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國尉和盧卡斯教授席位又有不同。三百多年來,盧卡斯教授席位一直薪火相傳,不曾空缺。而國尉一位,自白起之後,一直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以致虛待百年。蒙恬的爺爺蒙驁,功不可謂不高,卻也沒能熬到這個位子。正如嬴政所言,白起神話般的赫赫戰功,為國尉樹立了一個標杆,一個後人難以企及的標杆。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國尉之於秦國,就像23號球衣之於芝加哥公牛隊,跟著michaeljordan一起退役,從此再無別人夠資格再穿。
李斯心知,國尉一位,非同小可,嬴政的驚訝也在情理之中,於是說道,臣非不知,國尉之尊,百餘年來,再未授予一人。然而,也正因為如此,大王以國尉授尉繚,方能顯大王誠意。白起戰功,百年來無人能過之。然而,世變時移,當年秦之興師,為了攻城略地,如今興師,要在統一天下。尉繚之應變將略,固不如白起。然而,白起所習,兵法也,尉繚所重,兵道也。於此併吞六國之際,需要新的軍事思想,以改變六國對秦軍之成見,在保證戰鬥力的前提下,易殘暴為仁義。尉繚忤逆大王,大王不罪之,反以國尉尊之,方顯天子氣度,也方顯示改變秦軍之決心。
嬴政沉吟不語,李斯又道,主留尉繚,臣也有私心在。前數月,蒙大王納愚臣之諫,收回逐客令,使外客鹹復故職。今尉繚從魏來秦,來不幾日,卻又離秦而去。外客難免心生狐疑,以為大王心中猶有內外之別,是以不用尉繚。六國之士,其中不乏心向秦者,今見尉繚這般的名士,秦尚不能用,怕也要從此斷了來秦求仕的心思。昔日,燕王之待郭隗,築宮而師之,而士爭湊燕。今大王志在天下,縱尉繚而去,天下之人以是謂大王為賤賢也。倘留尉繚,授以國尉高位,則近可安外客之心,遠可招六國之士。臣請持國尉璽綬,往召尉繚,必使其重返咸陽,從此為大王之臣。
嬴政大喜,道,廷尉不妒賢能,一心為國,實寡人之幸,社稷之幸也。於是命李斯持國尉璽綬,往追尉繚。
第兩百零四部分
且說尉繚徐徐向西而行,咸陽的繁華已遠遠甩在身後,前方則越行越顯荒涼。時已歲末,大雪如席鋪地,觸目無非白色。曠野茫茫,不見人跡,動物倒零星可遇,或有落雁迷沙渚,或有飢鷹集野田。在多日的跋涉之後,尉繚的步伐依然保持著同樣的節奏,既沒有加快,也並無放慢。北風如刀,將尉繚蒼老的面龐刻削得越發冷峻,如岩石般毫無感情。此是何時,全無干系,此是何地,漫不記憶。彷彿他的整個生命,僅剩下行走而已。
然而,就這樣一個已勘透生死之際的人,臉上忽然有了激動之色。尉繚停下腳步,深呼吸,嗯嗚,空氣中竟有煙火與酒肉的氣息。尉繚轉過山角,見前方道路之上,掃開一片雪地,一大堆篝火當路熊熊燃燒,時而炸開松木的清香。篝火之上,正煮著一大壺酒,烤著一頭麋鹿。
看不得也,因為麋鹿肉色已呈嬌黃,烤出的油脂,如美人之汗,緩緩滑滴而下。聞不得也,因為酒香混合著肉香,隨風飄蕩,不可阻擋。
圓月當空,百里俱寂。篝火之旁,一男子端坐,意態閒適,形貌不凡,顯見非臨近的山野村夫。男子對面,鋪一空席,若有所待。
男子見尉繚,笑道,先生趕路辛苦,何不稍作歇息,就火取暖,與我同飲為樂?
尉繚眺望前方,路還長得很,於是坦然就坐,也不道謝。男子笑容不改,持刀割麋鹿腿肉以奉,尉繚接過,大嚼。男子又酌酒相請,尉繚來者不拒,狂飲。
不多時,肉已盡,酒已殘。尉繚飽舒一口氣,手撫肚腹,道,無端得此好招待,老夫無以為報,愧殺愧殺。
男子道,寒冬孤野,有先生為伴,方得聊遣寂寞,正該我謝先生才是。
尉繚再飲一杯,目光注視男子,笑道,李廷尉之謝,老夫可當不起。
男子哈哈大笑,道,值此一夜風月好,肉香酒熟待君來。須瞞不過先生,在下正是李斯。
尉繚嘴角牽動,嘲諷道,是曹三派你來的吧?
李斯面容一肅,道,先生醉語乎?此時曹三尚未出生呢。在下乃奉大王之命,特於此地相候,邀先生歸咸陽。
尉繚聞言,探手入喉,摳,再低頭,將適才所食一通嘔吐乾淨,又取雪嗽口,而後說道,好酒好肉,老翁已無福消受,而況富貴榮華乎?廷尉豈不聞歌雲:寓形宇內能復幾時,何不委心任去留?老夫將西遊,廷尉幸勿強留。
尉繚這招夠狠,而李斯的神經也夠粗大,好整以暇地靜靜旁觀,不露半點驚奇之色。李斯慢悠悠地喝了口酒,這才開始說尉繚。李斯以前說嬴政,雖時有激烈言辭,卻始終恪守上下尊卑之分。今日說尉繚,因地位相等,則語氣格外輕鬆,甚至流於調侃。
在這世上,並非每個人都有強點,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個人都有弱點。