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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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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周子兮如願進入弘道女中。

校服從白色換成了陰丹士林藍,領著做禱告的牧師從長老會換成了南衞理公會。其餘,大都一樣——同學都是女孩子,大多是中產以上人家出身,功課中西貫通,校訓是「智圓行方,柔且剛」。

因為早已開學,宿舍不夠分配,周子兮只得走讀。

所幸這學堂也在租界西區,每日由周公館汽車接送,從出家門到進校門不過十分鐘,倒是便利得很。雖說路上總是有一名錦楓里門徒隨行,但終究要比關在聖安穆裡自由些,多少遂了她的心願。

叫周子兮有些意外的是,時隔這麼久,她方才想起何世航。而且,想起來的時候心裡也沒有掀起多高的波浪,不是不高興,但也算不得太高興。

在從美國回來的汽輪上,兩人寫信、聊天。她已經知道他在美國唸的是名校,攻讀經濟,性子平和,無不良嗜好,這次回來就要到財政部任職,左右怎麼看,都是體面夫婿的上佳人選。無論如何,總比她現在婚約裡的那個要好。她於是決定,還是照原本所想的那樣做下去。要找何世航的妹妹,其實也是很便當的。那女孩子叫何瑛,雖然本人年紀小,才貌也不出眾,但因父親從商,開著一家名叫通達的輪船公司,家境算得上好,在學堂裡也挺出名,畢竟但凡有人要走水路去南通、泰興、鎮江一線,所搭的汽輪大多就是她家的船。

想來是何世航早已經交代過,再加上女學生多少有些浪漫的綺念,周子兮一封信遞過去,何瑛便已會意,不光接了信,更是要與她交好做朋友的意思。雖然她從來就不合群,但此時有事相求人家,也只好遷就了。

那幾日,漸漸有了些秋意,午餐,散步,排演話劇,周子兮總是與何瑛一起。隔了一個禮拜天,便收到何世航的回信。在那封信裡,何世航說,等她的訊息,已像是等了一生那麼久。

於是,船上那場紙上戀愛又再繼續。這本是得償所願的結果,但周子兮愈加發覺自己根本沒有愛情電影裡的喜極而泣,反倒認為信開頭那句話讀來十分好笑。

還有身邊那些女學生,尤其是何瑛,無論去哪兒,都得找個人挽著手結伴而行,在她看來,也是好笑的。

她與她們差不多年紀,卻覺得自己已經有三十歲了,凡是應該知道的,都已經知道,只是有些事還沒來得及做罷了。

又過了一個禮拜,她在信中提到她的婚約,還是像在船上時一樣,並不明說與她訂婚的那個人是誰,只說是個滬上商人的兒子,比她大著九歲,風聞有些不良嗜好。她不想把何世航嚇退,至少現在還不而何世航也像在船上時一樣,深表關切義憤填膺,並在回信裡提到一個律師的名字——鄭瑜。

周子兮不是第一次聽到此人的大名,早在何世航之前,吳予培就曾經對她提過「…是我在巴黎唸書時的前輩,專門替女性打離婚官司,另在法政大學兼職授課,對包辦婚姻頗有見解,你若是有興趣可以去聽聽她的講座。」她記得吳律師這樣講,便似又多了一份背書。

也是意外,說起這位鄭瑜鄭律師,何瑛竟然也知道。「你不知道啊?」何瑛卻反過來覺得她奇怪,隔天便拿了一本剪報給她看,其中報紙雜誌上文章都有,滿滿集了一本硬麵薄。

原來,這鄭瑜確是滬上聞名,號稱租界第女律師,去歲代理了一樁奇案—徐舜華案。案情其實簡單老套,富家女徐舜華愛上了車伕康榮寶,私奔的時候被家裡人撞破,康榮寶於是被告誘奷與盜竊,身陷囹圄。不誇張地說,這種案子無論中外,大約每一年都會有許多。之所以說是奇案,是因為案子告上公堂之後發生的事。

租界第一女律師鄭瑜挺身而出,代表婦女聯合會救助徐舜華,出庭為康榮寶辯護。

案子三審四判,報紙連續報道,以至於徐康二人相戀相守的每一個細節都路人皆知。一時間,鄭瑜的風頭甚至蓋過了第一夫人與電影明星。

「那時我就想,以後讀大學也選法科。」何瑛說起當時,仍是一臉崇敬。雖然,她這個禮拜剛剛換了偶像,理想中的職業已從女律師變成某某夫人。

周子兮這才覺得難怪了,這姑娘收集了那麼多與案子相關的報章,其中甚至還有以登載黃色新聞著稱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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