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她買的?」
「花了一張百元大鈔。如果在店裡,要想找到那種好貨色的話,起碼也得花上三百元。」
「是贓物?」
「這樣說好了,我不買沒收據的東西。賣給我的那人可沒說手鐲是偷來的,他只說打算賣一百塊。我去拿照片時真該一塊兒帶走的。你知道,我買那手鐲是因為我喜歡,送她是因為我不打算戴它。再說,我想戴在她手腕上一定很好看。果真沒錯。你還是認為她有男友?」
「我想是。」
「你聽上去沒那麼肯定了。或者只是累了。你累嗎?」
「累。」
「敲了太多門的緣故。她這個所謂的男友,除了買實際上他沒買過的禮物以外,還為她做了些什麼?」
「他打算照顧她。」
「噢,媽的,」他說,「那是我做的事,老兄。除了照顧她,我還能做什麼?」
我躺在**伸展四肢,結果沒脫衣服就睡著了。我敲了太多門,和太多人談過話。本來還想去找桑妮的。我已經給她打電話說要過去,結果卻睡著了。
我夢到血,還有一個女人在尖叫。
我醒來時大汗淋漓,口腔深處有股金屬味道。我衝個澡,換上衣服。在筆記本里找到桑妮的電話,到大廳撥號,沒有人接。我鬆了口氣,看了看錶,朝聖保羅教堂走去。
演講人語音柔和,淡棕的頭髮,前額略禿,有張稚氣的臉。開始時我還以為他是牧師呢。結果,他是殺人兇手,還是同性戀,有天晚上突然失去意識,用廚房裡的菜刀在他戀人身上連砍三、四十下。他靜靜地說,對事情經過他有模糊的記憶,因為他的意識時有時無。清醒時刀還握在手裡,當時可怕的景象把他嚇壞了,然後又沉入黑暗。
他在阿提卡監獄坐過七年牢,出獄後滴酒未沾,至今已有三年。聽他講話真叫人心裡發慌。我不確定自己對他有何感覺。他能活著出獄,不知該替他高興,還是為他難過。
休息時,我和吉姆聊起來。也許是受剛才那人經歷的影響,或是念念不忘金的死,總之我開始談到所有那些暴力,所有那些犯罪,所有那些兇殺案。
「我受不了,」我說,「每次拿起報紙就看到一些該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瘋了。」
「你知道那個老笑話吧?‘醫生,我每次做這動作都會痛。’‘那就不要做這動作。’」
「怎麼?」
「你應該不再看報。」
我看了他一眼。
「我是說真的,」他說,「那些報導也讓我心煩,關於國際局勢的報導也是如此。如果是好事,就不會見諸報端。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也許是聽到別人說的,總之我開始想,根本沒有法律規定我非讀那些垃圾不可。」
「不去理會它。」
「有何不可?」
「那是鴕鳥行徑,不是嗎?眼不見,心不煩。」
「也許吧,但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想沒有必要被那些自己無能為力的事逼瘋。」
「我無法讓自己對那些事無動於衷。」
「為什麼?」
我想起唐娜。
「也許我和全人類息息相關。」
「我也是,」他說,「我來這兒,我聽,我講。我保持清醒。那就是我和全人類的關係。」
我又倒了些咖啡,拿了兩塊餅乾。討論時,大家紛紛告訴演講者,他們多麼欣賞他的誠實。我想,天哪,我永遠說不出這種話。然後,我把視線轉向牆壁。他們在牆上貼著標語,諸如「簡便才易行」之類的金玉良言,一條標語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神恩赦我」。
我心想,才不呢,去它的吧。在失去意識時我才不會殺人呢。不要跟我說什麼神恩。輪到我發言時,我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