樣。每一個毛孔都在擴張,每一根神經都彎成精緻的、熾熱的鐵爪鉤。一股眼觀千里,耳聽八方的狂熱向我襲來,這是無以名狀的透徹明晰的感覺,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變得更加靈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覺得玄妙莫測。我可以凝視一個修路工人達數小時之久,看著他用電鑽割開鋪路瀝青。我只不過在觀看,卻強烈地感受到,他那劇烈顫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動都傳到我的肩膀上來。我可以在別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著這個也許現在就住在這裡或者可能會住在這裡的陌生人有著怎樣的命運。我可以一連幾個鐘頭看著和跟著一個過路人,聽任好奇心牽動,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識到,這在偶然觀察我的任何另一個人看來,都是不可理解和瘋瘋癲癲的舉動,然而這種想像和觀賞的樂趣,比任何編成的劇本或者一本書裡所寫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這種過度興奮,這種明察秋毫的過分敏感,同突然轉換環境很自然地聯絡在一起,這不過是氣壓的改變,以及受制於此的血液調節的化學作用所造成的結果而已——我從來沒有設法去弄清這種不可思議的亢奮緣由何在。但每當我意識到它的時候,我總覺得平時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覺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麼無聊而空虛。只有在這樣的時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當時,在四月裡那個美好的日子,我也這樣完全超脫了平日的自我,滿懷觀賞的興趣,聚精會神地坐在人群組成的大河岸邊的小椅子裡等待著,我也不知道在等什麼。但我帶著垂釣者輕微的寒戰般的顫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動的瞬間,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會遇上什麼,會遇上某一個人。因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興趣傾注在觀賞的物件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車輛暫時還沒有給我投送什麼。半個鐘頭以後,我的眼睛由於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憊,我不能再一個一個地看清楚了。這覺得在林蔭大道上湧過的行人彷彿都失去了面孔,它們變成黃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妝拙劣的蛋形臉盤匯成的輪廓模糊的波濤,這骯髒的人流像令人厭煩的洗滌汙水一樣在不停地湧動,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顯得暗淡。猶如看了一部影像閃動不已、複製製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經精疲力竭,正想起來,往前走去,這時我終於——我終於發現了他。
他,這個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於他不斷地闖進我的視野。在這半個鐘頭裡從我身邊沖刷而過的所有其他成千上萬的行人,如同被無形的帶子扯走那樣四散離開,他們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側面、身影、輪廓,人潮便把他們永遠捲走。而這個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來到同一個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時無法理解地固執,把一團齷齪的海藻衝到淺灘上,馬上又伸出溼漉漉的舌頭,把它舔回去,隨即又扔出,再拉回。這個身形也一再隨著漩渦捲過來,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幾乎相等的時間來到同一個地方,總是露出同一種目光,一種低垂著的、引人注意地掩藏著什麼的目光,除此以外,這個總是去而復返的人其貌不揚。一副乾癟的餓扁了似的軀體裹在極不合身的栗黃色的夏季外套裡,那顯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為兩隻手完全被拖掛出來的袖子遮住。這件早就過時的栗黃色外套同這副尖嘴猴腮相比,顯得過於寬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這張瘦臉有兩片蒼白的、幾乎乾枯了的薄唇,上面長著一撮淡黃色的鬍子,膽怯似的在抖動。在這個可憐蟲身上,什麼都在晃盪,不成樣子地耷拉著——他歪著肩膀,邁動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臉苦相,一會兒從左邊的,一會兒從右邊的人群渦流中轉過來。然後看來是一籌莫展地站在那裡,畏縮地抬起目光,像一隻從燕麥叢中鑽出來的小兔子,嗅聞著,縮成一團,又消失在雜沓的人群中。還有——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點——這個衣衫襤褸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說裡一個公務員。他似乎高度近視或者舉止特別笨拙,因為有兩次,三次,四次我看見走路比較匆忙。更加顯得有事的行人撞著或撞倒這個瘦小的街頭淪落者。可是他對這個倒並不怎麼在意。他忍氣吞聲地退到一邊,躬著身子,又冒出來,總是見到他在這個地方,就在這半個鐘頭裡,反反覆覆,大概已經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總之,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或者這麼說吧,起初我感到惱火,而且是對自己生氣,原因是:儘管今天這麼好奇,我卻不能馬上猜出,這個人在這裡想幹什麼。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惱火。真是,你在這裡幹什麼呀?!你這小子!你在等什麼?等誰?你不會是叫花子,叫花子不會這麼笨,往最擠的人叢裡鑽,誰都沒有時間去掏口袋嘛;你也不會是工人,因為上午十一點整,他們沒有空閒懶懶散散地在這裡轉悠;說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談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誰都不去理會的娘兒們也不會要你這個潦倒的癟三。得了,你還能幹什麼呢?說不定你屬於那種見不得陽光的導遊吧?這種人悄悄靠上來,從袖子裡變戲法似的掏出傷風敗俗的照片,哄騙鄉巴佬說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瑪的諸般風光,以此換幾個錢。不,也不是,因為你不同任何人搭訕,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開每一個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著的目光。那麼,你究竟是什麼人?你這樣鬼鬼祟祟!你在我這方土地要幹什麼?我愈來愈密切地注視他。過了五分鐘,我就來了激情,來了觀賞的興致,想弄個明白,這個穿栗黃色外套的,總是去而復返的人在這林蔭大道上到底要幹什麼。突然我明白了:原來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從一個極小的細節,從他斜視的目光看出來,這是把每一個走過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顯而易見是那種警員在培訓的第一年裡必須學會的確認物件的目光。這種目光並不簡單:第一,它必須快如利刃,沿著接縫,從下而上劃過整個身軀直到臉部,藉助這樣的照明閃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點,另一方面在內心將它同己確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徵進行比較。可是第二——這點也許更難,這種檢視的目光必須絲毫不為人們所覺察,窺探者不能在對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這個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訓課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尋夢者,看似若無其事地穿行於人叢之中,懶洋洋地讓人衝撞推擠。可是在這當中,他總會突然——就像相機的快門一閃那樣——睜開松垂的眼瞼,將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魚叉。周圍似乎沒有人在看他執行勤務。如果不是在這個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剛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這麼長時間,這麼耐心地在守候,我本來也不會注意到什麼的。
這個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護技巧,模仿一個地道的街頭遊蕩者的舉止。衣著或者說破爛衣著,以便藉此緝拿罪犯。平時,便衣警察離開一百步肯定會被辨認出來,原因是:這些大人先生再怎麼化裝,總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們的官架子,他們永遠也學不會這種達到亂真程度的畏縮、膽怯,彎腰垂頭的模樣。這種低眉躬身的神態非常自然地從這樣一些人的走路姿勢上反映出來,他們被幾十年的窮困壓低了肩膀。而這一位,真了不起,他裝出一副遊蕩者的狼狽相,簡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漢的假面具製作得纖毫畢現。僅僅下面這一點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黃色的外套,那頂有點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撐著維持一點體面,而下身那條邊緣紗線都已散開的褲子和上身那件已經磨破的上衣則隱約地透出窮困已到極點。作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貧苦這隻嘴饞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邊緣啃咬。這張飢色畢露的面孔,也同這樣一種寒傖的著非常相配。那稀疏的鬍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沒有刮乾淨的臉,有意弄得蓬亂不堪的頭髮,都使每一個不抱成見的人確信,這可憐蟲昨夜是在路邊長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過的。還有:他用手掩口,病懨懨地咳嗽;收攏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潛行般小心走路,彷彿腿裡灌了鉛——眼前這位確實是魔術師,他變出了無懈可擊的晚期癆病患者的體貌。
我就直說吧,沒有什麼不好意思:我非常興奮,能有這樣一個可貴的機會,在這裡以私人的身分監視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監視人員,雖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層面又覺得他這種做法實屬卑下:在這樣一個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賜予的四月和煦陽光照耀下,有一個喬裝的人,有領養老金資格的公務員,在這裡緝捕某一個倒霉的人,要把他從明媚的春光中拉走關進某一處牢房。不管怎樣,看住他還是令人興奮的,我越來越好奇地觀察他的一舉一動,每次都為發現一個新的細節而感到高興。可是,突然我這種探究的樂趣像陽光下的冰塊一樣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斷有些不對茬兒,我感到什麼地方有點兒不對。我心裡又不踏實了。這個人真是警探嗎?我對這個奇怪的閒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覺得他顯露出來的窮酸相實在是太地道,太真實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裝出的假象。首先,第一個疑點:他的內衣領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裡撿的都沒有那麼髒,人們不會光著手指把它圍在脖子上的。這種東西只有真是窮途末路,根本談不上儀容衣著的人才會要。其次——第二個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樣子的,就要完全散開的一團碎皮還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話。右腳穿的那隻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帶,而只是用粗繩繫住。左邊那隻靴底張開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開來。不可能,不可能為了喬裝而想出而且製成這樣一雙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經毫無疑問了:這個衣衫破爛不堪、舉止鬼鬼祟祟的小癟三肯定不是警員,我的判斷失誤了。要說不是警員吧,那麼他是幹什麼的呢?幹嘛老是來來去去,去而復返呢?幹嗎要從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窺探、尋覓、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無名火起,惱恨自己沒有看清這個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問他:喂,你要怎麼樣?你在這兒幹什麼?
可是,驀地宛如沿著每一根神經都點了火,我的眼前一亮,準確無誤的感覺恍若平射的彈頭直透我的內心——我一下子又什麼都明白了,現在完全可以肯定,終於無可辯駁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並非警探——我怎麼能這樣被他糊弄了呢?!——這個人哪,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是警員的反面:這是一個扒手,一個貨真價實的,一個經人傳授,以此為業。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這條林蔭大道上伺機偷竊小皮夾子、手錶,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獵獲的物件。他屬於這個行當,這是我注意到他總是往最密集的人群裡擠的時候首先斷定的。現在我也恍然大悟,為什麼他要裝出笨手笨腳的樣子,為什麼要撞別人碰別人。我對眼前的局面越來越明白,越來越清楚了。他把地點剛好選在咖啡館的前面,緊靠十字路口,其中奧妙就在於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來的點子:這位老闆把櫥窗佈置得非常巧妙。這爿商店只賣些並不怎樣令人感興趣的,並不吸引顧客的東西,不過是些椰子、土耳其甜點、各色糖果。可是店東想出了一個絕妙的主意:不但用仿製的椰葉和熱帶的風景廣告把櫥窗裝點得具有東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綺麗的南國風光的環境裡,這點子真絕!——他放了三隻歡蹦亂跳的小猴子,它們在窗玻璃後面擺出逗人發笑的扭彎肢體的姿勢,騰躍著,露出牙齒,互相尋找跳蚤,咧開嘴巴,大聲喧鬧,做出不識羞,不雅觀的地道猴子動作。精明的老闆打對了算盤,櫥窗前擠滿過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們呼喊著尖叫著,看來這場演出給了她們以極大的樂趣。這樣,每當一大群過路人特別密集地在這個櫥窗前擠在一起時,我這位朋友就很快地躡手躡腳湊到跟前,輕巧地,裝出謙讓的樣子,直向擁擠的人叢中鑽進去。但是關於這種迄今沒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從未認真加以描述的街頭行竊術,我只知道:猶如鯡魚排卵,小綹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順利下手。因為只有在被壓,被擠的情況下,那隻危險的手在掏取小皮夾子或手錶時才不會被受害人所覺察。然而,除此以外——這一點我剛剛才學到,為了手到功成,顯然還需要某種技法,以轉移人們的視線,麻痺每個人那種保護自己財物的不自覺的警惕性。此時此地,有三隻猴子轉移了人們的注意力,它們的動作滑稽,好笑已極。事實上,它們——這些咧嘴、露齒、光身的小猴兒——不停地扮演著我這個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謀、幫兇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請原諒,我因自己這一發現而感到興奮,因為我這輩子還從來沒有看見過扒手。或者也可以說——完全照事實講吧——見過。那時我在倫敦念大學,為了提高英語的實踐能力,我常去法庭旁聽。有一回,我剛趕上,看見兩名法警把一個紅頭髮的、臉上長皰疹的小夥子夾在中間帶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著一個作為物證的錢包。有幾個證人在提供證詞並起誓。然後,法官嘰哩咕嚕講了一通英語。接著那個紅頭髮小夥子給押走了——如果我沒有聽錯,判刑六個月。這是我見到的第一個扒手,但是——這便是區別所在——我無法斷定那個人真的就是扒手。由於當時只有證人說他犯罪,我實際上只是聽到案情複述而已,並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個被告,一個被判決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竊時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兩個月以後,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時候;猶如作家只是在進行創作時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說幾年以後在話筒前給聽眾朗讀自己詩作的時候。作案者僅僅在作案的瞬間才是真實的。現在給了我千載難逢的機會,我註定會在一個扒手最能顯示特徵的時刻,在像生育與分娩一樣極難竊聽得到的稍縱即逝的一剎那窺見他,窺見他那掩藏極深的本質真相。一想到這種可能性我便亢奮起來。
當然,我打定主意,不放過這一次了不得的機緣,不錯過作案准備和作案過程的任何細節。我馬上離開了咖啡館桌子旁邊的靠背椅,坐在這裡我覺得視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現在我需要挑一個能夠一目瞭然的,一個不妨說能夠移動的位置,從那裡我得以毫無遮攔地窺探他。幾經試行,我選定一個廣告柱,柱子上花花綠綠地貼著巴黎各家劇院的海報。在這個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貫注在那些預告中,其實我是借這個圓柱作掩護,極其真切地注視他的一舉一動。於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難理解的韌勁看著這可憐蟲在這裡幹那艱難而又危險的營生。我看著他,比我記憶所及在劇院裡或看電影時注意某個演員更要好奇,他們的表演曾經吸引著我,是因為在他們將整個身心都投入的瞬間,現實超越和勝過了任何一種藝術形式。現實永存!
這樣,就在巴黎的林蔭大道上,從上午十一點到十二點整整一個鐘頭,對我來說,真是過得像一瞬間那樣,雖然——或者倒不如說,因為——這一個鐘頭充滿了不斷出現的緊張場面,難以什數的細小而激動人心的決斷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幾個鐘頭的時間來描述它,這一個小時,它蘊涵著如此豐盈的心理潛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誘惑力量,因為在遊刃自如中處處都隱伏著風險。直到那一天為止,我從來沒有,一丁點兒都沒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當街偷竊是一種何等艱難。幾乎無法學會的行當——不,是一種多麼可怕的,使人緊張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現在我所設想的偷竅,只是同極其膽大妄為而又手法熟練這一模糊概念聯絡在一起。事實上,我把這門手藝只看作指頭功夫,近乎耍雜技、變戲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長篇小說《奧利弗-退斯特》中描敘一個竊賊頭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傳授從別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覺察的本領。外衣上部繫了一個小鈴。如果新手從口袋裡抽出手帕的當口響起了鈴聲,那就說明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這點我現在才看出來一僅僅注意到進行此事的基礎技巧,即指頭功夫,可能他從未觀察過正在活動的物件,大概他從未有過——像我現在碰巧得到的——機會得以發現: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隻靈巧的妙手,而且還需要待機行動和自我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種訓練有素的心理特徵,既能保持冷靜,同時又能疾如閃電。尤其需要一種非同尋常的,幾近瘋狂的膽量。現在我已明白:一個扒手學了六十分鐘以後,必須具備縫合心臟——猶豫一秒鐘就會造成死亡——的外科醫生那種果斷而敏捷的特點。但是在那個場合,做那種手術時,至少病人已經完完全全被麻醉,不會挪動,不會掙扎。而在扒竊時,即使下手輕巧而突然,總不能不觸及一個人有正常知覺的軀體——而正是小皮夾子旁邊的部位,人們最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時,他那隻手閃電般伸到下面時,就在這最聚精會神。最使人緊張的時刻,他還得同時完全控制他臉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經,他得假裝漫不經心,百無聊賴。他不能流露出亢奮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兇手拿刀捅過去時那樣在瞳仁裡映現出行兇瞬間的惡狠狠的樣子——他作為小偷伸手時,必須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著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剎那謙卑地用完全不動聲色的口氣說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動時一定要乖巧,警覺,靈活。然而,這還不夠——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發揮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領。就得像心理學家、生理學家那樣摸準物件是否合適。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這些人當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開,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說人們可以不顯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慮。在那一個鐘頭裡,我數了一下,一百個或五百個當中幾乎不會有一個或兩個以上進入射程以內。一個冷靜的扒手只敢在極少幾個物件身上施展功夫,而對這極少幾個人的行動卻又會由於無數偏偏湊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敗垂成。幹這個行當——我可以作證——不可或缺的是非常豐富的閱人經驗,異乎尋常的警覺與自制能力,因為還有一點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會神地選擇與潛近物件以求一逞的同時,要一心二用,調動極度緊張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別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沒有警員或警探,或者經常擠滿在街上的數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沒有任何一個在斜眼看著。所有這些都得隨時留意。有沒有在匆忙中被忽視的櫥窗反映出他那隻手,從而暴露了他?有沒有什麼人從一爿商店的裡面或一扇窗子的後面監視著他的舉動?由此可見,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較之所冒的風險,卻又幾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於一次落空,一次失誤,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蔭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價,由於指頭的一次微微顫動,一個輕率的緊張的動作,可能會失去自由。現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條林蔭大道上扒竊乃是膽大包天的舉動。從此我對報紙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類竊賊視為無足稱道者,在一個小欄目裡,以三數行打發了事,簡直覺得有點不公道。在我們這個社會里所有的手藝中,無論是正當的或者是非法的,這是困難,風險最大的行當之一。這個行當的最高效能堪稱藝術而當之無愧。我可以這樣說,我能夠為此作證,原因是:我曾經,也就是在那四月裡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經歷了這件事。
「共同經歷了」:我這麼說,並非言過其實,因為只是開始時,僅僅在最初的幾分鐘裡,我做得到完全客觀冷靜地注視這個人幹他的營生。但是興味盎然地看著看著,便不可抗拒地會激發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對此欲罷不能。於是我不知不覺地,亦非所願地逐漸同這個扒手兩心相通,似乎化為他的軀體和兩手。我已從一個單純的旁觀者在心靈上變成他的同謀者。這一轉換過程是這樣開始的:觀看一刻鐘以後,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誰可偷誰不可偷,看看他們的上裝是扣住還是敞開,看看他們的目光顯示出麻痺大意還是保持戒備,看看是否可望從他們身上獲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夾子,簡言之,看看他們是否值得我這新交的朋友去處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認:在這場正在開始的搏鬥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終得以下手而獲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幾乎是強迫自己才壓抑住想在他動手時幫助他的衝動。正如旁者受到強烈的誘惑,想用胳膊時輕輕捅一下當事者,想慫恿他打該出的牌。每當我這位朋友忽視一次良機,我也同樣急不可耐地想對他使眼色:朝那兒那個靠上去!那兒那個,那個胖子,臂彎裡抱著一大束花的那個。還有,有一回,當我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擁擠的人群,街角卻驀地閃出一個警員的時候,我便覺得非提醒他不可,因為我嚇得腿都軟了,彷彿我自己會被抓走似的。我感覺到好像警員那隻粗重的手已經搭在他的,也等於我的肩膀上。嘿!——沒事!那瘦子已經灑脫地、清白地從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來,在那危險的公職人員身邊走過去。這一切都非常緊張,但對我來說還不止是這樣。我對此人的特點體會越深,根據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勞而無功的接近嘗試,開始對他的行當越瞭解,我也就變得越焦急:怎麼還不動手!怎麼老是隻摸一下,試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腳,猶猶豫豫,一個勁兒地退避躲閃的樣子,我真是非常生氣了。真要命,總要像樣兒地幹它一傢伙嘛!這麼膽小!多拿點勇氣出來嘛!要那兒那個吧,那兒那個!早晚總要出手嘛!
幸虧這位朋友對我這種他並不需要的關切一無所知,絲毫沒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緒影響。當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藝術家和初出茅廬者、業餘愛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間的區別就在於:藝術家經驗豐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註定先要有一個必然徒勞無益的過程;藝術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後的具有決定意義的時機方面是老手。正如從事文學創作的人無動於衷地放過了上千個看來是誘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會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積蓄所有的力量,最後將它投注於筆墨間。這瘦小、虛弱的人也同樣一次又一次放棄上百個機會,而我對這個行當只有一知半解和業餘愛好,卻認為它們會帶來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試,他擠到跟前,肯定有無數次把手放在別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從不掏取,而是有無限的耐心,始終偽裝得非常巧妙,因而沒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離開櫥窗三十步的地方反覆來回走動,同時總是用警覺的斜視的目光,將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並把它們同我這個門外漢根本無法覺察的危險性進行比較。在這種具有從容沉著特點的、聞所未聞的堅韌不拔精神中隱含著某種因素,它使我感到興奮,儘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給我以保證:他最終必能成事。正是從他那鍥而不捨的活力可以窺見:他不達目的,決不會罷休。同樣地,我也鐵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勝,否則決不提前離場。
這就到了中午時分,那是一個洪水奔流的時刻。轉眼間,所有的大街小巷、樓梯庭院都被許許多多細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沒,這一條條激流都匯到林蔭大道這一寬闊的河床上。從製作室、車間、辦公窄、學校、機關一窩蜂擁出許多人,無數在三、四、五樓緊挨在一起的地方做著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縫紉女工和售貨員都奔到露天裡。然後,猶如一團濃黑的正在飄散的煙霧,人群四散分開來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兩兩、嘰嘰咕咕地互相挽著手臂、連衫裙上彆著歐紫羅蘭束的少女,穿著已經磨得發亮的男式小禮服或者挾著不可離身的皮包的小公務員,搬運工人,一身天藍色軍裝計程車兵,所有參與大都會無形和隱蔽的繁忙活動的數不清,道不明的諸色人等。所有這些人在空氣混濁的屋子裡已經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現在他們要伸伸腿,四處亂跑一氣,張著嘴大口吸氣,點燃了雪茄吞雲吐霧,擁擠著出出進進。由於他們在同一時間湧出來,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歡快的生氣,達一個鐘頭之久。但也只有一個鐘頭,隨後他們又得上去,在關閉的窗子後面旋制或者縫紉,在打字機的鍵盤上敲打;或者在數目欄中累計;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軀體裡的肌肉和肌腱體會得到這是怎麼一回事,因此它們那樣樂意和有力地緊緊繃著;同時心靈也體會得到這是怎麼一回事,因此它那樣酣暢和充分地享受這有限的一個鐘頭,好奇地尋求明亮和輕鬆,它覺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悅,可以痛痛快快地說笑話,隨隨便便地尋開心。無怪那猴子櫥窗從這種不花本錢找樂趣的意願中格外獲益匪淺。人們成群結隊地聚集在大有看頭的窗玻璃旁邊,在前面的是姑娘們,她們唧唧喳喳地說著話,伶牙俐齒,聽起來彷彿鳥籠裡在吵架。而擠到她們身邊的則是那些嘴不乾淨,手不老實的工人和街頭閒人。看熱鬧的緊緊擠成一團,人群愈是密密層層,我那穿栗黃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魚似的遊得愈歡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叢中,一會兒出現在這裡,一會兒出現在那裡。現在我這消極觀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現在須得從旁密切注視他的手指,以便看清這一行道的真正關鍵手法。這可是一件很費勁的事。這條老到的獵犬練就一種特殊的本領,能夠使自己滑開來,像鰻魚一樣,從人群中最細小的縫隙迂迴曲折地鑽過去——譬如他剛剛還站在我的身旁從容地等待時機,可現在卻突然又杳無蹤影了,而在同一瞬間他已經遠遠地到了前面櫥窗玻璃旁邊。他必定一下子擠過了三四道人牆。
當然,我也跟著擠過去。我擔心,等我到達前面櫥窗的旁邊,他可能又已經以他特有的潛行方式在左邊或者右邊消失了。可是他並沒有離開。他非常沉靜地在那裡等待,沉靜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緣故。我這樣對自己說,同時打量他周圍的那些人。在他旁邊站著一個胖得離奇的女人,顯然是一個窮人。她疼愛地用右手牽著一個大約十一歲的臉色蒼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彎裡挎著一個張開著口的劣質皮購物袋,袋子裡的長條法國白麵包當中有兩個好像不知處境危險似的露在外面。很時顯,這隻提袋裡裝著她男人的午餐。這個普通的老實婦女——沒有戴帽,纏著一條顏色刺目的圍巾,身穿一件自己縫製的粗布格子連衣裙——在看猴子戲,那高興的樣子簡直無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個寬闊的有點虛胖的身體都在抖動,連那些白麵包也在來回晃盪。她一次又一次歡叫,縱聲格格地笑著,很快她給旁人的樂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樣多。她帶著造化賦予人類的純任自然的原始意興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們那種滿足而讚許的心情,欣賞著這難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貧窮者才會如此真誠地嘖嘖稱羨,只有他們。對這樣的人來說,如果無須花錢而得以賞心悅目,猶如上蒼的賜予,那麼這便是樂事中之至樂者。在這中間,這個善良的女人不時彎下身子問小孩有沒有看清楚,是不是沒有漏掉任何一個逗人發笑的動作。「好——好——兒看——吧,瑪——格蕾——特!」她帶著母音拖得很長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個臉色蒼白的小姑娘仔細看。這孩子在這麼多陌生人當中很羞怯,心裡高興,但不敢吱聲。看著這個女人,這位媽媽,使人感到意趣無窮——她,屬於土地的本系。是一個地母之女,是法蘭西民族一個健碩的充滿活力的果實。她那爽朗、輕鬆、無憂無慮的歡笑聲,幾乎使人不禁要去擁抱她,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點害怕了。我看見那件粟黃色外套的一隻袖子晃盪晃盪地越來越挨近那個購物袋,袋子還是張開著口,雖然危險已近在眼前——只有貧窮者才會渾然不覺。
天哪,不能這麼幹!你總不能從這個貧窮,老實的,這個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隻購物袋裡掏走她的乾癟的錢包吧?驀地我內心裡產生了反感。直到現在為止,我以看體育表演的興趣觀察這個扒手。我從他的身心出發去思考,去共同體會,我曾經希望過,甚至祝願過,盼著他以辛勞、勇氣、風險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價,終能取得一次小試身手的成功。可是現在,當我第一次不僅看到扒竊的企圖,而且看到選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這個率真樸實得令人同情的女人,這個自得其樂而不知險惡的女人。她大概擦淨房間,洗刷樓梯,幹了好幾個鐘頭,才掙來幾個蘇——看到這種情況,我感到氣憤。你這小子,走開!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別人去吧,不要偷這個可憐的女人!我馬上用力往前朝這個婦女擠過去,想保住她那隻處於危險之中的購物袋。可是正當我突進的時候,那小子卻轉過身來,緊貼著我滑了過去。「pardon,monsieur!」擦身碰到時響起一個微弱、謙卑的聲音——我第一次聽到它——表示歉意。一轉眼那件黃外套已滑出了人群。馬上——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有了這樣的感覺:他已經下手了。現在必須盯住他不能讓他跑掉!我粗魯地——身後有一個男人在咒罵,因為我重重地踩在他的腳上——人混亂的人出人海中擠出,剛好還能看到那件粟黃色外套轉過林蔭大道街角閃進了一條小巷。現在要跟住他,跟住他!要緊緊地跟住他!可是我得急步奔跑,因為——我最初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觀察了一個鐘頭之久的瘦子竟然一下子變了樣。先前他似乎縮頭縮腦而又昏頭昏腦地跌跌撞撞,現在卻靈活得像一隻黃鼠狼順著牆根疾奔而去。這是常見的慌里慌張的腳步,活像一個瘦弱的文書誤了公共汽車,三步並作兩步走,想及時趕到辦公室。在我看來,現在已經毫無疑問了:這就是作案之後的步態,即扒手的第二步態,這樣才能儘量迅速而不引人注意地逃離現場。這混賬東西已經從這非常可憐的女人那隻購物袋裡偷走了她的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