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陳清風出國定居。兩年後他女兒跟去讀書,老婆也同時辦了移民,在老家只留下一個農村戶口的兒子。他們一家最後的定居地是加拿大多倫多。九四年我被學校派往美國布法羅大學進修,陳清風頻繁往返於美國和加拿大的邊境線上,爭取一切機會陪伴我。第二年我回國,生下了我們的兒子艾飛。陳清風僅僅是在電腦裡見過艾飛的照片。
今年的年初,春節過後,我決定跟賈銘結婚。我打電話把訊息告訴了陳清風。陳清風接完電話,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臉上泛出一層潮紅。沉默了不到十秒鐘,他對家裡人說,他要出門,去郵局。但是他沒有說去郵局幹什么。
加拿大的冬天照例寒冷,多倫多的二月大雪封路,滴水成冰。陳清風出門沒有開車,一步一步走到郵局,辦完事情,再走回家。沒有人知道他為什么要選擇走路。在那樣的天氣裡,人們一般不在室外行走。果然他滑倒在坡道上,一個跟頭摔成腦溢血。他在醫院躺了一個星期,片刻都沒有甦醒。一星期後他溘然長逝。
在那漫長的黑暗無邊的七天時間裡,陳清風的大腦細胞有沒有活動?他想起我了嗎?他又想起艾早了嗎?他想起我們當年在縣廣播站裡大聲朗讀的那些詩歌作品了嗎?他記起我們在江邊樹林裡埋下的松樹香脂了嗎?我無法知道。連守在醫院裡寸步不離的他的家人都無法知道。
辦完喪事,他老婆和他女兒在家中檢點遺物,驚訝地發現家中居然沒有一張存摺。加拿大的華人都有攢錢的習慣,陳清風做過一段房地產經紀人的生意,雖然是小打小鬧,但是九七年香港迴歸前後,多倫多房價如火箭飛昇,他確確實實是賺了一筆錢的。錢呢?除了口袋裡的一點零鈔,尋遍家中不見存款。陳清風的錢蒸發了,在家人面前消失得無影無蹤。他臨死前一直昏迷,沒有來得及留下隻言片語,存款的去向成了一個謎。
全家人細細分析,得出結論:陳清風死前把全部存款留給了我,他去郵局是給我寄一張鉅額支票的。
可是我收到的不是支票,是一塊琥珀。一塊挺昂貴的琥珀,但是遠不值他家人想象中的錢數。
這樣才有了陳清風兒子深夜裡的電話。他認定是我得到了遺產,我應該吐出來,還給他們家,最起碼也要平分。
可我確實沒有錢。我也不可能接受陳清風的錢。
我睡覺之前有一個習慣:要看幾頁小說。
我最近正在看的一本書是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這本書我已經看了無數遍開頭,始終沒有讀完第一部《在斯萬家那邊》。這天晚上看的是關於「聖伊萊爾街的鐘樓」這一段。普魯斯特仔細地描寫著小時候從巴黎到貢佈雷的火車上遠眺鐘樓的美景。我知道接下去他應該寫到暮鴉從塔樓裡飛出去盤旋的片斷了,因為我已經不下十次地讀過了這段文字。
這時候我聽到了房門被敲響的聲音。因為空調機執行的輕微噪音,一開始我沒有判斷出敲門者是誰。我的心情頓時緊張。深夜敲門和深夜電話一樣,帶來的訊息絕不可能是福音。
我跳下床,在吊帶睡衣外面匆忙地披上一件上裝,走出臥室。走出去我就聽清楚了,敲門的是賈銘。
賈銘是開車過來的,車鑰匙還握在手中。他爬樓爬得有點急,說話的時候微微喘氣,發福的臉頰上沁著一層細汗,「雅格獅丹」的細方格領子有一邊沒有翻好,捲心菜一樣地窩著,弄得好像從別人手裡匆忙搶了這件衣服套上身似的。這不像他平常的作風。
「艾晚你先不要急。」他一上來就試圖堵住我的口。
「我沒有急。」我說,「我還不知道你想說什么。」
他愣愣地看著我,然後一把抓住我的手,一直把我領到臥室,強迫我在床邊坐下。我在想,他是不是怕我嚇暈過去,因此提前做好準備,讓我倒下去的時候是床墊而不是地板承載我的身體。
「艾晚你千萬不要急。」他第二次說了這句話。
我幾乎有點火了。我不喜歡男人過分的婆婆媽媽,這也是我跟賈銘交往多年不能下決心走進婚姻的一個原因。
「是艾早出了事。」他握緊了我的手,「艾早殺了張根本,然後去了警局自首。就在今天晚上,一個小時之前。」
我沒有嚇暈,倒在床上,而是繃直了身體,用勁甩脫賈銘的手。他簡直瘋了,會說出這樣可怕的訊息。
艾早是我的孿生姐姐。張根本是艾早的前夫。其實,張根本也是我們的表姨父,而後又成了我的養父。當年艾早宣佈嫁給張根本時,我媽媽當場痛哭,責罵艾早是自己「作死」。
現在的情況是,艾早真的「作死」了:她殺了張根本,也就等於宣判了自己的死刑。當然「殺」是一個廣泛意義上的用詞,艾早不可能拿刀殺人,她用的是藥。她一直守在旁邊,看著張根本完全地嚥氣,才鎖了門奔向警局。這是張根本公司的律師在電話中簡單說出的情況。賈銘說,律師其實要找的是我,可是我的手機關了,家中電話一直忙音,律師迫不得已找到了賈銘。
張根本公司的律師,知道我的電話還不算奇怪,他能夠找到賈銘,就有點匪夷所思。所以我猜測,一定是艾早把賈銘的號碼給了律師。她希望我在第一時間得到這個訊息。
賈銘又把我的手抓過去,放在腿上,用勁地摁著,彷彿摁著一隻想要逃竄的兔子。隔著米黃色休閒褲的布料,我發現他的大腿肌肉繃得死緊,而且輕微地哆嗦。他的驚恐和擔憂一點兒都不比我更少。
「艾晚,我們該怎么辦?」賈銘慌亂得沒了主意。
我大概是不可能指望他了。我沒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只能夠獨自面對。想了一會兒,我告訴他說,我要搭早晨的頭班飛機飛往深圳,先找到那個律師,問明詳情,再做打算。
「情況不明之前,我們什么都沒法去做。」
賈銘表示要陪同我飛去深圳。我執意要他留下,照顧艾飛。其實我是想單獨見到艾早。我能夠理解她的行為。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明白,而且認為她自有道理。從小到大都是這樣,永遠都不會改變。但是我不能確信賈銘能不能明白,所以我不要他去。
賈銘強迫我上床再睡一會兒。他也明白我不可能睡著。「閉上眼睛,養一養精神。」他這么說。
我們倆肩並肩地躺在床上,隔了婆娑曼舞的窗簾,看外面起重機的紅燈在遠處緩慢移行。他一直抓住我的手,放在他胸口處。也許他是怕我像艾早一樣,突然犯下一個可怕的錯誤之後,從此在人間消失,要趁我一息尚存時感受到我手心裡的體溫。他蠻橫地夾住我的手臂,一動不動,姿態僵硬,呼吸粗重。他的心跳很急,咕咚咕咚,擂鼓似的,讓我的一隻手跟著這個節奏起伏不停。我們彼此無言,都不知道說些什么才好。這一夜十分漫長,如果推遲一個小時天亮,我就會發瘋。
上了飛機之後,我才發現賈銘幫我收拾行裝時,把那本《追憶逝水年華》放到我的手提包裡了。是匆忙之中隨手抓進去的呢,還是他想用這本書提醒我保證睡眠?不管怎么說,帶著一本普魯斯特的小說去處理一件殺人兇案,這非常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