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後。
林思安從市集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手上提著洋蔥、牛肉、番茄、生菜一類食物,還有一些日用百貨,幾乎要把胳膊累斷。
這座小城鎮什麼都好,就是這點不方便,只在市集建了一家大型超市,一到假日週末,大家都開著車蜂擁過去,場面頗為壯觀。林思安在國內何曾見過這陣勢,來了這麼久還是不能適應。
路過花店,女主人alice正抱著幾個月大的兒子曬太陽,林思安又走不動路了,忙把東西放下,逗弄起寶寶來。alice輕笑道:「我兒子現在就喜歡你,你一抱就笑個沒完,連我這親媽都不認。」
寶寶眨著一對藍汪汪的眼睛,咿咿呀呀地揪著林思安的頭髮,笑得像朵花,「他長得也太快了,好像前幾天還沒這麼沉呢。」
「這麼喜歡,不如和gavin生一個?」
「alice。」
「好好,我不說,知道你害羞。」
林思安無奈地笑了笑,懶得再反駁。
回到租住的屋子,她把滿手的袋子放在桌上,總算鬆了口氣,幾乎累癱在沙發上。這是間在y國小城最常見的廉價公寓,天花板很矮,彷彿自己霎時高大了許多,在異國他鄉竟有些許安慰。有獨立的陽臺和洗手間,不用因為生理問題急得把頭髮揪光。洗衣機是公用的,放在樓道里。林思安有些小潔癖,平日裡的床單衣物都是手洗,她曾經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小姐,能把髒衣服扔進洗衣機就已是極限,來了這邊,倒真的自力更生起來。雖然第一次洗的時候就把最喜歡的一件裙子搓出了一個洞,但總算還是慢慢好起來,有時站在晾滿衣服的陽臺上,鼻間聞著那茉莉花的衣皂香,霎時便覺得生活都美妙起來。
她把食物塞進冰箱,又換了乾淨的床單,拿出新買的空氣清新劑噴了噴,屋子裡立刻瀰漫著小雛菊的香。她伸了伸懶腰,抬手按開答錄機聽留言。
裡面傳出ann陰惻惻的聲音,「jennifer,你敢放我鴿子。」
林思安一愣,這才想起昨天那玩笑似的約會,沒想到他們竟當了真。
「ann,當紅娘好玩嗎?讓你這麼樂此不疲?」
「gavin是真的喜歡你!」
認識ann是個偶然,若細想,其實也是必然。
這個小城鎮的生活節奏很慢,不用像在大都市裡整日火燒屁股一樣趕去投胎,且極具藝術的浪漫氣息。閒時漫步街道,會看到各種流浪藝人的表演,神情坦然而滿足,這對林思安來說簡直是天堂。
到這裡的第二個月,她去了y國聞名世界的博物館,室內肅穆而冰冷,鴉雀無聲。
林思安本能地有些排斥,總覺得藝術應該是包容且充滿熱情的,而今倒像是雲雀被關進黑漆漆的籠子,再好的嗓音也吟誦不出曾經的曼妙。
她在一幅作品前長久地凝視,心裡有些似曾相識的興奮,好的畫作和音樂一樣,會讓人連指尖都蠢蠢欲動。
恍然間想起那年夏天,b市盛況空前的頒獎典禮,她的《漁舟唱晚》被評委大加讚譽,一舉奪魁。那時她是參賽選手中年齡最小的,孤零零地站在臺上像個稚嫩的布娃娃。林思安的名字一度被b市美術家所熟知,更有桃李滿天下的大師指名要收她為徒。
她一有時間就跑到老師家裡,聽他揣摩畫境還有作者意圖,如痴如魔。自己一個人關在屋子裡臨摹線條繁複的工筆畫,塗塗抹抹一整夜,真正廢寢忘食。後來林母再也看不下去,心一橫沒收了她的畫板,關箱落鎖再也不許碰一下。林思安在母親面前向來軟弱,不敢為心尖兒上的愛好抗爭,唯唯諾諾地答應下來。日子久了好像就真的忘了自己還有過人的天賦,再碰到昔日恩師,年邁的老人惋惜地搖搖頭,直嘆耽誤了一棵好苗子。
這之後的十餘年,林思安再沒靜下心來認認真真地動過一次筆,偶爾興致來了,也不過是在日記本上信手塗鴉,聊以自娛而已。
買了畫板和顏料回去。第二天,她便在路旁支起了架子,對著日出小心翼翼地下筆,手顫抖得厲害,並非真的不堪入目,而是心裡早丟了那份自信,總覺得貿然描摹是對昔日的褻瀆。
對街也有個寫生的女孩,畫好的成品就堆在一旁的籃子裡任人挑選,廉價卻又瀟灑。
落筆時技巧精準且訓練有素,典型的科班出身,畫風循規蹈矩中又透著三分狂放,應該是那種成績優異卻有些逆鱗喜歡搗蛋的學生。
兩人互相觀察了許多天,某個黃昏那年輕的女孩走了過來,「我是ann。」
林思安訕訕地放下畫筆,下意識地挪了挪畫架,「叫我林。」
ann掏出一支菸熟練地點上,瞅著她的畫,狠吸一口,又慢慢吐出來,「你在畏畏縮縮地怕什麼?」
林思安訝然,「什麼?」
「你的畫,都是死的。日出卻似黃昏,晴空也像帶著烏雲。林,你是個膽小鬼。」
林思安被這陌生的女孩一招刺中死穴,霎時啞口無言。
相熟之後,林思安才知道此女竟然已經離過兩次婚,哪裡還是什麼菁菁校園裡的小蘿莉,「我和我那第二個老公結婚才不到三個月,我妹妹就懷上了他的孩子。」
林思安頓覺驚悚,暗道節哀順變。
ann吸菸吸得很兇,一天一包是常事,隔著灰白的煙霧看過來,眼睛利得像貓,「你呢?做這副被天下人拋棄的怨婦嘴臉給誰看?」
林思安正醞釀著該從哪兒講起,又聽她道:「其實你不說我也能猜到,像你這種女人,膚白貌美氣質佳,一看就是從小被養在花盆裡的豌豆公主,沒遇過大風大浪,突然心血來潮惦記起出來流浪,想必是在哪個男人那裡傷了肝腸吧?」
她撩起頭髮,露出耳下三寸猙獰的傷口,「這是我前夫打我時留下的,是叉子,已經捅進來了一半。沒有人管我的死活,他和我妹妹相攜而去,最後還是我自己打電話叫的醫生。你看,愛情裡必須要有個悲劇的炮灰,來映襯主角的情比金堅,誰說愛會教給我們寬容,更多時候它是在告訴我們該如何殘忍。」
林思安只好低下頭和冷硬的烤土豆較勁,她的故事多麼不值一提。
「可即使經歷了兩次失敗的婚姻,我還是願意相信愛情,女人在這方面總是越挫越勇。」
林思安不敢苟同,更不敢叫板,在她虎視眈眈的目光下點頭稱是。
真是離奇的一場邂逅,她和ann無論性格還是價值觀都相去甚遠,卻也奇蹟般的成了朋友。
某個微風燻然的午後,林思安正在作畫,乍聞咔嚓一聲快門。
回頭看去,高挑的年輕男子正舉著相機,長長的鏡頭肆無忌憚地指向她,頗為猙獰。
被發現後,年輕男子便訕訕地放下手,竟是眉眼清澈的小帥哥,笑起來虎牙尖尖。
林思安心情好了許多,決定不再和他計較。
帥哥湊上來,笑嘻嘻地問:「你是中國人?」
熟練的b城口音,林思安聽在心裡真是餘韻徐歇,可惜不想被打擾難得的好興致,只好裝作聽不懂。
那邊還在不依不饒,從漢語換到日語,又從日語換到韓語,林思安忍不住開口,「你煩不煩?」
帥哥興味大起,「我叫簡默,你也可以叫我gavin。」
瞥見對街ann詭異的眼神,林思安好歹沒有再惡語相向,勉強一笑,「你好。」
簡默是個話簍子,且思維跳躍,短短幾分鐘天南海北一通胡扯。
林思安只得從中合併同類項再提取公因式,得出資訊如下:此人男,二十六歲,在某著名雜誌社任首席攝影師,貌似身家清白。
當晚某個無聊的女人就拎著一袋子蘋果來林思安租住的小屋裡進行人道主義關懷,「今天那個gavin怎麼樣?」
林思安正吃著顏唱唱寄來的康師傅,爽得不亦樂乎,點點頭說:「帥!」
「沒看出來他對你有意思?」
「沒看出來。」
美人一拍桌子,湯汁濺了林思安一臉。
「那小帥哥眼珠子都快黏在你身上了,還不叫對你有意思?我怎麼不見他來給我拍兩張照片?」
「你這不是在嫉妒我吧?」
ann挺起波瀾壯闊的胸膛,用肢體語言證明了一切。
自那天相識之後,帥氣的攝影師gavin每日都會找林思安搭訕,以敘同鄉之情,眉眼溫柔似水,意圖昭然若揭。
沒想到竟然真的被對街那個烏鴉嘴言中,林思安這個準已婚婦女很是汗顏。
在超市會碰到他,在咖啡館也會碰到他,甚至在女裝店還能一睹其英俊側影。
他撞上林思安的眼神,便裝出一副驚喜的樣子,滿口的「好巧好巧」。
想來這也是個頗為稚嫩的孩子,追女生的手段委實生澀得很,只會製造一個又一個的偶遇,以為見得多了,緣分就到了。
林思安不忍苛責,能讓獵物對獵人心生憐惜,可見這孩子得有多招人疼。
日子久了,自然能猜到隊裡出了奸細。
ann對罪行供認不諱,並且還一臉正氣凜然,「每個人的愛情都應該有一次機會。」
兩人外出寫生,又碰到拿著相機拍山山水水的簡默,林思安似笑非笑地望了他一眼。
那目光真是太促狹,臉皮再厚的人都要慚愧一下。
遠處是個精緻的小牧場,牛羊悠閒地吃草,小溪潺潺,風車搖曳。
偶有風過,傳來麥香陣陣。
林思安一陣恍惚,b城郊外也有這樣一方麥田,金黃曳地,一望無際。
那時候顧嘉臣也喜歡帶她去看田野,間或在一片清香中講一講他小時候乾的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她低下頭去看,手指上的戒痕已經消失不見,心裡沒由來地一陣恐慌。
人是多麼可悲的一種動物,總是要在觸及回憶時才恍然明白自己正在消磨什麼,即將失去什麼。
顏唱唱不遠萬里還要打電話來羞辱她,「長夜漫漫,我就不信你一點兒都不想顧嘉臣。」
怎麼可能不想?
於是ann又說:「一邊想念,一邊自虐,你這不是犯賤是什麼?」
她永遠都孤立無援的和所有人站在對立面,好不容易遇到一個懂她的人,偏偏就是顧嘉臣。
她只是想找到一種更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自己的成績,再回去和顧嘉臣平等的生活。
竟然這麼難。愛上顧嘉臣那樣的男人,似乎就註定了一輩子都是仰望的姿勢。
素來行為彪悍的ann對這種苟延殘喘的愛情很是莫名其妙,「你還愛他嗎?」
林思安甚為苦澀地笑了笑,若不愛,何苦把自己逼得出逃千萬裡?
「那你們究竟為什麼會搞成這樣?他對不起你,你無非是原諒和不原諒兩條路,現在這算怎麼回事?」
「你不懂,我們之間的問題,遠不止這些。」
「我的確不懂。林,只有你這種在城堡裡唯我獨尊的公主才會活得這麼明白。我老實告訴你,倘若我前夫現在丟下我妹妹回到我身邊,那我一定會繼續和他在一起,因為我愛他。人生短短數十年,我們沒有時間和自己較勁的。」
林思安心底火辣辣地一疼,被人這麼赤裸裸地瞧不起,真讓她有種被當眾剝皮抽筋般的屈辱。
來到y國一年多,她從未和顧嘉臣聯絡過,每次和母親通電話,也都忍著不敢問,倒是母親欲言又止,憋得難受。
某天上網時在財經版塊看到了他的照片,女記者用了種種華彩斐然的讚美詞來形容這位年輕有為的顧少,使其一時在y國聲名鵲起。
她告訴簡默自己已經結婚,那死心眼的小帥哥馬上就反問:「他是誰?為什麼沒看你戴戒指?他為什麼不陪你一起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