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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第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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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感興趣,寶珠?」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他話頭一轉反過來問我。

我遲疑了一下:「那個女人,他的妻子,她後來跟林默來過我店裡了。」

「是麼。」手拈著煙半天沒有吸上一次,藍的眼睛微微閉著,看不出來他在聽到這訊息後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

於是我接著道:「她看上去很健康,可是我想起來你上次說那車裡的是他妻子的屍體。所以……你說這是不是很奇怪,我想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嗯。」說完只聽見他給我這麼一聲低哼,這讓我有點失望,原本以為至少能從他表情或者動作裡看出一點點不一樣的東西,可他只是掐滅了菸頭站起身走到一邊,開始擺弄櫃檯上他那些神神道道的小玩意。

「藍,」看樣子也許他並不想和我多談這件事,或者不感興趣,就和狐狸一樣。

這兩個男人最類似的地方就是迴避話題的方式。於是我決定換個話題:「刑官說你在拿鋣當藥引。」他頭抬了抬。

很細小的一個動作,如果不是刑官突然匆匆忙忙飛開,我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幹了些什麼。

我相信他一定對那隻多嘴的頭顱以他的方式表達了一下他的不滿,那隻頭顱離開時長長的頭髮在我臉上用力掃了一把,我想這應該是它用來譴責我的某種方式,因為我出賣了它。

然後那個背對著我的男人轉過身,朝我丟過來一隻橘子:「那個女人,確切的說應該是他的前妻。」

「前妻?」我愣。這話對我來說太意外了,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離婚?

那兩個人?怎麼可能……

「是的,他們離婚很久了,他沒跟你說起過?」

「沒有。」

「所以說,姐姐,你最讓我覺得驚訝的地方就在於,你對別人幾乎是一丁點都不瞭解,卻可以很好奇地去探究他們到底發生了些什麼。」說這話時術士的眼睛帶著絲刻意含蓄的笑。

我很討厭他這種眼神,儘管拿林絹的話來說它是漂亮的,一種蘊涵在黑暗背後神秘的美。

我很驚訝林絹每次在帥哥面前就會變成一個偉大的詩人。事實上對我來說,這男人的眼神只不過像個天才在憐憫著普通人的低能,儘管可能那是因為我觀念裡先入為主的刻薄。

「我倒是很奇怪他為什麼要對你說這些,這都是別人的隱私不是麼。」我反駁。

他朝我挑挑眉:「這就是我們倆最不一樣的地方,姐姐,幹我們這行的通常只招待自己瞭解的客人,因為我們不想惹麻煩。」

「所以這就是你後來不再做他生意的原因?」

「當然不是,如果不是他除了我以外還找過我其他同行,我是不會輕易拒絕這麼位有錢的主兒。」

「同行?你還有同行??」沒想到這種人居然還有同行,這簡直是地球的災難。

「是的,姐姐。如果你以為做這種生意的只有我一家,那可就錯了,你不過恰好很幸運地碰到其中某一個在這行做得尤其出色的專家成了你的鄰居。」

「這話聽著怪寒。」他嘴角一揚:「過獎。」

「但那和你有什麼關係,貨比三家麼。」我又問。他指了指我的腦袋:「這你就不懂了。大凡在自己同行手裡買過東西,我們做這行的都會把該客戶轉成拒絕往來戶,為了防止竊取商業機密。」

「……你這行還有商業機密……」

「有,當然有,姐姐。」

「那你為什麼後來又接待了他。」

「嘖,姐姐,如果不是天天都能看到你在那家店裡傻乎乎被老狐狸玩的樣子,我還真以為你是從哪家調查局出來的。」我被他說得臉一紅:「你偷窺我??」他笑,朝我噴了口煙:「我哪兒敢。」

「你還沒回答問題。」我不想被他把話題扯遠,他那雙近似狐狸扯開話頭時的眼神這麼提醒我。

「啊,那個。你要知道,當一個人面對幾百萬美金的時候他的原則是不大會一成不變的,尤其像我這種需要養家餬口的。他不過是想買點香油蠟燭,你說我怎麼忍心拒絕。」

「你也需要養家餬口嗎術士?」

「那當然,」他似乎對我的不以為然感到很驚訝:「你知不知道那隻整天蒼蠅一樣飛來飛去的頭每天要吃掉我多少人民幣?」

「明白了……」他的手一攤:「就是這樣,覺得滿足了嗎好奇小姐。」

「我還是不明白,」

「比如?」

「你那天都說了,他車上的是具屍體。」

「確實沒錯。」

「但那具屍體後來活生生的出現在我店裡,還喝了好幾杯牛奶。」

「嗯。」又是嗯,我真希望他能從喉嚨裡迸出些別的有點意義的詞兒:「你說,一個死人怎麼可能坐在我店裡喝牛奶。」我再問。

他沒有立刻回答,因為有客人進來了,而我恰好擋住了人家的道。於是他掐滅了菸頭走過來把我拉到一邊:「姐姐,雖然我是開元寶蠟燭店的,但不意味著我就應該知道你腦袋裡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想知道為什麼的話為什麼不直接去問問那個林……什麼來著?我想他總比我要明白。」

「你說得對。」我也發覺再談下去純粹浪費時間,他並不想好好談這件事,就像狐狸。

於是轉身朝門外走去,沒走兩步聽見他叫我名字:「寶珠,」我停了停。

「那個女人,她有沒有什麼和別人不太一樣的表現。」我怔了怔,不太明白他指的是什麼,所以搖頭:「沒有。她很正常。」

「是麼。」

「就是……」走到門口我又停了下來:「她每次來我店裡只喝牛奶,但每次喝都吐,昨天晚上她都吐出血來了,很可怕……」沒把話說完我停了下來,因為看到術士正在對那位客人說這些什麼。

於是繼續朝外走去,剛出門,他的話音從屋裡又一次傳了出來:「姐姐,如果我是你,我會離他們遠一點。」為什麼?

我想問。可是門突然關上了,而在這之前我並沒有看到門邊有人。回到店裡後,不久天開始下雨了,瓢潑的大雨一度讓周圍的建築模糊得像片水墨畫。

幾個學生奔進來躲雨的時候我瞥見對面房間那道窗簾晃了一下,隱約有點紫色的光閃過,很快被更密集的雨遮擋在了窗簾背後。

我想起之前看到鋣的樣子,他的臉貼在我手背上的瞬間我感覺自己似乎看到了以前的鋣,他眼裡有什麼東西想跟我說,可是我理解不出來。

而他現在又在做什麼,之前那個客人進去後就一直沒見她出來,房間的窗被遮得嚴嚴實實的,刑官說他們把麒麟作為某種藥引,我想象不出一個大活人被作為藥引是種什麼樣的情形。

雨還在繼續下著,越來越大,對面的一切看上去非常安靜。

「老闆娘,給我兩杯冰紅茶。」過來個學生叫嚷著打斷了我的思路,我伸手去拿杯子的時候手碰到了一樣堅硬的東西。

低頭去看,原來是林默的包。大概是被狐狸收到這裡的。給那個學生倒完紅茶後我把包抽了出來,開啟之後吃了一驚,裡面放著很多東西,支票本和信用卡,他居然把這麼重要的東西丟在了這裡,可見他當時有多慌亂。

術士說他們離婚很久了,可我真的看不出他們像是離異的樣子。包裡還有林默的身份怔,上面有他的住址和電話,我想著是不是要打電話跟他說一下包在我這裡,可是不知怎的想起剛才術士說的話,我猶豫了一下。

術士說如果他是我,他會離他們遠一點。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但他當時說話的表情不像是在開我玩笑。

於是我把東西重新塞進包裡放放好。既然這麼多重要東西在裡面,我想林默肯定會再回來,他從昨晚到現在都沒來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太太昨天吐血吐得那麼厲害,那感覺簡直像是在把血朝外噴似的,到現在回想起來我還忍不住會打冷顫。

所以,還是等他來比較好,畢竟我的店是不會搬走的,他要找我隨時都可以。

而那個時候再把我的疑問去說給他聽會比較合適一些。我希望能聽見他從嘴裡親口說出:寶珠,你看錯了。

死人是不可能復活的。可是之後整整四天我始終沒見到林默回來,連一個電話都沒有。

那隻包一直在我櫃檯下面好好地放著,已經積了薄薄一層灰。我不知道他們倆究竟怎麼樣了,是方潔的病惡化了以至他根本沒心思想起這隻被他遺忘的包,還是有別的什麼原因存在。

而這些天的雨也一直持續地下個不停,像個抑鬱的少女似的陰沉著臉哭哭啼啼,整個城市因此灰濛濛的,讓人看著很不痛快。

第四天晚上隔壁的貓叫春了,我很佩服它在這樣的雨裡還能如此興致勃勃。

而我被它吵得怎麼也睡不著覺,它叫的聲音就像小孩子哭,一下一下拉長了在人耳邊慢慢地折騰,偶而一兩下突然間拉長的尖叫,簡直像是被人在活剝皮似的淒厲。

我不得不用枕頭捂住頭,可那些尖尖的聲音並不因此就得以緩解,它們像把小銼刀似的在枕頭縫裡來回進出,時刻提醒著我外面有一隻荷爾蒙分泌過剩的老貓,它在找老婆,可是哀號得像是在被活剝。

就在這時我忽然聽見一些不太一樣的聲音。在那隻老貓叫得稍停的間隙從房門方向傳了過來,很細,咔啦啦一陣像是誰的指甲在門板上輕輕彈過。

這讓我吃了一驚。而這當口窗外的老貓又開始尖叫了,很長很尖銳的一聲嚎叫,我在這叫聲中突然發現自己的房門竟然開著。

開著巴掌大一道口。露出外面一團望不見底的黑,那黑彷彿是要從門縫外往裡擠進來似的,我可以感覺到它朝裡膨脹時門微微的顫動,這時門板上又響起一陣細碎的聲音:咔啦啦……我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屏著氣爬到離門最近的那個床角邊,小心朝門縫外看。

可是那道巴掌大的口子外始終是一片漆黑,我什麼都看不見。

「誰!」忍不住出聲問了一句:「狐狸??」我希望是那隻狐狸在外面裝神弄鬼。

可是門外沒有任何聲音,包括窗外的貓叫,也消失了,周圍一下子變得很安靜,安靜得連我自己的呼吸聲都聽不到。

隨即門板上又是咔啦啦一陣輕響。我猛地跳下床:「誰?!」

「開門……」門外那團黑暗裡突然響起一道聲音,很輕,像是在自言自語:「開門……」我的心一緊。

那是個男人的聲音,我從沒聽見過的男人的聲音。而他為什麼要叫我開門,門明明開著。

「開開門……」那麼片刻的死寂,門外的聲音又一次傳了過來,輕輕的,像是攀附著門在慢慢朝裡探入的蛇:「寶珠,幫我開開門……」我下意識朝後退。

門依舊還是敞開著一巴掌的縫,透過那道縫只看得見外面一團濃郁的黑,除此之外我什麼都看不見。

我看不見那個在門外叫我開門的男人到底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會知道我的名字,我從沒聽見過這個聲音,它帶著門外老貓叫春時那種低低的尖銳和沙啞。

「喵嗚……」突然身後再次響起那隻貓的叫聲,聲音很輕,可是就好象近在我腦後似的清晰,甚至脖子上可以感覺一絲涼涼的呼吸,我急忙回頭,可是身後除了桌子和一片被路燈所浸淫著的窗玻璃外什麼都沒有。

突然間門砰的聲發出陣巨大的聲響!驚得我不由自主一聲尖叫,可是很快叫聲被一陣更為尖銳的聲音給劃破了,一陣又一陣巨大的聲音,驟然間打破了我眼前的黑暗,於是在一陣抽搐般的心跳過後,我發覺我還好好躺在床上,一旁的檯燈靜靜吐著明黃色的光,把我胸口上那條被子照得有點燙。

它壓得我有點透不過氣來,我手心和脖子上因此黏糊糊爬滿了被捂出來的熱汗。

掀開被子時我下意識朝門看了一眼,門關得好好的,沒有縫,更沒有門縫外的濃黑和聲音,剛才那一切原來只是我做的一個被鬧春的貓吵得不安穩的噩夢而已。

心跳總算平穩了下來,我留意到邊上的電話還在一個勁地響著,就是夢裡壓住了我尖叫的那道尖銳聲音。

我把它拎了起來:「喂。」

「……喂,是寶珠麼。」電話那頭是個男人陌生的聲音。聲音聽上去有點遲疑。

我一時猶豫了一下:「是。」

「我是林默。」

「林默?!」這時才辨別出來他的聲音,我相當意外。怎麼會是他。抬頭看看鐘,差不多已經快半夜十二點了,這個銷聲匿跡了四天的男人怎麼會突然在這個時候想到打電話給我:「你還好吧,你太太怎麼樣了。」

「她沒事,現在正睡著。」

「是麼,那就好,我一直都很擔心呢。對了,你有隻包在我這裡。」

「是的,我正想對你說這件事。」

「你打算什麼時候來拿?」

「我……」他的聲音再次一陣遲疑:「我想,能不能麻煩你給我送過來。」

「送來……」

「我知道這麼要求很過分,不過……方潔現在的樣子,我走不開,而我現在又必須要用卡里的錢。」

「沒事,什麼時候,我送到哪裡?」

「我在家,你明天可以送來嗎。」

「明天,當然可以。」我本來還以為會讓我這會兒就給他送去:「明天幾點。」

「任何時候,我都在家。」

「好,明天我儘量早點給你送過來。」

「好的,我在這裡等著你……」

姥姥講,這一天說白了就是每年鬼門大開,讓那些投不了胎的孤魂野鬼擠進陽界找替生的日子。

而她總是不厭其煩地會在這一天到來前一週反覆告誡我那一天要早早回家,尤其是在我讀了中專之後。

每到這天來臨她總顯得憂心忡忡的,因為念中專後的我常會和人結伴玩到深夜才回家,有時候甚至會玩通宵,因為我沒有會因為我晚回家而拿著雞毛撣子等在門口的爸爸或媽媽,只有個連路都走得顫顫巍巍的姥姥,所以我肆無忌憚,這讓姥姥很惱。

有時候鬧急了她會忿忿地對我說:再晚吧再晚吧,鬼門開被那些小鬼拖走了看你還開心。

我急得差點絆倒在地上,眼看著後面兩個‘人’離我越來越近,我不禁放開了喉嚨對著周圍那些房子大聲叫:「啊——!!!啊——!!!」喉嚨裡宣洩出來一些毫無意義的聲音,我期望能有人聽到聲音探出頭把我從這種狀態裡釋放出來。

可是半天沒有一點動靜,我這在夜色裡突兀得像把刀子似的聲音狠狠地劃破了夜空,可是劃不進這附近任何一家居民的耳膜裡。

而就在一條馬路之隔的地方,我家客廳的光在夜色裡靜靜吐著暈黃,一定是姥姥還沒睡在等我回去。

我想起她一直對我嘮叨的那句話:再晚吧再晚吧,鬼門開被那些小鬼拖走了看你還開心。

而每一扇門裡都沒有林默的蹤影,他真的不見了,而我很顯然的被困在了一個奇怪的空間裡,每一道通往外界的門、通向外界的窗,它們的背後不是外面廣闊的天空和被修正得很漂亮的叢林小道,而是相對的、完全一樣的另一個房間。

我站在兩個孿生的空間裡,像擠壓在一個古怪縫隙裡的蟲,往前走是錯,往後走又是錯,甚至轉個身我就分不清楚到底哪一邊才是我剛才進來時的真實。

而造成這一切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我想不出來,它甚至不能被稱作為‘鬼打牆’,幾次遭遇‘鬼打牆’的經歷可以讓我這麼肯定。

可最後還是死心了,我甚至把二樓通向屋頂的隔斷都找了出來,並且用儲物室裡的梯子爬了上去檢視,那之前我從沒敢怕過這樣的梯子,這種走一步會覺得整個兒都在搖晃的梯子。

不管怎樣我爬上去了,踩在了那個手指粗的踏板的最高一層,然後頂開上面的蓋子,然後我看到那上面有個汽窗,窗上爬滿了灰塵和鏽,我把它們剝開,一邊忍受著那些該死的鐵鏽掉到我眼睛和鼻子裡的辛辣。

直到終於把那扇汽窗吱吱嘎嘎地推開,窗外撲鼻而來的灰塵和黴味,而不是應該有的外面新鮮空氣的味道,讓我失望得差一點從梯子上滑下來。

這話一齣口,換來林默一陣久久的沉默,他似乎無言以對,面對他妻子的責問。

於是只是嘗試著去穩定他妻子激動得抖個不停的身體,而方潔並不理會他的努力。

似乎有一種無法控制的衝動讓她繼續著她的話,一直以來不多話的她,這會兒有種歇斯底里般的喋喋不休:「半年前,半年前那件事是你一輩子也忘記不掉的是嗎林默。我曾試圖讓你忘記,我以為我能讓你忘記,你當時也是這麼說的。可是我做不到,半年了,你嫌棄我的身體就像嫌棄一堆躺在你身邊的垃圾。既然這樣我們不如干脆離婚吧,林默……我受不了天天和你睡在一起卻只能看著你和別的女人做愛了!!」

我坐到了地上,然後就起不來了,身體很難受,一種飢餓卻又腫脹的感覺。

這種感覺沉澱到手腳和兩腿上就變成了一種鉛似的東西,它壓得我沒辦法動彈,甚至不確定自己是不是還有能力返回客廳。

我抬頭看著冰箱上那隻鍾,和客廳裡的一樣,它指著四點,雖然分鐘和秒鐘都沒有任何異常地走動著。

而我到底在這地方待了多久了……三天?四天?或者更久……而我還能繼續這樣支撐多久。

我希望那個日子可以短一些,因為已經真的快要忍受不下去了,這種沒辦法得到解決的飢餓,它比死亡更讓人覺得可怕。

「意思,」走到我腳邊,傑傑蹲了下來,兩隻眼卻和鋣一樣朝周圍不停掃視著,像是在找什麼東西:「你也看到了,這房間裡發生過的那些事,不太乾淨的一些事。」舔了舔嘴角,它又朝我看了一眼,見我沒吭聲,它繼續道:「人就是這麼蠢,錯過一次後往往會用更大的錯誤去彌補,就像林默,我一向覺得他很聰明,能賺錢,也能在自己老婆眼皮子底下和別人偷情,說真的,我覺得他還是個不錯的主人,他總是給我最貴的那種貓糧,而且還沒讓方傑閹割了我,這點上至少比那個每天就知道把我抱在手裡當玩具的女人強。不過沒想到這麼聰明的人蠢起來還不如地下室那隻老鼠,」說到這裡動了動耳朵,它警惕地豎起了脖子。

說起來,這都怪那頭死狐狸,如果不是他一大清早搖著尾巴滿臉堆笑把我推出門幫他買所謂的極品調料,我怎麼都不至於這麼慘。到門口還看到一隻黑貓,神氣活現打面前經過,那時候就該想到不應該出門。

狐狸是我店裡大當家的,裡裡外外一把手,從清潔工作到點心烘培。我常想如果那個時候他沒有出現在我家店門口,這家傳了兩三代的小糕餅店眼看著在我手裡就要倒閉了吧。到現在我還記得餓脫了形的狐狸在吃了我給他的糕點後說的第一句話:「我靠,這玩意兒也只能給人吃,大姐,你想殺了世紀末最後一隻會說話的狐狸嗎??」

狐狸對點心製作的要求很高,非北城區那家百年老雜貨店的醬味調料不可,但狐狸又很懶,一個月裡有大半時間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所以出現了今天早上這一幕。平常都是我回家時順便給他帶回去的,我的學校就在北城區。

雨小了點,我從屋簷下走了出來,房樑上那隻貓已經盯著我看了老半天了,再不走我擔心它過來就給我一爪子。狐狸說我對於那些有爪子的物種來講,有種想一爪子拍上來的衝動。真是讓人不寒而慄……

背後那隻包發出來的味道更濃了,被水泡過後的味道,像背了一大包餿了的飯菜。

說起這包東西,除了嘆氣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好。也合該我倒霉,買完了材料和平時一樣穿過那個古玩市場去車站,那個市場門口經常會有些沒證的攤販在那裡擺攤子賣些不值錢的假古董或者小飾品,有些東西做工還不錯的,我常會過去淘個一兩件。今天也去了,因為剛好看見一隻燈罩做得挺精緻。可能走過去的時候走得急了一點,眼睛又淨盯著燈罩上漂亮的花紋瞧了,一不留神絆在了一塊磚頭上,然後把邊上那個坐著發呆的西藏小販面前一堆貨壓得四分五裂。

到現在我還沒想通為什麼自己在走過去的時候會沒看到這個商販,面前這個攤子鮮豔得就像個巨大的紅燈,怎麼著都不太容易讓人忽視掉。

然後把錢包裡所有的錢都拿出來賠了人,這裡頭還包括狐狸清點出來的一個月的材料費,當時也沒考慮那麼多,說賠就賠了,路上看熱鬧的人那麼多,那老頭滿臉皺紋的樣子又讓人沒來由的理虧,所以只能把他那包被她壓爛了的東西全部捲包買走。

直到上了公交車才發現自己連一塊錢的車費都拿不出來了,皮夾子從裡到外翻了個底,一個鋼蹦兒都沒留下來。本想拿包裡的東西做個抵押,可人家說什麼都不肯,最後勉強讓待了兩站路,然後給攆下了車。

下車就趕上這場入夏以來特大的暴雨,連緩衝都沒有,黃豆大的雨點說下就下了,劈啪砸了一頭一臉,等回過神想到要找個地方躲,身上早就給澆透了……

「寶珠~~~~~~~~~~回來啦~~~~~~~~」門一開,兩隻雪白雪白的爪子朝我的方向飛撲了過來。我往邊上偏了偏,狐狸的鼻子撞到門背上,咚的一下,清脆得讓人暗爽。

然後捂著鼻子哀號:「好臭啊!!寶珠!!你掉到糞坑裡去了嗎?!」

我解下包丟到他腦袋上:「什麼東西那麼香。」

「人家新買的dior甜心小姐。」翹著手指捏著毛巾擦髒包上的水,狐狸沒忘記嫵媚地甩甩它屁股後面一大蓬尾巴。

「甜心小姐?你越來越噁心了,狐狸。」

狐狸是隻妖狐,據它所說修煉了有五百年了,總算修了個人形出來,是屬於大師級的狐狸。我對此將信將疑,一隻修行了五百年的妖狐會餓昏在人家家門口,西瓜都會笑了。

外表看狐狸是個漂亮得偏女性向的少年,事實上這也是他所遺憾的,他說只差一點點他就修煉成女人了,真正的狐狸精,誰知道老天不開眼,修煉最關鍵的時候讓雷給劈了,結果等他脫胎換骨,很失落地發現自己修成了個男人。

成為男人的狐狸精,對於狐狸來說很失敗,相當的失敗。

常人眼裡的狐狸和普通少年沒什麼兩樣,就是漂亮了點,也……變態了點,只有我可以看見他身後那根怎麼藏都藏不掉的尾巴。所以人說狐狸尾巴藏不住,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修成了精又咋樣,變得再像人又咋樣,除非他下決心把這根尾巴給剁了,否則一輩子都得跟著他。當然狐狸也無所謂,畢竟像我這樣能看到他尾巴的人不多,而且他覺得他的尾巴很好看。大凡狐狸精都是決計不肯把自己身上最美的部分切掉的,哪怕是他們的缺點。

說起我這雙能看到狐狸尾巴的眼睛,那得從很早之前講起。

出生的時候姥姥找人給我算過命,算完後那人搖了搖頭就走了,沒收一分錢。後來家人左求右求他才透露了一些,他說我八字硬,又偏巧撞上天孤星,所以我的命是硬上加硬,這是很少見的命格,不是大凶至極,就是大難不死,鴻福齊天。而不管是哪種命,凡是跟我有關係的人都會被我克,所以註定孤老終身。

但因此而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能力,比如看見某些一般人看不見的東西,甚至能夠觸碰到它們。狐狸就是因此而被我發現並收留的,那時候他還是隻狐狸,一隻介於人形和狐狸形之間轉換的狐狸,常人是看不見他的,正如他們現在看不見他的尾巴。也就是說,如果當時連我都看不到他,他也許真的就餓死了。

「寶珠,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是你買的?」從包裡抓出一把紅紅黑黑的項鍊,狐狸問我。然後低頭又在包裡一陣亂抓。

寶珠是我的名字,很俗吧,簡直又俗又呆,是我姥姥給起的,因為她信佛,給我算過命後她去廟裡求了串珠子給我掛在脖子上,然後為我起了這麼個名字,說是寶珠的圓潤可以化解掉一些我命裡的煞氣。不知道這十八年來它到底有沒有給我化解掉過什麼煞氣,在學校被同學嘲笑後想過要換的,他們老把我名字寫成飽豬。但姥姥死活不肯,說換了她跟我拼命。

那時候膽子小,被她一說就怕了,也就不敢再提換名字的事。而現在人大了,膽子大了,但卻不想再換了,因為那個說換名字就跟我拼命的老太太已經不在了,這串珠子和這個名字,是她留給我的唯一東西。

「是啊……」支吾了一聲,我順便偷偷溜進洗手間,把門鎖上。

果然,不出一分鐘,外面傳來狐狸一聲尖叫:「啊——!!!寶珠!!!你買了一大包什麼東西!!能吃嗎!!能穿嗎!!!能用嗎!!!!我的調料呢!!!寶珠!!!」

我把水龍頭開得很大聲,以此掩蓋狐狸的尖叫,狐狸叫起來聲音很嚇人,比卡車的剎車聲還嚇人。

我忘了告訴他,那包調料早在雨裡都化成泥了。而他還在等著這包調料去做再過幾小時就要過來取的鬆糕……別怨我,狐狸,做人不能太挑剔……

洗完了澡坐在客廳上開始整理那堆被狐狸倒出來的東西,狐狸在外面的廚房裡忙碌著,沒有了他想要的調料,他只好用一般的代替。狐狸在那裡一邊做一邊嘗著味道一邊抖著眉毛,換鍋子的時候弄得很大聲,惟恐我聽不見。

我沒理他,因為作為犬科動物來講,他的耳朵必然比我的耳朵耐不住噪聲。事實證明也的確如此,不到兩分鐘他就沒聲音了,一股一股很香的味道從廚房直飄進客廳,很顯然,和往常一樣,在面對現實的時候狐狸通常都比人更容易選擇妥協。

不過雖然這樣,我知道這次狐狸真的在生氣。藝術家對於一切他們創造的藝術都有種無可形容的近乎偏執的在意和挑剔,對於狐狸來說,精緻的美食和無可挑剔的調料就是他的藝術,當藝術被一個不懂藝術的人因為一些低階的錯誤而搞砸,藝術家會崩潰,狐狸會絕望。雖然對於一個沒有任何藝術細胞的人來講,我是完全體會不了他這種變態心情的。

不過至少我還看得出來,那些沒能帶回來的極品調料,真的讓他很沮喪。

一隻沮喪到連頭都不知不覺恢復了狐狸本色的狐狸,我開始暗暗祈禱這會兒不要有客人突然上門,因為那會讓他們看到一些比較讓人崩潰的東西……比如一個守在煤氣灶邊一動不動的無頭人。

想到這兒寒了一下,因為剛好一眼瞥見客廳窗玻璃上一個沒頭的身體。

脖子貼著窗玻璃移來移去象是在找什麼東西的蚯蚓,不管白天還是夜晚,不管是第一次還是第一千次看見,總讓人冷不丁要打個寒戰的。

隨手抓起拖鞋朝窗玻璃上丟了過去,砰的一聲,身體消失了,被嚇了一跳的狐狸朝我這邊瞪了一眼:「又在欺負阿丁了嗎,女人,尊重一下帥哥好不好。」

「等他找到他腦袋再說。」狐狸說得沒錯,阿丁的確是個帥哥,當然,是指他活著的時候。

因為太帥,惹了一屁股的風流債,終於有一天被人發現橫屍在自家的床上,死的時候什麼都沒缺沒少,惟獨少了他的頭。

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在我很不幸地搬來成為他的鄰居之前,直到現在他還在找他的頭,而且時不時會找到我家裡來。

就象現在,短短兩句話的功夫,他已經慢悠悠從窗玻璃外頭晃了進來。

對,就象傳統那種鬼片一樣,穿窗而入,然後慢條斯理坐在沙發上,很有型地翹起腿,用他那隻挺漂亮的脖子盯著我看。

「寶珠!」正找著座位,有人伸長了手招呼我。

是平時經常坐一起的林絹。林絹是個有錢的閒人,高中畢業後就被一富翁給包了,二十歲時自己包了個情人,經常是一半時間跑富翁那裡賺錢,一半時間上情人那裡花錢。到這裡來上課,美其名曰充電,其實是為了打發兩個情人都不在時的孤單。

經常的她會鼓動著帶著我逃課出去逛街腐敗,而且每次都是她買單。所以雖然每次我都會為浪費了一堂課的錢而愧疚,卻又總是抵擋不住這個傢伙的誘惑屁顛屁顛跟了去。傷腦筋……

「坐坐!」見我朝她走過去,林絹用力拍了拍身邊那張空座。邊上幾雙視線當下被她的聲音和動作吸引過去,又在極短的時間裡至少在她臉蛋和胸脯上游移了三四圈。

「今天怎麼那麼早。」似乎沒有留意到那些目光,林絹在我坐下後抬手掠了下頭髮。一些清脆的聲音隨之從她手腕上響起,於是我終於留意到她那隻已經在我眼前晃了好幾次的手鍊。

相當別緻好看的一隻鏈子,由好些串不知是瓷還是玻璃的墜子組合而成,隨著她的動作在手腕上輕輕晃動。琳琅撞擊,色彩斑斕,映得她本就好看的手腕透明似的白。

「今天路上順。手鍊新買的?」隨口問了一句,她的眼神登時亮了起來。

「我老公從新幾內亞帶來的,好看吧。」通常,林娟把那位有錢的大老闆叫老公,花她錢的小白臉叫我家寶貝,藉以區分以免興頭上叫錯。

「好看。」

「是吧,是吧,有價無市的古董呢。」一邊說,一邊眯著眼睛幸福地摸著手鍊。簡直和某隻狐狸自戀時沒什麼區別。

有時候,林絹和狐狸還真是很像的,比如兩個人都很好看,兩個人一聽到別人說他們好看,都會洋洋得意。這也大概就是全班那麼多人,為什麼我獨和她走那麼近的原因吧,某些方面來講,她和狐狸一樣相處起來不用太費心。

「嘖,寶珠,老早就想說了,你手上這串很久沒換過了吧,式樣蠻老的。」總算欣賞完了自己的,她又開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我手上那串珠子上,在老師滔滔不絕開始講課的時候。

夜校老師講課的時候似乎永遠是隻管著自己的,一股腦地照書宣讀,不管底下的學生究竟在做啥。聽不聽在你。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確實,有些年頭了,和我歲數一樣老呢。當年被姥姥掛在我脖子上,長大了不能繼續掛脖子,被我絞了絞,弄成兩箍纏在了手腕上:「是啊,我姥姥送的。」

林絹白了我一眼:「不是我要說你,你今天穿的衣服,和這串珠子配起來簡直搞笑透了。」

「大姐,知道我窮,不要老打擊我好不好。」

「一般店裡十幾塊錢就能買到一根和衣服搭配用的手鍊了,窮不死你的好不好。」

「那也要有那閒工夫去逛的是不是。」

「你在說我很閒?」

「我啥都沒說,姐姐。」

「切。你這小白,什麼都不懂。首飾這東西,可講究了,有些人穿衣服講究品位,往往疏忽了身上的裝飾,其實這玩意越小,越能看出一人的品位來,知道不。」

「絹啊,你乾脆去開個個人儀表培訓班吧。」

「你損我啊。」

「誇你呢。」

「嘿嘿。其實,我這串還不算好的。我老公說,他在南美有一次見到過一種真正的極品手鍊,那才叫好看。」

「極品?什麼樣的。」

看到我有點感興趣,她朝兩邊看了看,故意壓低了聲音:「骨鐲聽說過不。」

「古鐲?是什麼,骨頭鐲子?」

剛問完,又換來林絹一頓白眼:「說你小白,你還真白上了。骨頭的鐲子,有人把那種不值錢的東西當極品嗎?」

「那是什麼?」

「所謂骨鐲,其實是舍利。舍利是什麼你知道不。」

這回換我白了她一眼:「據說我比小白稍微聰明一點,還知道舍利是啥。」

她嘻嘻一笑。眼瞅著老師朝她方向瞥了一眼,迅速抬高書本,壓低腦袋:「佛家有佛骨舍利,那串手鐲,是用十二顆佛骨舍利串出來的,據說全世界也不過就那麼一兩串。」

「是麼,啥樣的,你見過?」

她點點頭:「老公給我看過照片,對了,照片我手機裡存著,要不要看看。」

「要。」

伸手進包,片刻,林娟摸出了她的手機。

我瞅了一眼:「嘖,又換了。」

「最新款嘛。」

「你當換衣服吶。」

她沒理我,半晌,把手機往我眼前一送:「就它。」

我接過來朝螢幕上看了看。

也就那麼片刻的工夫。之前嘴上還掛著剛才嘲弄林娟的笑,直至那張圖從螢幕上跳進眼裡,我不由自主一呆。

螢幕上一張小小的照片,漆黑色的底,上頭一串白色的手鍊,手鍊是由十多顆大小不一形狀不整的小粒骨狀物串成的,關節分明,紋理清晰,在燈光的照射下閃著一層珍珠般溫和光潔的白光。

很古樸的一串鏈條,雖然我不清楚林絹所指的極品的美,到底體現在它的哪一方面,但我絕對可以肯定,這玩意兒,它讓我很有眼熟感。

「喂,林絹……」又仔細看了看,我聽見自己開口。

「幹嗎?」

「下次來上課幫我個忙吧。」

「什麼忙?」

「我有樣東西,我想讓你幫忙看看那是啥。」

「嗯。」隨口應了我一聲,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聽清楚我的話,因為這會兒她全部的心思正放在新來的那條短訊息上。我百般無聊地抬起頭。正考慮是不是得認真聽會兒課了,朝老師這裡看了一眼,隨即卻驚得差點把手裡的書丟下地。

講臺上那位老師和往常一樣正面無表情端坐著分析那篇英文短文,燈光下一張臉很白,和這裡所有人一樣,看上去像是幾天幾夜沒睡好。當然讓我驚得幾乎把手裡的書掉下地的,並不是她這張臉。

就在她講臺邊,確切地說,就在她腳下,一個身影抱著膝蓋坐著。

十六、七歲少女的模樣,同樣蒼白的一張臉,卻因著全身火一樣紅的一套棉襖子,顯得格外的刺目和怪異。

這可是七月流火的天。

我突然意識到我看到了什麼,但在這地方能看到這種東西,不太可能。

怎麼可能……

它看上去至少……

正盯著它的方向看著,那東西突然象意識到了什麼,原本低垂著的頭一抬,兩隻眼睛直勾勾盯向我。

我被它嚇了一跳。

眼睛忍不住眨了一下,再朝那方向看去,身影卻不見了。老師站起身開始在黑板上寫東西。裙襬隨著她的動作一飄一蕩,就像剛才蜷在她腳下那個瘦小的身影。

又往下走了幾步,猛一停,因為突然覺出這不對到底是不對在哪裡來了。

我家這房子是有著將近七十年曆史的老房子。七十年前,這地方是屬於當時那些比較有錢的新人類,拿現在的話就是白領們的公寓樓。

獨門獨戶,臨著街,典雅氣派。文化大革命時期,這片房子一度成為‘72家房客’的典型,一棟樓往往住能住上好幾戶,於是原來那些典雅的雕花牆壁慢慢被油煙侵蝕了,樓梯間成了雜物間,鏤花窗上的鏤花鋼拆了被換成了統一的玻璃窗,考究的木製的扶手上傷痕累累,東少一塊西補一塊……有比較投機的,比如我們家,住在底樓,又對著街,於是延伸出許多店面,最高峰的時候,走到這裡,一整排人行道都被這些店面所佔據,熱鬧非凡,哪還有當年小資們的清雅和高貴。

一個激靈猛回過神,我掉頭就跑,速度從沒有那麼快過。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按姥姥所說的——憋著氣,避開那個衝撞會衝撞到他的方向。

我是看著路就往前奔,逮著道就竄,只要前面沒有任何會阻擋住我的障礙。

廢話,人家都直衝著我過來了,我還管那麼多豈不是傻?!長大以後逐漸明白,所謂勾魂使,說白了,那就是人們口中的黑白無常。

據說它們總在人死亡前的一剎出現在死者的面前,然後帶著死者的靈魂離開,用他們手裡的鎖鏈。

但通常情形下,是見不到他們的,即使是有著陰陽眼的我。因為他們不是亡魂。

或者換句話來說,他們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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